++++++++++++++++++++++++++++ 697原创源码,共计6类17个源码:视频5个、小说3个、图片5个、笑话2个、故事1个、新闻1个 仅提供前99章节下载,用于测试源码效果 禁止任何人任何组织将本站源码程序用于任何违法途径! 程序开发者:669977.net 联系QQ:1981-25-5858 ++++++++++++++++++++++++++++ 书名:《乾龙战天》 作者:文飘过峰 字数(字):107005 章节(章):66 作品简介: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 楔子 --(428字) 又到千年一度的瑶池盛宴。 殿外,龙辇已经备好。天帝特意换了一身新袍,正欲登辇赴宴。 这时,一道金色遁光自天边风驰电掣而来。 天帝不由立住身形。 “君上!”话音未落,遁光落地。正是司命星君。 顾不得擦一擦满头的大汗,刚一立住身形,他便急急的抱拳禀奏:“君上,微臣有急奏!” “殿内细说。”见一身行事稳重的司命星君竟也如同火烧屁股一样,天帝身形一晃,果断将人带进了殿内的小书房里问话,“爱卿,何事竟如此急切?” 司命星君身为重臣,不是头次进入小书房,知道此间隐密得很,遂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抱拳直言禀道:“启奏君上,鸿蒙界的天演突生异变!” “异变?”天帝闻言,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可是我方输了?” 司命星君不敢直视,垂眸如实答道:“现在还没输,但是,输相已现。” 天帝微怔,喟然长叹:×耍攵喽喙卣眨恍唬 第一章 我们快逃 --(2664字) “三癞子这回发大财了!” “就他?” “就是他!三癞子放出话来,就要盖新屋。乡里乡亲的,不管哪个去帮忙,都是每天管两顿肉盖饭。那肉块绝对不会比他的半个巴掌小。另外还开十个大钱的工钱。” “真的?” “真的!三癞子踩着半边猪在他家屋场里说的。” “啊呀,那是真的了。快去!” “一起啊!” 就象是往烧得通红的铁锅里浇了一瓢冷水,大清早的,太阳还没爬上东山顶,向来冷清清的牛头坳猛的闹腾了起来。世代居住于山窝里的村民们连朝食都顾不上,撒腿往村西头跑去。不到半刻钟,村西头,三癞子家前的屋场上便挤了近来号人。 人群之中,三癞子穿着崭新的蓝布长衫,脸洗得干干净净,不见一丝泥沙。稀落的头发上不知道抹了多少头油,油光发亮,能照出人影来。他平时不管是站着,还是走路,都总是弯着腰,这会儿却是挺得笔直,就象有人往他的腰背上插了一根铁尺似的。而他的右脚之下,真的有半边猪肉搁在那里。那是整半边极新鲜的猪肉,后来的人们隔着好几圈人都能闻到刚宰杀的猪肉那特有的香味儿。 “这还是三癞子吗?” “嗬,三癞子收拾利落了,人材也蛮好的,是个俊后生呢……”因为族长家的大儿子沈长贵也在,所以,女人们不敢太往前凑,在人圈的外围,挤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她们的眼睛是从未有过的亮,飞快的瞥过三癞子的新衣新鞋、喷香的头油……最终落在了地上的那半边猪肉上。然后,她们“叭唧”了嘴巴,使劲的吞着口水。 有好几个男人扒开人群,满脸堆笑的人挤到三癞子跟前,想跟他拉上话。这几位都是和三癞子差不多大,在村里,平时也是有头有脸的汉子。往常,他们都是耻于跟三癞子说话的。 不想,这回,三癞子却跟没看见他们一样,整条右胳膊都搭在沈长贵的一边肩膀上,说着自己这趟出去的奇遇。那声音压过了屋场上所有的人,站在屋场外面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挖了三天三夜,老子两只手都磨出了血泡。还是没看到金沙。老子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偏那牛鼻子老道还在嗡嗡的念叨着‘不应该呀’、‘就是这里啊’。老子一巴掌就拍在老家伙的脸上。老家伙太不禁打,立马给趴下了,眼睛翻白,躺在地上。脑袋后面汩汩的冒出好大一滩血。老子吓蒙了。这是出人命了!老子心想,得,金沙没挖到,搞不好还要被砍脑壳,真是倒了八辈子老霉。好在荒山野外的,平常连鬼影子也不见一个。还挖什么金沙!赶快跑吧。结果,老子才一挪脚,‘轰隆’一声响,坑里突然现出一个大洞,把老家伙给吞了。嗖的,几道金光自那洞里冲了出来,差点晃瞎了老子的眼!过了老半天,老子才看清楚。金子!洞里贴满了金叶子!后来,老子在省城里仔细的打听过,才知道老子被那老道骗了。没有什么金沙堆,老东西分明就是骗老子去挖龙穴。省城里,有学问的先生多,他们都知道,龙穴里头,四面都贴满了金晃晃的金叶子。只是,一般人是找不到龙穴的。老东西花了一辈子才找到这一处。可惜,他不知道,龙穴是要用新鲜的人血祭献,才能打开的。所以,白白便宜了我沈老三。省城里的先生们都说了,龙穴天生天养,是没主的,谁挖到,里头的金叶子就都是谁的,天帝老爷也管不着。先生们都夸我沈老三好运道,活该发这笔大财,光宗耀祖。先生们学问大。他们说要老子光宗耀祖,老子当然是要听的。所以,老子赶紧的回来修祖屋,让祖宗们也跟着风光风光。” “啊呀呀……”人们艳羡不已:原来是挖到龙穴,真的是发了大财啊。也有不少人心中暗骂开来:天帝老爷的眼睛被眼屎糊了吗…… 牛头坳的孩子们平常连大钱都难得见到。金叶子,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所以,他们对三癞子的发财史一点兴趣也没有。对于他们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就是三癞子脚下踩着的那半边猪肉。他们兴奋的往人圈里挤去,只想能亲手摸一摸喷香的猪肉。 “秋宝,不许去。”九妹冲上前去,从孩子堆里拖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子。秋宝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也是爹娘求神拜佛,费了老劲才得来的宝贝蛋。打秋宝能下地走路开始,爹娘便叮嘱她,要把弟弟看紧些。高处、水边,绝对不能让秋宝去。还有,人多的地方,也是秋宝不能去的。爹娘眼下也都在屋场上看热闹。要是让他们看到秋宝往人堆里挤,回去之后,她少不得又要挨一餐骂。 “九姐……”沈秋宝使劲的扭着身子。无奈,沈九妹比他大了足足五岁。两人的武力值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使劲全力也挣不脱,他只好挤出一脸的笑容,讨好道,“九姐,就让我去看看吧。”说话间,一个鼻孔里吹出好大的一个泡泡。 沈九妹嫌弃的皱了皱眉头,不但没有松手,反而将人直接往屋场外拖:“一大早的,又从哪里混了一身泥回来。脏死了,跟个泥猴儿一样。你也好意思往人跟前凑》一歪,他靠着水缸,香喷喷的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头顶的缸盖终于被悄悄的挪开了。 “秋宝,醒醒……”沈九妹压低声音,探下身子,轻手轻脚的推醒他。 “啊?”秋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沈九妹湿漉漉的,乱蓬蓬的头发滴着水,上面还挂着三两根水草,一下子惊醒了,“九姐……”你掉进池塘里去了吗? 后面的话,他没法说出来。因为沈九妹慌里慌张的捂紧他的嘴,压着嗓子急道:“莫叫,仙符兵才走。” 仙符兵?是爹娘说的那些拿着大刀,砍人脑壳的仙符兵吗?沈秋宝吓得打了个哆嗦,小脸瞬间刹白,瞪着眼睛,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啊啊啊,村里来了仙符兵! 娘以前说过,脑壳被砍了,那就活不成了。他不要被砍脑壳!所以,心里就算怕得要死,恨不得能赶紧的唤了爹娘过来,也不敢再出声。 “好多穿黑衣的仙符兵……他们见人就拿刀砍……”沈九妹哆哆嗦嗦的小声说道,“我躲在池塘边的水草下面,才逃过去……” 等仙符兵走了后,她才敢从水草丛里爬上来。到处都是血,还有冒着血水的尸体。她不敢乱跑,本能的往家里跑。在半道上看到了娘。娘倒在路边,胸口全是血。 沈九妹吓得连哭都忘了,飞身扑上去,使劲的推着娘。终于,娘醒了,抓着她的手,告诉她,仙符兵杀光了整个村里的人。爹也被砍死了。娘要她带着秋宝赶紧逃走,逃到镇上去投奔姑奶奶。 娘是拼尽了最后一口气说完那些话的。不等她应一声,娘就咽了气。 “村里可能就我跟你两个活的了。我们快逃!”沈九妹咬牙,一把拉起沈秋宝。 第二章 山洞避难 --(3809字) “爹……娘……”嘴上的手一松开,沈秋宝便象落单的小奶兽一般呜咽。 沈九妹又捂住他的嘴,惶恐的瞅了一眼虚掩着的厨房柴门,压着嗓子劝道:“祖宗,莫乱出声!引来仙符兵,我们也都要被砍脑壳。”说着,眼泪刷的下来了。得知秋宝被藏在水缸里,很可能逃过一劫,娘是拼尽了最后一口气交待她,仙符兵厉害得很,不许她替爹娘收尸:“逃,快逃!立刻带秋宝逃命。”当时,娘的神色是从未有过的严厉,她不敢不听。 砍脑壳!秋宝到底年纪小,被骇住了,惶恐不安的瞪着眼睛,不敢再出声,唯有两只手死死的抓着姐姐的手。 沈九妹见他默了声,暗中松了一口气。缸底落了一张半粗面饼子。她探身捞起来,一把塞进秋宝的衣襟里——秋宝还小,扛不住饿,去镇里的路有几十里,所以,他们俩身上必须带点吃的。 这时,她猛的记得昨晚在灶膛的灰堆里埋了三只红薯。于是,她拖着秋宝冲到灶膛前,麻利的从灰堆里扒出那三只红薯。过了这么久,灰和红薯都凉了。将它们塞进怀里,她小声说道:“我们走。”说罢,毫不犹豫的往门口轻手轻脚的靠过去。 秋宝没有迟疑,紧拉着她的一只手,快步跟上。 走到门口,沈九妹机警的趴在门上,从门缝里察看外面的动静。 一片死寂,听不到什么声响!她咬了咬牙,小心翼翼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挪开柴门。 才挪开半尺来宽,她便探出头去,飞快的四下里望了望。 没看到仙符兵! 快逃!她果断的打开门,牵着沈秋宝跑出了自家院子。 爹娘喜好清净,当年盖新屋时,特意远离村子的中心地段,选了东山脚下的这块较为偏僻的荒地当宅基地。出了她家院子门,只要再走百来步,就能钻进东山脚的树林子里。而这片茂密的树林子里有一条小路可以直接上东山。这条路是爹无意中发现的,村里的其他人家似乎都不知道。而她打九岁起便跟着爹去山里找山货。两年多来,这条小路不知道走了多少趟,自然是熟得很。 现在已经过了晌午,她不可能在天黑之前带着秋宝赶到镇上。荒山野外的,太危险了。而东山的山腰有一个很不显眼的小山洞。以前有好几次,爹和她都是在那个山洞里歇脚。她决定先带秋宝去那里躲一晚,明天早上再去镇里。 两人的运气还不错。路上,他们并没有碰到仙符兵,也没有发现遇害的村民尸体。可能是因为村里人一大早都跑到村西看热闹去了,再者,这一带也偏僻得很,平常也是罕见人影。沈九妹稍稍心安——那些血淋淋的祸事,她不幸经历了,却不想才六岁的秋宝看个正着。眨眼的工夫,爹娘都不在了。从此以后,秋宝就只有她,也只能靠她了。而她是长姐,必须保护好弟弟,这是眼下她心里唯一的念头,也是令她彻底冷静下来的动力。 天将黑时,沈九妹顺利的将沈秋宝带到了山腰的那处小山洞里。 “九姐,我口干了。”坐下来后,沈秋宝再也忍不住,舔着干巴巴的嘴唇,小声哼道。 “哦,你等着,不要乱走。我去外面给你打水。很快就会回来。”小山洞比她家的厨房大不了多少。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看似零乱的枯树枝。沈九妹熟门熟路的从里面找出一只半尺高的旧陶罐。因为选了这里当临时落脚点,所以,爹以前特意在洞里堆了些枯树枝。树枝堆里,除了这只小陶罐,爹还藏了一只火折子,两只土饭碗,以及两块旧兔皮褥子。 把一块兔皮褥子铺在地上,她招呼道:“秋宝,你过来坐褥子上。山里凉得很,莫凉着了。” 沈秋宝手脚并用,老实的挪过去:“我不乱走,就坐在这里等九姐回来。”赶了这么远的山路,他又累又乏,连站起来的想法都没有,哪里还有气力‘乱走’。 事实上也是如此。大约半刻钟后,沈九妹打了水回来。沈秋宝已经睡得死沉死沉的。小小的人儿缩在褥子上,一双拳头紧握,两个眉头皱成一团。 沈九妹心疼的抽了抽鼻子,走过去,放下陶罐,将另一块兔皮褥子盖在他身上,也在一旁合衣躺下。 这一天经历得太多。她其实也已经熬到了极致,全靠一口求生的狠劲儿撑着。现在,貌似暂且安全了,她再也扛不住,只觉得困意象东山一样扑天盖地的压下来。顾不得伤心,头一沾着软和的褥子,她便陷入无尽的黑甜。 沈秋宝是被毕剥的闹腾声惊醒的。刚睁开眼,他愕然的发现洞口外面一处火红,当即惊呼:“爹!娘!” 一双颤抖的小手紧紧的搂住他,耳畔传来九姐低沉的声音:“秋宝,别怕,是村子里着火了。” 啊?沈秋宝迷茫的抬头望向她:“村里起火了?” “嗯。他们在放火烧村子。”沈九妹点点头。火光映得她的一双眸子通红。娘肯定是料到了仙符兵会回来烧村子,所以,才用尽最后一口气吩咐他们姐弟妹快逃命吧?这些该千刀杀的仙符兵! 惨遭剧变,一天之间,陡然长大的,不只有沈九妹。沈秋宝亦是。小小的孩童惊悚的盯着洞外,浑身打着颤,却双唇紧抿,没有再吭一声。他知道,长姐说的“他们”就是屠村的仙符兵。昨天,他虽然没有看到仙符兵杀人。但是,一路走来,空气中刺鼻的血腥味是真真的。长姐没有骗他。仙符兵杀了他的爹跟娘,杀光了村里人。也许只有他们姐弟俩幸免于难。娘说过,仙符兵的耳朵比最好的赶山犬还要厉害。听到哭声,仙符兵一定会循着声音追来。他们一定会用大刀砍掉他和长姐的脑壳!所以,他不能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九妹沉声说道:“秋宝,我们明天可能走不了,要在山洞里躲一两天。”她怕。仙符兵显然并没有离开村子。她怕明天下山会落到仙符兵的手里。 “嗯。我听九姐的。”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小声保证道,“我不绝对不乱走,不哭也不闹。” 沈九妹欣慰的低下头来,紧紧搂着他:“秋宝,我们不能死。爹跟娘不明不白的死了。我们要活下去。我在水草丛里看到了两个仙符兵杀了春山婶和阿花姐。我记得他们的样子。等学到了本事,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们,问他们为什么要杀爹娘,为什么要杀光村里人。我们一定要给爹娘报仇。” “九姐,是那两个仙符兵杀死了爹跟娘吗?他们都长什么样子?”沈秋宝咬得牙齿咯吱作响。 “我没看到他们两个杀爹跟娘。也许是他们杀的爹娘。如果不是他们杀的,那么,他们是有同伙。杀爹跟娘的,就算不是他们俩,肯定也是他们的同伙。现在,我们打不过他们。等我们学会了本事,找到这两个仙符兵,必定能找到他们的同伙,替爹娘报仇。”沈九妹拧眉,脑海里清晰的映出那两道狰狞的凶影,“他们一个左边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疤子,跟你前几天捉到的蜈蚣一般大小;另一个的左手小指是断的,缺了一节。” “嗯,我记住了。”沈秋宝反手抱住她,“九姐,秋宝一定会好好学本事,将来找他们报仇。” 话音刚落,他的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这是饿了。 沈九妹回神,这才发觉自己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能不饿吗?从早上到半夜,她滴米未沾牙。秋宝比她好一点,最多也就是吃了那半张粗面饼子。 果然,映着火光,她看到秋宝的脸脏兮兮的,嘴唇干干的,有些发青。 “报仇之前,我们先要好好活下去。”她松开秋宝,探身拿过褥子旁边的旧陶罐和一只土瓷碗,倒了小半碗水,“你先就着水吃些饼子。”本来爹以前跟她说过,山腰的那眼老泉常年泡了许多枯枝落叶,不是很干净,比不得村里的井水,最好要烧开了才能喝。但是,仙符兵就在山脚烧村子。她不敢生火烧水,所以,只能将就着喝些了,“这水没有烧开,喝多了会肚子痛。你一次不要喝太多,把嘴打湿,润一润就行了。” “哦。”沈秋宝前所未有过的听话。他真的只是接过土瓷碗抿了一小口便放下了。接着,他从怀里掏出那一张半粗面饼子,将完整的那张饼递过去,“九姐,吃饼。” 沈九妹没有接,把怀里揣着的三只红薯都取了出来,一字排开,放在褥子上面:“你吃就是。我带了红薯。”说着,她从中选了最小的那只。想了想,掰下一小半,将另一大半又放回去。这是他们仅有的口粮了,要省着点吃。 沈秋宝看懂了,也学着她的样子,把手里的饼放在褥子上。他从那半张饼上撕下一小块,塞进嘴里,余下的也放在褥子上。 沈九妹见状,温声说道:“你还小,不能饿,要吃饱。不吃饱的话,你哪来的力气去镇里。”顿了顿,看着洞外,满有把握的又道,“入秋了,山里的野山梨也熟了。我知道在哪里能摘到。等天亮了,我就去摘一些来吃。”心里暗恼——只可惜不能生火。不然的话,她能采到好多的野山菇。那东西煮熟了,比野山梨更饱肚子。还有,除了捡菇子,这些年,爹还教了她不少山里的本事。爹说,山里到处都是宝。光是吃的,秋天的东山里,她能找到的种类那是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呢。 想到这里,她又长了许多信心:“等仙符兵走了,我能在山里找到更多好吃的。”说着,三两口吃掉了手里的小半红薯,从容的拿起另一大半吃了起来。 真饿啊。小半只红薯哪里够!还有,不吃饱的话,明天,她哪里力气去摘野山梨、找吃的?另外,仙符兵也不可能老守着村子吧!最主要的是,如果饿坏了身子,他们怎么能给爹娘报仇? 沈秋宝现在是信服了她,见状,复又拿起褥子上的半张饼,鼓着腮帮子狼吞虎咽起来。呵呵,先前那小块饼子还不够垫底的。 第三章 漏网之鱼 --(1876字) 山下村庄里的火足足烧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大火灭了。从洞口向下望去,只见整个村庄化为一片平地,烧得干干净净的。满目的灰烬之中,几缕残烟飘摇‖时,也正是因为地偏,离村子里远,地里的红薯才免于火灾。于是便宜了他们姐弟俩,接下来的口粮算是有了着落。 正如爹常说的,手中有粮,心有底气。有这一石洼子地的红薯撑着,沈九妹决定在山里多住几天——实在是仙符兵的凶名太盛,而她又亲眼目睹了他们屠村,所以,心里怕得很,非常担心他们还没走远。 她将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秋宝。没有办法,她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可以商量的人。 沈秋宝现在对她是惟命是从,满口应下了。 于是,姐弟俩暂且在山洞里落了脚。不过,在山脚转了几次,都不见仙符兵的影子后,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开始摸向村子中心。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从废墟里找到爹娘的尸骸,抑或是能找到一些幸存的财物、衣服。然而,事实总是这么的残忍。在废墟里翻找了三天,他们一无所获,连根骨头、一个大钱也没有看到。整座村子被烧得精光,除了灰渣,什么也没有剩下。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期间,仙符兵没有再出现过。 “走吧,我们去镇上找姑奶奶。”屠村后的第五天清晨,沈九妹刨出灰堆里的十只烤红薯,放进旧陶罐里,如是说道。 牛头坳村处于一个山窝子里,从村里出来,要接连翻过两座山,共四十余里山路,才能到达官道。山路窄小,且有好几处险坡,村里人出去,全靠一双脚板。所以,象沈秋宝这样的小屁孩们脚力太差,大人是轻易不会带他们出村的。沈九妹也是九岁之后,才有跟着爹去镇里卖山货的资格。两年多里,她总共去了三趟镇里。从小,她的记性在村里的孩子堆里就是数一数二的。当初第一次爹去镇里,回来时,她已经认得路了。爹引以为荣,没少向娘夸她伶俐。 起程的前一天,沈九妹估算了一下沈秋宝的脚力,觉得三天的时间,应该是能走到镇上了。秋天的山里吃食多。沿途,她就记得有好几处野果子林。故而,她只带了十只烤红薯,另外,还带上火折子、旧陶罐、土瓷碗,以及那两张兔皮褥子——这已经是她负重的极限。再多的东西,她真的带不了。 本来,她没指望沈秋宝能帮上忙的。他只要能在三天里自己走完这九十多里路,她便谢天谢地了。不想,后者一再坚持,硬是要背一张兔皮褥子。小家伙拍得胸脯啪啪作响,一脸的骄傲:“九姐,我的力气大得很,也能背的。我的腿可有劲了,很能走。大壮都跑我不赢哩。村里就没有我爬上不去的坡。” 沈九妹回想了一下,貌似这几天里,沈秋宝跟着自己上山、下山,确实是没惹过麻烦。小家伙比她以前认为的更能干。于是,她点头应下:“行,你先背着。记得不要逞能。要是背不起了,还有,走累了,都要跟我说。你还小,太费力,会伤到筋骨的。” 找来长山藤捆好简单的行李后,两人便出发了。 在村口的石子坡脚背风处,他们看到了有人扎营的痕迹:一堆很大的灰堆,旁边零乱的扔了不少鸡骨头,还有酒坛子的碎片。 “肯定是仙符兵留下来的。”沈九妹走过去,用脚尖拨了拨灰堆。灰堆里残留有几根碗口粗的木炭,已经发潮了。火灰更是没有一点温度,粘成了团。是以,她很肯定的断定,“这是被夜里的露水打湿了。唔,起码要三个晚上的露水,柴火灰才能湿成这样子。”爹说过,山里危险,不仅仅是有野兽出没、毒草、气障之类的,往往更危险的是进山的人。所以,在山里碰到残留的灰堆时,一定要倍加小心‰大小,“爹带我去了三次姑奶奶家。每次,姑奶奶都给我和爹一人一大碗盖着肉片的白米饭。姑奶奶笑眯眯的,对我可好了。不象奶奶,总是凶巴巴的,又小气得很,有好吃的,从来不给我。” 沈秋宝不由低下了头,嘴里嘟囔道:“奶奶有时候也不凶的,一点儿也不小气。”九姐不知道,奶奶藏着的好东西,她自己也是舍不得吃一口的,都偷偷的给了他。可是,总是偷偷给他吃好东西的奶奶也被仙符兵杀死了……想到再也看不到爹跟娘,还有奶奶,以后只能投奔从未见过面的姑奶奶,他心里难过极了,用了好大的气力才把眼泪憋回去。 沈九妹见状,喉头有些发紧。其实,她知道,奶奶和爹娘一样,都是好人。 “我就是说着玩,不是说奶奶的坏话。”她惭愧不已,小声的解释道。 “我知道啊。”沈秋宝使劲的吸了吸鼻子,仰起头来,两只眼睛亮闪闪的笑道,“九姐,到了镇里,我也会听你话的。” “秋宝乖!”沈九妹欣慰的笑了。这回忍住了,没有捏他的脸。 第四章 姑奶奶 --(1791字) 清晨,顺鑫货铺。 一个二十出头的伙计打开门,只见台阶上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泥人”。 真的是泥人,浑身上下糊着泥泞。两张小脸皆不见半点肉色,如果不是眼珠子亮闪闪的,伙计险些以为这是哪位街坊的恶作剧,夜里在铺子的台阶上立了两尊小鬼泥像。 惊呼一声,他看清是两个孩子,不禁厉声斥道:“哪来的野孩子,大清早的,要做什么?” 两个孩子,看穿着打扮象是山里来的。大的是个女孩,还不及他的肩膀高。后面背着的毛皮子起码沾了三斤泥,凭着他多年练出来的利眼,勉强看得出这是用野兔皮缝制而成的。除此之外,女孩的胸前甚是滑稽的用山藤挂着一只破陶罐。唔,罐子里还装着两只土瓷碗。她一只手紧紧的攥着另一个孩子的一只手;而另一个孩子明显更小一些,应该是个男娃娃,后背也用山藤捆了一块毛皮子,同样也是脏兮兮的。 伙计回过神来,直道晦气:大清早的,一开店门,就碰到两个小叫花子。 不想,大的那个突然冲他咧嘴笑了:“福来大哥。” 居然认得我!难道不是要饭的?福来伙计愣了愣,上下打量着女孩子,却怎么也记不得在哪里见过这位。 “你是……”他迟疑的问道,“你们打哪里来?” 这两位正是沈家姐弟俩。 沈九妹爽朗的答道:“牛头坳。” 福来是顺鑫货铺的老伙计了,闻言,恍然大悟道:“原来是沈家姑娘。”他知道,东家的老太太姓沈,就是从牛头坳村嫁出来的。去年,东家的表哥还来铺子里送过山货。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山里汉子,身边带着一个伶俐的女娃娃。天哪,那女娃娃难道就是眼前这位? 呵呵,瞧糊的这一身泥巴……他讪笑着客套道:“真是女大十八变。我一时没有认出来。”认真攀起亲戚来,眼前的女孩子可是东家的表侄女。 沈九妹大方的介绍道:“这是我弟弟。我们来看望姑奶奶。” 沈秋宝是头次来,拘谨得很。他微抿着嘴,没有揭破自家长姐的谎言——在来的路上,沈九妹琢磨了许久,觉得牛头坳的祸事不能对外人说,遂再三交待他,一定要见着了姑奶奶本人,才能道出实情。 “哦哦哦。”福来忍不住又上下打量着他们俩,嘴里应道,“现在天还早,东家还没到前头铺子里来。烦请二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后头请东家。”有道是,皇帝还有三门穷亲戚呢。更何况,东家是个孝子,而据他所知,老太太也没有看轻过娘家的人。他不过是个伙计而已,这俩娃又不吃他的、穿他的,他自然是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嗯。”沈九妹使劲的点头,欠一沾到枕头,她便眼泪巴巴的抓住表叔的手发问。 表叔叹了一口气,示意小丫头和仆妇先出去。等两人出了卧房门,他才答道:“他们刚来报信。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顿了顿,又道,“肯定是摊上大事了……事情已经出了,娘,现在我们急也没有用。两个孩子浑身都是泥,十有八九是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可怜的,这么远的路,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走过来的。等他们收拾妥了,我再带他们到这里来。娘好细细的问清楚。” “也是。外面不是说话的地儿。”老太太痛苦的闭上眼睛,两行浊泪滑入两鬓,嘴里啜泣着,“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全没了呢?” 表叔不知该如何回答,探身拉过里边的薄被,轻轻的盖在她身上,软声安慰着:“娘,事已至此,您千万要保重才是。俩孩子还等着您拿主意呢。”老沈家的大人一下子死光了,只剩下两个孩子。他毕竟是外姓人。舅母以及表哥表嫂的身后事,还有,两个孩子要如何安置,都得靠娘这个姑奶奶拿主意,他只能帮忙跑跑腿,不方便直接插手。 老太太流着泪点头:“娘知道的。你先去铺子里忙。等俩孩子收拾妥当了,再带他们过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又道,“不是什么好事。你吩咐一下,莫让底下人乱嚼舌头。还有,你媳妇那里也要交待一声,叫她看好柱儿和大姐儿、玉姐儿,今天就不要带孩子们过来了。等两个孩子安顿下来,再让她出来见一见。” 这是要在问清事情原委之前,暂时封锁消息的意思。 “是。”表叔替她掖了掖被角,起身离开。老太太素来有主见,又是见过风雨的。就是前头铺子里的事,他平常也没少跟老太太商量。所以,他并不担心老太太会出什么意外。眼下,他最担忧的是,牛头坳那头到底是碰上了什么家破人亡的大祸事。 第五章 我们要争气 --(2620字) 沈九妹和沈秋宝被仆妇带到了西厢的耳房。 屋里摆着一只杂木浴桶,里头热气腾腾的,装了大半桶热水。桶边上搁了两条月白色的长棉布巾。一旁的地上,摆了一只一尺来高的红漆木桶。桶里没有水,放着一个古铜色的葫芦瓢,大约有海碗大。 “这里就是洗漱的地方。”仆妇问道,“表姑娘,需要我帮忙吗?”方才,老爷只是令她带两人过来洗漱,可没有发话,要她把他们洗涮干净。 沈九妹感激极了。在家里,哪有什么洗澡的浴桶?热水、搓澡的棉布巾,这些都是族长家才有的奢侈。 “不不不。”她涨红了脸,双手摆得飞快,“不麻烦了,我们能自己洗。” 这时,门口有一个整角的小丫头探头进来:“妈妈,奶奶让我给表姑娘和表少爷送换洗的衣裳。” 仆妇抬手示意她进来,对姐弟俩赞道:“我们奶奶可是少有的贤惠人!” 沈秋宝茫然的抬头望向沈九妹,眼里满是询问:她们嘴里说的“奶奶”是姑奶奶吗?还有,这个女人和小丫头是母女俩?她们长得完全不相像啊。 沈九妹也是一肚子的狐疑:他们不都是唤姑奶奶“老太太”么?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被小丫头抱着的那叠衣服吸引住了——全是上好的细棉布做成的,看上去有八成新,颜色素净,没有大红大花。 这是她从未穿过的好衣裳,真是要给她和秋宝穿吗? 仆妇嫌弃的看了姐弟俩一眼,心道:山里来的小白眼狼,连声谢都没有。 “杏儿,你把衣服搁桌上就成。”吩咐完小丫头,她转身点化姐弟俩,“这些衣服都是我们姑娘跟少爷平常在家里穿的。浆洗得跟新的一样。一眨眼的工夫,也做不来新的。我们奶奶是个能干人,快快脚的就把里里外外的换洗衣裳都理了出来。换了寻常人,哪里做得到?” 听她说了一大串,沈九妹总算明白过来,拉着沈秋宝连忙躬身道谢:“多谢……多谢奶奶。” “我就在外面候着。表姑娘,表少爷洗漱完了,出屋就是。”仆妇撇撇嘴,带着小丫头离开了。 “九姐……”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沈秋宝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泥泞,浑身上下都是从未有过的不自在。有生以来,他头次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很脏。他真的能穿那么好的衣服吗?还有,洗漱是做什么?他不会啊。 沈九妹定了定神:“我先帮你冲澡。”他们这副样子是不能进大浴桶里的,不然,整桶水转眼会变黄泥汤哈。想到会一下子糟蹋掉偌大的一桶水,她便心痛得要死。 冲澡,沈秋宝完全听得懂。九姐好干净。热天的时候,每次他疯玩回家,九姐都要牵他去冲个澡,才准他进屋。 “哦。原来洗漱就是冲澡的意思啊。”他恍然大悟,配合的扒掉衣裳。 沈九妹不置可否,麻溜的将人牵到浴桶边,拿起葫芦瓢浇水,先给秋宝洗头。 她有注意到地上干净得很,而一边的角落里有条一尺来宽的小沟。那条沟穿过青砖墙,通往屋外。沟里虽然没有水,却长了不少青苔。想来就是排水的地方。是以,她很是小心的用红漆木桶接了秋宝洗头的脏水,然后再倒进那沟里。 水果真沿着小沟留到屋外去了!她满意的笑了笑,索性让秋宝站在小沟里,放开手脚给他冲澡。 “热水,真舒服呀。”秋宝从心底里赞道。 “站稳了!”沈九妹白了他一眼,一边用力的替他搓澡,一边小声的叮嘱道,“少说多看,不要乱讲话。”每次来姑奶奶家之前,爹也是这样叮嘱她的。 “为什么呀?”沈秋宝扑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不解的问道。 “这是爹以前说的。”沈九妹把人转过去,奋力搓着他背上的泥垢,低声继续解释,“镇上不比我们山里。你胡乱说话,会惹人笑话的。”爹应该是这个意思吧?以前,她不觉得。这次来,姑奶奶和表叔才错开眼,她已经从那个“妈妈”身上体会到了被轻视的意味。还有,刚才的小姑娘看他们俩时,眼里的瞧不起太明显了。 “笑话我们吗?”沈秋宝难以置信的问道,“姑奶奶他们为什么要笑话我们?” “不是姑奶奶他们。”什么眼神哈!沈九妹没好气的剜了他一眼,紧张的瞅了一眼门口,“是姑奶奶家里的下人。姑奶奶和表叔又不能时时守着我们,总有他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下人跟我们又不是亲戚,凭什么也对我们好?” 沈秋宝瞬间懂了:“下人,就是长工,和族长爷爷家里的阿田叔一样的人,是吗?”他听奶奶说过的。 “嗯,差不多吧。”沈九妹其实也不是很懂。反正这不是重点。她郑重的告诫道,“所以,我们要争气,只能给姑奶奶和表叔长脸,千万不能丢人现眼。秋宝,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秋宝很认真的再次承诺,“我会听九姐话的。”他跟姑奶奶和表叔都不熟,当然只听九姐的话。 费了大半的水,把秋宝洗干净后,她拿起一条棉布巾扔给秋宝:“你自己去桌边擦干净头发和身子。”说着,她先走到桌边,从一大叠衣服里把给秋宝的衣服挑了出来。和秋宝平常穿的,布料和样式简直没法比,但是样式差不多,也是里头穿的小褂子、外面穿的长衣长裤,多出来的是袜子和布鞋。秋宝早就能自己穿衣了,不用她操心,所以,她只是将衣服挑到一边,吩咐道,“这些是你的。我的衣服,你不要乱动。” “哎。”秋宝光溜溜的跑过来,笑得合不码的白米饭,饭上铺着大片大片的肉。 “咕噜——”他的肚子干脆的叫唤了一声。 “可怜的,都饿坏了吧?”仆妇叹了一口气,把他牵到桌边坐好,“快吃吧。” “谢谢您。”沈秋宝有样学样,却没有开动。 沈九妹也道了谢,坐在他的对面,端起另一碗,冲他微微颌首。 于是,沈秋宝迫不及待的也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好几天没沾米了,尽是吃红薯、野果和山菇,他真饿啊! 姐弟俩在屋里埋头大吃,却不知表叔神色莫明的背着双手站在屋外。 很快,两人的饭碗都见了底。 等沈秋宝也放下了空饭碗,表叔自屋外进来,笑道:“九妹,秋宝,都吃饱了吗?” “谢谢表叔,吃饱了。”沈九妹起身应道。 沈秋宝也站起来,正要学着姐姐的样子答话,却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呵呵呵……”表叔愉快的笑了,伸手摸着他的头顶,“走,表叔带你们去见姑奶奶。” “哎。” 第六章 贱民的悲哀(上) --(2368字) 姑奶奶在卧房里见了他们。她半躺在床上,头上包着白色的长布巾,看着象是病了。沈秋宝觉得很奇怪:才一会儿不见,姑奶奶怎么就老了许多? 沈九妹拉着他的手,走到床前,正要叩头。姑奶奶却突然坐了起来,一把将他们俩拉过去,搂在怀里,眼泪双流,嘤嘤的哭了起来:“我可怜的娃儿……” 姐弟俩被她勾起了心中悲意,顿时个个哭得稀里哗啦。 表叔亲手关上房门,上前轻声劝道:“娘,您别哭坏了身子。九妹和秋宝还等着您做主呢。” 姑奶奶闻言,慢慢的止住了哭,仍然搂着两个孩子没放手,含泪哑声问道:“九妹,谁送你们姐弟过来的?”一下子娘家没了三口人,这么大的事,她不太相信两个孩子能说得清,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找个大人询问,才是正解。只可惜,儿子找福来问过了,说是没见有其他人露脸。 沈九妹用袖子擦了一把眼泪,打着哭噤答道:“没有谁送……以前爹带我来过三次。我记得路。娘落气前,交待我带着秋宝到镇上来投奔姑奶奶。我们就过来了。” 沈秋宝见状,也乖巧的打住了哭。 表叔在床前的方杌上坐了,难以置信的上下打量着姐弟俩:“九妹真能干!”他的大姐儿只比九妹小半岁,却完全顶不了事儿。而秋宝也令他更目相看——不到六岁的孩子,竟然能跟着一个半大的孩子从牛头坳走出来!换成是他家八岁半的柱儿……他简直不敢想象!柱儿怕是会哭死在路上吧! 而姑奶奶见她口齿伶俐得很,对她的信心立时增了三分,试着问道:“好孩子,你告诉姑奶奶,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沈九妹本来就是要告诉她的,是以,一五一十的道出仙符兵突然出现在村子里,大开杀戒,又放火将村子烧为平地的始末。 姑奶奶听完,惊得脸色煞白,身子直打哆嗦。 “仙符兵……”表叔惶恐的惊呼。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连忙死死捂住自己的嘴。 “为什么?”姑奶奶喘着粗气问道。 沈九妹茫然的摇头:“不知道。”事实上,她也迫切的想知道原由。可是,没人能告诉她为什么。 姑奶奶无声的看向表叔。 后者抚着胸口,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沉声问道:“九妹,仙符兵出现之前,村里和往常有什么不一样的事发生吗?” 沈九妹翻着眼皮,努力的想了一会儿,答道:“那天一大早,三癞子回村了。他在外面发了大财,请村里人帮忙盖新房子。全村的人都跑去看热闹了。” 姑奶奶不由皱眉。她嫁出来有三十来年了,不知三癞子是何许人也。 表叔却兴趣大增,又问秋宝:“秋宝,你也去看热闹了吗?”在他眼里,九妹实在是太能干。所以,相比起来,他更加相信秋宝的童言童语。 沈秋宝使劲的点头:“三癞子的脚下踩着半边猪肉,说,谁帮他盖新房子,就请谁吃大片大片的肉。” 表叔呵呵:“那是真发财了。三癞子有说他是怎么发的财吗?” 这回秋宝答不上来了。他求助的看向自家长姐。 沈九妹那天却是听得明明白白的。她的记性好,当即将三癞子的原话复述出来。 “挖到龙穴?”姑奶奶根本就不相信。龙穴、龙脉之类的,一直都是传说,好不好!她活了大半辈子,竟是头一次听说有人真的挖到了龙穴。 表叔却是越听,神色越凝重。 唯有秋宝一点儿也听不进去。刚刚吃得饱饱的,他困了,偎在姑奶奶的怀里,呵欠连天。 听完之后,表叔挑了挑眉,打着哈哈笑道:“三癞子是个妙人,故事讲得活龙活现。” 恰好秋宝又揉着眼睛打了一个呵欠。知子莫若母,姑奶奶松开姐弟俩,温声说道:“九妹,秋宝,走了三天的路,累坏了吧?到了姑奶奶这里,你们就当是自己家里。姑奶奶让人给你们收拾好了卧房。现在,你们表叔就带你们过去。先好好的睡一觉,补补精气神儿。以后的事,等你们睡饱了再说。” “是呀。秋宝看着要睡了。”表叔起身应和道,“小娃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误不得觉。” “哎。”沈九妹欠坳,亲自查一查,看村子是否真的如姐弟俩所言,被烧得精光了。” “对对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是应该亲眼去看一看。”姑奶奶连声应道。不过,很快,她又紧张的坐了起来,“你要是碰到仙符兵怎么办?” 表叔倒不担心:“听姐弟俩讲,仙符兵应该是回县城了。暂时他们应该不会察觉漏掉了两个孩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快搞清楚牛头坳的情况。” 这样才好做决定。望着老娘的憔悴样子,他最终把冒到舌尖的话咽下肚子。 姑奶奶知道他的潜台词,心中悲意再起,又是眼泪汹涌。她捂着嘴嘤嘤的哭诉着:“我的老哥哥……就只剩下了这一根独苗……” “谁让我们都是没有灵根,又不能习武的贱民呢!”表叔沮丧的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回方杌上,“仙符兵要杀我们全家,跟杀窝鸡没什么两样。” 看上去他们家的日子比牛头坳的村民们要阔绰得多,然而,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灵根的凡人,如果又不能习武的话,无论贫富,统统都会被仙府划为贱民! 贱民跟地上的泥一样,只能任人践踏。 就象这次的事,如果属实的话,但凡泄漏出去一丝一毫,仙符兵立马就能踹开他家门,象捏死一窝小鸡仔一样,灭了他们。 姑奶奶闻言,再也哭不出来,只是木木的望着床顶的布帐。 屋子里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半晌,姑奶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嘶声吩咐道:“你先去牛头坳查实情况。”顿了顿,又道,“其他的事,等你回来再拿主意。” 老哥哥确实只剩下了一根独苗,可是,她也是有子有孙,一大家子人哪! 第七章 贱民的悲哀(中) --(2578字) 紧绷了数日的心弦骤然放松,沈九妹与沈秋宝姐弟俩在正房的东耳屋里睡得天昏地暗。第二天下午,沈秋宝率先醒来。他是被饿醒的。 揉着朦胧的睡眼,他有些发蒙——这是哪里呀! “谢天谢地,总算醒了!”耳边响起姑奶奶欢喜的声音。 这时,他才猛然记起自己跟着长姐投奔了姑奶奶。 睁开眼睛,他果然看到姑奶奶笑眯眯的坐在床沿边。后者仍然是头上包着白布巾子,一脸的病容。 再一转眼,他看到长姐侧身向里,面对着自己,睡在外侧。应该是被床上的动静吵醒了,长姐嗯哼一声,翻身躺平,眨巴眨巴着眼睛。 一直以来,秋宝都是跟着长姐睡的,是以,他知道长姐已经醒了,索性翻身爬起来,坐在被子里喊人:“姑奶奶。” “秋宝乖!”姑奶奶拣起搭在床头的长衣长裤,问道,“秋宝会自己穿衣服吗?” “会的。”秋宝老实的接过衣服,先穿上外衣,低头熟练的系着布扣子。 这时,沈九妹也完全醒了。她只穿了小衣、里裤睡觉,当着姑奶奶的面,有些害羞,脸上飞红,在被窝里软软的打招呼:“姑奶奶。” “你们睡了差不多两天一夜呢。都饿了吧?”姑奶奶扶着两只膝盖颤悠悠的站起身,笑道,“也不知道你们会睡到什么时候,厨房里一直热着饭菜。我去叫他们端过来。” “谢谢姑奶奶。”两个孩子异口同声的道谢。 姑奶奶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她叹了一口气,摆手说道:“好孩子……跟姑奶奶客气什么。”说罢,拿起倚在床边的木杖,蹒跚的走了出去。 没过多久,一个眼生的仆妇提着一只三层的大食盒给他们送饭来了。 两大碗白米饭,一海碗热气腾腾的肉丸子汤,一碗炒青菜,还有一碗香喷喷的鸡腿。 哇呜!这是过年也吃不到的好饭菜! 秋宝又是肠动如雷,口舌生津。一时之间,他没忍住,欢呼着扑到桌边,拿起一只鸡腿,快活的大啃。 沈九妹讪笑着向仆妇道了谢,给秋宝盛了一小碗汤:“慢点吃,别噎着了。”白生生的瓷碗里,一共有四只烤得焦黄的大鸡腿呢,绝对管够! 到底是饿坏了,姐弟俩合力,没用多久,碗碗见了底。 用过饭,仆妇收拾完碗筷,带他们去正屋见姑奶奶。 仍然是在卧房里。姑奶奶歪在床头。表叔也在。他坐在床前,拿了一只青花小碗,正在用调羹喂姑奶奶东西。 看到他们俩进来了,姑奶奶示意表叔收了碗,招手道:“过来,都来床上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药汤子味儿。 沈秋宝很不喜欢。他皱了皱眉头,担忧的“噔噔噔”飞跑过去,仰头看着姑奶奶:“姑奶奶,你吃的是苦药汤子,对吗?你哪里不舒服?秋宝给你呼呼,马上就能好。”奶**疼了,不想吃苦药汤子的时候,总是让他呼呼。而他每次呼过之后,奶奶就好了。 “好孩子……”姑奶奶的眼泪哗的下来了,哽咽着探身搂住小小的人儿,“姑奶奶只是夜里着了凉,算不得生病。看到秋宝就好了。” 沈九妹走上前,关切的尊一声“姑奶奶”。她是大姑娘了,不好意思跟秋宝一样扑到床上去,规规矩矩的站在床榻边。 姑奶奶又小哭了一场。收住泪后,她抱着秋宝,吩咐九妹在床沿边坐下来,问道:“九妹,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没有?” 沈九妹低头,弱弱的说道:“我们长大后,想给奶奶跟爹娘报仇。”奶奶、爹娘绝不能枉死! 秋宝偎依在姑奶奶的怀里,使劲的点头:“嗯,秋宝要报仇!” 姑奶奶没有接话,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晌午,儿子才从牛头坳赶回来。两个孩子没有夸大其辞。牛头坳村人畜无存,果真被烧成了一片赤地。 然而,这并不是灾难的结束。 在镇上风风雨雨的住了三十余年,她深知仙符兵是怎么行事的——连坐!如果让仙符兵知道她家收留了牛头坳的两个遗孤,他们定会第一时间赶来。不但灭了他们家,而且还会屠掉这条街上的所有街坊。所以,只要泄漏一点点消息,他们所有的人连命都会保不住,还谈什么报仇! 表叔咬咬牙,说道:“九妹,秋宝,杀你们爹娘的是仙符兵。你们知道仙符兵有多厉害吗?” 沈九妹亲眼看到仙符兵屠杀村人,自然是知道的。她不甘的垂下头,没有吭声。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的打在衣裙上№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拉着九妹的手,反反复复的问:“九姐,我明天就要去县城最大的武馆学武了,对不对?” 九妹被他闹得没辄,最后板着脸喝斥了他一通:“你要是还不老实睡觉,明天起不了床,误了起程的时间,就算去了县城,也赶不及学徒考试!” “哦。”沈秋宝吓得吐了吐舌头,赶紧缩回被子里,闭上眼睛,老实睡觉。想了想,又睁开眼睛:“九姐,明天早上记得一定要早早的叫醒我!”表叔可是再三交待了,去县城要走很远的路,明天早上,他们要早早的出门。 “知道了!”沈九妹没好气的应着。 第二天,天还没亮,她果然早早的摇醒了秋宝:“秋宝,快醒来。表叔叫我们来了。” 秋宝才睁开眼,她便把秋宝从被窝里抱了起来。 “我自己来。”秋宝一旦醒来,往往会很快清醒。他打着呵欠接过衣服,熟练的穿了起来。 洗漱完毕,表叔带他们用了早餐,天也只是蒙蒙亮。三人悄然从后门离开了——表叔说,可以坐马车从官道去县城。但是,那样的话,他们要赶百把里路;而弃马车不用,带着他们俩从山里抄近道的话,能省一大半的路。以他们的脚程,应该能在下午的时候赶到县城。只是后者明显要辛苦得多。姐弟俩都想尽快赶到县城,双双强烈要求抄近道,不坐马车。 姑奶奶没有来送他们。不过,表叔递给他们俩每人一个蓝布小包裹,说是姑奶奶连夜替他们收拾好的行囊,里面有些银两、干粮,还有换洗的衣裳。 沈九妹一听有银两,坚决不要。 表叔唬着脸喝斥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哪有身上不带银钱的?不过是几两碎银子,叫你们拿着就拿着。等秋宝学到了大本事,成为了武师,风风光光的。到时,能让姑奶奶和表叔跟着沾沾光,也是你们的孝心。” “哎。”沈九妹这才含泪接了。 第八章 贱民的悲哀(下) --(1182字) 果然如表叔所言,出了镇子后,一行人开始走山路。 沈九妹听说要走数十里山路,心疼幼弟,一个人背了两个人的包裹。是以,沈秋宝空手空脚,只要跟着走就行。 “秋宝,累不累?”走了小半个时辰,表叔停下来关切的问道。 沈秋宝摇头:“不累。我们出村的山路比这要难走得多。”那时,他还背着一张兔皮褥子呢。 “那行,我们接着走。”前头不远处现出一块青灰色的崖石。表叔指着那里,“到了那处山崖下,我们歇歇脚。等过了那片崖石,后面的路会越来越陡。” 他在尽可能的对两个孩子好——想到自己今天将要做的事情,他真的是羞愧不已。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只是一个贱民,而且上有老、下有小,有一大家子人指着他吃饭过活呢! 所以,他能做的仅仅是眼下尽可能的照顾好孩子们。 山里的路就是这样,看着近,走得哭。那片青灰色的崖石看着就在不远处,然而,他们又走了一刻多钟才走到它的近前。 这时,沈秋宝才发现,崖石的后面是连绵不绝的群山。太阳还没有出来,山中笼着晨雾,完全看不到山路。 表叔递过一只牛皮水囊,招呼他们俩喝水:“一回不要喝太多,只要抿一口就行。赶路时最忌灌太多的水。”唉,尽可能的多教一些实用的经验给孩子们吧。 这一点,沈九妹也是知道的。不过,她没有吭声,带着秋宝依言而行。 三人坐了不到半刻钟,又接着赶路。 翻过崖石之后,脚下的山路骤然变窄,不及先前的平坦。表叔几乎是每隔一刻钟,就会停下来,让他们俩抿一口水,稍作歇息。 过了晌午,他们钻出一片松树林,来到一个小山坡前。表叔听到流水的声音,扬了扬干瘪的牛皮水囊,喜道:“附近肯定有水源。我去打些水,你们在这里歇歇脚,不要乱走。” “哎。”沈九妹点头应下。 “记着,千万不要乱走啊。”表叔又交待了一声,这才向坡底走去。 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沈秋宝其实已经很累了。他迫不及待的就近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一屁股坐下来。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干粮?”沈九妹走过去问道。赶路时,往往是越到后面,越容易肚饿,需要越来越频繁的进食补充体力。 “嗯。”沈秋宝咽着口水,很是期待的问道,“也不知道姑奶奶给我们准备了什么吃的。”中午,在一次歇脚时,表叔递了两张白面饼子给他们。所以,他们还没有动用自己包裹里的干粮。 “应该也是白面饼子吧。”沈九妹在他身边盘腿坐下来,从背上解下一个小包裹,在膝头打开。 这只包裹显然是为她准备的。里面有一身素白的衣裙,以及一个大油纸包和一个小白布包。 小布包还不祭锏囊灞≡铺欤ㄓ性谛牡桌镒T附愕芰┮宦菲桨病 第九章 九姐,你好厉害 --(2315字) 沈九妹找水源的经验很丰富。循着水声,她很快把沈秋宝带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溪边。 “鱼!九姐,你看,有鱼!筷子鱼!”秋宝眼尖,指着溪水欢呼的叫着。 沈九妹一把将人拖走:“现在不是抓鱼玩的时候。”如果不是奇迹降临,他们今晚肯定是要宿在山里了。陌生的大山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险。而夜里,野物齐齐出洞,危险更甚。所以,当务之急不是抓鱼饱肚,或赶路,而是寻找一个安全之所在准备夜宿。 经验告诉她,水源周边是不能夜宿的:天知道,夜幕之下,会从四面的密林里冒出多少野物前来饮水。 “九姐,我听大树哥说过,有筷子鱼的河水能直接喝,是真的吗?”沈秋宝解释道。他们的旧陶罐,还有火折子,都留在姑奶奶家了,没有带来,所以,现在,他们没法烧水。 原来是渴了……沈九妹故意逗他:“没有旧陶罐和火折子,也一样能烧水。” 还是要烧开才能喝啊!沈秋宝有些蔫了。 “大树没说错。”沈九妹慢悠悠的又道,“喝几口没事。” “太好了。”沈秋宝欢呼,挣脱她的手,噔噔噔的跑到溪边,蹲下身子,捧了水,咕嘟,喝了一大口,“真甜!” 然后,他用袖子囫囵擦了一把脸,小跑回来,仰头笑道:“我喝好了,走罢!” “只喝一口?”沈九妹故意问他。 “嗯。还要赶路。喝多了水,会走不动。”沈秋宝如实以对。 “秋宝真聪明!”沈九妹满意的牵起他的手,继续赶路。道理只教一遍,就能记在心里,并且能严格执行,可不是真聪明吗? 沈秋宝得了夸奖,脸上没什么,却走得更带劲了。 山里的夜色降得早。沈九妹一边走,一边物色可以夜宿的地方。终于,在半个多时辰之后,她寻到了一处心仪之地——那是一处背风的陡坡。坡下有一道坎,能隔开野物≮深一点。我去洗山菇、打水。记住,看着火,不要让它熄了。” “记住了。” 刨坑什么的,沈秋宝平常没少玩。他很有经验的捡了一块尖碎石,认真的挖着圆圈里的黄泥。 沈九妹包起那些山菇,匆匆的又下坡去了。 这一次,她离开的时间稍微久一些。原因是,她费了点时间抓鱼!那是一条三寸来长的筷子鱼,山里最常见的一种鱼,瘦瘦长长的,通体青黑色,胜在味鲜肉厚,煮汤或没煎着吃,都是美味得很。 沈九妹已经将它开肚去鳃,和洗干净的山菇们一起包在山蕉叶里。 看到地上的圆坑,她很是满意:“我们可以开始煮山菇鱼汤了。” 沈秋宝以为听错了:“在土坑里煮汤喝?”是喝泥巴汤吧!难道九姐是要玩过家家? “你看!”沈九妹神秘的一笑,给他展示了一下手里捧着的大“叶碗”——大片大片的山蕉叶叠起来,卷成碗状,用来装水效果真不错,几乎不漏水。 沈秋宝大受启发,不用她吩咐,捡起一些山蕉叶密密的贴在圆坑里。 “聪明!”沈九妹将“叶碗”直接放进圆坑里,快活的笑道:“汤罐子做好了。” “可是,要怎么才能把水煮开呢?”沈秋宝忍不住发问。 “谁说水一定要火才能煮开的?”沈九妹指着火堆里的那些小石子,宣布了答案,“用烧得滚烫的小石子一样能煮开水。” “真的吗?”沈秋宝一脸的难以置信。 沈九妹笑了笑,先将山菇和鱼全放进地上的“汤罐”里,然后用一根长树枝把火堆里的小石子,一颗接一颗的也拨进去。 “滋啦——,滋啦——”,热气不断的腾起。不一会儿,沈秋宝便闻到了鱼汤的香味儿。 “真的可以!”他拍着巴掌乐得合不拢嘴。 “只要小石子足够多,就能把汤烧开。唯一不好的地方是,烧得滚烫的石子碰到凉水,很有可能会炸裂开来。”沈九妹解释道,“所以,才叫你把坑挖深一些。” 象是证明她的话一样,汤里“砰”的爆了一声,溅起几滴水珠子。 “小心!”沈九妹眼明手快,一把拉开秋宝,“水已经很热了。隔远些。” 沈秋宝吐了吐舌头:“九姐,你好厉害!”先前,长姐能带他走到镇上,他已经觉得九姐厉害,佩服之极,现在,这样的感觉更甚。奶奶常说,丫头片子,一点用也没有。可这些天来,他从心底里觉得奶奶是错的。至少,九姐就好厉害。 顿了顿,他由衷的赞道:“九姐,好象就没有事什么能难住你!” “这些都是爹以前教我的。”沈九妹垂眸,掩去眼底的黯然,“爹知道的比我要多得多,那才是真正的厉害呢。”可惜,她再也不能跟爹学进山的本事了。 沈秋宝闻言,眼圈嗖的红了,哽咽道:“九姐,我也想爹了,好想好想……还想娘,想奶奶……” “好秋宝,不哭!”沈九妹放下手里的长树枝,按住悲痛,轻轻搂住他,哑声说道,“爹常说,我们山里人吃得苦中苦,做事舍得下气力,世上没有什么可以难住我们山里人。要是看到你这么乖,变得好能干,爹肯定会很高兴的,会夸你是个最能干的山里娃呢。”她也好想奶奶,好想爹娘,可是,她是长姐,要照顾幼弟,不能哭。 “九姐,我不怕吃苦!”沈秋宝擦去眼泪,挺起小胸脯,“我一定要努力学武,长大后给奶奶、爹娘报仇!” “好!我们一起努力!”沈九妹使劲的抽了抽鼻子,开心的笑了。 热气升腾之中,水“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鱼香更甚。 “喝山菇鱼汤喽!” “啊,好香啊!闻着就象很好喝的样子!” 夜色降临,半个月亮爬了上来。山坡上,响起一片欢声笑语。 第十章 好心的猎户 --(3033字) 在山里,安全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再加上,姐弟俩猜到所谓“县城里最大的武馆招学徒”其实只是骗局,故而,他们不再急着赶路,每天上午沿着山溪赶路,晌午之后便开始寻找合适的宿营地。 姑奶奶为他们准备的白面饼子在第四天清晨被吃光了。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动用两只小包裹里的另外两样东西——按沈九妹的计划,里头的换洗衣裳要留着到了县城才能穿;而银钱……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有钱也没处花呀。 另外,在这四天里,他们陆续的添了一些新“家什”:两块火石、两把自制的长木柄石刀兼开山杖(在碗口粗的树枝上用细山藤绑上一块巴掌大的薄石块)、一把长木鱼叉(用石刀将一根树杈的两头削尖),还有三只竹筒。 这几样东西之中,最难得的是那三只大小不一的竹筒——在进山的第二天,姐弟俩幸运的找到了一片毛竹林。毛竹质地坚韧,而姐弟俩手头只有自制的石刀,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砍倒一根粗壮的老毛竹。将之拖回宿营地后,沈九妹的主要精力用在截取竹筒上,生火烧水的事,全落在了沈秋宝身上。后者表现出了超强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不但完全掌握了生火、烧水的相关技能,而且自制的石刀、鱼叉都是使得象模象样,唯一不足的是,力气太小,目前只能帮忙打打下手。 主要是手头的石刀太不给力,沈九妹用三个血泡,以及近两个时辰的辛苦劳作,终于得到了一大两小共三只竹筒。 大竹筒,其作用等同于一只小号的汤锅。不过,“竹锅”的使用方法和真正的汤锅不同。使用的方法,仍然是沿用“叶碗”,即,在其中放入烧得滚烫的小石子。有了它,姐弟俩再烧出来的水和鱼汤里都少了泥沙与土腥味,却多了一股子竹子特有的清香,在色泽香等方面皆有大幅度的提升。 两只小的,则被姐弟俩用来当水囊,用来取水,以及盛烧开的山溪水。 三只竹筒彻底解决了姐弟俩的吃喝问题,他们才更有底气每天只赶半天的路。 就这样,姐弟俩沿着那条山溪走了五天。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口水潭边,惊喜的看到了久违的人烟——时值晌午,有五个猎户打扮的壮年男子正在潭边生火做饭。 沈九妹先发现他们。再三确定他们是猎户而非山匪之类的歹人,她才欠坳村”。这几天,她反复琢磨,跟沈秋宝编了一套词:他们是后山村人,父母相继病亡。表叔说送他们去县里学手艺。结果,半道上,表叔不见了,他们俩在山里走了五天,就走到这里来了。 至于“后山村”,纯属胡编乱造。 “县里?哪个县里?”大胡子显然不知道“后山村”,不由拧眉,“这一带叫做野鸡岭,是三县交集的边界之地。”他听不出两孩子的口音。不过也正常。在山里,往往十里不同音。但是说话时慢一点,再辅之以手势,山民之间还是能正常沟通的。 沈秋宝望着自家长姐傻了眼。 而沈九妹也是脑瓜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弱弱的答道:“表叔只说是县里,不知道哪个县里。” 这副样子不象是说谎。况且,俩孩子精神不济,身上的衣裳更是破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脏得不见底色。一看就是在山里混了多日,吃足苦头的样子。 猎户们稍微放松。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后山村?在哪里?没听说过。” “俩娃娃叫他们表叔给骗了吧!” “应该是的。” “没良心啊!” 山里人性情淳朴。猜到俩孩子极有可能是失去双亲,惨遭亲戚丢进大山自生自灭的孤儿,猎户们同情心大盛。 “可怜的娃,饿坏了吧!”大胡子出头,招呼两个孩子一起用餐。 在山里,邀请陌生人一起吃饭,是常情。沈九妹没有推辞,带着沈秋宝道了谢,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猎户们的好意。 放下手里的石刀、木鱼叉,姐弟俩也忙活起来:沈秋宝帮忙生火;沈九妹更能干,走到水潭边,不声不响的蹲下来,帮大胡子打下手。 大胡子正在剥一只灰毛野兔的皮。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只已经剥掉皮的野兔。沈九妹拿起这一只,熟练的掏出内脏,清理起来。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大胡子瞄了两眼,赞许的点了点头:“小丫头能干哩。”小丫头的手法麻利得很,很明显是山里猎户人家出来的孩子。 沈九妹冲他咧开嘴笑了笑,低头继续忙活。不一会儿,她便收拾好了。 看到兔肉收拾得很干净,大胡子甚是满意,将剥完皮的兔子也递给她:“这一只,也清洗干净。今天吃烤兔子。” “哎。”沈九妹双手接过去,接着埋头忙活。 就这样,等铁锅里的野菜粥熬好、兔肉烤得喷喷香,五名猎户已经接受了姐弟俩——没有假,俩娃娃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地地道道的山里娃。可能是失去双亲的缘故,俩孩子很懂事,也显得比寻常的山里娃能干得多。 如此懂事、乖巧,且身世可怜的孩子很容易得到大人们的好感。猎户们明显变得热情起来,同时,话也多了。 他们首先是问姐弟俩名字。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沈九妹早就和沈秋宝套好了词——仙府对山民也是有户籍管理的。不过,与镇上的不同。仙府只登记山里三岁以上的男丁,不记女名。故而,沈九妹没有改名的必要,只有沈秋宝改名为“沈云”。 为什么要叫“沈云”呢?呃,俩孩子想了好久,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名字。后来,还是沈秋宝刚巧看到蓝天之上飘着一朵胖胖的白云象极了家里的赶山犬阿黄,觉得最是亲切不过,遂以之为名。 山里人的学问都不多。给娃娃取名字时,大多数人都是以身边熟悉的事物为名,象山、树、石头、云之类的,都是取名字的好素材。是以,沈秋宝的新名字并没有引起猎户们的怀疑。 “九妹,云娃,接下来,你们准备去哪里?”虽是萍水相逢,但他们都很关心两个孩子的去向。 沈秋宝看着自家长姐。后者垂眸,抓着自己的衣角:“家里没人……连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回不去了。听说,县里用人的地方多,只要肯出气力,就能找到活干。我想带着弟弟去县里谋一口饭吃。” “哪有那么容易哦!”大胡子摸着胡子叹道。 其他人没有吭声。俩孩子真苦命。可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山里人的日子并不宽裕,大家都是终日里为两口吃食而奔波。象现在这样,招呼俩娃娃吃一两顿饭,那只是往锅里多加一瓢水的问题;但是,任谁给家里添两张口,那都是不堪重荷啊。他们安置不起两个孩子。 沈九妹闷声说道:“我有气力,总是能在县里找到活的。” “那倒也是。”大胡子环视同伴们,点头说道,“县里的阔人多,活也多。往年碰到灾荒,山里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们也是去县里找活干,混碗饭吃呢。” “是啊。”其余猎户纷纷应着。 这是大伙儿都应下了。大胡子爽朗的邀请道:“我们正好要去县里走一趟,卖山货。反正你们又不知道要去哪个县里,不如就随我们一道去县里碰碰运气。”唉,总比放任两个可怜的娃在深山老林里等死要强一些吧。 “谢谢大伯大叔!”他们给的帮助已经远远超过预期。沈九妹感激极了,连忙拉沈秋宝起身,一道给他们叩头。 “哎呀,这是做什么!”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两人拦住。 “值不得你们这么大的礼!”大胡子安抚道,“人活一世,谁还没个难处?我们也只能顺路捎你们去县里。往后的日子,你们姐弟俩还是得自己过下去。” 第十一章 石秀县 --(3497字) 猎户们没有食言。第三天清晨,他们真的将姐弟俩带到了县里。 大胡子年轻时也曾走南闯北,颇有见识。一路上,他给姐弟俩恶补了不少“县里”的相关常识:此县名作“石秀”,是一座据有五百年历史的老县城。此间交集的三县之中,石秀县的规模最大;其中,石秀县的主城区依山傍水,水运便利,是南北商贾交集之地。 结果,姐弟俩看到石秀县的城门,还是被深深的感撼到了。 石秀县的城门是用大青石砌成,在阳光下显得古朴且厚重。时值城门初开,进城、出城,两路人马交汇,热闹得很,非沈九妹见识过的镇里赶集所能比也。回过神来,她生怕一个不留心,走失了沈秋宝,紧张的牢牢抓着后者的一只手,亦步亦趋的跟着大胡子。 在这样的县城里,我和秋宝真的能扎下根来吗?秋宝真的能找到一家武馆学艺吗?看到往来如织的人群,本来信心满满的她突然没了底。 而沈秋宝却只觉得此刻两只眼睛完全忙不过来。紧抿着双唇,他在心里不停的惊呼:哇,好多人!好多的牛车!好热闹! “县里,铺子多,南来北往的人也多。你们姐弟俩都是伶俐人,又吃得苦,肯下气力,将来不愁没有出头之日。”看出了沈九妹心中的不安与惶恐,大胡子在城门前站住身形,如是安慰道。 “谢谢洪大爷。”沈九妹暗中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洪大爷就是大胡子。经过三天的相处,猎户们彻底卸下了心防,将姐弟俩当成了自家的子侄一般照顾。于是,姐弟俩得知了很多他们的信息。比如说,他们都是小溪村人氏,而小溪村是个杂姓村。大胡子姓洪,是村里知名的老猎户。其余的四名猎户有两人是一对堂兄弟,姓扶,剩下的两个则别姓刘、王。 石秀县仙府对山民的管制很严格,规定:但凡山民进、出城门,不论男女老幼,每人次要收取五个大钱的税钱,名曰:城门税。 对于恨不得一个大钱掰成两半来用的山民来说,五个大钱的城门税可不是小数目。是以,他们通常是在城门外随意寻一处空地,出售山货。而仙府方面只要他们没有进城的意图,对此一直都是视而不见。久而久之,在石秀县城的城门外就形成了一个叫做“早市”的小型集市。 洪大爷他们此行就是来“早市”售卖所得的猎物。 “九妹,云娃,天色还早。等我们卖了山货,再送你们进城。”洪大爷很不好意思。昨晚,他们五个人背着姐弟俩掏了钱袋。结果,五人合力也凑不齐十个大钱的城门税。要送姐弟俩进城,还得先卖了手头的山货才行。 “叔父留了一些钱财,够我们姐弟交税进城。”沈九妹怎么可能让他们破费呢?非亲非故,洪大爷等人能带他们来县城,沿途又照顾有加,已经是恩重如山。她拉着沈秋宝非常感激的说道,“洪大爷,叔叔伯伯们,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们姐弟没法报,只能给你们叩个响头。”说着,姐弟俩齐齐跪下。 “哎呀,使不得!”洪大爷等人连忙伸手去扶。 “洪大爷,这个头是一定要叩的。”沈秋宝仰头,坚决的说道,“爹说过,我们山里人受人恩惠,当泉涌以报。云娃现在还小,做不了别的,只能先给恩公们叩个响头。云娃会牢牢记住恩公们的大恩大德。等云圣长大了,学到了本事,一定会去小溪村寻访恩公们,再报答今日的大恩大德。” “这娃娃……”小小的人儿把话说到这份上,再阻拦就显得自个儿矫情了。洪大爷等人的眼圈有些发红。 姐弟俩当即认认真真的给他们叩了一个响头。 “快起来!”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他们扶了起来。 洪九妹顺势提出辞行:“洪大爷,你们就送我们到这里吧。等进了县城,我会努力找活干,好好照顾弟弟。” 五人之中,洪大爷还是十几年前进过石秀县。其余四位更是次次止步于城门前。城门里面是什么情形,他们也是两眼一抹黑。是以,就算他们带着姐弟俩进城,也不过是多交五个人的城门税而已,给不了实质性的帮助。 “也罢。”洪大爷没有再坚持,伸手摸着秋宝的头,“云娃,我们山里的汉子,象山一样,行得正,坐得端,顶天立地。大爷在小溪村等着你,等你变成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大爷也没有别的爱好,就好喝口小酒。等你出人头地了,莫忘了给大爷捎坛子好酒来。” “嗯。”沈秋宝郑重的点头,“云娃记住了。” “好娃娃!”洪大爷摸着胡子,哈哈大笑。 “行,我们就等着你们姐弟俩送好酒来!”其余四人纷纷笑着附和。 石秀县的城门认钱不认人。只要山民交了城门税,守城的卫兵二话不说,便会放人。在洪大爷等人的注视下,姐弟俩向其中一个卫兵交了十个大钱。 后者收了钱,嗡声说道:“下一个。” 于是,洪九妹赶紧拉着沈秋宝顺着进城的人群往前走。 走了十几步,他们通过了青石城楼。眼前豁然开朗,嚣闹声扑面而来。 “九姐,好多的屋!”沈秋宝惊讶的叹道,“比镇里要多得多!” “人也好多。”沈九妹只觉得嘴里干得很,手上更用力,死死的牵着沈秋宝,“你一定要紧跟着我,千万别走丢了。” “嗯!”看着繁华的街道,惊艳过后,沈秋宝不由担心,“九姐,我们要去哪里?” “当然是去找武馆!”沈九妹非常肯定的答道。 “可是,武馆是什么样子的?”街道两边的屋子这么多,看上去长得又差多……秋宝只觉得眼花缭乱。 沈九妹心里也没底,额头上直冒冷汗。情急之下,她想起了跟爹去镇里赶集的情景——当时,爹是怎么做的来着? 哈,知道了! 眼前一亮,她甩了一把汗珠子:“我们先沿着街走一走,四处看看。” 于是,姐弟俩沿着青石板铺成的街铺往前走,一家一家的寻找。 “九姐,那是什么?” “哦,是卖米糖的。” “那个呢?” “蜜饯果子。” …… 这条街市并不是很长,大约一刻多钟后,姐弟俩从街头走到了街尾。青石板路到了头,取而代之的是四通八达、狭窄拥挤的黄泥土路。路的两旁是低矮、败旧的屋舍。它们挤挤密密,有如大青鱼的鳞片般排立。 和外面的街道仿佛是两个世界。嚣闹的人群突然消失了。没有鲜亮的招牌、彩旗,满目尽是青灰色与土黄色。路上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他们慢慢的低头踱行,似乎每个人都背负着一座沉重的大山。 没有找到想象中的武馆。沈九妹看着陌生的地界,心里直发怵。 “九姐,我们还要再往前走吗?”沈秋宝回过神来,低声问道。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繁华的街道冷不丁就换了截然相反的另一副面目。 “我……”沈九妹略作沉吟,正欲回答。就在这时,眼前呼的闪过一道黑影。 沈九妹只觉得背上一轻,当即惊呼:“我的包……” 一不留神,有人抢走了她背上的一只小包裹! 这两年,她跟爹进山可不是去拍蚊子的!瞬间反应过来,她大喝一声:“秋宝,跟上!”声音未落,人已经松开秋宝的手,象离弦的箭一样,追了上去。 秋宝也不含糊,当即扯起两条小萝卜短腿,紧紧跟上。 黑影见状,心里直道晦气。本以为是两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猴子,不想却是硬点子。麻利的按了按手里的小包裹。又轻又软,貌似里头只有衣服之类的。 土猴子的衣服能有什么好的?怕是连只杂面馒头都换不到!他皱了皱眉头。 眼见着就要被那个大的追上,他果断的随手将小包裹往左边小巷里一抛:“还给你,臭丫头!”脚下却不停,嗖的冲进了对面的一条巷道里。 “秋宝!”沈九妹仍然是紧追不舍。抢了我的东西还想跑?哼,门都没有! 姐弟俩相依为命,默契得很。沈秋宝听到指令,转向冲进小口,捡起小包裹。 就这么一小会儿,长姐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右前侧的巷道口。 没有迟疑,他用最快的速度也冲了过去。 “跑啊!看你往哪儿跑!” 刚一过去,他便听到里面传来九姐的声音。虽然喘着粗气,但是却中气十足。 再定睛一看,只见巷子里,七八步之外,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看不清衣料底色的家伙象条死鱼一样趴在地上,而他的长姐则是叉着腰,威风凛凛的用一只脚踩着这家伙的胸脯子。 九姐威武!沈秋宝这才放心的停下来。他脱力的站在巷口,一手紧紧将小包裹抱在怀里,一手扶着屋墙,半弯下腰,放肆的喘气。 第十二章 小猴子 --(2604字) 沈九妹缓过劲来后,回头招呼沈秋宝:“秋宝,过来。”爹说过,镇里有一种人叫做拍花子,专门偷小孩去贩卖。想来县里也是有拍花子的。她不敢让秋宝离自己太远。 沈秋宝应了一声,噌噌的跑过去。好激动哦,生平头次碰到抢东西的贼!即便长姐没招呼,等他稍微缓一缓劲,也会跑过去的。 被抓到的小贼通身脏兮兮的,瘦的跟只猴子一样,比沈秋宝才高了小半个头。他赖皮得很,被抓之后,便放弃了任何抵抗,摊开手脚,大大咧咧的躺在地上,摆出一副任打任杀的模样。 就这副怂样,也敢出来抢东西!沈秋宝不屑的撇撇嘴。 沈九妹脚尖轻轻用力,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为什么要抢我们的包裹?” 小贼翻开眼皮,嬉皮笑脸的瞅了她一眼:“好姐姐,我叫小猴子,今年十岁,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姐姐好心,赏个馒头吃。”现在,他确定了,两只土猴子的背后没有大人。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他应该不会挨揍。 就没见过这种没脸没皮的!姐弟俩不由齐齐愣住。 “你爹你娘呢?”沈秋宝忍不住问道。如果换成是他,不用别人动手,爹娘早就自个儿先揍死他了,这叫做“别丢了先人的脸”! 小猴子白了他一眼,哼哼:“老子天生地养,哪来的爹娘?” 原来也是个孤儿。沈九妹在心里叹了一声,松开脚,嗡声说道:“你起来罢。地上脏。”见小猴子嘴唇发干,她从腰间解下小竹筒,递过去,“喏,先喝口水。” 小猴子微怔,一骨碌爬起来,毫不客气的一把捞过去,打开塞子,咕唧咕唧的仰头灌了一气:“好甜!”喝完了,复又将塞子盖上,扔还给沈九妹。 “那当然。这是洪大爷特意带我们打到的甜山泉水。”沈秋宝得意极了。 小猴子上下打量着他们:“哦,原来你们是山民。” “山民怎么了?”听出了他话里的轻视,沈九妹心里很不爽。 “没怎么啊。”小猴子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笑嘻嘻的问道,“你们是刚进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是吧?” 没想到他突然有这么一问,沈九妹再次愣住。 “关你什么事!”沈秋宝张口反驳。 “是不关我的事。”小猴子脸上的笑容不减,“不过,谁叫我小猴子为人仗义,从不白占别人的好处呢。刚刚喝了你们的水,我也卖你们一个好。在县城里,你们要是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宵禁以后就会被仙符兵抓起来,毒打一顿后,送到北山挖矿,做一世的苦工。” “啊!”姐弟俩傻了眼,禁不住双双惊呼,“宵禁?是什么?” “就是每天的戍时三刻以后,不准再出门。” “你骗人!”洪秋宝厉声叫道,“洪大爷没有说过县里有什么宵禁。也没说过,去北山挖矿。” 小猴子耸耸肩:“你们的洪大爷也是山民吧?他肯定有些年没进城了。以前是没有宵禁的。五年前,仙府在北山找到了能炼出宝贝的矿石》坳村后,新近学到的本事——多看少说!遇到不懂的事,就闭上嘴巴,木着脸,安安静静的当木头桩子。 “看来你们的洪大爷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猴子翻了个白眼,旋即,又拍着胸脯子,得瑟的哼哼,“幸亏你们俩福大命大,今天碰到了无所不知、行侠仗义的小猴子!” 就你?行侠仗义?一个捡东西,还三两下就被抓住了的弱脚鸡!沈九妹垂着眼,眼角直抽抽。 小猴子眼尖得很,见状,撇撇嘴,准备抽身走人:“不信就算了。” “不,不是的。”人生地不熟的,故而,沈九妹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跟小猴子打听县里的武馆情况。她连忙摆手,将人拦住,“麻烦你告诉我们,要上哪儿去找武馆。还有武馆招考学徒,是什么章程。” 小猴子叹了一口气:“你们又没银子,考什么学徒啊。” 要多少银子?我们有些银子!沈秋宝抬头,张口欲说。不想,身边,沈九妹垂着手,暗地里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他吃痛的吞下了冒到嘴边的话,继续当木头桩子。 “我会烧火做饭洗衣裳,还有,我力气大,打柴挑水也是做惯了的。”沈九妹瞪大眼睛,正色道,“没有银子,我可以去求武馆。我给他们做活,充当银子。” “可是,你没有保条。他们不会让你在武馆做活的。”小猴子反驳道。 “我可以求武者帮忙写保条!”沈九妹又道,“我很勤快的。爹说过,勤快的人,都是好人。武者那么厉害,肯定一眼就认出我是好人。只要我使劲的请求,会有好心的武者帮我们写保条的。” 光天化日之下,小猴子可不敢说武者的坏话。眼珠子转了转,他笑道:“这里的武馆招学徒,只要保条和银子。要是你们真的能凑齐这两样,我倒是知道有一家武馆,你们是可以去报考的。” “真的?”沈秋宝喜出望外,顾不得长姐的压制,出声问道。 沈九妹瞥了他一眼,也问道:“是哪一家?” “青云武馆。”小猴子抬手指着正东方,“喏,就在那边的青云山上。” 姐弟俩顺着他的指头张目远眺,却只看到黑压压的一片屋脊。 “哎呀,青云山在主城。这里是外城,隔着好几十里地呢,就你们肉眼凡胎的,怎么能看得到?”小猴子直翻白眼。 石秀县很大,且分为主城与外城。之前,洪大爷是说过的。沈九妹心里信了一大半,悻悻的收回目光:“小猴子,你能带我们去吗?” “我反正也没什么事。要是你们信我,我可以带你们去啊。”小猴子笑嘻嘻的指着她腰间的小竹筒,“你们带来的水真甜,能再给我喝一口吗?” 不就是一口水而已。沈九妹不相信在偌大的县城里,找不到干净的水喝。她大大方方的解下小竹筒,递过去:“喏,给你喝。” 小猴子接过去,当真只喝了一大口,又塞上塞子,还给她,赞道:“真的很甜,不比一个大钱一碗的甜水差。” 什么意思?姐弟俩头次听说水也能卖钱,不由相对一视。 “反正青云山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赶到的。我先带你们去我落脚的地方对付一晚。到底怎么去青云山,我们要好好的商量一下。”小猴子爽快的说道,“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们一些城里的规矩,免得你们吃了亏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貌似也没有别的选择。看着又黑又瘦的小男孩,沈九妹拉着沈秋宝,笑道:“谢谢你啊,小猴子。” 第十三章 学武哪家强? --(1564字) 别看小猴子只有十岁,长得又黑又瘦,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的,不见一丝底色,但是,沈九妹不得不承认,小家伙知道得真多。 一路上,小猴子麻利的带着姐弟俩走街穿巷,告诉了他们不少城里的规矩: 比如说,石秀县城里的人是分三六九等的——按仙府的划分是三类,即,仙官、良民和贱民。 其中,仙官是高高在上的上等人,主要是指,仙府、仙符兵里的官老爷们,忌暇褪钦饷葱吹摹3惶臁⒁桓鍪背剑疾怀伞!br /> 也就是说,秋宝已经没了查天分的机会。沈九妹好失望。问来问去,秋宝还是只有学武一条路可走。 “没事。我们可以去学武。”她如是安慰道,“还有,你不一定能查出来有修仙的天分。” 小猴子也好心的劝解:“就是。每一年有那么多的童男童女去查天分,结果,查出来真正有天分的,通常不会超过十个。大家都说,没烧十几辈子的高香,天帝老爷是不会给天分的。” 沈秋宝无力的点头:“知道了。” 除此之外,小猴子还告诉了他们石秀县的武馆相关情况。 按照仙府的规定,高级武者以上的武者才能开辟武馆。石秀县有好几十家武馆,都在主城区。其中,最大的武馆就是前面他提到的青云武馆。也只有它是常年收学徒的。其余的武馆都是一年只招一次学徒。 “我听人说,青云武馆的馆主大人是我们县里唯一的武宗。”他一脸向往的说道,“几十家武馆里,就数青云武馆的地盘最大,占据了整个的青云山。每次的武试,仙府分派给青云武馆的名额是最多的。考中的武者里,他们也是占据了一大半呢。周边其他县的武馆,没有一家能比得上青云武馆。年年都有好多外县人特意过来投馆。” 总而言之,学武哪家强?石秀找青云! “就是费钱得很……”他摸摸鼻子,不露痕迹的扫了姐弟俩一眼。 沈九妹皱了皱眉头:“其他武馆都是什么时候招学徒?” “哦,他们大多数都是在仙府查完天分之后的几天里收徒。”小猴子很是惋惜,“也有少数是过了新年之后。现在收学徒的,只有青云武馆。” 还是没得选。沈九妹轻叹。 七拐八绕的,巷子渐窄。路边的屋舍越来越破旧、低矮。有的甚至只是用破毡布搭起来的简易棚子。 又走了一会儿,眼见着棚子明显多了起来,沈九妹一把抓住小猴子:“你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 “当然是去我住的地方啊。”小猴子甩掉她的手,没好气的答道,“我一个没父没母的小叫花子,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不住城隍庙里。难道还能请你们住大瓦房不成?” “那,这里是哪里?”沈九妹狐疑的环顾四周。 “都是比我阔的人家啊。”小猴子眼里的羡慕做不得假,“别看人家的屋子破了点,但是,好歹有个自己的窝。” 沈秋宝惊呆了:三癞子的祖屋是牛头坳村最破最烂的,也比这些破棚子强,好不好! 看出了沈九妹的警觉,小猴子又道:“能有自己的屋子的人家,都是有武者担保的。他们能在城里找到正经活干,轻易不会害人的。” “为什么他们不害人?”沈秋宝不解。 “因为他们一旦害了人,被仙府抓到了,就算是最轻的处罚也是家财充公。那时,再也不会有武者给他们担保……”小猴子不想再说下去了。他抿紧嘴巴,加快了脚步,全然不顾身侧的两人是否会跟来。 生气了?沈秋宝冲他的后背吐了吐舌头,抬头看向自家长姐。 “走吧。”沈九妹悻悻的说道,心里明白了一个事实:他们如果找不到武者担保,等身上的银钱用光了,肯定也会和小猴子一样,觉得住破棚子都是奢望。 那时,他们完全没了指望,是不是也只能一天一天的混日子,直到有一天饿死或者冻死? 第十四章 钱钱钱 --(2852字) 半个多时辰后,小猴子带着姐弟俩来到了一座破庙面前。 这座庙位于山坡之上,破破烂烂的,但,白石香炉里,东倒西歪的残留有一簇簇香棍儿,足以证明,庙里并未断绝香火。 走进破庙里,沈九妹飞快的扫了一圈,没有看到其他人,好奇的问道:“庙里就住了你一个人?”她去过镇里的城隍庙。那庙也破,并且还没有这一座大,却是有庙公的。 “想得美。”小猴子冲正位上的城隍爷像做了个揖,哼哼,“大白天的,大伙儿不出去找吃的,难道要饿死在这里吗?等太阳快落山时,都会回来。天黑以后,这里睡满了人,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闻言,姐弟俩一片头皮发麻。 “不要怕。我小猴子在这庙里住了十来年,也是这里排得上名号的老人。”小猴子笑嘻嘻的又道,“有我在,包你们姐弟两个今晚住得舒舒服服的。”在来的路上,他已经探出了姐弟俩的来头和身份。当然,经过了这么多事,沈九妹也不是吃素的。她说的是和沈秋宝编好的那一套说辞。 “谢谢你啊。”沈九妹硬着头皮说道。 小猴子摆摆手,正要再说点庙里的土规矩。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唤起来。 “呃……”他讪笑着挠头,“光顾着跟你们俩说话,误了找吃食。”从早上睁眼到现在,他滴米未进,光喝了几口水。 沈九妹看了一眼沈秋宝。 后者意会,从怀里掏出一个野菜饼子,大方送上:“小猴子哥哥,给你吃。” 小猴子显然饿坏了。他一把接过野菜饼子,双手捧着,狼吞虎咽起来。 三下五去二,比秋宝的巴掌小不了多少的野菜饼子便没了。 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头:“还有吗?” 沈秋宝摇摇头:“还有两个,那是我和九姐今天的口粮。” 小猴子用渴望的眼神看向沈九妹。 可惜,后者一点表示也没有。 “真小气。亏我还带你们来庙里住……”小猴子不满的嘟囔。他真的很饿。象这样大的野菜饼子,他一气吃五个绝对没问题。如果不是打不过臭丫头,他早就动手抢了。 沈九妹视而不见,再次环视庙里,淡声问道:“今晚,我和云娃睡哪里?”庙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光溜溜的旧青石长案,以及城隍爷、判官和两小鬼的泥像,再无别物。看来,所有人都是直接睡地上的。 小猴子将目光从沈秋宝的怀里挪开,摸着鼻子嘿嘿笑道:“忘了跟你们说了。庙里也是有规矩的。” 庙里的头一桩规矩就是:不白住。 在庙里借宿,每人每晚都要交给庙公大人两个大钱。 “如果你们没有现钱,等其他人回来了,我可以帮忙给你们拉线,用东西和有现钱的人换。”小猴子一脸仗义的说道,“大家都是朋友。我今天就不收你们的中人钱。” 也就是说,过了明天,他们俩若是还要他做中人拉线的话,便要收钱了。 沈九妹很是意外——在牛头坳村,大家虽然都过得不宽裕,可是邻里之间搭个话,帮一下忙,却是不计报酬的。象这种讨钱、要好处的话,除了三癞子没脸没皮惯了,其他人都不好意思张口。 偏偏小猴子还自我感觉义气得很。 沈九妹想都没有想:“我们没钱。” 突逢巨变,又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一直高度戒备着呢,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相信过小猴子。在来的路上,她早就瞅好了落脚的地方——如果小猴子带的地方不好,那么,她就跟秋宝去山坡下的那片小杂树林里随便凑合一晚。这么些天,他们都在荒郊野外住过来了,不差这一晚! 哇,没钱还这么理直气壮!小猴子挑眉:“庙公大人从不赊帐。就算我拼了命给你们俩说好话,最多也只能让庙公大人免了秋宝的钱。” “不用了。”沈九妹也不含糊,牵着沈秋宝的手,转身就往外走。 小猴子微怔,连忙喊道:“哎,你们要去哪儿?” 沈九妹打住,回头说道:“我们去下面的那片小杂树林里,随便对付一晚。你明早去树林边等我们,可好?”本能的,她很不喜欢小猴子。可是,去青云武馆,还要劳烦这家伙带路。 “那可不行!”小猴子急急的窜上来,伸手将他们俩拦住。 “为什么?”沈九妹不解。 “自然是仙府的规定喽。”小猴子翻了个白眼,“要是能住在林子里,谁还会花两个大钱住庙里?晚上,仙府的差老爷们会出来巡查。住在林子里,和睡大街上是一样的,都是犯了宵禁,要被抓去做一世的苦工。” “这是什么破规矩!”沈秋宝愤恨了。 小猴子甚是无奈的笑了笑:“我要出去找钱。要不你们跟我一起?” “怎么找钱?”沈九妹好奇的问道。 小猴子自然是不会如实相告的。眼珠子一转,他胡乱说道:“你们的包裹里是衣服吧?我知道一家当铺愿意收粗布衣服。价钱也还公道。不过,粗布衣服不值钱。我不知道你们的衣服能不能换来两个大钱。” 当铺?镇里也是有的。沈九妹虽然没有去过,但是,赶集路过那家当铺时,爹跟她说过。故而,她知道当铺是做什么的。 “我们带的不是粗布衣服!”沈秋宝气得直跳脚,“全是细棉布做的好衣服。” 沈九妹想拦住他,根本就来不及,只好作罢。 小猴子嘿嘿:“到了当铺,就是绸缎做的新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旧粗布衣。我亲眼见过有人当过的。” “太欺负人了。”沈秋宝气鼓鼓的跺脚,“九姐,我们不去当铺!” “那你们想怎么找钱?”小猴子把话题又拉了回来,“事先声明,我自个儿都要出去找钱,没钱借给你们。” “我可以拾柴火去卖,还有,我会打猎。”见天色还早,沈九妹说道。 “嘿嘿,你很有本事嘛。”小猴子假笑,冲她伸出一只脏兮兮的黑手,“拿来!” “什么?”不等沈九妹开口,沈秋宝鼓着腮帮子先开口。 “保条啊。卖东西也是要有保条的!” 姐弟俩傻了眼。该死的石秀县,还让不让人活了! “九姐,在镇里也要保条吗?”沈秋宝觉得小猴子绝对是唬人的。 “从来没见爹给过保条。”沈九妹如实以对。 “不信拉倒!”小猴子从鼻子里哼道,“石秀县又不是你们的镇里!” 沈秋宝没词了——是哦。镇里没有城门,去镇里也没见有差爷收城门税。 小猴子见状,软声叹道:“真是怕了你们了。得,我小猴子好人做到底。要不,我带你们去市集,让你们亲眼看看要不要保条?”顿了顿,“反正,你们要去青云武馆,也是要去市集里的当铺换钱买干粮。” “容我再想想。”沈九妹抓着两只小包裹说道。直觉告诉她,小猴子并不可信。也许她应该多打听几个人。 “那你要想快点。”小猴子笑道,“庙公大人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会上来收钱。到时交不上钱,他会直接用大棒子赶人。” 第十五章 防人之心不可无 --(2751字) 沈九妹无语。 “我带秋宝去周边找找,看能不能挖到野菜。”扔下话,她牵着沈秋宝往庙后走去。 “我也要出去,找钱。”这回小猴子没有拦人,冲他们的背影交待道,“不要走太远啊。记得在太阳偏西之前回来。还有,我是真的不会给你们垫钱。” 城隍庙的后面是一片长满杂草的荒坡。屋檐下,乱七八糟的堆着半人高的杂草。 “九姐,这些杂草是用来做什么的?”沈秋宝看出来了,杂草是特意堆在这里的。 “晚上睡觉时,给人打铺用的吧。”沈九妹想了想,答道。 除了这些杂草,庙后再无他物。 “我们去坡上看看。”既然说了是出来找野菜的,怎么能不去坡上呢? “哦。” 坡不高,并且,杂草丛中还有一条一尺来宽的小道直通坡顶。姐弟俩沿着这条小道,很快就爬到了坡顶。 “九姐,这里有口井!”沈秋宝一眼就看到了几步开外的一口老水井。 看来庙里的人都是在这口井里打水。四周的空地上,鲜见枯枝败叶。井边的青石板被磨得亮光。 沈九妹点点头:“过去看看。” 话音刚落,沈秋宝已经松开她的手,噌的跑到井边,趴在一块青石板上,伸手掬水,伸出舌头,小心的舔了舔。 旋即,他别过头来,小脸皱成了团:“呸呸呸……苦的!”心里庆幸不已——苦井水不能喝,这是常识。还好,这些天,他从长姐那里学到不少本事,只是沾了一点点。 沈九妹快步走过去,蹲下身子,无奈的刮了刮他的鼻子:“就你手快!” “我也要学着认水。九姐都已经教过我了。”唔,鼻子好酸!沈秋宝皱着鼻子哼哼。 “嗯,你刚刚学的不错。”沈九妹笑了,“怪不得小猴子要跟我们讨水喝。”心里却是苦笑连连——一路上,她没有看到别的水源。小猴子先前没说谎,在这里,喝口水都得掏钱买。看来,要想在石秀县扎根,不是件容易的事。 “九姐,我们真的要给庙公大人钱吗?”沈秋宝认真的问道。 沈九妹机警的四下扫了一眼。确定小猴子没有跟来,而且周边也没有其他人,她才低声说道:“我们先备好钱。不过,我们不第一个给。要是其他人都给了,我们才给。” “你是怕有人抢我们的钱吗?”沈秋宝拧眉,“先前,小猴子哥哥哥就想抢我的野菜饼子。他被你打怕了,才没有动手。” “嗯。就是这样的。”沈九妹赞许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看得很仔细。我不可能打得过庙里的所有人,所以,我们绝对不能露出银钱来。” “嗯,我知道了。我不会说的。”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交待好了后,沈九妹从怀里掏出一个白布小包。姑奶奶和表叔一共给了他们两包银钱。这是其中的一包。吃一堑,长一智,她一直将两只小包贴身藏着。 取出四枚大钱后,她想了想,说道:“秋宝,以后,我们的钱都归你收着。” “不,我不收。”沈秋宝吓得连连摆手,“我怕丢了。”小猴子说了那么多话,无一句不是在说钱的重要性。他听出来了,要是丢了这些钱,他们根本就在石秀城里活不下去,更不用说去青云武馆学武了。 然而,沈九妹却坚持,沉声说道:“小猴子已经猜到我们有钱。他是盯上我了。我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钱放在我这里,反而更容易丢。” “他是坏人!”沈秋宝大急,“我们不要再理他!”洪大爷他们才是好人! “其他人可能更坏!他至少还怕我,不敢明抢。还有,我看出来了,他是个吃惯独食的。在钱没有得手之前,他还会护着我们,不让别人占便宜。”沈九妹单膝跪地,蹲在地上,正色道,“我们必须去青云武馆。钱,你一定要藏好。没有我吭声,你绝不能对外人透出哪怕一点点的口风,懂了吗?” 呜呜呜,这里的人,好坏!沈秋宝一下子接受不了。 “小猴子肯定以为钱在我身上。我也会拿一点钱。等下出钱时,由我来掏钱,你不要管。”沈九妹细声交待,“他就会更加肯定,不会往你身上想了。” “九姐,他会害你吗?”沈秋宝担心极了,“我好怕。” 沈九妹手中一顿,抬起头来,笑道:“怕什么?他没我高,没我大,跑不过我,也打不过我。”说话间,她已经数出了十枚大钱。把这十枚大钱小心的藏在腰带里,她又从怀里掏出另一只白布小包,将两只小包统统给了秋宝,“藏好它们。” “嗯!”沈秋宝接过去,说道,“九姐,我把它们藏两个地方,可以吗?” “这个主意好!”沈九妹望着他,笑得眉眼弯弯。 得到了肯定,沈秋宝心里美滋滋的。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将一包贴身藏在怀里,而另一包则是藏在腰带里。 藏好后,他在外面按了按,抬头咧嘴笑道:“谁问我,我都不说。” 事实上,银钱也只能藏在这两个地方。沈九妹等他藏好了,也伸手按了按,确定他收得很严实,起身摸了摸他的头,赞道:“秋宝真能干!”接着,她正色道,“秋宝,在这个世上,有好人,肯定也有不少坏人。爹常说,我们山里人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我们不害人,不做坏事,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与外人交往,我们都要多长个心眼,莫被坏人当傻子欺了去。” “嗯,我知道了。” 藏好银钱后,姐弟俩开始找野菜。秋宝不会说谎,他们身上真的只剩下两个野菜饼子了。而这点口粮,哪里够他们吃一天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去找点野菜之类的吃食。 石秀县的破规矩真多,在野外挖点野菜什么的,应该不会也要保条吧? 好吧,接下来,姐弟俩沮丧的发现,这片土坡到处都是被挖过的痕迹,基本上看不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 也是。真如小猴子所说,庙里住了那么多穷人的话,附近的野菜肯定早就被挖光了——这里的人得有多饿啊。野菜都是连根刨掉。而在山里,如果不是遇到荒年,实在找不到吃的,大家采野菜,除了食根的,都只采茎叶。因为留着根,才能发更多的野菜呢。 没办法,姐弟俩不得不顺着山往上爬,继续找。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一边爬山,一边找,爬到山顶时,总算摘到了两小把灰灰菜,以及三串黄浆果。 好吧,就这点成果,还是他们仗着山里人的一双利眼,在几个不打眼的偏僻处翻找出来的。 沈九妹再次感叹,在石秀县讨生活真不容易。 他们选了个背风的地方,依然用大竹筒煮了半筒野菜汤,吃完两个野菜饼子——如果按以往的习惯和经验,他们会留下一个,明天吃的。然而,一想到庙里有那么多饥肠辘辘的人,姐弟两个都从心底里觉得,野菜饼子什么的,吃进肚子里最安全。 第十六章 慑人的气势 --(1091字) 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待到太阳偏西,姐弟俩下山,返回城隍庙。 隔着老远,他们便看到小猴子在庙后往山上张望。 看到他们俩,小猴子飞跑着迎了上来:“你们俩怎么才回来?庙公大人已经上庙里来了。” “哦,山上没有什么吃的。我们找了好久才找到一点点灰灰菜……”沈九妹解释道。 小猴子心思不在这上面,懒得听,不耐烦的打断道:“钱呢?我在庙公大人面前说了好半天的情,口水都说干了。庙公大人答应只收你们一份钱。两个大钱,你们到底有没有?庙公大人说了,没有的话,叫我不要带你们进庙。” 沈九妹先前打定主意要看别人给了钱,自己再给的。见状,她没有吱声。 小猴子又看向沈秋宝。 后者抬头,木然的看着沈九妹。 该死的乡下土猴子!小猴子在心里啐了一口,耐着性子劝说道:“你们自个儿想想!庙里那么多人。九姐,你是个女娃,云娃更是比桌子高不了多少。庙里的那些人最会欺负新来的。你们要是露了钱,还会有活路吗?到时,可别怪我小猴子不仗义,不为你们姐弟两个出头!” 沈九妹甚是犹豫。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层面。可是,她实在是信不过小猴子,不甘心就这样被他请。排队的人就是将两枚大钱恭敬的放进这只海碗里。 明明那些人比庙公大人年轻力壮,却一个个温驯的跟上了鼻环的大黄牛一样。好有意思! 他还要定睛细看,这时,沈九妹发现了,慌忙暗地里拉了他一把。 他只好垂眸上前,跟上去也抱起一把茅草。 “别看庙公大人有些年岁了,却是正儿八经的初级武师!”入夜后,他再也忍不住,跟小猴子打听。后者一脸艳羡的解释道,“庙公大人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打趴我们所有的人!” “初级武师!”沈秋宝的眼睛亮了,激动的一把抓住小猴子的手,“那么说,庙公大人也能给人写保条,对不对?小猴子哥哥,庙公大人很看重你。你帮我们多说些好话,请庙公大人帮我们写张保条,好不好?”有了保条,就能报考青云武馆了! 小猴子悻悻的甩开他:“保条是那么好写的吗?没润笔钱,写什么保条!”庙公大人写保条,从来都是认钱不认人的。就连他,是庙公大人亲自抱进庙里的,又在庙里住了整整十年,庙公大人也一直没松过口,说要给他写保条。 “好了,睡了。”旁边,沈九妹低声提醒道,“明天我们要早点起来。” 沈秋宝收声,转过身去,平躺着望着黑压压的屋顶,心里无限向往:初级武师,好厉害哦!庙公大人光是随随便便的坐在那儿,身上就能散发出一种慑人的气势来! 第十七章 防不胜防(上) --(2526字) 夜里的城隍庙果然如小猴子说的一样,里里外外的挤满了人。 因为庙公大人亲自发了话,又有小猴子不错眼的跟着,所以,除了最初有几个面相不善的壮汉瞅了姐弟俩一眼,其他人则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现庙里多了两号陌生人。打招呼、套话、搭讪……统统没有,纯属沈九妹想多了。 而且,小猴子选的地方通风且凉快,从人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各种臭味,在这里也散了不少。是以,这一夜,姐弟俩都觉得比意料中的要安稳得多。 第二天,天蒙蒙亮,庙里便有人陆续的往外走。 沈九妹警觉得很。第一个人站直身,她便醒了。不过,她偷看到小猴子依然在熟睡,便也一动不动的眯着眼装睡。 庙后的茅草是给人们打地铺用的。但是,人多茅草少,完全不够分。貌似庙公大人的规矩是:先到先得。故而,只有交钱排在前面二十几位的人每人能得到一捆茅草。落在后面的人们不但没有茅草铺地,而且睡的地方也越来越差。有的甚至只能蜷着身子,睡在庙外狭窄的屋檐下。 起来的人们,无一不是把睡觉的地方收拾干净了。得了茅草的那些人头一桩事就是把茅草重新收拢,送回到庙后的屋檐下。 沈九妹恍然大悟:怪不得白天的时候,整座破庙干干净净,地上连一根破布条、烂草根也看不到。不用猜,一定也是庙公大人立下的规矩。 她暗自咋舌:县里的能人真多》坳的第一人能人,无论是穿着派头,还是行事说话,都完全不能和庙公大人一比。 当天色大亮时,小猴子终于醒了。此时,庙里的人已经走了大半。 比他稍微慢一点,沈秋宝也醒了。好吧,他其实醒了好一会儿。一直在装睡来着。 “都醒了?”小猴子打着呵欠招呼他们,“先把茅草收干净,放回原处。庙公大人是很讲究的人,谁要是把庙里弄脏弄乱了,铁定会被赶出去的。” 果然是庙公大人的规矩。沈九妹应了一声,拉着沈秋宝依言而行。 “你们还有吃的吗?”小猴子也自个儿收好了茅草,拉着沈秋宝的手,悄声问道。 沈秋宝老实的摇头。 “那,竹筒里的水,给我喝一口。”小猴子伸手,“刚才我看到你喝了水”。 沈秋宝解下腰间的小竹筒,在他面前摇了摇。 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刚刚喝完了最后一口。”沈秋宝复又将小竹筒系回腰间,心里暗自得意:哼,坏人,我才不会给你水喝呢! 小猴子撇撇嘴,又问沈九妹:“九姐,我们现在就走吗?” “你不是一两天走不到吗?晚上回不来,你要不要跟庙公大人说一声?”庙公大人的规矩不少,沈九妹有些迟疑。 “哦,我昨天已经跟庙公大人报备过了。”小猴子一脸轻松的笑道,“庙公大人发了话,把位置给我留着,没人敢占我的地方。” “那就好。”沈九妹也笑了,“我们走罢。” 出了城隍庙,接着又穿过了坡下的小杂树林,小猴子见四下没人,站住身形,转身问道:“九姐,青云山离着几十里地呢。我们要不要去市集里换点干粮?还有,我渴了,没水喝,走不动路。” 赖皮狗!沈秋宝木着脸,牵着沈九妹的手,在心里又骂了一句。 “去市集换干粮罢。”沈九妹也解下小竹筒,冲他摇了摇,表示里头也是滴水不剩,“我也口渴得很。前面有没有水井?要不,我和云弟先去前面给你打些水来。” 小猴子皱了一下眉头:“去市集的半路上是有的。要走一段路才能到。一来一回,太费时间了。算了,我先忍着吧。”现在,他很肯定,这两人是轻易不会分开的。 于是,三人前往市集。 他没有说谎。一行人走了一刻多钟,果然看到前面的路边有一口水井。有不少人在排队挑水。 隔着十几步,小猴子便拉住了姐弟俩:“他们是挑水卖的。一担水要一个大钱呢。大清早的,他们里头肯定有人还没有开张,看到我们会觉得晦气,要揍人的。等他们走了,我们再过去。” 这是什么道理!沈秋宝忿然,握紧了小拳头。 “好。我们先在这里歇歇脚。”沈九妹瞥了他一眼,径直在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沈秋宝收到警告,只好按下心中的不平,跟过去,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坐下来干等。 那些人的速度很快。三人等了不到半刻钟,挑水的人们便打完水,吆喝着走远了。 小猴子赶紧招呼道:“我们快去。很快又会有下一拔人来。” 这可是一担能卖一个大钱的水!说不定象糖水一样的甜呢。姐弟俩生平就没喝过这么贵的水。他们俩先是趴在井台上,双手掬了一大口喝。 结果却令人失望。就是普通的井水而已…… 喝了水,将竹筒灌满,路的尽头,又出现了一群挑着空水桶的人。 “快走。”小猴子头一个跳下井台。 于是,三人飞也似的跑到了路对面,继续赶路。 他们没有进市集里头。沈九妹在市集边上的一个露天摊子花五个大钱买了十个杂面馒头。她解释说,不当去衣裳。因为他们报考青云武馆,必须有一身象样的衣裳。 对此,小猴子表示无所谓。他只要路上不饿肚子就行。“去当铺当衣裳,很亏的。有现钱买馒头,谁会把好好的衣裳当了。”三下五去二吃完一个杂面馒头,他快活的说道,“好了,还有好远的路呢。馒头,我们要省着点吃。吃完就赶路,莫耽搁。” 这家伙怎么突然转性了?沈秋宝有些反应不过来。这家伙明显是一副才垫了个底的模样,不是应该跟九姐再多讨要几个馒头,吃饱喝足吗?怎么会好心的替他们俩省馒头? 沈九妹巴不得呢。闻言,笑着将剩下的馒头包起来,放进一只小包裹里,重新系在北上:“我们走。” 一路上,小猴子再无多话,真的是诚诚恳恳的带路。 沈秋宝心中狐疑不已,好几次都想问自家长姐——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奈,小猴子与他寸步不离。直到过了晌午,他也没找到与沈九妹单独说话的机会。 难道小猴子已经看出来了,银钱藏在我身上?所以,他才死死的盯着我?沈秋宝越想越惊心。 第十八章 防不胜防(下) --(2708字) “小猴子,晚上要宵禁,我们在哪里歇脚?”太阳偏西,天色不早了。见小猴子仍然一味的赶路,沈九妹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再翻过两座小山包,山上有一个山洞。”小猴子指着前方,胸有成竹的说道,“洞子在快到山顶的位置,差老爷们夜里最多在山脚转转,不会进山的。我以前有一次在山里误了时间,转了好久,偶然发现了那个山洞,就在洞里对付了一晚。你们放心,洞子不大,安全得很。” 原来是早有计划。沈九妹点头:“那就好。”面上不显,却暗地里捏了捏沈秋宝的手,示意要警觉一些,莫上当。 后者意会过来,抿着小嘴,打起十二分的小心。 傍晚时分,小猴子终于把他们带到了那个山洞。他没有骗人,这个山洞确实是在靠近山顶的背阴位置。仅容两人并排通过的洞口藏在一大蓬野山茶的后面,隐蔽得很。不仔细找的话,轻易发现不了。 洞子不大,但胜在干爽,没有蛇虫一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荒郊野岭的,能有这么一个过夜的地方,已经很省心了。沈九妹满意的点头:“这个地方寻得好。只要生一堆火,我们就能在这里好好歇一晚了。” “对,生了火,夜里就不会有野狗之类的跑来吓人了。”小猴子举双手赞同,当即提议,“乘着太阳还没下山,我们要去外头多拾些柴火。” 沈九妹看了一眼洞外的天色:“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我们分两路吧。云弟最小,也抱不起多少柴,就留下来,把洞里收拾干净。小猴子,你来过这里,地头熟,带我去拾柴火,还有打水。你们看,这样分派,行不行?” 沈秋宝立刻明白了长姐的意图——九姐是怕小猴子对自己下手,所以,先将他们两个分开。 果然,小猴子皱着眉头提出了异议:“荒山野岭的,真要把云娃一个人留在山洞里?山后边就有一眼山泉,离这里不远。一来一回,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要不,我们还是三个一起去吧。” 不等沈九妹张口,沈秋宝挺起小胸脯说道:“我是山里娃,在山里呆惯了,才不怕呢。”在他心里,小猴子一心要谋算他们姐弟两个,远比野狗之类的更可怕! 小猴子还是不死心,欲再劝说一二。 “没事。云弟很能干的。”沈九妹豪气的挥手,“就这么说定了。小猴子,我们再磨蹭,天就黑了。” 畏于她的武力值,小猴子不甘心的跟着出去了。 沈秋宝松了一口气。一天下来,小猴子粘着他,比狗皮膏药还要紧实。他疲于应付,真心累啊。现在这家伙终于被长姐支开了,他紧绷了一天的心弦,总算可以松快松快了。 摊在手脚躺在地上缓了缓神,他摸着腰带里的钱袋,心里莫名的不安起来:因为知道小猴子怕便宜了庙里的黑老大等人,不会动手,所以,他昨晚才放心的睡了一觉。但是,今晚,山洞里就他们三个。小猴子就再无顾忌了,一定会乘着他们姐弟两个睡熟,半夜起来偷钱的。他真的做不到一整晚都不睡觉,时刻提防小猴子。 怎么办? 挠了挠头,沈秋宝计上心来——先把银子藏在其他地方,明早在乘小猴子不注意时,去拿回来。 在牛头坳,这是他和小伙伴们最常用的办法。十用十灵,大伙儿从来就没失过手! 对,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沈秋宝翻身一骨碌爬起来,在洞里团团转:洞子才巴掌大,两小包银钱要藏在哪里呢? 找了好久,最后,他把两只小包分开藏了起来:一只埋在最里边的角落里,另一只则是埋在外面的野山茶丛土里。 明天早上怎么去取回两只钱袋,他也想好了:先是早早醒来,拿回洞里的这只;然后再借口尿尿,取回外面的那只。 保管小猴子想不出来! 沈秋宝得意的拍掉手上的泥,转身回到山洞,开始清理地上的碎石子、枯枝烂叶。 哪知,他才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小猴子便象旋风一样的冲了进来。 “还有一包钱呢??”他手里拿着一小包用白布包着的银钱,狞笑着问道,“老实点,统统给老子交出来!” 沈秋宝吓了一大跳。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刚刚,这家伙就藏在外面,看着他埋钱! 还有,九姐不是和他一块出去的吗? 他心头大慌:“我九姐呢?” “哼!两只乡下土猴子也敢跟老子玩心眼!”小猴子不屑的撇撇嘴,慢慢的一步步逼上前,“也不去打听一下,老子在城隍庙的名头!就你们这两下子,是老子五岁以前玩剩的!” “我九姐呢?”再也顾不上那小包银钱,沈秋宝愤怒的握紧手里的石块,“你把她怎么了?” “哼哼,没怎么!老子今天心情好,好心奉劝你一句,放下石头,免得砸伤你自己的脚。”小猴子一脸得瑟的把银钱收进怀里,满不在乎的掏了掏耳朵,“乡下土猴子,真以为老子打不过臭丫头?要不是怕便宜了旁人,老子哪里会跟你们玩这么久?” “你!”沈秋宝暴起,“坏人!”说话间,呼的把手里的石块狠狠的朝小猴子身上砸去。 不想,只不过隔着三步来远,小猴子竟然身子一偏,轻巧的避了过去。紧接着,他跨大步冲上前,“呼”的抡起拳头挥过来。 “啪!” 沈秋宝鼻子上吃痛。刹那间,眼前一黑,紧接着,一片金星闪耀,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猴子一脸狰狞的将他踢倒,直接一屁股坐上去,双手紧紧掐住脖子,恶狠狠的问道:“钱呢?在哪里?” 那神情,犹如刚从地狱钻出来的厉鬼! 身上好比压着一座大山,沈秋宝顿时喘不过气来。他翻着白眼,一双手本能的去抠那双手,挣扎着说道:“九……姐……在哪,儿?” 小猴子愣了愣神。 “呸!”他突然松开双手,“啪”的随手给了沈秋宝一记耳光,仍是恶狠狠的声音:“你九姐刚才被我推下山了。” 耳边嗡嗡作响,沈秋宝悲恸的大呼:“九姐……”同时,使劲全身的力推人——拼了!他要和这个畜牲拼了! “你最好识相点,早些交出那包银钱来,还来得及去山坡下面的杂草丛里找一找她。要是去晚了,等她喂了野狗,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小猴子却死死的压在他身上,安坐如山,不耐烦的打断道。 “埋在那边!”沈秋宝一心想早点去找回长姐,当即指着埋银子的角落,“都在那里!” “哼,算你小子机灵!”小猴子又扇了他一记耳光,满意的起身,指着洞外,“滚!” 沈秋宝哪里敢耽搁?身上一轻,他立刻手忙脚乱的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扑向洞外。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快!快快的赶到山坡下面,找回九姐! 第十九章 只剩下三个大钱 --(2194字) 沈秋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下山坡的。 “九姐!九姐……”他发了疯似的在杂草荆棘丛里找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前面的草丛中突然现出一道浑身是血的熟悉身影。 “九姐!” 谢天谢地! 终于找到了! 他欢喜的扑上去,一把将人紧紧抱住。 看着长姐顶着一脑门的血,双目紧闭,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慌,眼泪刷的夺眶而出。 “九姐!九姐!”他一次又一次的大声呼喊着。 可是,沈九妹依旧没有回应。她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眼前的情景好熟悉——今年春天的时候,石子哥在树上摘桑果吃时,不小心从高高的树尖子上掉了下来。当时,他也是和九姐一样,流了好久的血,也是怎么也喊不醒!可把大伙儿给吓坏了。 当时,大伙儿是怎么做的来着?沈秋宝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仔细回想当时的情景。 哦,想起来了! 那次是春山叔恰巧经过,救回了石子哥。 春山叔先是伸出一根指头放在石子哥的鼻子底下,确定石子哥还有没有气……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学着春山叔的样子,也去探沈九妹的鼻息。如果还有人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到,此刻的他,煞白的小脸上全是泪水,探出去的那根食指颤悠悠的。 有气!还有气! 九姐,还活着! 她只是摔昏了!就和石子哥那会儿的情形一样! 接下来,春山叔又是怎么做的? 沈秋宝照着记忆,有样学样:他首先松开沈九妹,将之平放在地上;然后,使劲的掐她的人中,与此同时,嘴里不停的喊着:“九姐,醒醒!九姐,醒醒!” 这法子真的很灵。不一会儿,沈九妹闷哼一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啊,九姐,你醒了!”沈秋宝狂喜,赶紧解下腰间的小竹筒,“九姐,要不要喝水?我喂你喝水!” 他记得很清楚,石子哥醒过来后,春山叔就给他喂了一点水。而石子哥喝了几口水,很快就站了起来。 “好。”沈九妹哑声应道。 沈秋宝赶紧扯开塞子,双手端着小竹筒,小心翼翼的喂她喝水。 “咳……咳……”沈九妹喝了两口水,吐出一大口血沫子。 “九姐!”石子哥可没有吐血!沈秋宝吓坏了,抓着小竹筒,不知所措。 “我,没事。”沈九妹吐出一口气,精神似乎好了许多,“是磕断了一颗牙……”说着,她试着动了动手和脚,“还好,手脚都没有摔断。” 沈秋宝哭道:“你的头摔破了。还有,好多地方都拉了血口子。呜呜呜,还在往外流血。”很明显,九姐要比石子哥摔得重多了。石子哥被送回家后,他爹娘马上就去村里唯一的郎中三太叔公屋里抓草药。石子哥好了以后,跟他们说,他是足足喝了两天的苦药汤子。现在,他要上哪儿去给九姐请郎中? “没伤筋动骨,不碍事。”沈九妹豁着一张嘴,冲他笑了笑,“秋宝,再给我喝几口水,我就能站起来了。” 果然,她上边的门牙缺了一颗。 沈秋宝连忙将小竹筒送上去。 沈九妹抬起头来,就着他的手,接连喝了两口水。然后,她真的扶着他的肩膀,慢慢的站了起来。 “头有些晕……刚刚摔得狠了点。我先在地上坐一坐,缓缓劲。”沈九妹抓着他的肩膀,又道。 “好。九姐,我扶着你。”沈秋宝体贴的扶她坐下来。 闭了一会儿的眼睛,沈九妹又吐了一口气,这才睁开眼睛,问道:“秋宝,你怎么找来了?” “是小猴子那个坏人说,他把你推下山了。”沈秋宝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的经过。末了,他难过的勾着头,“九姐,我一点用也没有,没能狈坳……九姐,你已经很厉害了。” 惨遭剧变,这些话,一直憋在他的心里。此时此刻,他从未有过的认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怕失去九姐。认清这一点后,心里好象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他痛痛快快的把心里话全吐了出来。 他的话迅速安抚了沈九妹。她痛哭了一场,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眼见着夜色渐浓,山里起了薄雾,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道:“那家伙肯定已经跑了。我们先回山洞。” 大仇未报,所以,不管碰到什么事,她都必须带着秋宝好好的活下去! “嗯!”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姐弟俩相互搀扶着,慢慢的走回了山洞。 洞里空荡荡的。小猴子果然不在了。 扶沈九妹坐下后,沈秋宝立刻去看埋银子的角落。那里只剩下一个土坑。哪里还有银钱的影踪? 沈九妹看得真切,叹了一口气:“我们的衣裳和馒头,也都被抢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小猴子的身手其实是那么的敏捷。这个该千刀杀的好深的心机,从一开始就是在做戏!在山顶时,她只是一个转身,身上的两只小包裹就被抢走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背上被一双手猛的一推。她甚至连叫都还不及叫一声,人已经滚下了山坡。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的去摸腰带里头。 心头一喜,那三枚大钱还在! “我们还能买馒头吃。”她摸出铜板,紧紧的攥在手里,坚定的说道,“不管碰到什么事,我们都一定要去青云武馆!” 第二十章 沈九妹的身世 --(3886字) 入夜后,山中时不时远远的传来一通狗叫声。 “有野狗。”沈九妹皱了皱眉头,“看来一定要生堆火才行。秋宝,你在洞里不要乱走,我出去捡些柴火。”她受了伤,迟早会有觅食的野狗嗅着血腥味找过来。生堆火,能将野狗挡在洞外。 不料,沈秋宝却按住她:“九姐,你别动。我去捡柴。”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不知道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沈九妹哪里肯? “你还小……”沈九妹挣扎着起身。 “九姐,我会捡柴。还有,我不会走远,就在门口捡一点回来。”沈秋宝倔强的打断她,“你身上血味重,出去会引来野狗。” 他说的全是事实。沈九妹没法反驳,只好叮嘱道:“千万不能走远。就只在洞口附近捡一点啊。要是有野狗,一定要大声喊我。” “嗯。”沈秋宝应着,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他其实很害怕黑夜。山里的孩子打小就被反复告知,夜里,山中野兽出没,危险重重。 可是,这会儿,长姐被从山上推落,滚了一身的血口子。还好,长姐皮实,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差不多都止住了血。可是,没有草药,它们也仅仅是止住了血。长姐只要动一动,它们铁定又会再绷出血来。 爹娘说过,人的血是很宝贵的。出血会伤元气。 他不想长姐再流血,再伤元气。所以,只有他出来捡柴火了。哪怕外面黑漆漆的,远远的,还有野狗此起彼伏的叫声。 心几乎是含在嘴里。沈秋宝极力按捺住内心的恐惧,瞪大眼睛四处寻找着。 今天的夜色真黑。夜幕象漆黑的锅底一样,反扣在天上。没有月光,也没有一点星光。 四周是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黑。山风一阵阵的吹过,它们发出沙沙的呜咽声。 山坡下,野狗们的叫声比先前更多了。 好冷!一股冷气爬上后背。立时,全身的鸡皮疙瘩嗖的齐齐暴起。沈秋宝双手抱胸,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柴!我要捡柴!九姐在等我捡柴回去!”他咬着牙,对自己说道,“我是男子汉!我才不怕黑!” 如此反复说了好几次,心里的惧意似乎减了许多。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冲进鼻子里,他觉得脑子瞬间清醒起来。 这段时间,他跟长姐学到了不少本事,也知道在山里要时刻留意周边的情形。所以,上山时,他有注意到,在山洞的右下方是一片杂木林子。 那片林子很茂密,在外面也能看到地上铺着厚厚的叶子。 在里头肯定能又快又多的捡到柴火! 打定主意,他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运气不错。才进林子,他便踢到了好大的一截枯枝。 他弯腰摸了摸,干枯的树枝有他的手腕那么粗。捡起一头,拿在手里掂了掂,他不禁咧着嘴笑了:好家伙!连枝带叶,够烧了! 就是它了! 林子里比外面更黑。他完全看不清手中枯枝的情形,只能试着拖动它。 沉甸甸的! 不过,咬咬牙,还是能拖得动! 于是,沈秋宝便拖起这截枯枝往回走。 这时,山坡下的那群野狗的叫声更加近了。沈秋宝侧耳细听,惊悚的发现,它们似乎是在上山! 啊,野狗们闻到味儿了?被发现了? 他吓得打了一个激灵。陡然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股子横力,他拖着手里的枯枝竟然飞跑了起来。 由于天太黑,看不清路,期间,他被脚下的石块啊、草根什么的绊倒了好几回。 膝盖、两个手掌肯定是擦破了,火辣辣的。 可是,野狗们的叫声明显越来越兴奋。他哪里还敢停?每一次被绊倒,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咬牙拖着枯枝,继续往回跑。 磕磕碰碰的,终于,山洞就在前面了。 这时,前面,突然冒出一团拳头大的火光。 “秋宝,是你吗?”那是沈九妹听到他的脚步声,点了一根枯树枝,出来迎他。 “九姐,是我!”沈秋宝一张嘴,眼泪哗哗的流了出来。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两个膝盖,还有两个手心,好痛。 “啊呀,秋宝,你怎么拖了这么大的一根树杈回来了?”姐弟俩合力,将树杈拖到洞口——一来,树杈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没法拖进洞里。好吧,事实上,山洞太小了,要是把它拖进洞里,姐弟俩今晚就没地方躺,只能干坐着了;二来,沈九妹说,大树杈上横七竖八的长满了小枝丫,简直是天然的柴门。有它挡在门口,正好拦住野狗们。 很快,洞里生起了火。 没过多久,野狗们找到了他们藏身的山洞。 因为火堆的存在,它们不敢靠近,只是在洞外,隔着十几步远,冲洞里尖利的咆哮。 夜里,这样的叫声真的令人毛骨悚然。 “别怕!”沈九妹温柔的搂住沈秋宝。 “我才不怕呢。”沈秋宝得意的靠在她怀里,忍不住吹牛,“我是男子汉!我刚才出去捡柴,都没有怕。” “对,我们秋宝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沈九妹摸了摸他的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顿了顿,她冷不丁的问道,“秋宝,你知道你为什么叫秋宝吗?” 沈秋宝呵呵:“知道啊。奶奶老早就告诉过我了,我的名字是她取的。因为我是秋天生的,我是家里的大宝贝,所以,就叫秋宝。”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九妹吗?” “这……”沈秋宝皱了皱眉头,“我问过奶奶,可是,奶奶说你的名字是爹取的,她不知道。” 沈九妹垂眸看着他:“你没问爹?” “问了。”沈秋宝如实以对,“爹说,给你取名时,想到了这个名,觉得好听,就这么叫了。不过,爹说了,我是小的,只能叫你九姐。”说到这里,他不满的哼哼,“石子哥他们都笑话我,明明只有一个长姐,偏要吹牛叫九姐,搞得我象有九个姐姐一样。”山里的女娃娃,取名要比男娃随意的多。所以,他也没有再追问。 “爹骗了你呢。”沈九妹咯咯的笑道,“我的名字也是有说法的。” “真的?”沈秋宝好奇的爬坐起来,仰起小脸,两眼亮晶晶的恳求道,“九姐,你快告诉我罢!” “好啊。反正以后也是要告诉你的。”沈九妹清了清嗓子,细细道来。 原来,他们的娘曾经先后怀过两个孩子。可是,两次都是怀上不久,便小产了。 爹和娘的身体明明都很好。尤其是娘,奶奶当年就是看中娘长了一副好生养的模样,才请媒婆去求亲的。 这时,村里有经验的老人出来指点:可能是八字出了问题。 一般来说,男婚女嫁,首先是要合八字。因为合八字要请专门去镇上请算命先生,花的钱还不少。山里人日子过得紧,大多数人都是省了这一步。奶奶当年图省钱,也没有给爹娘合八字。 听了老人的话,她心里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于是,娘一出小月子,她便带着爹娘特意去镇上合八字。 在姑奶奶的介绍下,他们请了镇上最有名气的周半仙合八字。 结果,还真是爹的八字出了问题。周半仙说,爹命里应该有九女一男,且前头八个闺女都是前世的讨帐鬼,注定短命,留不住。 奶奶,还有爹娘一听,都给吓蒙受了。 还好姑奶奶也在场,连忙又递上一角碎银子问道:“半仙,有没有法门破解?还望半仙帮帮忙,想个法门。” 周半仙收了银子,翻着只有眼白的一双盲眼想了许久,叹道:“只能用瞒天过海之计!”即,爹娘收养一个女儿,取名九妹。如此一来,上天便以为他们夫妇已经还清了前世的债。 “前世的债一清,上天自然就会赐儿子到你们家。”周半仙用手指节轻叩桌面,一本正经的告诫道,“不过,你们一定要瞒得死死的。在九妹十岁之前,不能泄露分毫。不然,旧债未清,又欠新帐。上天会降罪下来,收回你们的儿子。” 周半仙的名头摆在那里。奶奶自然是深信不疑。于是,大家一合计,第二天,爹独自回了牛头坳,而奶奶和娘则留在了姑奶奶家里帮工。爹回到村里后,放出风去:娘又怀上了,但胎相不好。镇里的郎中医术高明,可以保胎。 期间,姑奶奶一直帮忙留意,寻找合适的女弃婴——世人都认为男尊女卑。在镇上,生了女儿不要,偷偷摸摸扔掉的事情时常有发生。所以,收养儿子不容易,收养女儿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 而九妹的亲生父亲做得更绝。她一出生,亲生父亲连破布都没包一块,便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拎到镇里唯一的石孔桥底下扔了。扔了之后,那人还恶狠狠的冲婴儿吐了一口浓痰:“把扔你在这儿给万人踩。往后看哪个丫头片子还敢投生到我家!” 石桥下全是碎石子。婴儿被硌得哇哇大哭,引来不少人围观。 那天,奶奶恰好也打桥上过。听到女婴的哭声很强健,于是,她心中一动,花了十个大钱,买通一个小叫花子挤到桥下,抱走了女婴。 “就这样,我成了沈九妹。这些事,是我十岁的时候,爹亲口告诉我的。爹还告诉了我,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一直住在镇上。我第二次跟爹去镇上时,爹特意带我打他们家门前过。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们。”沈九妹笑了笑,“我只喜欢爹娘,秋宝……还有奶奶。” 虽然奶奶一直很偏心秋宝,可是,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她一点儿也不计较了。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奶奶的亲孙女,更重要的是,如果那天没有奶奶出手,她肯定活不下来。 第二十一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上) --(1649字) “九姐,你永远都是我的亲九姐!”沈秋宝听完,低头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来,坚定的说道,“等我长大了我给你攒很多很多的嫁妆!谁也不敢欺负你!” 在牛头坳村,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身为兄弟就有为姐妹张罗婚事的义务与权力。此刻,沈秋宝的想法很简单:长姐身世凄惨,吃了那么多的亏,他很心痛长姐。爹娘不在了,以后,他要加倍的对长姐好。 火光映得沈九妹的小脸红彤彤的,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微怔,旋即,“扑哧”掩嘴笑了:“傻瓜,我当然永远是你九姐!”眼泪几欲夺眶而出,她连忙将人一把搂在怀里,轻声啐道,“我对你这么好,你以后要是亏待了我,看我不剥掉你的皮!”眼泪再也止不住,象断了线的珍珠,扑扑直落,瞬间,润湿了秋宝的肩头。 对不起,秋宝。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道歉。 说好要做秋宝“永远的九姐”,可是,她却不能再陪秋宝了。 因为她的糊涂与自负,使得他们上了小猴子的当,一朝之间失去了所有的钱财。 没有这笔钱财,秋宝等于是失去了报考青云武馆的机会。这是她的错,不可饶恕的错。 如今,全部身家只剩下三个大钱的他们,又如何能在县城讨活?刚刚秋宝出去找柴火,她在洞里冥思苦想嫌钱的路子←秋宝能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她身为长姐,绝不能带坏秋宝。 思来想去,她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即,卖身为奴。 在镇里的集市上,她曾看到过有人卖儿卖女,以换取钱财。象她这样大的姑娘,长得也不赖,运气好的话,能卖到一笔不少的银钱。 她打定主意了,等天亮了,去市集里自卖自身。如果有武者愿意买她,那是最好不过。她愿分文不要的签下死契,只求买主能给秋宝一张保条,推荐他去青云武馆报考学徒。 所以,以后,她不能再陪秋宝了。 秋宝,你一定要好好的。沈九妹忍住泪,抱住幼弟,在心中再一次默默的祝福。 因为洞里生了火,又有树杈挡在洞口,野狗们在洞外不甘的吠了一通后,陆续离去。 外面终于清净了。 沈九妹拿定了主意,又因为受了伤,再也强撑不住,打着呵欠又往火堆里添了一大截树杈,口齿含糊的说道:“睡吧。明天,我们再找人问路……”话音未落,人已经歪在火堆边,沉沉睡去。 沈秋宝乖巧的躺在她身边,却怎么也睡不着。以前的他,从未有过心事。每天晚上,他都是头一挨着枕头,便呼呼大睡。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后,他每天睡觉之前都会不由自主的想一些事情,即,今天都发生了些什么?我哪里做的好,又有哪里做得不对?明天,我要做什么?该怎么做? 回想白天的种种,他只觉得心底在噌噌的腾起恨意。 他好恨! 恨小猴子把长姐推下山,摔得遍体鳞伤! 还恨他无情的夺走了他们姐弟俩所有的钱财! 不,那不仅仅是所有的钱财,更是他们最后的活路! 可是,他奈何不了小猴子。 明明知道小猴子害了长姐,可是,当这家伙来抢钱时,他只能乖乖的告诉他埋钱的所在。就象在牛头坳村,明明知道是仙符兵屠了村子,他却只能躲在山上,眼睁睁的看着。 为什么面对这帮坏人,他不能报复回去? 只因为他太弱! 如果他比仙符兵厉害,那么,他肯定能丙。 如此一来,先前压在他心头的大石不翼而飞。睡意顿起,他翻了个身,陷入不尽的黑甜。 第二天清晨,沈秋宝是笑醒的。 昨晚,他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他每天和长姐进山打猎、找山货。他们打到了好多的野兔子、野山鸡,找到的山货也堆成了小山,背到早市上,卖了好多好多的银钱。 “哈哈哈,我终于能去学武了!”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他笑得合不蔓这家伙心肠还没有坏绝,不是在说谎! 握了握拳,他飞也似的向山顶跑去。 第二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 --(1608字) 山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下长满了荆棘。根本就没有路! 怪不得小猴子昨天那么快就得了手,把九姐推下了山。沈秋宝一边艰难的穿行于荆棘丛中,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再一次的咒骂小猴子,同时,一颗心高高的悬了起来——该千刀杀的会不会骗人啊?后山真的有水源吗? 可是,转念又一想:昨天上山时,沿途也没看到可以水源。所以,如今也只能去山顶和后山找一找。 希望在山顶或者后山能找到水源。沈秋宝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一路上披荆斩棘,终于,他在后山的山腰处,听到了滴滴哒哒的滴水声。 没错,是活水! 水滴打在石头上的声音,在幽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沈秋宝抹了一把汗涔涔的脸,心中雀跃不已——跟着长姐在深山老林里转了好些天,他也学到了一些听音辨水源的本事。当然,与长姐相比,还差了老大一截。 想到长姐还在山洞里烧得通体滚烫,等着自己的打水回去,他顾不得歇口气,急巴巴的根据经验,用最快的速度往水源方向赶去。 又往前走了十来步,他拨开一丛低矮的杂木,不由眼前一亮。 他没有听错! 在二十来左右的右前侧方,有一棵老松树。树后有一面长满青苔的石壁。水滴声就是从石壁上传出来的。而在石壁脚,有一个近似于半圆的大石坑。比他家水缸还要大的石坑中蓄满了水。 经验告诉他,这是可以饮用的山泉水。 “水,找到水了!”沈秋宝禁不住欢呼,快跑过去。 哪知,乐极生悲! 才跑了几步,突然,他只觉得脚下踏空。旋即,“呼啦”一声,整个人急速往下坠。 “啊——”变故突然而至,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紧接着,左边大腿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剧痛。 两眼一黑,他当即昏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秋宝幽幽醒转。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黝黝的屋顶! “这是哪儿?”他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没错,真的是屋顶,和姑奶奶家一样的瓦屋顶。 难道我又回到姑奶奶家了?沈秋宝狐疑的四处张望。 唔,他应该是躺在一间小柴房里。小小的屋子里,除了他躺着的这张简易小木床,还有码得很整齐、半人高的柴火堆。在床头摆着一只油亮的碗灯。灯光昏暗,照得屋里影影绰绰的。 “这是哪儿?”绝不是姑奶奶家!沈秋宝的心骤然提起,本能的掀起身上盖着的洗得发白的青布薄被,翻身爬起来。 “滋——”与此同时,左大腿被扯得生痛。沈秋宝痛得呲牙咧嘴,连忙去看自己的左腿。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被扒得精光,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娃,你放心,此事既然与我脱不了干系,我不会不管你九姐的。我现在就去上山去找人。”说着,他拿着空粥碗,象一阵风似的离开了屋里。出了屋,他还不忘细心的将柴门关上。那腿脚灵便得很,哪里象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 “老爷爷……”沈秋宝根本就来不及再求他,唯有坐在小木床上,提心吊胆的盯着紧闭的柴门。 九姐命大福大,一定不会出事的!老爷爷肯定能找到九姐!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祈祷。其他的,他想都不想…… 时间好象停止了。沈秋宝木木的抱着薄被坐在床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床头的灯光一闪,柴门再次被推开。 胖老头裹着一身的寒气进来了。他的脸色很难看:“娃娃,你九姐……没找到。我找到了那个山洞,没看女娃娃。灰堆旁边有一滩新鲜的血……” “九姐!”仿佛被人在心尖子上猛的砍了一刀,沈秋宝大叫一声,生生的痛晕过去。 胖老头一个箭步上前,长臂一揽,将人扶住:“娃娃!” 沈秋宝小脸儿煞白,牙关紧闭,躺在他的怀里,已是人事不省。 第二十三章 转机 --(1557字) 沈秋宝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胖老头守在床头,见他醒了,欢喜的站起身:“娃娃,醒了?馆主大人给你开了一剂药,在外头有文火煎着。我去给你端来。” “老爷爷。”沈秋宝却哑声叫住他,“真的没有找到我九姐?” 胖老头摇头轻叹。 “我九姐她……”沈秋宝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九姐她该不是被野兽叼走了吧? 据他所知,在牛头坳村就曾发生过两起野兽下山叼走小娃娃的惨事。他还跟壮子哥他们一同去那两户人家看过。现场也是留下了一大滩血渍。 胖老头不忍的安慰道:“娃娃,你莫自己吓自己。馆主大人说了,很有可能是有人恰好路过,救走了你九姐。” “真的?”头立马不晕了。沈秋宝两眼闪着奇异的光,充满希冀的望着他。 “嗯。天亮后,我请馆主大人帮忙去洞里看过了。”胖老头摸了摸他的头,“馆主大人说,洞里野兽扯咬的痕迹。挡在洞口的树杈明显是有人刻意挪开的。”顿了顿,他又道,“那片山又不是人烟绝迹之地》坳村的一丝一毫。他是真的听进心里去了。是以,没有迟疑,张口便道出“沈云”这个假名,以及编好的那套说辞。 “可怜的云娃。”胖老头其实也大致猜到了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是被唯一的亲人扔到荒山老林里自生自灭。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还无伤无损的走了出来。 两个小娃娃挺不容易的,真让人心疼。他看着沈秋宝,眼里柔和的能滴出水来。 “老爷爷,这里是哪儿呀?”沈秋宝小心的打探道。 “哦,忘了告诉你了。”胖老头笑道,“这里是刘家拳馆。我是馆主大人的家仆,跟从主姓,大家都叫我老刘头。” “拳馆?”沈秋宝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是武馆吗?” “是的。”老刘头呵呵。 头有点儿晕……沈秋宝顿时有一种被金元宝砸中的感觉,情不自禁的抓住老刘头的一只手:“刘爷爷,你们武馆招收学徒吗?”从一开始,他从就没有认定非青云武馆不可。他真的不挑,只要是武馆,能教他武艺就行。而之所以念念不忘青云武馆,不过是听小猴子说,石秀县里唯一常年招收学徒的武馆仅此一家。 “呃,招是招的。”老刘头很是尴尬,“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招到学徒了。” 这是几个意思?刘家拳馆很难考,一般人考不上这里的学徒,是吗?沈秋宝紧张的一颗心骤然蹦到了嗓子眼里:“为什么?” 老刘头挠头:“主要是我们武馆的刘家拳很难学。如果不是天资出众,没下十几二十年的狠功夫,连皮毛都学不到。来武馆学武的人,大多是抱着学个一两年就去参加武试,谋个功名的。他们听说要这么长的时间,都吓跑了。而且我们馆主大人收徒也挑得很,一般的娃娃难入他的眼。名声传出去后,来考学徒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这些年来,武馆门前可罗雀,往往是三五个月里连询问的人也难见一个。 沈秋宝沉默了。前一条,他倒不怕。因为他学武,不是冲着武试的功名去的。他是真心想学真本事。因为只有学到了真本事,他才能找仙符兵报仇。他担心的是后一条:也不知道自己入不入得馆主大人的眼…… 老刘头耳聪目明,自然是看出了小娃娃的心思。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再加之,又是打心里觉得挺对不住人家的,所以,有心补偿一二。 虽说馆主大人收徒自有祖宗章法,谁也不能违背,但只要云娃是真心想学武,即便是入不得馆主大人的眼,他舍了这张老脸,请求馆主大人推荐云娃去别的武馆,也不是不可能。 他笑道:“云娃,你现在是要把伤养好。没有一副好身板,是没法学武的。” “嗯,我知道了。”沈秋宝感激的点头,“谢谢刘爷爷。” 第二十四章 向往 --(3249字) 沈秋宝受了重伤,又失血过多,身体虚弱得很。说了那么多的话,便精神不济,呵欠连连。 “你好生睡一觉。”老刘头怜惜的扶他躺下。 “是。”心事暂解,沈秋宝一挨着枕头,便呼呼睡去。 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睡醒之时,一睁眼,他看到老刘头仍然坐在床边。 “刘爷爷……”心里暖洋洋的,他挣扎着要爬起来。 “别乱动。”老刘头一把将人按在被窝里,“你腿上的伤药快过效了。要是扯到伤口,会痛得很。” 沈秋宝闻言,乖乖的躺着,不敢再动弹。 这时,他的肚子很实诚的“咕噜”接连叫了几声。 “饿了吧?”老刘头呵呵笑道,“馆主大人吩咐过了,要先换药,再进食。我去请大师兄过来给你换药。你乖乖的,不要乱动。” 大师兄?听名头就让人觉得是很厉害的武者呢!沈秋宝无比期待的应道:“哎。” 没过多久,老刘头又回来了。 沈秋宝连忙张眼望向门口。只见老刘头的身后跟着一名提着黑木匣的少年。他长着方方正正一张古铜色的脸,浓眉大眼,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青色棉布短打,身材高大健硕。青布衫下,可以看到胳膊、胸口等处的肌肉犍子微微隆起,看着就觉得孔武有力。 这位大哥哥是大师兄?沈秋宝被扑面而来的阳刚之气深深的震住了。 见小娃娃呆若木鸡的憨样,老刘头不由轻笑:“云娃,大师兄给你换药来了。” 少年脸上微红:“刘爷爷,你又打趣我了。” “你是馆主大人的首徒,不是大师兄,难道是二师兄?祖宗的宗法不可废。老奴以为,该守的礼,一定要守着的。”老刘头不以为然,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行,都听你的。”少年尴尬的走到床边,将小黑木匣放在床边。 沈秋宝回过神来,赶紧喊人:“见过大师兄……。” 不想,老刘头在一旁一本正经的打断道:“云娃,你还不是我们拳馆的人,按理不能称大师兄。” 看着象是换了一个人的老刘头,沈秋宝有些不知所措。 刘爷爷总是这样,在外人面前,特别坚持身份、礼节。便是师父也奈何他不得。少年很同情躺在床上的大眼睛小家伙,一边打开黑木匣,一边解围问道:“听刘爷爷说,你叫沈云。是哪个云呢?”。 “是白云的云。”沈秋宝不敢再乱喊人了。 “和我想的一样。”少年快活的冲他眨了眨眼,“我叫傅雷,六岁的时候拜入师父门下,入门刚好十年。比你年长,以后,你就叫我傅大哥。我呢,叫你云小弟。” “哎,傅大哥。”沈秋宝对他的好感噌噌的直线上升。 一旁,老刘头垂手而立,没有再吭声。 傅雷又道:“云小弟,现在,我要给你换药了。你的伤口很深,可能会有些疼。” “嗯。”沈秋宝其实最怕疼了。闻言,不由紧张的攥着一双拳头。 “大师兄,刘家武学不容偷窥,老奴先行回避。”老刘头垂着眼皮,说道。刘家武学,有医、拳二道。他虽是刘家世仆,却没有入刘家拳的门墙,任何接触刘家武学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偷师。是以,他理当自觉回避。 只是换个药而已……傅雷满头黑线,无奈的点头:“哦。”他是头次处理这么深的伤口,真的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很想老刘头能留下来搭把手。 老刘头转身离开了柴房。 自牛头坳村被屠之后,沈秋宝辗转流离,见识了行行色色的人,已不是当初的小小山里娃。他是真听懂了老刘头的意思,心道:我要不要闭上眼睛呢? 想了想,他果断的闭上双眼。 “扑哧”,傅雷见状,哪里还忍得住?当即拿着一把小剪子笑得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云小弟,只是看着换药,算不得偷师。”顿了顿,他憋住笑,又道,“如果你怕的话,闭上眼睛不看,倒是个好主意。” 谁怕了?沈秋宝的心气被激上来了,立刻瞪大眼睛:“我不怕。” “那就好。我先扶你坐起来。”傅雷耸耸肩,“竹刀把你的左大腿刺了个对穿。我也是头次处理这么重的伤,你能帮我打个下手吗?” “我,我不会。”难道大师兄是生手?沈秋宝被吓到了。 “没事,只是帮我递下剪子、纱布和药瓶。”傅雷笑了笑,“你按我说的做就行。”说着,他指了指小黑木匣。 沈秋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扁扁的小匣子里一线排开,装着五只大肚小瓷瓶儿。每一只的大小都是一样的,比他的拳头略小。不同的是,它们的瓶塞包着不同颜色的粗布。从左自右分别是黑、白、红、黄、蓝等五色。旁边整齐的收着三卷白色的纱布,以及好几把薄薄的红柄小刀。 不敢直视磨得雪亮的刀尖,他匆匆收回目光,惴惴不安的应道:“哎。” 傅雷扶他起来,先掀起被子,只露出他整条左腿。 沈秋宝看过去。情况似乎比昨晚更糟糕,纱布已然被深深浅浅染红了。中间部分更是湿漉漉的黑色。 “还没完全止住血。”傅雷仔细的看了看,“希望伤口没有化脓。”说着,“咔嚓咔嚓”,大刀阔斧的从一旁剪开纱布。 痛!沈秋宝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他赶紧咬住嘴唇,将冲到嘴边的呼痛声生生的咽回肚子里。 “把蓝色塞子的药瓶打开。”傅雷一边剥开纱布,一边在心里暗赞:好要强! 沈秋宝忍着痛,依言从小黑木匣里取出药瓶,打开盖子。却再也不敢抬眼往伤处看。 傅雷的手法很快,这时已经完全打开了纱布。狰狞的伤口露了出来。剥纱布时不可避免的扯动了伤口。比铜钱还大两圈的血洞里,汩汩的往外冒血泡儿。 很不幸,伤口有点脓肿。肯定是刘爷爷为了增强野猪坑的杀伤力,又在竹刀上抹了马粪。傅雷“滋”的抽气,抬眼同情的瞅了一眼紧张兮兮的小家伙,接过药瓶,先毫不吝啬的洒上大半瓶止痛散。 沈秋宝只觉得伤口处先是泛起阵阵清凉,紧接着,麻木的感觉象水面上的波纹一样,层层漾开。 咦,好神奇,伤口完全不痛了! 难道是戏文里说的仙药?沈秋宝好奇极了。 “拿把小刀给我。”傅雷又吩咐道。 沈秋宝立刻递上一柄小刀,壮着胆子飞瞄了一眼伤口——除了一个令人心尖发颤的血洞,哪有什么药粉? “我要给你除脓。你最好不要看。”傅雷接过刀子,好心提示道。 沈秋宝顺从的收回目光。 此时,麻木的感觉更甚。整条左腿都已经失去了知觉。所以,接下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傅雷在做什么。 不一会儿,后者接二连三的发出指令:“红盖子药瓶!” “白盖子药瓶!” “纱布!” …… 沈秋宝手忙脚乱的配合着,一时之间,竟然忘了换药的对象是他自己。 小黑木匣里的五瓶药都用了一轮,纱布亦用掉一大半,终于,傅雷用手背擦掉额头的汗珠子,长吁一口气:“换好了。”因为伤口脓肿了的缘故,他又将伤口从里到外仔细的清洗了一遍,其麻烦程度竟然不下于昨天师父处理新伤口。全部流程下来,他出了一身大汗。幸亏他们拳馆祖传秘制的止痛散十分强悍,不然,小家伙铁定生生痛昏过去。 “你恢复得还不错,再这样换三次药,应该就能下地慢慢的走几步了。”他麻利的将十几团染血的废纱布归拢起来,扔进床边的旧竹篓里,“以后,我每天上午过来给你换药。”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看到过三太叔公给人治伤。虽然是外行,但是他也能感觉得到,傅大哥的医术远非三太叔公所能比。然而,三太叔公多大年纪,傅大哥又多大年纪?等傅大哥到了三太叔公的年岁,不知道会厉害到什么地步呢! 由此可见,馆主大人肯定是有真本事的大能人。 沈秋宝无比向往的在心里说道:要是我能留下来学艺,那该有多好! 第二十五章 末流武馆 --(2988字) 傅雷没有吹牛。一天换一次药,第四天清晨,沈秋宝醒来,左腿再无麻木的感觉。心中大喜,他小心翼翼的爬坐起来,掀开薄布被察看伤处。 纱布的中间呈淡黄绿色,不再染有血渍。 看着傅雷换了几次药,他多多少少也看出了一些门道:淡黄绿色的印迹是伤药染出来的。没有血渍,说明伤口没有再渗血。 难道已经结了疤?他难以置信的伸手轻戳纱布边缘。 呀!还是不痛! 没有再迟疑,他雀跃的试着下了床。 扶着床头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乐得合不路坳村——他家位于东山下,而他的睡房又正好对着山林。早晨,山里寒气重。他清早起来,每次打开房门,都会被外面的凉风刺得打哆嗦。 难道刘家拳馆也是在山脚?熟悉的感觉顿时将他心中的惴惴不安抚平大半。 外面很安静。沈秋宝扶门张目四望。屋外的情形,和他这些天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刀剑铁枪,也没有开阔的练武场,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茂密的树林笼罩在薄薄的晨雾之中,影影绰绰,分外宁静。 简直就象是打开了自己的睡房后门! 原来武馆是这样子的?沈秋宝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胆子顿时大了好几号。他试着扯起左脚,挪过三寸来高的破门坎。 伤口还是被扯痛了。他“滋”的抽气,赶紧打住——这些天,刘爷爷每次来看他,都是反复叮嘱:千万不可妄动。万一扯坏了伤口,轻则又要多躺几天,严重的话,会落下病根来,甚至于这条腿就此瘸了去。他一心想要留下来学武,可不能因为一时之好奇而坏了自己的腿。 疼痛的感觉很快消失了。 只要不疼了,应该就没事吧?沈秋宝感觉伤口没有往外冒血,长吁了一口气。 象他现在这副样子是没法去外面的树林里的。是以,他决定沿着墙根,随便走走。 扶着木板墙,他往右拐,更加小心的往前挪着——这里有一排样式差不多的小木屋。而他住的这间小木屋位于最左端。往左拐的话,走不了几步就到了头。尽头一目了然:一堵长满青苔、两人多高的厚实石墙。 没走几步,这时,前面一间木屋也“吱呀”开了门。 老刘头披着一件褐色旧布夹衣自屋里出来:“云娃,起了。不多睡会儿?”因为昨天傅雷说过,所以,他脸上一点惊讶的神色也没有。 沈秋宝笑着唤了一声“刘爷爷”:“躺了好些天,想出来走走。”心道:原来刘爷爷住的也是柴房。 老刘头吩咐道:“这里是拳馆的西偏院。前头就是正院。这会儿,馆主大人正在练功。我要去生火烧饭,不能陪你。你就在这院里认认路儿,莫出去。要是冲撞了,可不好。” “刘爷爷,我帮您生火。”在姑奶奶家的时候,长姐说过,大人们都喜欢手脚勤快的孩子。是以,沈秋宝毫不犹豫的主动请缨。尽管他其实很想去看馆主大人练功。 老刘头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乐呵呵的摆手:“你的腿还没好哩。等腿好了再说。” “没事,已经不疼了。”沈秋宝坚持的跟在老刘头屁股后面。 后者见他走得还算轻松,便没有再拒绝——烧火又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儿。小娃娃都好动,在床上躺上了那么些天,肯定憋坏了。活动一下身子骨,也不是坏事。 这一排小木屋共有三间‰,共三只,小的那撂,在姑奶奶家是当菜碗用的,共五只;第二层搁着一只半尺来长的旧竹篮。 老刘头从竹篮里掏一个杂面馒头,转身递给沈秋宝:“昨晚还剩了点馒头。早饭还要些时候,你先垫垫肚儿。” 沈秋宝确实是饿了。几天相处下来,他大致摸到了老刘头的一些脾性。比如说,后者心直口快,也喜欢直心肠的娃儿。故而,没有客气,道了谢,双手接过馒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老刘头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打开下层的橱柜门。这里只有一层,并排摆着两个乌黑发亮的大陶缸。他打开左边的那只,从中舀了小半碗碎苞谷,放在灶台上的最小的那只铁锅里。 接着,他关上橱柜门,蹲在灶台前,开始生火。 等他引火完毕,沈秋宝已经吃完了馒头。不用吩咐,他主动的从屋角抱来一小捆柴火:“刘爷爷,我帮您烧火。” “以前在家里烧过灶火?”老刘头见他很有章法的添了两根细柴,这才相信他是真心想帮忙,而不是玩儿。 “嗯。”沈秋宝觉得自己可能是受了小猴子的影响,学坏了,如今说起谎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行,你来。”老刘头笑眯眯的起身,“我去洗米,再到院子里摘点豆角。”碎苞谷粥,煮豆角,再加上昨晚剩的馒头,今天的早饭便齐全了。 很明显,沈秋宝的勤快大大取悦了老刘头。接下来,后者的话比平时多了许多。 很快,铁锅里的粥“咕噜咕噜”的开了,屋子里飘逸着苞谷的清香。 “刘爷爷。”沈秋宝指着灶台上那只最大号的铁锅,好奇的问道,“这只大铁锅也是用来煮粥的吗?它一次能煮多少人吃的粥?”这只最大号的,只比屋里的大水缸小一圈儿。他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锅。 “那口锅是老太爷传下来的,据说一回能煮两百斤白米饭。”老刘头无比向往的叹道,“先前,我们拳馆兴旺的时候,顿顿都是用这口大锅满满的煮一大锅白米饭才够吃哩。” 接着,他跟沈秋宝说起古来:一般来说,武馆有两种传承方式,即,师徒相传和父子相传。石秀县里的绝大多数武馆都是师徒相传。而刘家拳馆则是为数不多的父子相传。他先前所提及的老太爷是开馆之馆主。这位老太爷本是游学的武宗师,偶然经过石秀县,喜欢上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从此在此间开馆授徒。那时,他以刘家拳打遍石秀县无敌手。周边的人们纷纷慕名而来。不出两年,刘家拳馆便跃升为石秀县一流的武馆。 “这口大锅就是那时打造的。”老刘头说着说着,神情越来越沮丧,“当年,老太爷就是看上了这里的山水灵秀,以为地灵必人杰,是个出好苗子的地方,想广收门徒,把刘家拳发扬光大。哪知,石秀县只是个样子货。老太爷至死也没收到合眼缘的好苗子。老太爷不死心哪,临终的时候还不忘叮嘱老爷,说,他卜算出石秀县是有大机缘的灵地,一定会出武学旷世天才的,所以,一定要坚守下去。” 结果,貌似老太爷的卜算不太灵光。第二代馆主坚守了一世,仍然没碰到天才横空出世。倒是他的武学天赋远不如老太爷。后者没了后,第二代馆主的拳头不够硬,被其他武馆合力排挤,拳馆迅速败落。卖田卖地……最后,传到他儿子,也就是现任的馆主大人手里时,刘家拳馆只剩下小小的一进院子加三亩杂木林,在众多武馆里已然沦为末流。甚至于,早在第二代馆主当家时期,众武馆便耻于与刘家拳馆“切磋”武艺。 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的话,老刘头从心底里担忧,现任馆主大人保不住刘家拳馆的百年老招牌。 沈秋宝听完,蒙圈了。原来,刘家拳馆是这样的武馆…… “我们拳馆加上我,总共才三个人。”老刘头正色道,“云娃,你还想留下来吗?”刘家拳馆虽然没落了,但傲骨仍在。身为世仆,他容不得任何人小视拳馆。拳馆也从不留三心二意之人。 末流武馆,那也是真正的武馆啊。况且,不留下,我还能去哪儿?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刘爷爷,帮帮我吧。我想留下来学武。” 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云 --(1101字) “留下来学武?”老刘头呵呵,“这我可说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赋。还是那句话,你先养好伤再说。”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笔下。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 第二十七章 杳无音信 --(3662字) 半个时辰之后,傅雷回到正院学习配药。 见他与去时不一样,兴致不高,馆主大人轻笑:“小娃娃畏难,不想学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当初,大徒弟启蒙时,也是厌学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摇头:“没有。云小弟很想学。只是……他太笨了。半个时辰里,才勉强记住他自己的名字。”顿了顿,又道,“先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聪慧的。” 馆主大人随手给了他一记“毛栗子”,笑骂道:“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旷世奇才!”不过,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的:半个时辰才学会两个字,也确实是笨了点。 这两天,他没少听老刘头说沈云的事,也以为是个伶俐的,不免产生了些许期望——也许是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娃娃未必不会是祖父和父亲都痴等了一辈子的学武天才。 所以,当大徒弟请示,想每天抽半个时辰去教小家伙识字时,他应允了。除了让大徒弟放松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家伙。 结果……想到这里,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声问道:“雷儿,你以后还要去教他识字吗?” “要去的。”傅雷如实以对,“云小弟虽然笨了点,但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识字。我不忍拒绝他。” 馆主大人闻言,微微颌首,不再多说。 沈云却不知馆主大人已经放弃了他。傅雷离开后,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 等老刘头午睡醒了,过来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经湿了老大的一块。 看着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云”,老刘头不禁被打动了——真是个憨娃。整个中午都蹲在地上写字。 他身为刘家拳馆唯一的下人,要管着所有的庶务,所以,虽然未正式拜师门,也是识字且略通拳脚的。小家伙比他小的时候勤奋多了。 “云娃,你初学写字,不妨试着先用沙盘写字。”他有心提点道。在泥地里练字,太费毛笔了。再者,他的切身体会,在沙盘里练字,有助于提升腕力,练出来的字,会很有力道。 “沙盘?”沈云不解,“是什么?” “就是在地上铺一层细沙。春天时,拳馆补院墙,还剩了些河沙。”老刘头笑道,“你练了这么久,也该歇歇了。我给你找点纱布,去筛一点细沙。以后,你就能用树枝在沙盘里练字了。” “嗯。”沈云听明白了。这样练字连毛笔也省下了,完全不费钱!他笑眯了眼,“谢谢刘爷爷!”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赞成沙盘练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云,令其在沙盘上先写一遍名字。 后者遵令,认认真真的一边念笔顺,一边写下了“沈云”二字。 “嗯,还行。”傅雷见字迹比昨天齐整了一些,满意的拿过《识字歌》,指着封面上的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识——字——歌。今天,我们就学前面两个……”看了沙盘上的“沈云”二字,他又改变了主意,“今天学三个字吧。”心道,两个字和三个字,区别也不是很大,云小弟应该学得会吧? 事实上,沈云今天的表现比昨天强得多。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能在沙地里熟练的写下“识字歌”这三个字。 “今天怎么学得这么快?”傅雷有些吃惊。 沈云挠了挠头,呵呵笑道:“我一直照着傅大哥的字在写呢。”这就是沙盘的好处了:写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话,会一直留在那里。而用毛笔蘸水写出来的字,很快便会干掉,不再现出字迹。 “原来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师父汇报了沙盘写字的好处,赞道,“刘爷爷的法子真好,很适合云小弟。” 半个时辰才学会三个字……馆主大人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五天后,沈云左腿上的伤疤落了,现出一个粉红色的肉坑。傅雷仔细检查后,宣布:“你的伤好了。以后不用再涂药。” 沈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的拉着老刘头的手,请求道:“刘爷爷,带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这些天,沈云一直呆在后杂院里。练字之余,他烧火、打扫院子、给菜地浇水、捉虫,几乎揽下了后杂院里的所有杂活。 老刘头越发的喜欢这个乖巧勤快的小家伙。他一生未娶,几乎把小家伙当成了亲孙子一般的疼爱。 而沈云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减,从心底里亲近之。故而,两人相处明显亲呢了起来。 “好。”老刘头二话不说点头应下,“明天吃过早饭,我们去那边山脚的村子里找人。”他深信馆主大人的判断: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娃娃被妖狐捉去了,哪里还会有活路?只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但是,他不忍沈云伤心,一直没有透出妖狐的口风。 云娃还小。找着找着,时间长了,心里也就淡忘了。想到这里,他又道,“不过,拳馆里活计多,我最多能隔天抽出半天工夫。”怜惜的摸了摸沈云的头,“那边的人家不少,找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可能要多找几次。” 傅雷是知情人,听懂了老刘头的打算,也帮着敲边鼓:“云小弟,你要是想继续识字的话,上午不能回来的太晚。” 沈云在心底里是恨不得能立刻找回长姐。可是,他想着,自己白吃白住的住在这里,还能学着识字,已经很麻烦大家了。刘爷爷一个人管着拳馆的杂事杂活,很累的,现在还要陪他去找长姐,感动之余,他真的很过意不去,不好再过多要求。 “是,我知道了。”他感激的应下,“谢谢刘爷爷、傅大哥。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憨娃,说什么呢。”见小家伙如此懂事,老刘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老刘头领着沈云去找人。因为是要去后山的山脚,所以,他们没有走前门,而是从后杂院的后门离开,直接上了后山。 翻过山顶,两人先去了沈九妹先前藏身的小山洞。 “你们先前是藏在这里吗?”老刘头心底仍存着一丝奢望,问道。 沈云却不住的点头:“对,就是这个山洞。”并指着扔在山洞外面的那根大树枝,“这是我从山坡下的林子里拖回来的。先前,我离开时,把它堵在门口。”说着,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进了洞里。很快,又欢喜的跑了出来,“洞里的灰堆还在,不象有野兽进了洞。刘爷爷,九姐肯定是被人救走了!” 山里的娃娃果然厉害。老刘头心里庆幸不已:上次离开时,他抹掉了妖狐留下来的所有痕迹。 以后,他也会在云娃面前一口咬死,从未有过妖狐进洞的事。 唉,就当沈九妹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这样,至少云娃不会太难过。 “我们下山去找你九姐。”他掩下心底的不忍,强颜笑道。 他们先挨家挨户的访问了山脚最近的村子。十来户人家时常会上山打柴、采摘野菜。然而,他们无一不摇头。 “这些天没有上山顶。” “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山洞。” “没看到有人带十一二岁的女娃子下山。” “不会是从别的路下山了吧?” 甚至有人很热心的问道:“丢了个女娃娃?要不要我们再帮着上山找一找?” 被妖狐捉走了,再多的人也找不到啊。老刘头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表示去其他村子再问问。 “也许隔壁村子有人看到了呢。”人们同情的看着两人,好言安慰道。 就这样,两人费了小半个月,走访了山脚的所有人家。他们什么消息也没有打探到。 “刘爷爷,以后,你不要再陪我去了。”沈云沮丧极了,耷拉着头,嗡声说道。他决定以后自己去找人。刘爷爷不是个闲人,年纪又大了,他不能再麻烦老人家。 老刘头忍不住安慰他:“山脚通着官道,每天过往的客商那么多。兴许你九姐是个有造化的,被过路的贵人救走了呢。” “呀,我怎么没想到!”沈云不由眼前一亮,亢奋的说道,“明天,我再去山脚问问,看那些天有没有外面的人上山。” 真是个痴儿。老刘头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明天我陪你去。” “真的不用了。”沈云认真的说道,“刘爷爷,那边村子里的娃娃,我认得好多。他们会帮我的。我自己去问就行了。” 这倒也是。老刘头亲眼所见,沈云性子好,确实很受那边山脚的孩子们欢迎,与他们混得很熟。 也许多交些朋友,云娃慢慢的就能忘了九妹。 最主要的是,他已经从馆主大人那里得了准信,沈云当不了拳馆的学徒。不过,馆主大人决定收留沈云当杂役。他年纪大了,是时候在身边带个帮手。沈云手脚勤快,纯朴乖巧,又没别的去处,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娃娃还小,他也还做得动,不会太拘着人。是以,没有再坚持:“记得早点回来吃午饭。还有,你中午还要识字呢。” “是,知道了。”沈云一扫愁云,笑眯了眼,“今天中午,要烧什么菜?我去摘菜。” 真是个娃娃,好哄得很。刘老头呵呵笑道:“豆角怕是要长老了,多摘些来,今天我教你晒菜干。” “好咧。” 第二十八章 不甘心 --(769字) 第二天中午,沈云兴高采烈的回来了:“刘爷爷,斧头他们说,那天晌午的时候,确实看到有一支马队在山脚生火做饭。那些人的穿着打扮很象是过往的商人。斧头还亲眼看到,有三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篮子上山挖野菜。我觉得,九姐应该是被他们救走了。” “斧头?是哪个?”老刘头正在择菜,闻言,手上微顿,笑眯眯的问道。 “就是在山脚放牛的那个,比我高一个多头,晒得黑黑的。每次我们下山,都碰到他。您还夸过他,说他把大黄牛喂得很精壮。”沈云拿了条小板凳过来坐下,帮着择菜,“除了斧头,石头他们也都看到了。” “哦,是他呀。他是个实诚的娃,这话应该是真的。”老刘头连连点头,“大家都这么说,那就更不会错了。”他见过这个放牛娃好几次。在印象中,这个娃看着比云娃大了两三岁,是个机灵的,嘴甜会说话。故而已经在心里有了大致的猜测:这些话十之样儿,从树上折下一根大拇指粗的长树枝,冷着脸,指点沈云蹲马步的技巧。 若是看到沈云哪里做得不到位,他一点儿也不含糊,手里的树枝象鞭子一样,呼的抽过去。 呵呵,学武哪能不吃苦头?师父就是这样教他的。 滋,真疼!沈云抿紧双唇,竭力吞下冲到嘴边的惨叫。 “嗯,就这样,你自己练着。”傅雷抬头看了看天色,用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线,“树影子超过这条线,你才准停。”他估摸着,树影偏移,也就是一刻多钟后的事。第一天站马步,时间不能太长。 “明天早上,你自己再练半个时辰。”他警告道,“莫要偷懒。我会请刘爷爷盯着你的。” “是!”沈云目不斜视的应着。他撒了谎。脸上的熊猫眼与石头无关,是他求斧头打的。条件是,以后他要把学来的招式教给斧头。 结结实实的两记饱拳,总算换来了学武的机会,他怎么可能偷懒! 第二十九章 刘家拳 --(3511字) 识字、扎马步,沈云一样也不曾放松。然而,三天过后,除了腰酸背痛,他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自己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暗地里琢磨了老半天,这天中午,他终于鼓足勇气问傅雷:“傅大哥,我怎么一点长劲也没有?是不是哪里练错了?” 傅雷的时间紧,不可能每次都盯着沈云扎马步。事实上,自从头次教了扎马步的要领后,傅雷就没有再看过他扎马步,只是每天上午问一下老刘头,看他有没有偷懒。因为老刘头每次都回答“云娃练得很认真,一点懒也没有偷”,所以,中午过来时,都不曾提过扎马步的事。 闻言,傅雷拧眉:“你现在扎给我看看。” “是。”沈云依言扎了马步。 “没错,要领掌握得很好。”傅雷满意的点头,“收了,开始识字。” “可是,我都练了三天了,也没感觉到比以前要厉害。”沈云收式,嘟囔道。 傅雷被气笑了:“才练三天,你就沉不住了?没练一两个月,不要说你扎过马步。” “啊!”沈云惊呆了,“要这么久?” “学武哪是一天两天的事?我学武十余年,如今,师父也只是说我刚入门而已。而且,我现在每天还要早晚扎一个时辰的马步。”说着,傅雷扎了一个马步,“来,你来推我。” 话音刚落,沈云感觉傅雷身上的气势完全不同了。还是傅雷,但是,他双手握拳护在两腰侧,扎在那里,比高山还要厚重。沈云劈头盖脸笼过来的浑雄气势所淹没,震撼之余,完全不知所措。 “怎么推?”他弱弱的问道。 “随你。”傅雷暗中运转拳诀,气沉丹田——师父说过,身为武者,比试之时,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对手。这是身为武者的态度。 说话间,古铜色的面庞上,一道金色的亮光嗖的闪过。 这……是我眼花了吗?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奇怪了。他不敢妄动。 但,这也是他生平头次看到真正的武者展示武力。扎马步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呢?心中的好奇顿时盖过胆怯。他小心翼翼的围着傅雷慢慢转了一圈,寻思着该从哪里下手。 最终,他猛的出手,从左侧全力去推傅雷——这是他的经验。以前跟小伙伴们打架得出来的。好吧,从背后下手,是更好的选择。不过,站在他面前的是傅大哥。每天教他识字,教他扎马步的傅大哥,在他心里是亲大哥一样的存在。他绝不能用下三滥的阴招去对付傅大哥。 双掌一碰到傅雷的左胳膊,刹那间,他感觉好比碰到了一面铜墙铁壁。 “用点力!没吃午饭吗?”傅雷轻笑。 沈云的心气也被激将起来,“啊”的大吼一声,使出了吃奶的力。 然而,傅雷依旧不动如山。 “不可能!”沈云大呼。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金色的亮光。不过,这一次是在傅雷裸露的左胳膊上。 小家伙真自信。老子蹲了十年的马步,要是被一个六岁的娃娃一推就倒,还学什么武?不如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早死早超生的好。傅雷撇撇嘴:“那你再试试。” 不用他说,沈云也想再试试的。他揉了揉眼睛,这回换到了右侧——为什么选右侧呢?因为傅雷的右胳膊也是裸露的。 “呀——”,这一回,他也扎了个马步,稳住身形,使劲全力,猛的一推。 “嗯,不错,比刚才强了一些。”傅雷依旧纹丝不动。 但,沈云看得清清楚楚——傅雷的右胳膊上的的确确又闪过一道金色的亮光。 他再也忍不住:“傅大哥,你的身上怎么会有金光闪过?先是脸上,再是左胳膊和右胳膊,都有。” 傅雷收式,风淡云轻的解释道:“哦,那是真气。我们刘家拳至刚至阳。练就一口纯阳真气,才算是入门。” “啊!好厉害!”沈云一个字也没听懂,不过,他完全被折服了。 傅雷挺享受他全身心的崇拜,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我这算什么,只是入门而已。师父那才叫厉害呢。师父动武时,真气有如金钟罩体,就象庙里的金身罗汉下凡。据说,太师祖、师祖更厉害。只不过,我无那眼福,没能亲眼见识过。所以,外头的人又称我们刘家拳为‘罗汉拳’。” “真的?”沈云的眼里流光溢彩,“傅大哥,能教我吗?”这绝对是真正的武学,好想学! “先扎好马步……呃,我也是从扎马步开始的。”傅雷哼哼。师父没开口,他私下教小家伙拳诀和心法,便是背叛师门。只是,小家伙的眼神如此之热烈,他实在不忍实言以对,只能含糊应付。 “是。”沈云安心了。 第二天又是与斧头的五天之约。沈云遵守承诺,将扎马步的要领悉数告之斧头。 “这算什么招数?”斧头试着扎了一次,根本就不相信,“我见过真正的武者出招,根本就不是这样子的。” “是真的。傅大哥也是这样扎马步的。你现在感觉不到它的威力,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入门。”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沈云一五一十的道出了昨天推傅雷的情形。 斧头又扎了一次马步,将信将疑的说道:“你来推我。” 沈云其实是有一股子横劲的。凭着这股横劲,在牛头坳村,他打败同龄无敌手,就是和比他大一两岁的小哥哥们,也是可以一战。更何况,昨天与傅雷比试时,他对怎么使用这股横力,又有了新的领悟,现在面对斧头,自信得很。 是以,闻言,他咧嘴笑了笑:“那你站好了。” 斧头瞄了他一眼:“来啊!” 沈云呼的冲上去,猛推其后背:“倒!” 斧头的马步跟花架子似的,应声散了。整个人往前踉踉跄跄的冲了两步,“叭唧”,摔在地上。 “我就说马步不是真招!”他爬起来,坐在地上,愤怒的指责,“你分明是说话不算数,拿假招数来唬弄我!” 沈云却一点儿也不恼,认真的解释道:“我傅大哥昨天说的很明白,他是练了十年,才变得这么厉害的。你看我,先前打得过你吗?我才练了五天马步,现在就能推倒你了。”五天前,他和斧头是真正比试过的。斧头的那两拳,不是他放了水,而是确确实实打不过。 斧头皱着眉尖想了一会儿,脸上的怒气消失了,拉着他的手,笑嘻嘻的说道:“沈云,你说话要算数。以后,学了新招数,一定还要教我。” “我说话向来算数。”沈云不满的抽出手,“傅大哥说了,没一两个月,不要说扎过马步。这一两个月,肯定不会教我别的招了。” “哦,这样啊。”斧头将信将疑的看着他。 沈云恼火极了,大叫:“傅大哥说了,他也是这么练过来的。” “好了,我又没说不信你。”斧头笑嘻嘻的攀着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一起找你九姐的好朋友,不是吗?” 提及九姐,沈云心中的怒火顿时全熄了:“每天要扎两次马步,最好早晚各一次,每次半个时辰。你不要偷懒。五天后,我再来和你比试。” “好的。”斧头满口应下。 然而,五天后,斧头沮丧的表示放弃了:“扎马步根本就没有用。我练了两天,身上到处都痛得很。我不学了。以后,傅大哥教了你新招数,你再教我。” 沈云很想劝他。刚开始时,他也是腰酸背痛,晚上都睡不好觉。不过,坚持下来,如今好多了,同时,他也确确实实感觉到双腿比先前更有力。所以,从前天开始,他听从老刘头建议,把每次扎马步的时间延长了一刻钟。老刘头还鼓励他,说下盘稳,相当重要,要他好好练哩。 不过,看到斧头的样子,他最终还是咽下了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斧头现在的样子,令他觉得有些讨厌。 哼,不练就不练! 他淡声应道:“好,等我学了新招,再教你。” “你不说是,傅大哥还教你识字吗?学新招前,你也教我识字,好不好?我们有约在先的。”斧头满脸堆笑,伸出两个指头说道,“听傅大哥的意思,学新招是两个月之后的事。这两个月里,我要是什么都学不到,感觉很吃亏。” 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沈云也觉得他说的没错,遂点头:“好。你什么时候想学?” “现在就可以啊。” 沈云四下里看了看:“跟我来。” 他将人带到一片裸露的红泥地前,随手捡了一颗小石子:“你叫宋斧头,我还没学,不会写。所以,就先不教你写名字。等我回去跟傅大哥学会了‘宋斧头’这三个字,再来教你。今天,我先教你写三个字‘识字歌’。”顿了顿,解释道,“傅大哥每天也是教我三个字。” “好咧。”这回,斧头没有再挑挑拣拣,和他一样,盘腿在泥地旁坐下,认认真真的学了起来。 第三十章 劈柴是项技术活 --(3767字) 扎马步很耗体力,沈云的饭量时显见涨。本来就是白吃白住,他心里过意不去,再者也怕被嫌弃吃得太多,于是坚持不添饭。只是这样一来,夜里,他就会被饿醒,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在小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两天后,老刘头突然问他:“云娃,你那屋里是不是闹耗子?” 沈云一头雾水:“没有啊。” 老刘头满脸狐疑:“这两天半夜里,我老是听到你那边有响动。” 一时间,沈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唯有默声勾着头——他总不能说,是自己饿得睡不着而闹出来的响动吧。唯有在心里告诫自己:晚上睡觉要老实点。 老刘头见状,也不好再追问,故意岔开话题:“唔,韭菜洗好了吗?” “好了。”沈云如获大释,赶紧去拿装韭菜的筛子。 但是,老刘头暗地里多留意了起来。 今天早上吃的是韭菜杂面饼。巴掌大的杂面饼烙得两面焦黄,喷香香的。沈云大爱,就着咸菜条和玉米面糊糊,转眼就吃掉了两个。可是,好象连半饱都没混上。回过神来,他强制自己不再看杂面饼,捧着玉米面糊糊碗,一气喝了个底朝天。 吃完了,赶紧走人。他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无他,韭菜饼的香味实在是太勾人了。他怕再慢走一点点,就管不住自己的腿。 这时,一块杂面饼被递了过来。 “饭要吃饱。”老刘头把杂面饼塞在他手里,淡声说道,“长身体的时候,不吃饱,怎么行呢?”他看出来了,小家伙定是没吃饱饭,饿得睡不着,夜里瞎折腾。 对于沈云来说,手中的杂面饼好比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刘爷爷,我……已经很麻烦大家了。” “屁话!吃饱了,给我劈柴去。”老刘头瞪了他一眼。 “啊?”沈云愕然。 之前,他见老刘头劈柴时,也曾主动请缨,帮忙劈柴。结果,老刘头一脸嫌弃的拒绝了,说是,还没斧头高呢,劈什么柴。这才几天,他也没见长个,怎么刘爷爷就让他劈柴了呢? 老刘头解释道:“我看你马步扎得越来越稳,小胳膊上也长了一点肉,应该举得起斧头。” 原来是因为自己变强了!沈云大喜,心安理得的又在小桌子边坐下来,拿着杂面饼使劲的咬了一大口,一边大嚼,一边含糊的许诺:“刘爷爷,以后的柴,都归我包了。”长姐说过的,干活换来的饭,吃着不亏心。 “好啊。以后,我就享福了。”老刘头乐呵呵的夹了一筷子咸菜条,嚼得咯吱咯吱响,颌首赞道,“唔,前些天腌的咸菜很脆。” 沈云乐了:“是我们一起腌的那些,对吗?” “对啊。云娃,记住怎么腌咸菜了吗?” “记住了。” “以前在家没劈过柴吧?” “没呢。” “嗯,等会儿,我教你。” “好!” 沈云一直以为劈柴是件很好玩的事。不想,真正接过刘爷爷手里的长柄斧头时,他才意识到劈柴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怎么样,很重吧?”老刘头一脸的戏谑。 真的好沉!沈云一脸的敬佩:“刘爷爷,您的斧头比我爹用的柴刀重多了!”可是,刘爷爷却使得虎虎生风。 老刘头却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老喽,力气全退回去了。我原来用的那把斧头有十五斤,有三个这么重。三年前,我用那把重斧劈柴,接连劈半个时辰都没问题。现在不行了。换了这把轻的,每次最多也只能劈一刻钟。” “哇,刘爷爷,您真厉害!”沈云心道,难道说刘爷爷也是武者? “劈个柴而已,算什么。要想省力,劈柴也是有点儿诀窍的。”老刘头复又接过长柄斧头。 沈云连忙退到一边,认认真真的看着。 老刘头沉心静气,手提长柄斧,在一尺高的厚木墩前站定:“首先,要扎好马步。站稳了,既能护着腰和脚,又能省不少力。” 没想到扎马步的好处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了。沈云再一次为自己先前的无知与短视汗颜。 “不过,劈柴时的马步和你平时练的马步又有些不同。”老刘头一边示范,一边详细的解说。 他说的很仔细,又有动作示范。沈云很快看明白了。最大的区别是,刘爷爷的两只脚不是平行的,而是略微的一前一后,相隔肩宽,后脚跟微略提起;两条大腿也不是与地面平行,是前屈后微直。 老刘头特意拍了一下微直的右腿:“这条腿不能绷得太直,不然,腰上的力道借不上,劈柴时很费力。这是站姿。你试着站一下。” “嗯。”沈云学着站了一个。 老刘头点头:“象模象样。”心里惋惜不已:可惜却是个武学资质不好的。命里注定只能做一世的粗活。 接着,他开始教怎么握斧头。 这个没有什么要领,只是要注意握紧斧子,且双手不要离斧子太近。那样的话,劈柴时,不好使力,而且容易被木头划伤手。 最重要的是第三步,劈柴。老刘头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劈柴时要心平气和,不能满脑子胡思乱想。这是其一。” “其二,木头是有纹路的。顺着纹路劈,最省力。所以,劈柴前要先看准从哪里下斧。” “还有,劈柴要坚决、果断。粘粘乎乎的,费力不说,还容易卡住斧头。” 他接连示范了好几次,见沈云在一边跃跃欲试,笑了笑,又将长柄斧递过去:“你来。” “是。”沈云再次接过长柄斧。这一次,他信心满满,与先前大不相同。 深吸一口气,静下心来,他按照老刘头教的站好,双手握紧斧头。 老刘头挑了一截圆木块,稳稳的摆在厚木墩上:“劈吧!” 沈云凝神细看那截圆木块的木纹,大喝一声,挥斧劈下。 “叭!” 长柄斧被卡住了。 沈云用力提斧,却连圆木块一起提了起来,心里甭提有多沮丧:明明刘爷爷劈柴跟切南瓜似的,怎么到了他手里,木块就象变成了铁疙瘩? “偏了。”老刘头指点道,“你看,要是落在这道木纹上,肯定能劈开。” 沈云再细看。斧头离那道木纹足足有一指宽。 “你刚刚挥斧是足够坚决,力道也不弱。就是斧子没用熟,准头差了点。”老刘头安慰道,“我才开始时也是一样的。这里头没有什么窍门。眼到手到,多劈几次,就好了。” 接着,他布置了任务:“今天上午,你劈完这堆柴就行了。这些都是要做粗柴用的,不要劈得太细,每块从中间劈成两块就行。” 旁边的木块长长短短,约摸有百来根。沈云点头:“是。” 老刘头还有别的活,吩咐他小心点,不要伤着了手之后,便背着双手离开了。 沈云往手里啐了一口唾沫,将斧头从圆木块上取下来,重新摆在厚木墩上,继续干活。 有了头次的失败,第二次挥斧,他特别注意落斧点。 “叭嚓!” 斧头准确的落在木纹上。半尺来高的圆木块应声自中间一分为二! 果然不是很费力! 再来! 沈云自木块堆里又捡了一块圆木块,继续。 回想刚才挥斧的动作,他发现要是使上腰间的巧劲,会更轻松。接下来,他试了试。 结果,他惊喜的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呢! 呵呵,太好了! 尝到甜头的他,一次又一次的修正劈柴的姿势与力度。 不知不觉之中,他的准头越来越好了,长柄斧也使得渐渐流畅起来。 老刘头路过时,远远的看了几眼,满意的连连点头,心道:挺伶俐的娃儿,将来会是把做活的好手。 中午去正院送午饭时,他特意跟馆主大人提了沈云学劈柴的事:“云娃就是手上的力气小了点。要是他再上两岁,绝对可以包揽下劈柴的活儿。” 馆主大人连连颌首:“勤快,机灵,不错。”又道,“我让雷儿教他每天去树上吊膀子,练一练胳膊劲儿。”老刘头在父亲身边鞍前马后的忙了一辈子,又为他打点了十来年的庶务,如今须发皆白,一大把年纪了,是该清闲下来,享享福。先前是没物色到好人选,故而他一直没有提这回事。既然沈云合了老刘头的眼缘,他不介意多提点一些沈云。而且后者快快成长,早些顶事,老刘头便能早些清闲。 想到这里,他问傅雷:“云娃识得多少字了?” 傅雷如实以对:“差不多有五十个字。《识字歌》念了将近一半。” “太少了些。还不能记账。”馆主大人有点遗憾。 这是嫌弃云小弟吗?傅雷连忙补充:“云小弟现在比以前要强一些了。我准备以后每天教他识五个字。” 老刘头听懂了馆主大人的意图:“没事。记流水账,不是难事。我慢慢教他。”馆主大人明鉴,他确实是老眼昏花,看不清账本。每天的流水账要费掉他一半的精力。要是早些教会云娃,他能轻松不少。 “行,刘叔,你以后就费心多带带他吧。”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早早的父母双亡,被亲族抛弃,相依为命的姐姐也没了。身世坎坷,却不失纯朴,又能干、懂事,是个惹人心怜的娃儿。”这世道,贱民活得不如蝼蚁。留在拳馆当杂役,他觉得是沈云这娃儿最好的出路。 第三十一章 斧头没了 --(3642字) “沈云,你还没学新招吗?”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斧头越来越沉不住气。 沈云摇头:“没呢。” “你天天就是识字、扎马步?”斧头满脸质疑,“拳馆是把你当大少爷供着吧?” “我有做活的!”沈云甚是气愤,“生火、劈柴、提水浇地,还有帮刘爷爷腌咸菜、晒菜干。我没有吃闲饭。”见斧头仍然不信,他摊开双手,气呼呼的说道,“你看,我每天劈柴,手上都长了泡。” 斧头仔细的看了看,抬起头来,甚是关切的说道,“沈云,我刚刚说错了。他们分明是把你当不要钱的长工使唤呢。噢,不对。我听说,长工是有工钱的。他们不给你工钱,你就要想办法多学些本事。我听说,武馆里都藏有秘籍。他们不教你真本事,你可以自己去拿……” “那是偷!”沈云真的很生气,背过身去。 他又不是傻子。上过猴子的大当,他能不长记性吗?每次碰头,斧头都千言百计想从他嘴里打听拳馆的事情,怎能不引起他的警觉?现在又鼓动他去偷拳馆的秘籍,不用多想,斧头肯定没安好心! 且不说拳馆有没有所谓的秘籍,就算是有,拳馆的人对他那么好,他怎么可能去偷他们的秘籍?他要真是偷了,那就是恩将仇报。 长姐说过,受人恩惠,要加倍的报答。恩将仇报的是坏人行径。他答应过长姐,绝不做坏人的。 斧头见状,笑嘻嘻的凑了上来:“你今天要教我什么新字?” 每次都是这样。沈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嗡声说道:“接着学《识字歌》呗。” “那玩意到底有多少字?我觉得学着一点用也没有。”斧头厌烦的哼哼。 沈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傅大哥说了,《识字歌》是开蒙的基础书。大家都是从它开始识字的。我数过了,一共有一百一十四个字。你急什么?傅大哥说,识字、学武都不是一两天的事。我比你先学,里头的字也还没学全。” 其实,这些天,老刘头开始教他记流水账。所以,除了《识字歌》上的字,他又学了好些其他的字。比如说,柴米油盐,还有记账用的数字。不过,这些事,他不准备告诉斧头。因为老刘头说了,拳馆的帐目不要跟外面的人说。 “老是‘傅大哥说’,你真是信死他了。”斧头不屑的撇撇嘴,“你没发现吗?他教你的这些,真的一点用也没有。” “那你还学不学?不学拉倒!”沈云火了。 斧头赶紧改口:“学啊。怎么不学?我们约好了的。难道你想反悔?”自从上次被沈云推了一掌,摔了个狗啃屎之后,他就知道这家伙有股狠劲,真打起来,他也讨不了好。所以,他心底里畏着火,不敢真把人给惹毛了。 “我们是朋友嘛。要是我说错话了,你别放心上,好不好?反正你要是说我什么,我从来就没放在心上过。”他笑嘻嘻的攀着沈云的肩膀,先服了软。 “傅大哥是好人。你可以说我不好,但是不准说傅大哥不好。”沈云鼓着腮帮子,警告道。 斧头耸肩:“好好好,不说,以后再也不说了。” 打这以后,他确实没有再说过傅雷和拳馆的坏话。不过,偶尔,还是会透出一两句,鼓动沈云去正院转转,看馆主大人和傅雷是怎么习武的。按他的说法是:就是看看而已,开开眼界,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沈云没理他。从一进拳馆开始,老刘头就告诫过他,不要去正院,免得冲撞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习武。他觉得,这是拳馆的规矩。而且,他当时也答应了的。说到就要做到。 每每听到斧头说类似的话,他都要在心里多打个转:斧头到底想做什么? 于是,他对斧头的防范越来越紧。除了以前透露出来的那些小事,他不再多透出一丝其他的事。 就这样,他扎了将近两个月的马步。终于有一天中午,傅雷说道:“今天,我教你一路拳法。” 啊,要学真正的武学了!沈云狂喜,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站得笔直:“是。” “这路拳叫做五步打,总共五招,分别是玉带缠腰、金龙出海、双锤探月、神龙摆尾、乌云盖顶。”傅雷边说,边演示起来。 顿时,双拳虎虎生风。 一路拳打完,他说道:“我打慢些,你仔细看着拳路。” 然而,一遍慢拳打完,他看到沈云已呆若木鸡。 显然是没看明白。 好吧,毕竟资质摆在那里。他也没指望沈云能跟自己当年一样,看两遍,便能将拳路记个大概。 得,只能先一招一招的喂。学会了拳架之后,再练拳路。 “你先学第一招,玉带缠腰。”傅雷认命。 沈云学得很认真。一刻来钟后,第一招的拳架初成。 傅雷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况且,今天的五个新字还没开始教。是以,他只能说道:“今天就学到这里。明天再学第二招。空闲时,你自己多练练。” 希望勤能补拙。看着小家伙汗津津的小脸,他咽下了后面这半句话。 “是。”沈云知道自己没学好,暗下决心:今天就算是不睡觉,也要练好这招玉带缠腰。 第二天中午,傅雷先检查了昨天的学习成果。结果惊喜的发现,沈云已经能把玉带缠腰使得象模象样。便猜出他肯定是没少下工夫,满意的说道:“以后,你每天学一招。拳架只是形,拳路才是神。先学拳架,再练拳路。照你的进度,大约二十来天,能学会五步打。” “是。”学会了五步打,自己也是会武功的人了?对此,沈云甚是满意。 过了三天,又是五天之约。斧头依然是问得紧:“先前不是说两个月之后就能学新招吗?都过了两个月了。” 沈云摇头:“傅大哥说了,我还没练好,要再多扎两个月。” 和斧头接触的越多,他便越发现这家伙别有用心。隐隐的,他觉得斧头是想刺探拳馆。哼,这家伙肯定是想学了本事后,去偷拳馆的秘籍!他才不会上当呢。所以,他宁愿事后被斧头骂不守约定,也不会让其得逞。 斧头好失望,脱口而出:“你不是被骗了吧?他分明是不想教你。” 沈云无所谓的耸耸肩:“没关系啊。反正我住在拳馆,有吃有穿。等找到我九姐,九姐肯定会带我离开。我九姐说过,会送我进真正的武馆当学徒。” 斧头象是看白痴一样的望着他:“可你已经在真正的武馆里了。” “只有一个学徒的拳馆,是真正的武馆吗?”沈云故意抹黑拳馆,以图打消斧头的念头,“傅大哥入门十年,连初试都不敢参加,说是要过了年才去报考初试。我听说,在别的武馆,通常学了三年,就会报考初试,考取武者。我九姐年纪也不小了,要是我考上武者,她就能以良民的身份嫁户好人家。我可等不了十年。” 斧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又过了五天,沈云再去后山的山脚与斧头碰头。不想,斧头不在。牵着大黄牛的是斧头的一个弟弟,叫做板凳。先前,他曾见过板凳一次,故而认得。 “板凳,你哥呢?”他问道。 板凳比沈云大半岁,却比后者矮了小半个头——这两个月,沈云长高了近一寸,原先的小豆芽身板也精壮了许多。 故而,板凳在他面前畏畏缩缩的:“我哥,没了。” 沈云惊讶极了:“什么没了?” 板凳哭丧着脸,几乎要哭了起来:“我哥淹死了。” 他的口齿远不如斧头的伶俐,结结巴巴的说了许久,不过,总算说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四天前,斧头放牛回来,说是去找石头他们一起捡菇子。刚下过雨的秋天,山里会长出很多野菇。山下村里的孩子们结队去捡菇子,补贴些口粮,是常有的事。大人们也不会拦着。 哪知,天黑了,也不见斧头回来。斧头爹以为斧头是贪玩忘了时辰,打发二儿子板凳去石头哥家找人。 结果,石头说,斧头根本就没有跟他们去捡菇子。 听了板凳的回报,斧头爹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头,连忙喊了两个兄弟打着火把去寻人。 村里的乡亲们也被惊动了,纷纷出来帮着找。 大伙儿找了将近一夜,终于在天亮时找到了斧头——那时,他早就没了气息。尸体浮在村里的那口小水塘里,身体涨肿肿的,跟个球一样。 “大人们都说,我哥太聪明了,所以才被龙王爷招去了。那口水塘从前也淹死过两个小子,听说都是很聪明的。”板凳抹着眼泪说道。 沈云失魂落魄的回了拳馆。 老刘头看出了他的异常,把人拉住,问道:“怎么了?” “前些天,斧头掉进塘里,淹死了。”沈云咧嘴大哭。斧头突然死了,他是挺难过的。不过,他很快想到的是寻找马队的事。是以,急急的告别了板凳,去村里找到石头他们几个,问他们还记不记得马队的样子。他们都说记不得了。 也就是说,他很难找到长姐了。 “可怜的。”老刘头以为他是因为突然失去了玩伴而伤心落泪,好言好语的劝慰了几句。 第三十二章 一家人 --(3611字) 当天晚上,沈云发烧了。 老刘头睡到半夜,听到隔壁屋里,沈云在呜呜咽咽的喊“九姐!九姐!” 他觉得不对头,赶紧的披了件夹衣过来查看。 撩开门栓,他看到沈云抱着被子在说糊话。 一摸额头,竟然烫手!这是发高烧呢!老刘头大惊失色。还好,他年岁大了,时常有个头痛脑热的,所以跟馆主大人讨了不少常用的药丸子,收在屋里。他连忙去屋里找来一粒解热丸,化在温开水里,给沈云灌下。 一时半刻的,药效也起不来。他怕沈云烧坏了脑子,又去端了盆凉水过来,打湿帕子敷头。 折腾了大半宿,沈云终于退烧了,沉沉睡去。 老刘头叹了一口气,这才收拾好东西,悄声回屋。此时,他才知道,沈云这回的病根是在沈九妹。 第二天清晨,沈云醒了,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儿来。 不过,他还是硬挺着爬起来,和往常一样去练功。现在,他每天早上要练一个时辰的功:半个时辰的马步是雷打不动的,接着是吊膀子一刻钟,最后还要练一刻钟的五步打。 哪知,打开门,一股子蛋香味儿从厨房那边飘过来,直钻鼻底。 刘爷爷怎么起得这么早?他狐疑的快步走进厨房。 “起来了!”老刘头乐呵呵的揭开锅盖,“我给你蒸了碗糖鸡蛋,刚好熟了。快来乘热吃了。” 在拳馆呆了三个多月,又记了个多月的流水账,沈云知道拳馆的日子其实紧巴巴的,并不宽裕。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要练功,不能亏着身体,每天每人也只有一个鸡蛋吃。至于刘爷爷和他,一个月里只吃一回鸡蛋。而且,每次,刘爷爷都是自己舍不得吃,只给他蒸一碗糖鸡蛋。 他记得很清楚,距上次吃糖鸡蛋还不到十天呢。刘爷爷怎么又蒸上了? “刘爷爷,今儿是什么好日子?”沈云不解的问道。 老刘头笑了:“不是好日子就不能吃了?吃个鸡蛋,哪有这么多讲究。”见小家伙没有动窝,只好解释道,“昨晚,你发烧了。给你蒸碗糖鸡蛋,补一补。” 原来如此。以前在家里,奶奶也是这样的。每每自己生病了,都会给自己糖鸡蛋吃。沈云过去抱着老刘头的腰,亲热的蹭了蹭,笑眯了眼:“刘爷爷,您真好。” 老刘头已经习惯了他这般撒娇,乐呵呵的招呼他去屋里的小木桌边吃东西。 糖鸡蛋真好吃。沈云先用调羹剜了一大块,硬是逼着老刘头吃掉,然后,他才风卷残云一般的吃完剩下的。 老刘头笑眯眯的守在一旁。待他吃得精光,这才说道:“云娃,你九姐不是小娃娃。她肯定记得藏身的那个山洞。将来,等她再长大些,有本事了,会回来找你的。”虽然他认定了沈九妹已经被妖狐吃掉了,但是沈云昨晚的样子,他看得着实心疼,忍不住又编了一段哄人的瞎话。他认为,娃娃嘛,记性差,再过个两三年,也就淡忘了。 “真的吗?”沈云手中一顿,抬头望着他,两眼放光。 老刘头很肯定的点头:“真的。她被马队救走,可能被带去了很远的地方。她现在还小,没法找回来。等将来她长大,就能回来找你了。” 沈云越听越觉得应该是这样,坚定的点头:“嗯,九姐那么疼我,肯定会回来找我的!”心中的悲伤顿时散得一干二净,他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我要好好学本事。我说过,长大后会保护九姐的!”放下蛋碗,他生龙活虎的跑去院里,“刘爷爷,我练功去了。” 老刘头望着小小的身影,眼里全是怜惜,又是一声长叹。 中午,傅雷也说了一通跟老刘头意思差不多的话,让沈云安心呆在拳馆,等沈九妹来找他。 “谢谢傅大哥。你们都是大好人。”在拳馆的这段日子,沈云除了识字、习武,更多的是学到了不少人情世故。他知道老刘头对拳馆忠心耿耿,任何事都会向馆主大人报备。傅雷的话,除了是他自己的意思,也肯定有馆主大人的一番心意。感受到了大家的关爱,他心里暖洋洋的,比早上吃了糖鸡蛋还要舒服。 傅雷咧嘴笑了:“谢什么,你也是拳馆的人。以后,我会罩着你。” 我也是拳馆的人!刹那间,沈云的心定了下来》坳村惨遭大劫,家毁人亡之后,他跟着沈九妹一路飘泊。他的心也是一样的飘浮不定。然而,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又找回了以前的安定——拳馆就是他的新家,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都是他的新家人,和奶奶、爹娘、九姐一样的家人。 从此,老刘头发现沈云有些变了。 首先,他变得明显快活起来,不再偷偷的坐在屋里发呆; 其次,他待人更加亲呢,思虑变少了,说话做事也越发大胆起来,有什么就说什么。 还有,他没有再提要去后山找人。 这是带熟了啊。老刘头挺高兴的。几天后,他说要带沈云上市集采买——人老了,天气渐冷,越发的懒,只想窝在屋里,不想出门。沈云是个机灵的,口齿也伶俐,他打算先带着出去认认铺面,以后打酱油、买盐打醋之类的跑腿活儿,也能慢慢的交出去。 “上街!”沈云高兴极了。来石秀县这么久,他还没有真正的上过街呢。 吃过早饭后,他麻利的洗完碗筷,收拾好厨房,亢奋的替老刘头提了竹篮子,跟着出了后杂院。 老刘头带他走的是角门。 出了后杂院,有一条三尺来宽的夹巷。老刘头背负着双手,慢慢的走在前头:“前面有个小门出拳馆。穿过一条街道,就是市集。我们家的柴米油盐都是在熟铺子里买惯了的。” 夹巷的两边都是高高的青砖墙。沈云听得清楚,两边都有声音传来。右手边的,有傅大哥的声音;左边则是“丁丁当当”的敲击声。 不用说,右边就是拳馆的正院。傅大哥在里头练功呢。 左边的呢?他好奇的抬头看过去。 青砖墙有三个他那么高。他只看到墙上长了三两根白毛草。 “刘爷爷,那边在做什么?”他拉了拉老刘头的衣角,指着左边问道。 老刘头看了一眼:“哦,那边是兴隆铁匠铺。以前,也是我们拳馆的。后来卖出去了。前后换了两家人,先是开药铺,再后来才开的家铁匠铺。这条巷子就是那时砌出来的。”眯了眯老眼,叹道,“算起来,铁匠铺也有十多年了。” 沈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那边的院子是在上一任馆主大人手里卖出去的。见老刘头一脸的落寞,他便没有再吱声。在牛头坳村,卖田卖屋,也不是件高兴的事儿。 出了斑驳的黑漆小门,老刘头特意带着沈云去看拳馆的正门。 沈云已经认得两百多字了,一眼就认出红漆横匾上写的是“刘家拳馆”四个黑色大字。 只是拳馆明显破旧了。紧闭的黑油大门有好几处掉漆。不过,青砖砌成的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 “每天早饭前,你傅大哥都会出来打扫大门口。”老刘头解释道,“这是门脸。以前,这里只是二门……”皱了皱眉头,他背负着双手,走了。 “哦。”沈云不知道门脸是什么,不过,他听出来了,刘爷爷的意思是,以前拳馆要比现在阔气得多。 好吧,这不是重点。 他认为,刘爷爷是带他来认门的。那么,他就记下拳馆大门的样子好了。 街道里的路有一丈来宽,铺的是青石板,有些年头了,很多青石板被磨得油滑发亮。沈云跟在老刘头的后面,打量着两边的街坊。 他看到了三扇大门。只有他们一家是拳馆。左手边的第一户便是兴隆铁铺。另外一户在街道对面,黑油大门上挂着“刘宅”的黑漆木牌子。 这会儿,兴隆铁铺刚好开门,一个光膀子的年轻汉子正在搬厚重的木板。看到老刘头,点头打招呼:“刘伯,上街啊。” 老刘头乐呵呵的点头,指着身后的沈云:“带云娃上街逛逛。” “这是……”年轻汉子停住,看向沈云。 “我老家的一个远房侄外孙,叫沈云。”老刘头冲沈云使了个眼色,“云娃,跟你郭叔问个好。” “郭叔好。”沈云连忙上前,放下竹篮子打拱作揖。这些礼仪是老刘头教他的。去后山山脚的村子里寻访沈九妹时,每去一户人家门口打探,他都要这般行礼。 “好好好。”郭叔满脸堆笑,对老刘头赞道,“刘伯,云娃很伶俐呢。” “小娃娃山里来的,没见过世面。”老刘头客气了两句,带着沈云继续往前走。 路过刘宅时,看到紧闭的黑油大门,他略停,嗡声说了一句:“这里住着馆主大人的堂兄弟。” 那就是一家人喽。沈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老刘头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太老爷过世时,分的家……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败家玩意儿。” 沈云听不懂,却听出来了,刘爷爷很不待见刘宅里住的人。 哼,刘爷爷不喜欢的人,我也不喜欢。他赶紧收回目光,不再看第二眼。 第三十三章 喜从天降 --(2558字) 出了街口,又穿过一条差不多的青石街,就是集市。沈云看到门口立着一座木牌楼,上面也挂着横匾,写的是“东安集”三个黑色大字。牌楼后面店铺林立。 这会儿,集市里人来人往。各家各铺都已经开了门,五尺多宽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五花八门的小摊子。还有人挑着担或者背着两尺见方的木匣子在街上边走边叫卖。 “包子哎,馒头!” “香喷喷的油煎饼!” “磨剪子呢——” 一时间,沈云有些恍惚,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城的那会儿。不过,眼前的市集比城门后的那条街市更大更热闹,大多数的店铺看上去也更加光鲜亮丽。 还有,和他一起逛市集的不是九姐。 回过神来,沈云完全失了看热闹的兴致,默声不响的拉着老刘头的一只衣角——人太多,他怕不小心会走丢。不是担心与刘爷爷走失了,回不了家。出来时,他特意记了路,就算走散了,也能找回家去。但是,那样的话,刘爷爷肯定会着急的。 后者以为他怕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道:“不怕,我们今天只去前面割点肉,再打些陈醋。很快就能回家。” “嗯。”沈云敛神,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个,意思是自己不怕。 老刘头带沈云出来,主要是让沈云认认路,也有让熟人们见见沈云的意思。所以,他没有闲逛,先是直接去了罗大的猪肉摊。 “刘老伯,割肉啊?”罗大看到老刘头走过来,隔着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老刘头点头,走过去看了看摊位上的两大扇猪肉,对沈云说:“馆主大人喜欢吃五花肉,带皮炖得软呼呼的,拌着家里的面酱吃。” 罗大看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大眼睛小娃娃是刘老伯的接班人。也是,刘老伯年岁大了,早就该歇歇。 他咧嘴笑道:“刘老伯放心,十来年的老主顾,我罗大念着情呢。往后这位小哥也是照您一样的割肉,绝无二样。” 刘老伯连声道谢,将沈云介绍给罗大:“我老家的远房侄外孙,叫沈云。以后,都是他替我跑跑腿。” “罗叔好。”沈云主动上前打拱作揖。 罗大乐了:“这娃娃……不愧是刘老伯您教养出来的。”说着,他取了一张荷叶包了两根大棒骨,硬要塞给沈云,“拿回去煮汤喝。” 沈云看向老刘头。后者笑道:“还不谢谢你罗叔。” 沈云这才道了谢,双手接过荷叶包。 老刘头和往常一样割了两斤五花肉。沈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又向罗大道了谢。 “下次再来哈。”罗大笑得见牙见不眼。 走出二十来步后,老刘头突然说道:“罗大是贱民。馆主大人是个念旧情的,从老太爷手里接过拳馆时,就替我升了籍。我跟罗大说,你是我的侄外孙。你向他行礼问好,他肯定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云瞪大眼睛。他明白了老刘头的意思:一是,老刘头给了他侄外孙的名分;二是,老刘头是良民。 那我会不会是良民?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擂鼓。 老刘头停下来:“云娃,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良民籍难入,馆主大人也是费尽心血,动用不了少拳馆的人脉。馆主大人对你恩重如山。以后,你要对馆主大人忠心不二。” 沈云升籍的事,老刘头也是昨天才从馆主大人那里知道的。 馆主大人说,他考量了好久。 既然准备收留沈云,那么按仙府的规定,就要给沈云入籍。 他的打算是,以后,让沈云跟随傅雷。而傅雷不擅经营,沈云灵泛,又不失纯朴,难得的小小年纪性子沉稳,会做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资质不好。他准备让沈云从商,将来好帮衬傅雷贴补拳馆的生计》坳村,是族长爷爷才有的待遇。搁在小半年前,现在的生活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在心里,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不是牛头坳村的山里娃沈秋宝。 刘掌柜亲自送他们俩出了门:“刘老伯,慢走。”又低头对沈云作揖,“云哥儿,往后请多多关照。” 沈云的脸立时红了。刘掌柜的年纪和他爹一般大,然而,对他的态度却如此的卑谦。这让他再一次体会到良、贱之间的上尊下卑。 “这世道就是这样。贱民好比地上的泥,处处被人踩不说,往往祸从天降,家破人亡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回家的路上,老刘头感慨不已。 云娃是行大运,碰到了馆主大人。不然,小小的娃儿举目无亲,在这石秀县里也不知道能捱几天!只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相处了几个月,他看出来了,小家伙聪明且好强。类似的话,偶尔提点一两句即可,说多了,反倒不美。 沈云跟在后头,微仰起头,努力忍住泪意。 他深有同感。因为他到现在也不知道牛头坳村的上百口人为什么遭惨屠戮。仙符兵杀光人,又一把火烧光村子,扬长而去。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一句为什么! 现在,我不同了。我是良民。仙符兵不能再无缘无故取我性命。但我不能放过那些畜牲。等我学好本事,一定要找到那帮凶徒,替奶奶、爹娘,还有村子里的所有人报仇! 他暗中握了握拳头,指尖尽白。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刘头给了他小半碗炖得软乎乎的五花肉,指着桌上的面酱小陶碟,笑道:“就着这个酱,你乘热吃。” 沈云没想到自己能吃到这么多的肉,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拳馆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一个月也只能吃上三回肉。以前,每次吃肉,老刘头也只是在他的饭碗上放一块半个巴掌大的肉片。 “快吃。升籍是天大的喜事,我们吃大肉乐呵乐呵。”老刘头端起自己的饭碗,咂巴咂巴嘴,一脸的怀念,“当年我升籍时,除了有肉,还杀了两只鸡,买了一尾大青鱼。” 原来刘爷爷今天是特意割肉庆祝我升籍。沈云只觉得眼里好热。他赶紧夹了一大块肉送进老刘头的碗里:“刘爷爷,肉可香哩。您吃。” “你这娃……哎,我们一起吃。”老刘头知道他不吃独食,接下了这块肉。 午饭后,傅雷过来,送了一支崭新的毛笔和半刀纸给沈云,祝贺他升籍。 这天晚上,沈云抱着纸和笔躲在被子里哭得稀里哗啦。喜从天降,要是奶奶、爹娘,还有九姐都在,那该有多好啊。 第三十四章 对门的俩小子 --(3653字) 此后,沈云单独替老刘头跑了几次腿,都未曾出过错。后者放心下来,将日常采买的事渐渐交给沈云。 于是,沈云获得了随意出门的权利。只是每次出去前,要跟老刘头说一声。 “还是你自在。”傅雷羡慕不已。距初试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馆主大人越发的严厉,责令他没有必要不得外出,苦练武艺。 沈云很认真的劝说道:“傅大哥,等你中了初试,成为武者,就能在仙府领到一份禄米。到时,我们拳馆会宽裕不少。以后,你的功名越大,禄米就会越多。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他虽然没有当家,但是近来担起了外面的采买之后,才知道拳馆的开销不菲——学武很费钱财。不说别的,单说给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淬体泡澡的药材耗费就高得惊人。 拳馆十余年没有招收学徒,现在仅靠馆主大人每月的禄米支撑着。 他本能的认为,拳馆现在必须多找些进项。只是,他琢磨了许久,也想不出增加进项的门路。为此,老刘头没少笑话他瞎操心,说,馆主大人自会想办法的。还告诉他,傅雷中了初试,就是给拳馆增加一个进项,并且这个进项会随着傅雷的功名上升而大幅增加。 “要是我们拳馆有两份初级武师的禄米,每天都能大鱼大肉的吃着了。”老刘头对未来充满憧憬。 “你呀,都快变得和刘爷爷一样了。”傅雷没好气的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透出一丝口风,“师父说,外面的世道越来越乱,将来会怎么样,还不知道呢。武试也必未是条青云路。所以,师父的意思是,中了初试后,不会再让我走武试的路。师父想让我和太师祖当年一样,出去游学。” “啊?”沈云一时反应不过来。在他看来,拳馆现在过得挺舒适的。以前在牛头坳村,他最羡慕族长爷爷家过得好。可是与拳馆相比,族长爷爷家其实也就是刚刚吃得饱饭而已,真的不足一提。而且,按刘爷爷说的,要是傅大哥考上了武者,拳馆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回过神来,他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结结巴巴的问道:“傅大哥,外面,怎么乱了?”现在的日子,除了没有奶奶、爹娘和九姐陪伴,是他以前做梦也不能想到过的好日子,他挺珍惜的,一点儿也不想乱。 傅雷挠头:“我听师父说的。好象是有好些地方在造反。成为武者后,我可以去参加仙符兵,镇压这些叛乱。这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可是,师父不准我去,要我出去多看看之后,再做决定。师父说,眼见为实,孰是孰非,身为武者,我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一提到仙符兵,沈云便满肚子愤恨。他很赞同馆主大人,使劲的点头:“馆主大人说的对。傅大哥你不能参加仙符兵。仙符兵可坏了,没有一个好东西。” “哟,你还生气了。说说,仙符兵怎么坏了?”傅雷看他气鼓鼓的小模样,觉得很好笑。 沈云险些脱口骂出“他们乱杀人”,还好,理智尚在,生生的忍住了。深吸一口气,握紧双拳,压下噌噌往上窜的怒火,他换了说辞:“每次我去市集,要是碰到仙符兵巡逻。他们不是在抢东西,就是在打人。坏东西,尽欺负人!” 东安集有一队仙符兵镇守。这些仙符兵都是花大价钱买来的职位。这起子人参加仙符兵就是为了捞钱的,欺压贱民商贩,作威作福,可谓穷凶恶极。傅雷在这条街上住了十来年,岂能不知情?事实上,他也对这帮兵油子深恶痛绝。不过,他认为,不能一叶障目。不然,仙符兵的威名怎么可能代代相传,流传了两百多年。 是以,他很肯定的说道:“他们只是几粒老鼠屎罢了。仙符兵里也肯定有不少好的,不能一概而论。” 哼,我就没看到过好的。沈云只在心里反驳,不再吭声。他怕再说下去,会控制不住,说出牛头坳村被屠村的惨剧。到时,馆主大人会不会也怕惹祸上身,和表叔一样,把他送到深山老林里自生自灭呢?长姐的叮嘱在耳边萦绕,他不敢赌。 反正,他打心底里以仙符兵为敌。 将来,我一定要亲手宰了那些屠村的仙符兵,血祭牛头坳村!他抿紧双唇,又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 傅雷正憧憬着来年的游学,没有注意到他的一双眸子里泛起了血光。 “好了,不说这些了。开始识字吧。从今天起,我每天教你十个新字。”他翻开《草药谣》。早在一个月前,他便提高了教学进度,由每天五个新字增加到八个。《识字歌》早教完了。从半个月前,他开始教这本《草药谣》。学会了《草药谣》,不但能学会近四百生字,而且能认识十五种常见草药及其药性。实用性很强。当年,他的师父也是如此教他的。只不过,他的学习进度比沈云要快很多。他原本以为有大把的时间教沈云,不想,师父让他中了初试外出游学。所以,他决定再提高进度,至少要在出门前,让沈云学完《草药谣》。这样的话,他再挑几本简单的药材书,沈云不用人教,也大概能自己看懂。 好吧。师父不收沈云为徒,他便只能教这些实用点的。 “是。”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异样。 学会百来个字以后,沈云突然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似乎认识新字变得简单多了。十个新字,他每一个在沙盘上写十来遍便熟记于心。更吸引他的是书上说的那些草药。 东字集里有不少卖草药的药摊子。每每学到一味新的草药,他便会去这些药摊子上转转,见识实物——《草药谣》上附有每种草药的图解。傅雷大多数是照图解说,没有实物对照。不是他不想带实物过来,而是一来这些草药寻常得很,外面的市集里到处都有卖;二来,拳馆用药材自有章法,不一定备有这些低阶草药。而他现在被拘着,不能随意出门,也拿不出所有的实物。所以,他只好建议沈云去东安集自己去看实物。 今天学的是一味新草药,叫星草。沈云看了图解,觉得自己应该见过。在牛头坳村,每到秋天,四面的山坡上都会开满和图上一样的白花。只是,他们管这种草叫做白花花。但是,书上并没有说星草还有一个别名叫白花花。 傅雷没有带实物过来。沈云准备去外面的草药摊子上看看实物。 练完字,他跟老刘头说了一声,便从夹巷出了角门。 隔壁郭铁匠的老丈人新添了一个大胖孙子。郭铁匠一家昨天就关了铺子,去喝洗三酒了,今天还没有回来。少了他们家的打铁声,街巷里冷冷清清的。 一阵西北风吹过来。沈云打了个哆嗦,裹紧新做的夹衣,急匆匆跑向街口。 “喂,小奴才,站住!”对面的刘宅突然开了侧门。从里头窜出两个小子挡在路上。 他们一高一矮,都穿着体面的蓝布长夹袍,腰上各自挂着一个绣花荷包。高的那个又黑又瘦,约摸有八九岁。矮的这个要白胖一些,和沈云差不多高矮。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刘宅里的人。平时,他经过时,刘宅总是门户紧锁,不见有人进出。以至于他怀疑那是一座空院子。老刘头不喜谈论对门的事。倒是傅雷特意提点过他,说,不要理那边的人。 听傅雷说,刘宅那边虽然和拳馆是堂兄弟,但是,自师祖过世后,便彻底断了往来。他大概知道那边的情形:分家前,那边的父子一个是初级武师,一个是初级武者,故而分家后,也是良民籍。他们也曾打着刘家拳馆的招牌开过一段时间的武馆,试图跟师祖打对台。结果,师祖根本就不理他们,以守孝为名,只管闭门过日子。而对门的“刘家拳馆”遭人频繁踢馆,不到一年就砸招牌闭馆。后来,听说坐吃山空,男人们不得不外出跑商谋生,留了女人孩子在家守着。 沈云不太听得懂。他听傅雷的意思是,对门曾经欺负过前任馆主大人,所以,他将对门的人打上了“不是好人”的标签。平时经过刘宅时,他目不斜视。 不想,刘宅的人却突然冒出来拦人。并且一出口就骂他“小奴才”! 沈云拧眉:“你们才是小奴才!”他是在仙府入了籍的良民,任谁也不能骂他奴才。 高的那个轻蔑的瞄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道:“老奴才带出来的,不是小奴才,难道还是主子?” 他在骂刘爷爷!沈云火了,扬拳怒道:“不许骂我刘爷爷!” “小爷我就骂了,怎么得?”矮的那个拉着两只耳朵,冲他扮了一个猪头的鬼脸,连声骂道,“老奴才,小奴才,统统都是大蠢猪!” “你!”沈云哪里受得住,握紧拳头冲上去。 高的那个一直防着他,见状,一个箭步上前,右拳呼的照面袭来。 “开山炮!” 炮你个头!沈云怒不可遏。在牛头坳村,小子们没有不打架的。但是,大家都是讲规矩的,象这种一声不吭就出手,会被判为使阴招。绝对是不要脸的下三滥! 眼见着拳头就要砸到鼻子,沈云的反应也不俗。练了不知几百上千遍的拳招象本能一样脱手而出。 神龙摆尾! 他侧身避过对方的拳头,左手化成一记掌刀,全力向高个的左肩膀削去。 不想,对方的拳头是虚招。 拳头一晃,不见了。紧接着,沈云只觉得右胳膊上骤然吃痛,紧接着,整条胳膊被反扣。 第三十五章 原来如此 --(3531字) 电光火石之间,沈云知道自己上当了。 可是,他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大喝一声,腰上发力,双臂猛然齐挥。 好吧。这并不是什么拳招。而是他劈柴时自己摸索出来的。有时候,大些的木块会藏有暗结,卡住斧头。碰到的次数多了,他便练出了这么一个法门,甩开木块。 刹那间,高个只觉得手底打滑,跟抓住了一条大泥鳅似的。他站立不稳,连忙退后半步,才堪堪稳住身体。 矮的那个一直躲在一旁。见自家兄长没得手,更是缩到了后面。 “好啊,你个奴才秧子!”高个退出战圈,指着沈云的鼻子骂道,“竟然敢打主子!” 通过刚刚的交手,沈云知道这家伙也就是嘴硬而已。这家伙爱玩虚的,出拳软绵绵,正是傅大哥常说的“花架子”。他一点儿也不怕真正打起来。 是以,他挑眉,扯起一边嘴角轻蔑的笑了:“小妇养的东西,狗屁主子!”刘宅里的那些人是小妇养的,一屋子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这是老刘头告诉他的。 “你……”兄弟俩被戳中痛脚,气得呲牙咧嘴。 沈云冲他们挥拳头:“滚开!好狗不挡道,小心我揍你们!” 矮的那个还要嘴硬反骂,却被高个的拦住了:“理他个奴才秧子做什么!”说着,拖着矮的手,两人滋溜逃回了侧门里。 “哐啷”,黑油小门猛然关上。 那架式好象两人的身后有洪水猛兽。 沈云冲着门啐了一口:“坏东西!”心里感到莫明其妙: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俩家伙。他们突然冒出来闹一场,到底想干什么? 在牛头坳村,大伙儿打架,都是要有个说法的。 想了一会儿,他也没想明白,便没放在心上。 不想,第二天中午,傅雷过来时,一脸八卦的问他:“昨天,你打了对门的人?” 他不说,沈云险些忘了这茬子事。 “嗯。”他如实道出昨天打架的事,心里不由敲起小鼓:那俩小子是找馆主大人告黑状了吗? 果然,傅雷听完,满脸不屑:“两个欺负一个,并且还是以大欺小,亏他们也有脸上门告状!”接着,又就昨天的打架,指点了他一番。 沈云听了,不由眼前一亮。 不过,这并不是眼下的重点。他小声的问道:“傅大哥,馆主大人生气了?”毕竟,对门的人跟馆主大人是同一个爷爷发下来的。按牛头坳村的说法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而他完全是外人。 “没有。”傅雷耸耸肩。 早上,他扫大门时,从对门走出一位中年大婶,一手拉着一个男孩,求见师父,说自家孩子被拳馆的人打了,要师父评评理。 傅雷从来到拳馆,就不曾见两家往来过。闻言,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想,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中年大婶突然变了脸,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喊起来:“堂叔啊,你出来看看啊。你家侄孙被你的徒子徒孙打了呢!” 郭铁匠一家还没有回来。清晨,街巷里甚是清静。中年婶子的嗓门不小。刘馆主在院子里听得真真切切,急忙出来看个究竟。 中年大婶看到刘馆主,连忙就叫两个小的叩头,说是给叔爷爷叩头。 刘馆主不和妇人孩子一般见识,受了他们的礼,问道:“是谁打伤谁了?” 中年大婶却抹了一把脸,满脸堆笑的说:“只是小娃娃间的玩笑,算不得什么。今天,侄媳妇带两个小的来给堂叔请安。”说着,两只眼睛直往大门里瞧,“公公说,大家都是嫡亲的骨肉,平常多走动,才越走越亲呢。” 刘馆主懒得再多说,扔下一句“没事,你们回吧”,径直进了大门。 中年大婶口里嚷嚷“堂叔”,拉着俩孩子还要追上去,却被傅雷拦在了外头。理由是:拳馆没有女眷,不便接纳外客。 “事后,师父说,不知道那边又想搞什么鬼,叫我多个心眼,莫放那边的人进拳馆。你也要小心,莫搭理那边的人。”傅雷说完早上的情形,吩咐道。 沈云如释重担,长吁一口气:“知道了。” 傅雷离开后,老刘头也特意把沈云喊到屋里问话:“你打了那边的两个小兔崽子?“ 沈云又把昨天打架的事说了一遍。 老刘头听完,冷笑连连:“那起子东西是混不下去了,借你搭桥,想缠上馆主大人。他们原本的打算应该是,把你打伤了,他们的男丁以送药为名,好求见馆主大人。只是,那俩小兔崽子太没用,打不过你。所以,只好派了女人孩子来上门哭闹。那起子东西素来是不要脸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见沈云一头雾水,便遥指刘宅的方向,“这几十年,那边一代不如一代,再也没人能考过初试。十几年前,老的死了,只剩下小的一个初级武者撑着门户。如今,小的也五十出头了,还能再撑几年?等小的也死了,那边就要降籍,统统沦为贱民。他们这是急了眼。” 啊,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沈云恍然大悟。那俩小子,“小奴才”、“奴才秧子”不离口,从心底里把他当奴才,肯定是他们的大人唆使的。他们以为,打伤了他这个奴才,主子们屈尊纡贵的送药探望,是天大的恩典。馆主大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好生接待他们。不然,传出去,外人都会说馆主大人刻薄,亏待子侄。只可惜,那俩小子太没用,打不赢,又怕挨打吃痛。那边想讹上馆主大人都没借口,只能派个女人过来小打小闹一回。 “刘爷爷,我是不是给馆主大人惹麻烦了?”他心里甚是不安。 老刘头摸着他的头,哼哼:“关你什么事?那起子东西什么事做不出来?这些天,拳馆只有你出门,他们又找不到别的由头,才打你的主意。”顿了顿,又道,“这是老辈间的旧事,与你无关。你以后当他们是臭狗屎,莫搭理就是。” “是。”沈云牢记于心。 此后,他出门又有几次碰见了对面的俩小子。不过,他警醒得很,远远的走开了。俩小子硬是没找到机会再贴上来。 入冬的头一天是入冬节。石秀县有这天祭祖的习俗。 前一天的上午,从刘宅里出来两个男丁,自称是刘馆主的堂侄。他们先是放了一挂满地红鞭炮,然后,大摇大摆的挑了一抬供品上门,说是要参加第二天的祭祀。 因为刘家拳馆素来低调,所以,这条街巷平常很清净。如此大的动静,招来了不少看客。 “请堂叔父准许侄儿明日祭祀列祖列宗。”两人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跪在大门外请命。 可是,刘馆主连面都没露,是老刘头出来把人赶走了。 “太老爷过世时,就分了家。老太爷在世时,你们害死了大老爷,还反咬一口,借机分了宗。谁跟你们是一家人?”他一点脸面也没给,“滚!” 围观的人们顿时议论纷纷。 “这也太不要脸了!” “真当刘馆主是个好欺的!” “哎哟哟,你们不知道。当年,刘家嫡枝年幼。他们庶长房仗着出了两个武者,没少欺压嫡枝。这里的老街坊都知情。” “对对对,我也听我家太婆婆说过。刘宅里的全不是东西!” “分了宗就不是一家人。哪有入冬节去拜别人家祖宗牌位的!” 那两人被当众揭了老底,抬着供品灰溜溜的逃回了对面的刘宅。 事后,老刘头纳闷极了,指着刘宅方向,问馆主大人:“几十年都没动静。突然又粘了上来。那边,小的是不是不成了?要是的话,以他们的脾性,恐怕以后还有得闹。” 馆主大人不以为然的摆手:“他好着呢。一顿能吃两碗饭,再出去跑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 “那是……”老刘头想起往事,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们又想打拳馆什么主意?” 馆主大人哼了一声:“到时候就知道了。” “您要多加小心。那边的心肠都是黑的,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当年,他们为了外面的一个谣传,就生生的害死了大老爷母子。还好,太老爷是个明白人,过世前两天,果断的分家,把那边赶了出去。老太爷中年丧妻丧子。续娶了一房,才晚年得子,添了您。”提起往事,老刘头忍不住落泪,“那些年,老太爷心里真的好苦。老奴一辈子都忘不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您放心,我会格外留心。”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对面这次出了大丑之后,竟然关门闭户,没有再闹的意思。 大年初一,他们也没有闹上门来,再提祭祖的事。 对此,老刘头深表不解。而馆主大人则是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督促傅雷备战初试。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他每次出门都要全身防备的经过刘宅,心弦必须绷得紧紧的。对面不闹了,他能轻松不少。 第三十六章 没有仙资的凡人 --(3783字) 过了正月,初级武试的时间迫近。傅雷越来越忙。从大年初一开始,沈云停了学。傅雷给他找了一堆书,有一本拳谱,叫做《金刚拳》,另外的全是游记、药材之类的闲书。 拳馆总共才四个人。没有对面刘宅的人添堵,馆主大人与傅雷全力备战初级武试,从正月初三起,几乎没出过正院;老刘头带着沈云在后杂院里,日子过得挺清闲。碰到好天气,爷孙俩穿得厚厚实实的,去后山抓雪兔子,更是其乐无融。 转眼,到了正月初十。 这天上午,老刘头急匆匆的从正院回来,对沈云说:“拳馆来了位贵客。馆主大人令我带你过去拜见。” 沈云吓了一大跳。他到拳馆有半年了,一直都不曾去过正院,连馆主大人也未曾正式拜见过,还能出去见贵客? “刘爷爷,是位什么样的贵客?”他惶恐的问道。 老刘头一边帮他梳理头发,一边答道:“说是太老爷的故人之后,初来石秀县,听说了太老爷的威名,特来拜会。” 我又不是拳馆的弟子……沈云一头雾水。 很快,他收拾妥当,跟着老刘头,头次迈进了拳馆的正院。 正院起码有正院的三倍那么大,包括正房、东厢房和西厢房,全是青砖瓦屋。尤其是正房:廊下立着四根一模一样的朱漆柱子,比水桶还要粗;雕花木窗新上过绿漆,糊着白生生的新窗户纸,好看又气派;院子修得宽敞、整齐。 东边院墙下立着一排大铁架子,上面插有红缨长枪、铁棍、大刀等兵器。旁边有一棵老槐树,粗壮的树干要两个壮汉才能合抱。树下摆有石锁、石盘等物件。 目光扫过那排擦得雪亮的兵器,沈云艳羡不已。 老刘头让他在门廊下脱了鞋,只穿了棉袜。 沈云注意到,门廊上还摆着另外三双鞋子。都是成年男子的。其中的两双,是他年前从古记绣庄订制回来的,他认得:一双是傅雷过年才穿上的新青布棉鞋;另外一双,是一样的样式,只不过鞋面是青缎的,正是馆主大人的。 第三双,眼生。无论从面料,还是做工上看,他的判断都是价值不菲,在古记绣庄是上上之品的存在。 这双鞋应该是那名贵客的。他挪开眼,跟在老刘头后面,跨过一尺来高的大红门坎,进入正房。 一股夹着檀香的暖和气流扑面而来。 屋子里烧着地龙。穿着棉袜踩在黄褐色的木地板上,真舒服。 沈云低着头,垂眉顺眼,不敢抬眼乱看。目力所及,他只能看到前面摆有两排紫黑色的太师椅,以及铺在正厅中间的一角洒金猩猩红毡毯。 “馆主大人,云娃带到。”老刘头禀报道。 沈云按照他刚才的吩咐,连忙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馆主大人。” “云娃,你抬起头来。”上头传来一个年轻而又温和的声音。 这是馆主大人在说话!沈云暗地里大吃一惊。他仰慕馆主大人久矣,一直以为馆主大人是长着大胡子、威风凛凛的中年大汉,站在那里就应该跟庙里的金甲神仙一样,不可高攀。不想,馆主大人的声音听上去是如此年轻,且具有亲和力。就跟邻家大哥哥一样! “是。”沈云依言抬起头。 这时,他看清了屋里的情形。 在他的正前方,摆着一张紫黑色的四方桌,桌上摆有两只青花大盖碗。桌后挂着猛虎下山图。 四方桌两旁各摆有一张同材质的太师椅。椅上各坐有一人:左边坐着的那位,身材削瘦,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上穿着素净的青绸棉袍,衬得脸色有些苍白;另一人则是三十出头的样子,红光满面,嘴上蓄着八字胡,头束白玉如意冠,身穿黑底金色万字纹锦袍。 看到傅雷垂手侍立在那名年轻男子的身后侧,沈云终于确定: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馆主大人就是一名略显病态的年轻人。 说好的,一动真气,就有如金钟罩体的“金罗汉”呢! “李世兄,他叫沈云,是我们拳馆的小厮。”馆主大人侧过头,对右边的八字胡介绍道,“半年前才开蒙,识得两百来字,平时砍柴,去外面跑跑腿,采买些日常杂物,还不曾正经习武。先祖父在世时,就不太在意良、贱之分,所以,给他入的也是良籍。” “多大了?”八字胡上下打量着沈云,亲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对沈云说道:“云娃,李老爷问你话。你据实回答。” “是。”沈云垂头应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禀李老爷,小子今年七岁。” 八字胡不解的扭头问馆主大人:“刘贤弟,贵县仙府不是每年都给治下六岁孩童检查仙资吗?他怎么没有检查?” 馆主大人如实答道:“他不是石秀县人。半年前流浪到此,被老刘捡了回来。所以,错过了去年春上的仙缘。” 八字胡微微颌首:“原来如此。”说着,他从袖袋里掏出一块婴儿巴掌大的白玉环,冲沈云招手,“沈云,你过来。我给你测一测仙资。” 沈云再次惊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贵客竟然要给我测仙资!这是真的吗? “憨娃,愣着做什么?”老刘头也没想到竟是此等大好事,急得在一旁压低声音提示。 “是!”沈云回过神来,跟踩在棉花堆上一样,一脚高、一脚低的走上前去。 “双手握着这块玉环。”八字胡吩咐道。 “是。”沈云依言。 刹那间,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玉环。 沈云双手紧握白玉环,连大气也不敢出。 一息、两息、三息……时间仿佛凝固了。 终于,八字胡叹了一口气:“白玉环没动静,无仙资。” 沈云感觉自己的心猛然跌落。好吧,他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有仙资。不过,真正听到自己没有仙资时,还是感到深深的失望。 掩住心中的失落,他恭敬的双手奉还白玉环。 馆主大人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温和:“老刘,带沈云下去罢。” “是。”老刘头带着沈云离开了正屋。 走出正院,老刘头顿住脚步,摸着沈云的头,安慰道:“云娃,每年有数百的娃娃去仙府检测仙资,最后,也没几个能测出来有仙资。馆主大人,你傅大哥,还有我,都是去仙府测过的。我们都和你一样,没有仙资。云娃,不要心里难受。” 沈云抬头,咧嘴笑了一个:“刘爷爷,我不难受。我本来就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能有机会测仙资,已经是大福份。” 就知道这孩子是个心宽的。老刘头笑了笑,一脸八卦的回头看着正院,嘀咕道:“好端端的,测什么仙资……” 他的声音很小,以至于沈云站在他跟前,也没听清楚。 “什么,刘爷爷?”沈云问道。 老刘头把双手缩进棉袄袖子里:“唔,起风了。我们回屋烤火去。”他的小柴屋里没有铺地龙,但是入冬后,炭盆没断过。从早到晚,炭盆烧得红通通的,也暖和得很。而为了省炭,沈云早就搬过来,和他一个屋了。 “哎。”沈云扶着他,回了后杂院。 傍晚的时候,傅雷突然到了后杂院。 “云小弟,不要难过,我们都是凡人呢。”他竟是特意抽空过来安慰人的。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状:“我不难过,傅大哥。”他从来就没奢望过能一步登天,当仙官大人,再说,他挺满意现在的日子,也没觉得做凡人有什么不好。 傅雷见他是真没难过,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比我当年要好得多。我那时没测出仙资来,回家后,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 沈云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八卦:“傅大哥,那位贵客李老爷是仙官大人吗?” 傅雷摇头:“他是一名高级武师。两天前,他递了贴子上门,说是太师祖的师弟之子。不过,师父在年前就听说了他,知道他是省城派来的新督考大人,负责本次的初级武试。所以,早早的把正厅收拾一新,又特意翻出了太师祖当年用过的桌椅、毡毯,恭迎他的大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换来了一个测仙资的宝贝,硬在是要师父面前显摆。不只是你,今天师父和我都重测了仙资呢。师父心里有些不舒服,中午特意花了十两银子,让我去福顺来点了一桌上等酒菜招呼他。”顿了顿,他挤眉弄眼的笑道,“师父平时清淡惯了。贵客临门,也要摆摆阔,给太师祖争点面子。” 原来那些都是太师祖传下来的家业,平时收在库房里,不拿出来用的。沈云恍然大悟。他就说了,拳馆哪有这么阔气? 好吧,傅大哥这次要参加初试,新督考大人上门做客,确实要隆重招待。沈云其实挺心疼那十两银子。按拳馆的流水账,十两银子差不多是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一个月的淬体药钱。 傅雷显然不想多说,换了个话题:“明天,我要去省城,给师父的一个朋友送年礼。你想要什么?我去省城给你买回来。” 沈云很是意外。要知道为了备考,从大年初三开始,傅大哥连正院都没出过。 “傅大哥,一个人去,行不行啊?你什么时候回来?赶得上初试吗?” 傅雷笑道:“刘爷爷说是你个小管家公,真没说错。省城那边,前年开始,我就独自送年礼了。在省城住一晚,加上来回,不过十二天。明天清早走,回来后,离初试还有二十好几天,误不了事。”89 第三十七章 出事了! --(2340字) 沈云没去过省城,不知道那边有什么好东西。而且,在拳馆,他觉得有吃有穿,也没有什么想买的。 傅雷见状,替他选了一样:“省城有家泰丰阁,店里的点心好吃又好看,很有名气。我给你带一盒回来。” 然而,沈云没能见到傅雷从省城带回来的点心。 在傅雷离开后的第五天,也就是正月十五,石秀县里闹花灯。上午,老刘头突然告诉沈云:“今天,我们早早的吃了晚饭。晚上,馆主大人要带我们出去看花灯。” 沈云听了,高兴得手舞足蹈。长这么大,他还没看过闹花灯。 那一天,似乎特别的长。好不容易才盼着太阳下了山,天色变暗。 老刘头显得特隆重,不但给沈云换上了崭新的棉衣棉裤,而且还准备了一大包吃食,用蓝棉布包袱皮打成包,给他背上:“闹花灯不宵禁,一直要闹到半夜。带些吃的,不饿肚子。” 沈云不知道里头是些什么吃食,只知道包袱还挺沉的,心里大汗:就是出去玩一整夜,也用不着带这么多吃食啊。 更何况,今晚吃得是白米干饭和炖肉。他被老刘头硬多塞了一碗饭,肚子饱饱的。 不过,出门时看到馆主大人和老刘头两手空空,他又明白过来:他背的是三个人的吃食,貌似也不算多。 出了街口,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人们穿着新衣,三五成群,欢欢喜喜的往仙府方向涌去——仙府的花灯,历年都是全县最盛大最好看的。而且,吉时之后,仙府会派出两条火龙,沿着石秀县的大官道,自内城往外城赐福。在石秀县有一个说法,说是正月十五这天,跟着火龙走,能消灾免祸,跟得越远,这一年里,就越能平安康顺。是以,人们通常都会早早的赶到仙府前,迎接赐福的火龙,跟着火龙走。更有年轻力壮者,他们通常会一直跟到东城门外,等火龙被当众烧掉,才各自折返回家,吹灯睡觉。 听了老刘头的介绍,沈云才意识到,闹花灯是个大体力活。因为据他所知,走大官道的话,从仙府门口到东城门外,差不多有七里路。 有钱人自然是坐车或者坐轿。他们拳馆不是有钱的……呃,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全靠两条腿。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走到东安集里,馆主大人竟然在街边雇了一辆牛车。 牛车无车篷。夜里风冷,坐在上面,没有马车舒适。但是,沈云却很满意。在他看来,牛车没有车篷,速度不紧不慢,正好方便看路边的花灯。 花灯流光溢彩,各式各样,汇成了一道五光十色的灯河:鲤鱼灯活灵活现;莲花灯做得跟真的一样;走马灯里,眨眼的工夫就能转出另一副美人图……沈云简直看呆了。 这还只是东安集里的花灯!仙府前的花灯据说更精彩!他拢了拢衣襟,对前面的花灯充满了期待。 然而,还没出东安集,牛车便在路边停了下来。馆主大人碰到了两位友人,应邀一道游灯河。 在上车之前,车资便已经付清了。馆主大人吩咐道:“老刘,你和云娃一道看火龙,不用等我。” “是。”老刘头垂眸应下。 等馆主大人一行人离开后,他却对车夫说:“仙府那边的人肯定很多。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就不去凑热闹了。你把车赶到前面街口等火龙。” 如此一来,省了不事。车夫巴不得,甩了一记响鞭,轻轻落在牛身上:“好咧。” 不去仙府前看花灯了?沈云有点儿失落。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又被路边不断涌现的花灯吸引,转眼心情大好。 到了街口,老刘头下车,踮起脚尖,向前方张望。 车夫笑道:“老伯,不要看。这会儿离吉时还差大半个时辰。火龙舞过来,至少又要个把时辰。您要是不耐烦等,不如带着您的小孙孙先去周边看看花灯,游玩一二。小的就在这里候着。等火龙来了,你们只管回来坐车。” 老刘头想了想,应下了:“如此甚好。在风里坐着枯等,真是难过。”于是,招呼沈云下车,“我们去路边看花灯。” 沈云欢喜不已,连忙跳下车。 老刘头又叮嘱车夫:“你一定在这里候着,不要走开啊。” “老伯只管放心。小的叫柳四,在这一带赶了六年多的车。您随便找个车把式打听一下,没人不知晓小的。小的绝对不敢乱跑,坏了自家的名声。”车夫拍着胸脯保证,“您老记准这个街口,回来一准能找到小的。” 老刘头这才牵紧沈云的手,走进了赏灯的人群里。 离得近,花灯更好玩。沈云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完全忙不过来。反正,老刘头紧紧欠坳村的日日夜夜……他曾以为,那样的日子已沦为过去,今后只有在噩梦里才会再度出现,不想,噩梦来得如此之早! 为什么会这样!他蜷缩在车里,恐惧之余,一股怒火自心底猛然腾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想过安稳的好日子,就这么难!上一次,是仙符兵;这一次,又是谁! 差不多两个时辰之后,热闹而又庞大的火龙队伍完全过去了。寒风里,柳四抱着膀子,在牛车旁冷得直跺脚,嘴里直嘀咕:“怎么还没回来?该不是迷路,找不到地儿了吧?” 过了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个仙符兵,直接朝他走过来。 “坐车的老头和男娃呢?”其中一人厉声问道。 柳四吓得直打摆子,“扑腾”跪倒在地,低头答道:“回官老爷,他,他们说是去看灯,让,让小的,在在这里等着。没没见回来。” “该死的,跑了!”另一个人低声咒骂着,“快!分开找!” 两人顾不得多说,嗖的分开,转眼就没了人影。 柳四好比劫后余生,象团软泥一样,趴在地上,满头满脸的冷汗。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6689 第三十八章 等待 --(3062字) 灯河渐渐远去。 鼎沸的人声渐平。 车厢里渐渐变暗,最后只有车门口挂着的小马灯从厚实的车帘缝里透进来一丝昏暗的亮光。 沈云在车里,时而惶恐,时而愤怒,更多的是对馆主大人与老刘头的牵挂…… 黑暗中,小马车一摇一晃,沈云抱着双膝,昏昏沉沉的缩在车角。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一双大手摇醒:“娃娃,醒醒!” “啊!”沈云惊悚的尖叫,骤然睁开眼睛。 是赶车的黑衣男子。他仍然戴着大竹笠,遮着大半的脸,只现出一个长满胡须的下巴。 黑衣男子叹了一口气:“娃娃,到了。按刘馆主的吩咐,我送你到这里。”说着,长臂一揽,将缩成一团的小家伙抱下马车。 冷风嗖嗖的,象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沈云瞬间清醒。四周很暗,没有人声,只有风吹过树丛,沙沙作响。 借着小马灯的亮光,他看出小马车停在一条山道旁。前、后皆不见人烟。 这是哪儿?我会要去哪里?脚下的石子路有些硌人。沈云站在车旁,四下里张望,麻木的心里只剩下一片茫然。 “在这里等着。”黑衣男子说罢,转身取下车门旁的小马灯,走到路边的一棵松树下,举灯划了一个圆圈。 不一会儿,前面路边,黑黝黝的树丛里透出一个苍老的声音:“是刘馆主吗?” 黑衣男子答道:“刘馆主没来。某依约送来了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话音刚落,树丛里沙沙作响。 一道身披青色棉斗篷的矮小身影从树荫里慢慢的走了出来:“壮士,娃娃交给贫道罢。” 黑衣男子点点头,双手一抱拳:“就此别过。”说罢,他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沈云扭头,静静的看着小马车很快消失在山道的拐弯处。 “走吧。”老道提着一盏长圆形的黄色灯笼。拿出火折子,点亮灯,他看了看眼前的小家伙,不紧不慢的解释道,“我与刘家拳馆有些渊源。三天前,刘馆主捎信来,说要在观里短住,让我今夜在这里接人。” 沈云抬头,看到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道。和老刘头差不多年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映着桔色的灯光,甚是温暖,顿时驱散了不少寒意。 “小子叫沈云,见过道爷。”沈云打拱作揖。 老道颌首微笑:“跟我来。”说着,提了灯在前面引路,“从这条小路上山,要走一刻多钟才能到观里。你跟紧些。” “是。”沈云紧了紧身上的包袱,紧跟其后。 跟在老道身后,他才知道,原来树丛里有一条不显眼的小路。沿途,大多数路段是又窄又陡的土坡。老道提着灯,在前面慢慢引路,碰到险坡时,他走得更慢。 沈云是山里娃,从小走惯了坡坡坎坎,又练了半年马步,下盘更稳。借着微弱的灯光,走在这样的山道上,倒也不觉吃力。 上了三段土坡后,老道明显走得快一些了。 走了一刻多钟,沈云身上开始冒汗。 又拐了个弯,老道突然说道:“到了。” 沈云抬头,只见前面的树林里现出一线黑色的屋脊。 老道显然带他走的是后门。 “汪汪汪……”一条黑影从院里嗖的窜了出来。 一条成年的大黄狗! 沈云赶紧驻足。 “阿黄,回屋去!”老道挥手。 大黄狗摇了摇尾巴,噌噌的跑回院子,转眼不见。 院子很小。沈云隐约看到了菜地的痕迹。好象东北角还有口井。黑咕隆咚的,他看不太真切。 老道把他带到了一间低矮的土房前,“吱呀”推开虚掩着的柴门。 桔黄色的灯光立时充满了整间屋子。 屋子小小的,对着门,靠墙摆着一张简陋的大木床。三个厚实的铺盖卷并排摆在床上。 一尺多见方的木窗上挂着蓝布帘子。窗下有一只旧四方木桌,漆色掉得差不多了》坳村一样……他使劲的打了一个寒噤,对自己说道:“不,不会的!馆主大人那么厉害!又早有准备……拳馆肯定不会有事!” 心里再一次深深的感到无力——他怎么就这么弱呢?事到临头,他总是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晚,沈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早早的醒来,发现自己合衣抱着老刘头的青布荷包歪靠着一个铺盖卷里,蓝底白花的粗布上现出一大块水渍。 头,昏昏沉沉的。他抽了抽鼻子,起身跳下床,将包袱重新扎好。 “汪汪汪……”院子里传来一阵狗叫声。 沈云走到窗前,挑开一角布帘子。 院里,昨晚的老道穿着厚厚的蓝布棉道袍,正在空地里慢慢的打拳。大黄狗欢快的摇着尾巴,围着他打转儿。 沈云想了想,放下布帘子,提起桌上的陶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水。 水已经凉了。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从包袱里拿出一只白面大馒头,掰下一半,就着凉水,啃了起来。 他没打算出去和老道打招呼——拳馆肯定碰到了大事。而从昨晚的情形来看,黑衣男子和老道此番出手相帮,定是冒了大风险。更何况,刘爷爷事先还给他准备了这么多的干粮,想必也是不想他再给老道添麻烦。所以,在馆主大人到来之前,他就老老实实的藏在这间小屋里好了。 半个多时辰后,老道打完拳,开始打扫小院子。扫完后,他收了竹扫帚离开,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沈云枯坐在床上,静静的等着馆主大人。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太阳升起,复又落下。屋子里再度变得漆黑一团。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出现。 老道也是全天没有现面。 “馆主大人肯定是路上耽搁了。明天,馆主大人一定会来的。”沈云擦干眼泪,摸黑脱了外面的棉衣棉裤,打开一只铺盖卷,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晨,他醒来。馆主大人没有来。倒是老道扫完院子后,去屋里打了个转,然后,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陶钵进了屋。 那只叫阿黄的大黄狗也跟着一道过来了。 “昨天观里来了香火,没顾得上你这边。”老道歉意的放下陶钵,“来,吃点热乎的。” 老道给他端来的是玉米面烙饼,还有一些红枣。 “道爷,馆主大人什么时候来?”沈云鼓足勇气问道。 老道仍然是不紧不慢的说着:“要来的时候,自然就来了。” 沈云听明白了——他只有耐心的等待。 “你要是闷了,出去转一转。我跟阿黄说了,它不会咬你。”老道走前告诉他。 也就是说,道观里现在是安全的。 可是,沈云不想出去闲逛:昨晚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太弱,要抓紧时间学本事。所以,他暗自打算好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他带了书的,早上起来后,继续学起来。 就这样,沈云住在陌生道观的后院里,一边自学,一边等待馆主大人。 第二天、第三天,馆主大人还是没有来! 傍晚,老道突然提着一个蓝布小包裹走进屋里:“娃娃,贫道给你雇了一辆马车,你连夜走罢。” “馆主大人呢?”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 老道摇头:“一直没有音信。先前,刘馆主捎信来时说过,他若没有亲至,让我在三天之后,乘夜将他送来的人送到郑家庄。也许刘馆主直接去那里等你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89 第三十九章 烧拳谱 --(3579字) “一包饼子,你路上吃。”老道没有带沈云走山路,而是直接领着他走到前院,出了道观。 山门旁,娃娃,跟我来。”老头儿说道。 终于能见到馆主大人了。沈云松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路悬着的心象是落到了实处。 跟着老头儿,穿过一道垂花门,又走过一道夹道,他来到了一座幽静的黑瓦青砖屋里。 “先生,人到了。”老头儿在门廊下禀道。 沈云看得清楚:门廊上摆着一双成年男子的青绸棉鞋,正是馆主大人的! “是云娃吗?”从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进来罢。” “是。”沈云压抑住心里的狂喜,甩掉棉鞋,三步并作两步,小跑进屋里。 “在这里。”正厅里没有人。左边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 沈云赶紧进屋。 窗下有一张长榻。榻前放有一个烧得通红的炭盆,馆主大人拥被侧躺在榻上,冲他招手:“云娃,过来。” 几天不见,馆主大人的脸色更加苍白。 “馆主大人,您生病了吗?”沈云上前,关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轻轻一笑:“背上受了点伤。不碍事。” 看着馆主大人泛白的嘴唇,沈云的眼泪刷的下来了:“肯定很疼。” “还好。养些日子,就好了。”馆主大人见他背上背着一个包裹,手里还提了一个小的,便吩咐道,“你先解下包裹。” “是。”沈云抹掉眼泪,依言将两个包裹放到屋中的方桌上,黑溜溜的眼睛四下里看着。 他在找老刘头的痕迹。 屋里只有馆主大人,不见老刘头的身影。但是,老刘头也在的话,肯定会贴身照顾馆主大人。这屋里会有他留下的痕迹,比如说,衣服等物。 馆主大人见状,略作犹豫,清咳一声,哑声说道:“老刘……不在。” 沈云转过身来,顿时泪如雨下:“刘爷爷他……” “十五那晚,拳馆走水了。还有刘宅,都被烧掉了。”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我知道,是老刘放的火。” “怎么会?”沈云不解。他明明听刘爷爷说,要回去守着拳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老太爷过世时,我十四岁。他答应过老太爷,一辈子守着我,守着拳馆。可是,这一次,拳馆再也保不住了。他知道我被人缠住,所以,他返回去,烧掉拳馆,以转移幕后之人的注意力。刘宅的人是帮凶。他就连刘宅一起烧掉。” 事实上,老刘头此举确实救了他。不然,那晚,他根本就脱不了身。 是谁!到底是谁要害拳馆,害馆主大人!恨意横生,沈云不由握紧双拳。 馆主大人睁开双眼,望着他,说道:“这些与你无关。等我伤好了之后,我会送你去省城的白玉堂习武。”顿了顿,又道,“雷哥儿也会去。”经此变故,傅雷这次武试肯定是耽误了,只能在白玉堂再学一年,明年再参加省城的初级武试。 沈云愣住——他不是没有武学天赋吗? 馆主大人似乎看透了他的心,解释道:“你虽然武学资质平平,但机敏伶俐,也不是不可以习武。白玉堂是大门派,名师云集。各花入各眼,不妨一试。” “馆主大人,您呢?也要去白玉堂吗?”沈云忍不住问道。 馆主大人的目光更柔和了,看着他说道:“我准备先游学三年。”象是解释,又象是自言自语,喃喃说道,“我想看看,这世道,到底怎么了?”看到沈云那双黑溜溜的眼睛,他扯起嘴角苦笑,心道:在孩子面前,说这些做甚? “我有些累了。后面的那间小屋子,是为你准备的。这些天,你住在那里。”他指着屋里的一道小门,吩咐道,“有事,我会吩咐你。” “是。”沈云提起桌上的两只包裹,走进小屋里。 这是一间耳房。屋里摆着一床一桌,还有一条鼓形小凳。被褥、枕头等物,都准备得很周全。 沈云坐在凳上,从怀里掏出老刘头的青布荷包,眼泪又象断线的珍珠一样,扑扑直落。 从今天起,他的仇人又多了一个。 是谁逼死了刘爷爷!馆主大人不想与他多说。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太弱,根本就不配知道仇人是谁。 “我一定要变强!”他红着眼睛对青布荷包低声说道,“刘爷爷,我会为你报仇!” 下午的时候,一名羊胡子老者替馆主大人换药。沈云被招呼在一旁打下手。 这时,他才知道馆主大人背上受了很重的刀伤——总共有两道刀伤,其中厉害的那一处,几乎贯穿馆主大人的整个后背,最深处甚至伤到了左边的肩胛骨。 幸好刘家秘药长于刀伤,馆主大人方在如此重伤之下,逃出包围。 因为伤到了骨头,即便有刘家秘药,他至少也要卧床静养十来天。 沈云主动担起了贴身小厮的职责,喂饭喂水,煎药……寸步不离的照顾着馆主大人。 他照顾得很好,就连羊胡子老者胡郎中都夸他能干,很精心。 同时,他也没忘抓紧学习。一旦得空,就坐在长榻的脚踏上自学带出来的草药书。 馆主大人渐渐养出了一些精神,时常指点他一二,令他受益匪浅。 如此过了五天,馆主大人能坐起来了。这天中午喝过药后,他突然问道:“你的那本《金刚拳》呢?” 没想到馆主大人竟然也知道自己有《金刚拳》。沈云微愣:“在屋里。”看拳谱不比读药书。他已经习惯一边读《金刚拳》,一边照着书比划。是以,怕吵着馆主大人,他是每天清早在馆主大人还没睡醒的时候,到外面的空地上看《金刚拳》。 “拳谱上面的字,你都认得吗?”馆主大人问道。 沈云摇头:“有很多不认识,我就照着图练。” 馆主大人颇有兴致的问道:“你记住几副图了?” 沈云如实以对:“练过的,都记住了。今天练的是最后一副图。” 馆主大人笑了笑:“你很勤奋。上面有些字,不认识也没关系。有几句重要的话,你要牢牢记在心里。拿拳谱过来,我教读那几句话。” “是!”沈云大喜,飞跑进屋,拿来《金刚拳》。 馆主大人直接翻到末尾的那一页:“这段文字,你先读一读。碰到不认得的字,便跳过去。” “是。”前面的字还没认全,是以,沈云还没有读过这些字句。他捧着书,结结巴巴的念了起来,“心(跳过一个字)体(接连两个字都不认得,跳过)安然,气沉丹田(后面的三个字都不认得,再跳)……” 读着读着,他的额头上开始滴汗。呃,总共才十句话,七十个字,他跳过的字不下四十个。 馆主大人闭着眼睛,静静的靠在长榻上,至始至终脸色未变。待他读完,这才睁开眼睛,说道:“先不要管那些字,你跟着我一句一句的念。这几句话很重要,你都要熟背下来。” “心静体松安然。”他轻声念了一句。 沈云看着书上的字,跟着轻声念道:“心静体松态安然。”心里飞快的记着:原来这个字念“静”,这两个字念“松”和“态”。 馆主大人教完一遍,问道:“记下了吗?” 简直和傅大哥是一横一样。沈云大汗:“还没……只记住了前面三句。” 于是,馆主大人又从第四句开始念。 念完最后一句,他又从第一句念起,再念了一遍,末了,问道:“现在呢?” 沈云合上拳谱,在心里飞快的默背一遍,点头:“差不多了。” 馆主大人颌首:“你背给我听。” “心态体松态安然……”沈云慢慢的背了起来。 真的一字不差,全背了下来。馆主大人说道:“把拳谱给我。” “是。”沈云双手奉上。 不料,馆主大人接过拳谱,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扔进了榻前的炭盆里。 拳谱纸张泛黄,是有些年头的手抄旧书。一沾到火红的木炭,呼的卷起,红色的火舌立时将薄薄的书本吞没。 “啊……”沈云大惊失色,下意识的伸手去捞。 可是,哪里还来得及? 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沉声说道:“你记住,刘家拳,本名叫金刚拳。以后,不要跟人说,你看过金刚拳的拳谱。还有,刚才教你的那几句话,绝不能在人前泄露一字一句。”云娃的资质确实不适合刘家拳,但是,刘家拳面临灭顶之灾,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年前,傅雷给沈云挑拳谱时,他拿出了《金刚拳》。 傅大哥竟然把《金刚拳》的拳谱给了我!沈云一愣神,炭盆里的书已然完全点着。他唯有目不转睛的盯着炭盆里的“火书”,应道:“是。” 好好的拳谱为什么要烧掉呢?心痛之余,他纳闷极了。 “你回屋罢。”馆主大人没有解释,仍然闭着眼睛,冲他轻轻挥手。 第四十章 兵祸起 --(2455字) 又过了三天,馆主大人背上的两道刀伤皆结疤。上午换完药,他扶着沈云的肩膀,去院子里转了一圈。下午的时候,他就能自己慢慢的走了。 五天后,狰狞的伤疤落尽,馆主大人行动恢复自如。他决定两天后带沈云去省城。 不想,第二天傍晚,看门的老洪急匆匆的送来一封信。信是馆主大人的省城友人所写,说,据可靠消息,叛军分两路逼近省城,恐有合围之意。省城现为多事之秋,他有意携全家避走老家。 自从察觉到拳馆有大难之后,刘馆主便暗中开始安排退路。他有意让傅雷去省城友人家避祸,又担心傅雷知道实情不肯离开,故而事先给友人写信,商议好,以送年礼的名义,将傅雷骗至省城。等后者到了省城,友人再以实情告之。 现在,友人欲全家避兵祸,回老家去,计划有变。他必须重新安排傅雷。是以,他决定连夜赶去省城。 “云娃,我去省城看看。若是省城无事,再来接你。你先在庄里等着。”他如是吩咐,“老洪会照顾你的。” 郑家庄是他用化名暗地里置下的产业,位于石秀县邻县永安县的远郊。这里三面环山,位置偏僻,除了附近的猎户在周边打猎,会偶尔经过,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往来。 庄子里的人也很简单:管事老洪是他父亲生前收留的,另外还有四家佃户。在人前,他特意隐藏了身份。除了老洪,谁也不知道他是庄子的真正主人。就是这次来养伤,为了掩饰身份,他也是以客人的身份,住在客院里。在沈云来之前,只有老洪过来照顾他。 所以,他不担心仇家能找来这里。云娃住在庄子里,是安全的。 “是。”这些天,沈云在庄子里住着,与老洪混熟了,不觉得一个人住在客院里,有什么难过的。况且,省城有危险,馆主大人是特意去看望傅大哥,做正经事,他怎么能拖后腿?更重要的是,拳馆有大难,馆主大人和刘爷爷都没忘了他,把他照顾得很好。他要知足。这份恩情,更要铭记于心。 傍晚时分,刘馆主骑快马离开。 他是从庄子后面的小道悄悄离开的,只有老洪和沈云为他送行。 沈云很舍不得刘馆主。待刘馆主离开后,他飞快的爬上一边的小山丘,目送其离开。 天色快要黑了,老洪怕他路不熟,磕着绊着了,默默的跟在后头。 看着馆主大人的身影化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官道的尽头,老洪拍了拍沈云的肩膀:“回罢。先生此去,定能逢凶化吉。” “嗯。”沈云使劲的点头。 老洪一家住在庄子的东跨院里。因为刘馆主养伤期间,每次胡郎中过来换药,都是沈云送至庄子大门口,所以,老洪的家人都知道沈云是庄上的小客人。 刘馆主离开后,老洪见他一个小娃娃孤伶伶的住在客院里,怪冷清,便在第二天将他接到了自己家中。 老洪是鳏夫,婆娘五年前过世了,给他留下两子一女:女儿排行老大,多年前已出嫁,婆家在永安县城里;两个儿子都跟着老洪在郑家庄务家。长子名唤柱子,年前刚成亲;次子叫拴子,今年也有十五岁,正在相看亲事。 拴子长得浓眉大眼,是个很标致的农家少年,性情爽朗,在庄子里颇有人缘。老洪让沈云跟他一个屋住。 两人很快相处熟了。 时值春耕时节,老洪和两个儿子也和佃户们一样,要下田做事。牛头坳村全是山地,没有水田。沈云没见过牛拉犁,好奇得很,向拴子提出,明天一早也要跟着下田。 拴子挠挠头:“你还小,下田做什么?这样吧,明天,你就牵牛好了。” 牵牛也行啊。只要不吃闲饭就行。沈云愉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跟着拴子到了牛棚里。 棚里只有一头牛。它被照顾得很好,膘肥体壮,长着一双弯月般的粗牛角,皮毛跟黑缎子似的。 拴子伸手亲呢的摸着牛背:“这是家里的大水牛,三岁半,力气大得很。我们都管它叫大黑。” 大黑“哞”的叫了一声,用硕大的牛头蹭了蹭拴子。 沈云看得心里痒痒的,问道:∥摹钡男峦姘椤:冒桑馐堑杌嵌陨蛟频钠兰郏核┳鸥删坏拿抟旅蘅悖贩⑹岬谜肫氲模羯拙弧Pζ鹄词保笱劬Ρ涑闪肆礁鲂≡卵浚冻鲆凰【莆眩诘杌强蠢矗娴氖撬刮募恕br /> 耕田之后是灌水,然后,育秧……不知不觉中,天气渐渐转暖,沈云脱掉了厚实的棉衣,换上夹衣。 在庄子里,他除了坚持习武、帮大人们干农活,也和庄上的孩子们一起下田摸泥鳅、上山捡柴、偷偷的下河游水、一起玩闹。于是,他的小脸晒得黑黑的,个头也噌噌的长高了半寸多,俨然变成了地道的农家娃。 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消息传回来。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现在怎么样了?沈云挂念得很,私底下跟老洪打听过好几次。 因为刘馆主以前很少到庄子里来,也很少与老洪联系,是以,后者早就习惯了自家主人一年半载没音讯。对此,他总是不紧不慢的答道:“莫急,先生年少有为,不会有事的。先生还没来,肯定是省城的大事还没做完。” 沈云听罢,唯有按下性子,耐心等待。 当稻谷飘香,收获在即时,庄子上的平静被猛然打破——老洪的大女儿一家突然逃到了庄子里。 他们带来了省城方面的最新消息: 叛军攻下了省城。仙府里的大老爷们领着仙符兵弃城而逃。 而叛军一路追杀,沿途又夺下不少城池。据说,石秀县也是叛军的目标之一,他们看上了石秀县北的矿山。于是,不但石秀县乱了,紧挨着他的其它两县,永安县和丰成县也跟着乱了。 “听说,叛军所到之处,杀光、抢光、烧光,无恶不作,大家怕得紧,能逃的都逃出城了。”老洪的姑爷在永安县里开了一家粮铺,消息灵通得很。 老洪头一次慌了神:★家,是以,知道云哥儿是庄主的外甥,在庄上做客。他们没有反对。 当天晚上,沈云被告知,明天清早与拴子他们一道南逃,避兵祸。 第四十一章 躲兵祸 --(1400字) “洪伯,您不走吗?”沈云问道。 老洪摇头:“我留下来看庄子。” 沈云便道:“那我也留下来陪您。我学了些拳腿,叛军来了,我帮您打跑他们!” 小半年下来,他和庄子,还有老洪一家都处出了深厚的感情。老洪现在的神色,让他不由想起了正月十五那晚。那晚,在漆黑的巷子口,刘爷爷也是这般决然。 他一直很后悔——那时,他要是拼命的苦留,刘爷爷是不是就不会离开?若是刘爷爷和他一起去报恩观,肯定不会死! 老洪咧嘴笑道:“你才几尺高?打什么叛军!” 沈云仍要坚持。老洪摸着他的头,叹道:“云哥儿,我老洪这条命是老太爷救的,这些年的好日子也全是先生赐予。活到今日今时,衣食不缺,有儿有女,全是白赚回来的。省城出兵祸,先生没有音信。我必须在这里等着先生。说不定,过几天,先生就回来了。省城那边兵荒马乱的,谁知道先生有没有磕着碰着?我留在这里,到时也能照料先生一日三餐。” “我也能照顾馆长大人!”沈云不松口。 老洪瞪了他一眼:“你这娃,怎么不听话呢?要是叛兵来了,我领着先生往山里一躲,便利得很。你留下来,我还要分心打你的招呼,不是添乱吗?” 沈云被戳中痛处,闷闷的垂下头。他好恨自己太小。可是,每每一碰到事,他只会拖人后腿,什么忙也帮不上。 老洪又道:“又不是不能再回来。我老洪比你多活几十年,经得事多了。兵祸从来都是象洪水一样,来得快,去的也快。等叛军走了,你们也就回来了……” “好,我明天早上跟拴子哥一道走!”沈云猛的抬头,急声打断他的话。因为他知道,老洪接下来十之八九是要说“我在庄子里等着你们,你们回来就能看到我”之类的话。他不想听这些话。正月十五那晚,刘爷爷也说会在拳馆等着他和馆主大人,可事实上,刘爷爷回到拳馆后,便一把火将拳馆和他自己一起烧没了。所以,他再也不相信类似的话。在他心里,这种话不是好兆头,一点都不吉利。 见他想通了,老洪没有再多说,指点他要多带两身换洗衣裳:“明早,我会给你们准备些干粮。路上要听大人话,紧紧跟着,莫乱跑。”然后,他急急的离开了∑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看样子是老太太的儿子。 沈云皱了皱眉头:“不知道叛军是打哪里来的?害得我们都要逃难。”以前,他听说叛军打仙符兵,心里挺喜欢叛军的。可是,现在听说叛军也抢劫寻常人家,他便一点儿也不喜欢了。 松哥儿住在县城里,听到的消息要多一些,心有余悸的捂住他的嘴巴,跟他咬耳朵:“你不能说叛军的坏话哦。听说叛军个个都长着千里眼、顺风耳,谁要是背后说他们的坏话,就会被抓起来,吊在城门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活活饿死、渴死。” 沈云吓了一大跳,拿开他的手:“这么恶?” “不只这些,还有呢!”松哥儿小声的继续爆料,“有很多人说,叛军最爱抓小娃娃烤熟了,下酒吃。云哥,看到叛军,你一定要赶紧躲起来。叛军很好认的,他们跟我们长得不一样,个个都是长长的红头发,绿眼睛,牙齿这么长!”说着,两只手比划出半尺来长。 “他们都是山妖变的吧!”沈云吓得小脸煞白,心里更加担心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叛军简直比仙符兵更可恶,更可怕!后者毕竟还是人。 “我觉得也是。”松哥儿使劲的点头,“人哪有长成那样的!” 第四十二章 投宿 --(3636字) 赶了大半天的路,下午的时候,人和牲畜都乏了。洪金姑的公公陈老爷令车队在路边的一块草地上停了下来,歇歇腿,并且打发他儿子,也就是洪金姑的男人陈有福,骑马去前面探路,寻找落脚的客馆或人家。 路上时常有逃难的人们结伴走过,是以,陈老爷只准男人们在附近放马喂牛:“女人和孩子都呆在车里。” 对此,松哥儿很是不满,拉着沈云,嚷嚷着要下车喂大黑吃草。 洪金姑瞪了他一眼:“再吵,把叛军招来了!” 甜妞刚刚睡醒,听到“叛军”两个字,眼里立时蓄满了泪水,撇撇嘴,却怎么也不敢哭出声来。 “姐,吓到甜妞了。”柱子媳妇连忙拿了身边的一只小布老虎哄甜妞,“甜妞不怕。我们有大老虎,坏人来了,就放大老虎咬他。我们才不怕呢。” 甜妞双手抱紧大老虎,一头扎进洪金姑的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你看看你!吓到妹妹了!”洪金姑又狠狠的瞪了瞪松哥儿。 后者也被叛军吓到了,缩缩脖子,蔫头蔫脑的不再做声。 沈云却不以为然,心道:叛军哪有这么快追来?如果附近真有叛军,陈老爷怎么敢停下来?只怕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起来逃走才是。松哥儿真是蠢,竟然看不出金姑在唬人。 不过,他没有吱声,低头继续翻看手里的药草书,心里后悔极了——跟着女人们坐马车,又闷又无聊,一点意思也没有。早知道,他才不要坐马车,和拴子哥一起在后面坐牛车,多好! 大约半个时辰后,陈有福打马回报:“前面三里远有一条岔道,往西南的小道上再走两里多路,有一个叫做田家庄的庄子。我已经拜访过庄子的主人田太公。老人家七十三岁了,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仁义,准许我们在庄子里歇一晚。” “如此甚好。”陈老爷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吩咐陈管家安排车队马上动身。 半刻多钟后,牲口重新套上车,继续出发。 田家庄比郑家庄要大得多。车队抵达庄子外面的小道时,已经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领着三个壮实的庄汉等在那里。他们一人拿了一根碗口粗的大木棒,神色严肃。 陈老爷下马,向中年男人打拱作揖:“小老儿小姓陈,是永安县人氏,今晚叨扰贵庄了。”陈家虽然富裕,却是贱民籍。按仙府的规定,贱民自报家门时,要加一个“小”字。 管家将手里的木棒交给身边的一名壮汉,也打拱还礼。他也是贱民,自报家门“小姓田”,是田家庄的外管事,自称是受田太公之令前来接应他们的。 他很是抱歉的说道:“陈老爷,这段时间,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听说是叛军要杀过来了。我们不得不加紧防范。冒犯之处,请陈老爷海涵。” “哪里哪里,多事之秋加紧防范是应当的。”陈老爷连连摆手。 田管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陈老爷,请。” 他们被安排在外院的一个客院里。田家庄人很好客,早早的给他们打扫好了屋子。知道他们带了大牲口,马棚里的草料和水都备得足足的。 陈老爷很是感激,粗粗的梳洗过后,带着陈有福和柱子二人向田管事递上名贴,说是要给田太公叩头道谢。 不一会儿,田管事回来,告诉他们:“太公备了一杯薄酒,请贵客们共饮。” 于是,陈老爷他们三人随他一道出去了。 这种应酬通常没有女人孩子什么事儿。洪金姑的婆婆陈太太说了一句“乏得很”,便带着女儿莲儿去屋里休息。 洪金姑自然是先进屋伺候婆婆。 后者发话道:“把松哥儿和甜妞都带进来吧。赶了一天路,孩子们都累坏了。” 松哥儿闷了一天,哪里肯乖乖进屋继续被拘着? “我要去云哥那里去看大黑!”撂下话,他飞也似的跑掉了。虽然柱子兄弟和陈家一路,但老洪却不想自家闺女难做,提前跟陈老爷说好了,一路上,两家人分开吃。所以,进入客院后,柱子媳妇就和洪金姑分开,自行忙活去了。沈云算是洪家那边的人,自然是跟着柱子媳妇离开。他跟松哥儿说,要去喂大黑。在庄子里,大黑向来都是他照顾的。 陈太太拿宝贝孙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再者,她知道沈云是良民籍,比自家身份高,又识字懂礼,还在习武,十有八九将来是个武者大人。松哥儿跟沈云亲近,不是坏事。遂任他去了,冲洪金姑摆手:“甜妞有我看着呢。你只管带着陈家的去烧晚饭。老爷他们今晚定是会喝酒,你给他们一人煮一碗醒酒汤放在灶上温着。还有,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也要准备好。” “是。”洪金姑应下。 沈云到了马棚后,头一桩事就是打了一大桶水,给大黑刷洗身子——拉了一天的车,大黑出了好多汗,沾满灰尘,原本黑缎子似的皮毛脏兮兮的。平素,大黑最爱干净了,哪里能受得住?没看到大黑一直在不耐烦的喷粗气,连最爱的青草也不吃吗? 松哥儿也没闲着,帮忙给大黑添草料,一边喂,还一边抚摸大黑的额头,嘴里碎碎念着:“大黑,莫生气。我喂你吃最新鲜的青草。” 大黑得到了安抚,情绪很快稳定下来,不再喷粗气,悠闲的甩了甩尾巴,开始进食。 拴子见状,便由着他们俩跟大黑玩,自己则帮陈管家照料旁边的五匹马。从永安县到谷南城,有差不多四百里路呢。一路上,拉行李、女人孩子赶路,全指着这些大牲口,必须得把它们都照顾好。 陈管家原本见不得自家孙少爷做伺候牲口的低贱活儿。可他看到沈少爷是良民,年纪比孙少爷大不了多少,却把袖子、裤腿挽得高高的,奋力给刷牛,便摸了摸鼻子,没有阻拦,还竖起拇指,由衷的跟拴子夸道:“二舅爷,沈少爷小小年纪,很能干,性情更是一等一的好。” “云哥儿真的很好,一点少爷架子也没有。”拴子从来都是对沈云赞不绝口的,“在庄子里,云哥儿也和我们一样下田做农活,空闲时,还教我和庄子里的娃娃们识字、打拳呢。我们庄子的娃娃都服云哥儿,没有不听他的。要不是我们这次赶路赶得急,早早的出了门,庄子里的娃娃们一定都会跑来送云哥儿。” 陈管事难以置信的扭头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沈云,小声问道:“二舅爷,您说,沈少爷教你们打拳?我没听错吗?学拳不是需要天赋的吗?哪里是人人都能学的?” 拴子挠头:“我小的时候也去考过拳馆,被定为没有武学天赋,就没有学了。不过,云哥儿教我们从来就不提武学天赋。他教五步打、扎马步。我都学得会,打起来也象模象样。练了半年,还涨了一把力气。以前,我只能担一百五十斤担,现在担两百斤都觉得轻轻松松。庄子里的娃娃们也都学得很好。他们个个都看着比没学拳前,手脚要灵泛些,也更有精气神。” 陈管事的目光扫过他那精壮的胳膊,仍是将信将疑,不过,嘴里还是赞道:“沈少爷小小年纪,却是真能人。”七岁的娃娃,能教会没有武学天赋的凡人学武,比拳馆里的大人们还要厉害?照看说,这世上也只有仙官大人们才有这种点化凡人的能耐! 拴子笑道:“我们每天早上都要练拳。陈叔要是能起早,明天也来和我们一起练啊。我哥从小身体弱,以前也觉得自己学不会,跟着我们练了几天,越学越有味,后来也天天跟我们一起练拳,身子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孰料,陈管事吓得直打哆嗦,连连摆手:“不,不用了。” 血的教训在前,他哪里敢去看? 当年,他的独子十岁,调皮得很,去翻武馆的院墙,偷看学徒们习武。他知道后,心想,不就是孩子贪玩么,没什么的。 结果,那孩子去得多了,终于有一次被武馆里的人发现,被从墙上直接扒下来,拖进了武馆里。 他得了信,请陈老爷带着,求爹爹告奶奶的请了熟识的一位武者大人出面担保,才将人捞出来。 可还是晚了。 可怜的孩子被打得遍体鳞伤,回到家里一直高烧不退,没两天便咽了气。 独子就这样被武馆的人活活打死了,偏偏他还是没理在先。因为偷学武艺是大罪,活该被人打死!最后,由那位武者大人出面,他们夫妻俩赔了一百两银子给武馆,这事儿才算了结。 自独子死了后,他们夫妻俩一直没能再要到孩子。这些年,他们没少懊悔:要是当年把孩子管紧些,发现他去爬武馆的院墙,就立马把他的腿给打断,那么,他们老两口起码还能有个瘸腿的儿子养老,到现在,大孙子都能去铺子里当差领粮米了。 旁边,松哥儿动心了,跑到沈云跟前请求道:“云哥,明早我能来看你和舅舅们练拳吗?” 沈云想都没有想,张口应道:“行啊,我们是卯时一刻开始练拳,你要记得早点起来。” 陈管家听得真切,心里暗道不好,决定等喂完马,就去禀报太太——自独子出事后,他对武学有了些新的了解,知道武学都是有师承的。沈少爷不懂事,私底下传了拳术给孙少爷。将来要是沈少爷的师门知道了,一旦追究起来,沈少爷一句“年少,不懂事”能了事,但孙少爷却惹上了大麻烦。 第四十三章 人要知足 --(3650字) 天擦黑以后,陈老爷父子和柱子带着一身的酒气回来了。 柱子媳妇听了洪金姑的安排,去灶上拿温着的醒酒汤。拴子和沈云留在屋里照顾柱子。 “我没醉。”柱子等他媳妇出去后,翻身爬坐起来,冲拴子飞快的眨眼睛,“是倒酒的小丫头不小心,倒了些酒在我身上。别告诉你嫂子。”顿了顿,又道,“田太公很热情,让倒酒的丫头们一个劲的给我们劲酒。明天还要赶路,亲家老爷和我们都不敢喝太多,又推不过,只好装醉。” 拴子拧眉:“他们是成心要灌醉你们吧?什么意思!” 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机锋,也瞪大眼睛望着柱子。 “能有什么意思?还不是想从我们嘴里多听到点真话,打听叛军的确切消息。”柱子哼哼,“你们不知道,亲家老爷和姐夫说话有多滑溜,回答了叛军的近况,以回报田太公的情义,又至始至终没有说叛军一个不好的字。今天,我是真真的学到了。”顿了顿,他对两人说道,“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叛军的事,哪是我们小老百姓能说得的?你们也要记住了,在外头嘴巴要紧,莫说叛军的长短。传出去,搞不好会惹来杀身之祸。” 拴子连忙应“是”。 沈云不解的问道:“柱子哥,叛军不是还离得远吗?他们能听到我们在说他们不好?” 柱子认真的解释道:“不是怕被叛军听到。现在乱哄哄的,外面什么样的人都有。肯定有人想投叛军,搏一份大功业。偏偏他们又没有门路,于是,就杀了说叛军坏话的人,当投名状。古往今来,从不缺这种乱世英豪。” 沈云听得心惊胆颤。原来,陈老爷父子俩虽然承了田太公的恩惠,却有心防着田太公,生怕被当成投名状,稀里胡涂的送掉命。而柱子哥特意说这通话,是真心教他们如何待人处事。 这时,门外传来柱子媳妇和洪金姑的说话声。柱子闭上嘴,老老实实的躺回床上,继续装半醉半醒状。 洪金姑进门来,冲柱子直皱眉头:“大弟,你怎么也学你家姐夫胡闹,喝醉酒?” 柱子就着媳妇的手喝了一大口醒酒汤,眼睛鼻子都夸张的缩成了一团,再也不肯喝第二口:“这玩意真难喝!不敢再喝醉了。” 洪金姑见状,扑哧笑道:“就是要难喝,才能长记性。” 柱子媳妇这才收了汤碗,起身离去:“我去洗碗。” 洪金姑看向栓子:“二弟,明天还要赶早,你和云哥儿先去睡。我和你哥说两句。” 这是有事要商量的意思。拴子便拉着沈云也走了。 待他们俩出了门,洪金姑走到床沿边,侧身坐下,压低嗓子问道:“听说,你和二弟,还有庄子上的人都跟云哥儿在学拳。这事儿,是真的吗?” 柱子又坐了起来,眼里一片清明,哪里还有半点醉意?他点头:“是真的。” 洪金姑一脸的不相信:“不是说武不外传吗?偷师是重罪。爹最重规矩,也能同意?” 柱子笑道:“爹特意跟云哥儿提过这事。不过,云哥儿说得很清楚,他教我们的都是基本功。不论是谁,只要想学,都能学。” 洪金姑轻轻“哦”了一句,一副了然的样子:“怪不得呢。这样的,怕是学了,也没有什么用。” 柱子却道:“还是很管用的。二弟学了之后,个头窜高了,力气更是长了不少。学了两个来月后,他再上山打兔子,每次都打到一两只,从来没有空手回过。我也跟着学了三个来月,感觉身子以前要强上许多,下田做活,没有以前吃力。今天赶了一天的路,也不觉得累。要是搁在以前,只能早早的睡了,哪里还能跟亲家老爷和姐夫去喝酒应酬?” “这么厉害啊!”洪金姑不禁心动,“松哥儿也想学。云哥儿答应他,要他明天早些起来,一起练拳。我公婆还有你姐夫怕这事将来会有麻烦。不过,听你说的,这麻烦是不会有。可我担心得很,听说,学武不比别的,要是没有好师父教,说不定就坏了身子骨。云哥儿才多大,真能收徒弟教拳?松哥儿今年春上去考过武馆。我们县里的三家大武馆都说松哥儿没天赋,学不了武,不收他。大弟,你是松哥儿的亲大舅,你给姐一句实话,松哥儿要不要跟着云哥儿练拳?” “没事。只要松哥儿想学,你就让他跟着学呗。我和拴子不也是小时候被判定没天赋吗?”柱子爽朗的笑道,“庄子里的娃娃们,不分男女,都跟着云哥儿学拳呢。爹一直夸云哥儿小小年纪,却为人仁义厚道,不论是教识字,还是教拳,都尽心尽力。跟着他学拳的人,没一个有什么不好的。就是最开始扎马步的那小半个月里,手脚会有些酸痛,忍忍也就过去了。现在,庄子里的娃娃们个个生龙活虎,灵泛得很。” “行,我以后让松哥儿每天都早起,跟云哥儿学拳。松哥儿皮得很,以后,你和拴子帮我多看着他一些。”洪金姑放心了,“我认命,不指着松哥儿将来能考武试,当武者大人,给全家升籍。就象你说的,要是他跟云哥儿学了后,身体变强壮,手脚灵泛,无病无痛的平安长大,我也心满意足了,一辈子都记着云哥儿的恩惠。” 柱子满口应下:“自家外甥,还能要姐多说?” 第二天清晨,才到卯时,松哥儿便起来了,兴致勃勃的把拴子和沈云的房门拍得啪啪山响。两人被吵醒,只好提前去马棚旁开练。 沈云先教松哥儿五步打的第一招,玉带缠腰。待他学会了招式后,说道:“你自己先练一刻钟,把拳架打熟。一刻钟后,我再来教你扎马步。” “好。”松哥儿的兴致被完全提了起来。 沈云吩咐完后,去一旁自行练拳。 一边,柱子兄弟两个也是各自练拳。每天早上,他们都反反复复的练五步打,直至打满一刻钟。 接着,他们会和沈云一道练习扎马步。 柱子体力弱些,又学得最晚,他每天早上只扎一刻钟的马步。拴子稍微长一些,是半个时辰。而沈云年纪最小,却每天早上要扎满一个时辰的马步。好吧,这还是明面上的。只有拴子知道,沈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还要在屋子里再扎一个时辰的马步。 而拴子不知道的是:沈云每晚躺在床上,入睡之前,还要在心里过一过《金刚拳》的招式和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很重要的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不允许他在人前提及金刚拳。提都不能提,那么,更不能当众练拳喽。 本来,他的目的是,让自己不要忘了金刚拳和那十句话。不想,歪打正着,在心里练拳的效果也是杠杠的——在心里连续练了五晚后,他发现自馆主大人离开后,客院完全空置了下来。那里地方偏僻,院子一角还有个更为幽静的小竹林,完全没有人会去。于是,他得了空后,偷偷的摸进小竹林里,在里头练习金刚拳。不想,五天没有练过,他不但没有生疏,反而打得要顺手得多,就连吐息也明显要顺畅一些。一遍打完,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人神清气爽,甭提有多痛快! 于是,尝到甜头的他,每晚都坚持在心里练拳。金刚拳、五步打都至少要练一遍。 至于那十句话更是神奇——没有比这十句话更好的磕睡药了。每天晚上,他只要在心里默背完五遍,绝对会睡得喷喷香!而且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沈云心里觉得奇怪,也曾试着晚上不默背那十句话,或者少背、多背一些。结果,如果不背或者少背的话,第二天早上起来,感觉精神明显要差一些;而如果多背的话……他就试着有一次多背了一遍。呃,当天晚上,他感觉心里火烧火燎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到后半夜,方感觉乏了,沉沉睡去。于是,第二天早上,他破天荒的睡过了头。还好拴子素来睡得沉,并没有发现他前一晚的异常。 于是,沈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十句话,每天晚上只能在心里默背五遍。 当然,这些都是他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 松哥儿学得很认真,一刻钟后,已是满头大汗。 沈云拿出水囊,让他喝点水,问道:“你累不累?还有力气接着练吗?” “能!一点都不累。”松哥儿灌了一口气,放下水囊,答得很响亮。 沈云便道:“我告诉你扎马步。” 这时,柱子兄弟俩已经开始扎马步。松哥儿指着他们问道:“是和舅舅他们一样吗?” “嗯,就是那样。”沈云点头。也是和先前教“玉带缠腰”一样,边示范,边道出扎马步的要领。 松哥儿学得很快,扎得象模象样。 沈云扯起嘴角坏笑道:“就是这样,绷住,不要动,坚持半刻钟。”呵呵,马步之难不在于学架式,而在于坚持。松哥儿,你要挺住哦! 然后,他自己在一旁也一模一样的扎马步。 远远的看了一会儿,陈老爷对陈有福说:“云哥儿教得很好。怪不得亲家老爷对云哥儿赞不绝口,甚是亲近。” 后者看到俩小舅子练得起劲得很,心里痒痒的,嘟囔道:“不知道我也能不能学会……” 话音未落,得了他爹一个大白眼:“人要知足!”说罢,老爷子甩袖大步离开。 陈有福缩缩脖子,赶紧跟上。 第四十四章 路遇小猴子 --(3794字) 吃过早饭,陈老爷带着陈有福和柱子去辞别田太公。车队出发时,田太公派了田管事前来送行。后者带着三个庄汉一直将他们送到了官道上。 沈云吸取昨天的经验,出发前便早早的爬到了柱子兄弟的牛车上面。 松哥儿见状,跟小尾巴似的,紧挨着他坐着。 洪金姑看到了,怕儿子受不住牛车的颠簸,想过来拉人,被陈有福拦住:“松哥儿跟他的舅舅们在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他跟云哥儿在一起,有玩伴,也不会觉得闷。” 洪金姑听得明白,后面那句话才是重点,遂笑了笑,低声说道:“这才一天,你就跟云哥儿亲近起来了!” 陈有福抬头远远的看了并排坐在牛车上有说有笑的两个娃娃:“你别看云哥儿年纪小,做事却有章有法。松哥儿要是能学到他的一半,就好了。你没看到,岳父和柱子兄弟都很喜欢他么?”顿了顿,又道,“这也是爹的意思。” 洪金姑自然是打心底里乐意儿子跟娘家的兄弟们多相处。而且,她昨天看了一天,也是很喜欢沈云这娃。听到自家男人话里话外都有推崇自己娘家的意思,感觉脸上很有光,一时间喜笑颜开,美滋滋的去喊柱子媳妇继续坐自己车里。 柱子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用米袋和被褥包袱在车上堆了一个很厚实的小窝。拴子戏称之为“米窝”。沈云和松哥儿歪在里头,乐得直叫唤。一个说:“比小马车舒服多了!”另一个则快活的叫道:“还能看到天上的云!” 一路上,看到路边有好看的野花野草,拴子都会跳下车,去采一些来,教两个孩子编花环玩。 路过一个野荷塘时,柱子叫拴子去采了一大捆大荷叶,密密的插在牛车两旁。 太阳越爬越高,渐渐的晒人了。四人有荷叶遮阳,也不觉得晒。松哥儿佩服极了,赞不绝口:“大舅舅,你好厉害,知道早早的摘了荷叶挡太阳!” 柱子很是受用的笑了笑。 拴子回头逗道:“松哥儿今天是偷吃了甜妞的糖糕吧?嘴巴这么甜!” “我才没有!”松哥儿尖叫着为自己辩护,“我不吃糖糕的。” 惹得沈云他们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车队出了永安县地界,来到永安县与石秀县相接的地方。陈有福打马过来,神色严肃的跟他们示警:“过了前面的岔道口,有很多石秀县的人也出来躲兵祸。石秀县的人素来强悍,你们都要小心些,莫招惹他们。” 拴子皱了皱眉头:“哥,你歇一歇,换我来赶车。”本来,他们兄弟俩商量好,拴子身强体壮,一路上都由他赶车。不过,昨天,赶了一天的路,柱子觉得自己吃得消,赶车没问题,便和拴子说,以后两人轮流赶车,一人一天。这样的话,拴子也能轻松些。 柱子听了陈有福的话,不敢掉以轻心,便没有拒绝,把牛鞭给了他,回头看了看“米窝”。 松哥儿叽叽喳喳的闹了大半天,确实累了。吃了干粮后,便呵欠连连,这会儿,他歪靠着沈云,睡得正香。旁边,沈云精神不减,任松哥儿靠着自己,用一只手在米袋上面写写划划练字玩。 “姐夫,两个娃娃还小,经不住吓。你把他们都带到姐的马车上去吧。”柱子说道。 陈有福过来,也有这个意思。他看得出来,沈云是个很有主见的娃,便问道:“云哥儿,你回马车吗?” 沈云摇头:“我就不去了。我坐马车,头有些晕。”他在石秀县住了半年多,从没觉得石秀县的人强悍。石秀县的人还不是和郑家庄的人一样,都长着一个鼻子两只眼,有什么好怕的! 拴子在一旁帮着圆话:“可能是闷的。我也坐不惯马车。” “行,你们都要警醒些。”陈有福没有勉强,抱起松哥儿,打马离开。 牛车里备有两根粗木棒。等陈有福离开后,柱子不动声色的将两根棒子摆在手边。 过了一会儿,沈云他们也能看到前面的岔路口了。另一条官道上,果然也有逃难的人群。相比于永安县这边,那边的人起码是这边的一倍多。 两边的人都很防备。相遇时,彼此都很警觉的盯着对方。不过,默默的看了几眼后,又接着三两成群的赶路。只是每队人之间都很默契的保持着至少两丈多远的间隔。 石秀县那边恰巧也有一队马车,数量有十余辆之多。陈老爷禀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主动停下来,让他们先过。 结果,那边的车队走过岔道口后,有一名年轻男子带着两个仆从,特意打马回来道谢。 寒暄过后,陈老爷从年轻男子口里打探一些最新的消息:传言叛军对石秀县志在必得,放言会派三路兵马杀过来。石秀县里人心惶惶,不管有没有门路,人人争相逃命。 待年轻男子他们离去后,陈老爷忧心忡忡的指挥车队继续行进。 沈云他们因为先前得了陈有望的警示,都看似目不斜视、神色淡漠的坐在牛车上。事实上,他们暗中一直用两眼的余光观察路边的人群,心里时刻提防着。 一刻多钟后,岔道口被远远的抛在了后面。这时,路边的人群都汇在一起,分不清谁是石秀县人,谁是永安县人。 柱子两兄弟神色渐缓。 然而,沈云却突然怔住了——他在人群里看到了一道日日夜夜恨不得能喝其血、啖其肉的身影。 小猴子! 他闭上眼睛,定了定神,再睁开眼仔细看向那个少年。 那人的个头比小猴子略高一点点,也是精瘦精瘦的,但是看着黑一些了。此刻,他紧跟在十来名同样衣裳褴褛的壮汉后面,背上背着一个打满补丁的破袋子。 似乎感觉到有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少年扭头看了过来。 沈云连忙垂下眼帘,只觉得自己的心在砰砰直跳。 牛车比人群要快得多。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小猴子那队人已经被抛在后面四五步远。是以,少年什么也没有看到。他狐疑的看向刚刚过去的牛车。 车旁路过一队成年汉子,柱子自然是高度防备。看到里头有个又矮又瘦的半大小子紧盯过来,他很不客气的瞪了回去。 两人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少年见他是个成年庄户汉,手边还搁着两根碗口粗的大木棒,赶紧低头避开。 没错!这家伙就是小猴子! 沈云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尽量压制着心里的愤恨,让自己不要在脸上显现出来。一双拳头却不知不觉握得紧紧的,指尖泛白。 柱子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低声问道:“你怎么了?” 沈云回过神来,轻轻摇头:“哦,没什么。”把身子靠过去,瞥看了小猴子他们那队一眼,悄声示警,“柱子哥,那些人,看着不象是好人。” 柱子以为他是被吓到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没事,有我和你拴子哥在呢。” 前头,拴子听到这句话,不动声色的将两只袖管挽得更高一些,露出了鼓着犍子肉的上臂。 沈云注意到,这招很管用。至少小猴子的目光不再往牛车上瞟。 他不禁在心里哼哼:这家伙就是这种欺软怕硬的。 一直以来,他都在想:在自己变得厉害一些后,去外城的城隍庙找小猴子报仇。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老天爷会这么快就将小猴子送到他跟前来。 眼下,要不要找小猴子报仇?我要怎么对付他?又扫了一眼人群里,被牛车越落越远的小猴子,沈云闭上眼睛,歪靠在“米窝”里,心里飞快的盘算着。 他觉得,经过差不多一年,自己的个头、力气都长高了许多,看着比小猴子矮不了多少。更重要的是,他练了这么久的拳腿,已非一年前的那个沈秋宝。 越想越觉得自己现在可以与小猴子一战! 他又睁开眼睛,去后面的人群里寻找小猴子。 这时,那帮人被落在后面更远了。小猴子的身影完全被他前面的壮汉们挡住。 这些人都是生面孔,不是城隍庙里的那些人! 沈云顿时警觉起来:这一年来,我有幸碰到了馆主大人、傅大哥和刘爷爷,得了一场机遇。那么,小猴子呢?这一年里,他又经历了些什么?还有,他是怎么跟这些壮汉混在一起的?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我要找小猴子报仇,这些壮汉会不会出手帮他? 想着想着,他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认出了小猴子,那么,小猴子刚刚有没有认出我呢?如果认出来了我,小猴子会不会和一年前一样,再起谋财害命的心? 他呼的坐直了身体,问柱子:“柱子哥,今晚我们会住在哪里?” 柱子看向骑马在前面押车的陈有福,答道:“要等姐夫去前面打探过才知道。”又低头看着他,“你累了吗?” “不累。”沈云摇头,试着探口风,“今晚我们要是还能找到田家庄那些的地方借宿,就好了。” 原来是担心没地方住。柱子安慰道:“等再走一些路,姐夫会去前面打探的。有店住,就住店。要不找合适的人家借宿。前面实在没地方住的话,就只能在野地里将就过一晚。车上带着锅碗呢,在野地里也能对付。” 沈云又在心里盘算起来:要是象昨晚一样,晚上是出不去了的。但是,要是住在野地里,我要不要偷偷溜出去找到小猴子,报仇雪恨?怎么做才能杀了小猴子,又不让那群壮汉发觉?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今天是中秋佳节,某峰祝各位亲,中秋快乐,花好月圆! 第四十五章 破败的村庄 --(3338字) 沈云的盘算落了空。陈老爷审时度势,指挥得当,接下来的三天里,车队都找到了投宿的客栈,没有跟大多数难民一道露宿野外。 坐车比步行要快得多,沈云在心里大概推算了一下,小猴子一行人估计已经被落下了三四十里。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以他现在的脚力,根本就不可能乘夜回去杀了小猴子,再在天亮之前折返。 于是,他只能暂且做罢,心道:戏文里常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有一天,我会找到小猴子,杀了他,给九姐报仇! 车队每到一处客栈投宿,都会跟店家打探消息。打探的结果是,形势越来越紧张。先前石秀县里的传言不假,叛军真的派了三路兵马往石秀县方向行进。在省城落败的仙符兵主力这两天都在石秀县周边集结。他们扎下营帐,说是要痛歼叛匪,“誓与石秀共存亡”。 “幸亏我们走得及时,昨天就出了石秀县地界。听说,前天中午开始,仙符兵在石秀县界内设置关卡,把官道给封了。”陈有福得了确切消息后,跟柱子两兄弟直道“庆幸”。 柱子听了,不由愁云满面:“姐夫,这么说,仙府和叛军是真的要在石秀县打大仗了?” “爹就是太犟。让他跟我们一道出来,他说什么也不听!”拴子急得直跺脚。 沈云很喜欢听陈有福跟他的两个小舅子说事。每听一次,他都觉得长了不少见识。 他也很牵挂老洪,闻言,忍不住出声:“庄子离石秀县有几十里地远呢。而且,庄子三面都是山。沈伯早有谋划,说要是打起来了,他得了信,会早早的躲进山里。不会有事的。”既是宽两兄弟的心,也是宽他自己的心。 陈有福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能有这番见解,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点头也道:“云哥儿所言及是。” 回去后,他跟洪金姑又是一通感慨:“要是松哥儿也有云哥儿这般见识就好了。” 洪金姑白了他一眼:“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你也不看看云哥儿的家世!人家出身是良民,小小年纪就能识文断字,当小师傅教人拳法。他受到的教养是我们松哥儿能比的吗?” 好吧,这是一个大误会。沈伯其实也不清楚沈云的真正来历。他只知道先生甚是看重沈云,养伤期间,也不忘教后者读书。再加上,后者是良民,所以,便理所当然的认为后者是先生的后辈亲戚。于是,在佃户和儿女们面前,他给后者编了一个庄主外甥的身份。他在庄子里和儿女们面前素有威望。他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是以,大家私底下都把沈云当庄子的小主子。 是啊,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贱民哪里能跟良民比?陈有福被驳得哑口无言。 洪金姑又道:“云哥儿看着就是以后有造化的。我们不跟他比。松哥儿将来接了铺子,要是再能把铺子的生意做得更大些,我就心满意足了。”说着,她推了推自家男人,“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教松哥儿算盘术?” 陈老爷年青时得了一场机缘,有幸学得算盘术,于是从无到有,创下一份不菲的家业。 陈有福没有学武的天赋,早早的跟着他爹在铺子里做生意,也打得一手好算盘,在县城里有“金算盘”之称。算盘术已然成了陈家的家传秘技。 现在,松哥儿也是个没武学天赋的。她只想儿子能学会陈家秘技,把家业发扬光大。 对于贱民来说,如果没有仙资,也没有武学天赋的话,子承父业,是唯一的出路。 “原本是收了秋粮,空闲一些,而松哥儿也过了七岁生日,就教的。”陈有福叹了一口气,“现在兵荒马乱的……唉,等到了谷南城姑母家再说罢。” 次日清晨,车队继续南行。 这一天,他们运气不好。沿途的村子都是空的,不见人烟。这里的人们应该也是和他们一样,早早的逃了,只余下空的屋舍。 “我们也去村子里找间空房子,生火做饭,对付一晚。”陈老爷很是无奈。 天色将晚,离官路近一些的空房子几乎已经被逃难的人们占满了。陈有福与柱子两人一道,去村子深处寻找合适的屋舍。如果找不到的话,车队今晚就只能找块空地露宿了。 逃难的人实在是太多。而眼前的这个村子又破烂得很,没有几间全乎的好房子。他们俩一直往村里走,几乎穿过了整个村子,在靠近另一端的边缘终于找到了一间小小的茅屋。本来是两间,紧挨着的另一间倒了大半,只剩下一个半人高的土墙角。 柱子留下来守地盘,陈有福返回去,将车队带进来。 沈云坐在牛车上,警觉的四处张望,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村子里一片狼藉,且有好些地方现出火烧过的痕迹。 抵达茅屋后,他再也忍不住,悄悄的将柱子拉到一边,道出心中的疑惑:“柱子哥,这里的人们逃难时,为什么还要放火烧自己的屋子?他们都没有想过,以后还要回来吗?” 火烧的痕迹太明显,柱子自然也是注意到了的。他叹道:“村民肯定不会放火烧自己的家。这些火应该是借宿的人生火做饭,离开时,又没有彻底把火扑灭,不小心烧起来的。没人看着的房子,很快就会被糟蹋掉。所以,爹才不肯离开庄子。” 栓子恰好也听到了,凑过来插嘴:“云哥儿,你没看到周边的田地也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吗?肯定也是逃难的人做下的。这里的村民得到要打仗的消息,只好舍弃田里快要熟了的稻子和瓜果,拖家带口的连夜逃走,结果便宜了逃难路过的人。要是自己的庄稼,哪个不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齐齐整整?怎么舍得这样糟蹋?” “作孽啊!”身为庄户汉,柱子甚是痛心。 沈云听了,心里将信将疑。不知道为什么,进村时,看到那些被火烧掉大半的破房子,还有地上散落的破砖烂瓦,他就不由的想起了被屠戳过后的牛头坳村。 不过,转念又一想:要真是仙符兵来过,村子肯定也会被烧得寸草不生。哪里还能剩下一些空房子?再说,昨天,陈老爷不是打探得很清楚吗?仙符兵都驻扎在石秀县那边,离这里有几十里地远。 这样想着,他便没有再说什么。进来时,他在路上看到了一口水井。很多人在那里打水。他也从牛车上提了一只空木桶,准备去井边打些水来,给大黑刷澡。 “云哥,你要去打水吗?”松哥儿抱着甜妞从屋里出来。一间半茅屋破破烂烂的,门窗都被卸下来,不知道被弄去了哪里。只剩下四面墙和屋顶。陈太太不得不亲自领着女人们收拾屋子、生火做饭饭。于是,分身无术的洪金姑便塞了两块糖糕给甜妞,让松哥儿带妹妹去屋外玩。 沈云点头:“嗯。我看到前面有一井口。” “我们也去。”松哥儿这些天跟惯了他,想都不想就抱着妹妹追了过来。 沈云看了一眼手里拿着两块糖糕的甜妞:“井边人太多,你和甜甜在这里帮我看着大黑。等我打了水回来,我们一起给大黑刷澡。” 听到沈云把大黑交给自己看着,松哥儿立刻觉得责任重大,心里更是荣幸之至。去井边变得一点诱惑力也没有了。他放下甜妞,郑重的点头:“行,我在这里看着,云哥只管去打水。”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要是松哥儿一定要跟着去打水,他肯定要头疼死了。 “看大,大黑!”甜妞掂起脚尖,殷切的向沈云高高举起一只手里的糖糕,口水哗的流出好长,落在红红的小袄上,“云哥,吃!” 这只糖糕都被咬过一口了……沈云大窘:“甜甜自己吃。” 不想,甜妞咧了咧嘴,说哭就哭,眼见着泪水就要堆满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呜……” “好好好,我吃。”沈云真是怕了她,赶紧弯腰接过那只糖糕。 “哈哈哈……云哥,你怕甜甜!”松哥儿蹲在地上大笑。 甜妞素来喜欢学她哥哥,含着泪花儿,也笨拙的蹲下来,“咯咯咯”的笑起来。 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女娃娃真是麻烦!沈云冲他们俩翻了一个白眼,将糖糕胡乱的塞进怀里,提着大木桶落荒而逃。 在外面逃难,吃食是宝贵的。他听松哥儿闲扯时无意中说过,甜甜最爱吃永兴斋的糖糕,离开家时,洪金姑特意去永兴斋买了一匣子。也就是说,这种糖糕吃一块,少一块。他打算呆会儿回来,再还给甜甜。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十六章 夜半惊魂 --(3157字) 大家齐动手,终于在天黑前吃上了晚饭。 但是事情还没完。 草草的塞了一碗饭,陈有福带着柱子兄弟一人提了一根大木棒,去周边巡逻——村子里住满了逃难的人。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显然没带够粮食,进了村后,三三两两的结伴,到处翻找寻食吃。就在陈太太她们做饭的时候,先后有好几批人被茅屋里散出的米饭香味吸引过来。看到拴子光着上身,犍子肉鼓鼓的在院子里喂马,他们不敢靠前,远远的驻足张望一番,最终走掉了。陈老爷担心得很,生怕那些人起了贪心,晚上会过来闹事,让精壮男丁去周围多转转,希望能起到威慑作用。 陈有福他们出去转了一圈,效果很好。茅屋周边清静了许多。 然而,陈老爷还是不放心,令男人们套车:“今晚,女人和孩子在屋里睡,男人们合衣守在车上。大家早点睡,过了后半夜,我们接着赶路。” 这样一来,洪金姑她们也没得歇了。放下饭碗,女人们继续在临时搭起来的锅灶前忙碌着:刷锅洗碗,还有准备明天的干粮。 沈云还小,没人给他派活。他自己给自己找了活,去看守牛车。 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他半躺在牛车上,一边享受着晚风拂面,一边在心里练拳招。 过了一会儿,松哥儿噌噌的从倒塌的半间茅屋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烙得两面焦黄的白面油饼:“云哥,吃油饼。刚出炉的,香着哩。” 沈云睁开眼睛,笑着拍肚子:“你吃吧。我晚饭吃得饱饱的,现在吃不下。”再说了,这是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 松哥儿却将俩油饼往他手里一塞:“这是我特意给你拿的。娘她们做了好多。爷爷说,明晚说不定也找不到客栈,要娘她们烙油饼。油饼不容易坏,放着吃两三天也不会坏。你吃啊,油饼就要温热着吃。放凉了,变得硬硬的,失了味道。我再回灶上去拿。”说着,他又噌噌的跑回去了。 可是,沈云实在是吃不下了。想着陈老爷先前发了话,大家后半夜要起来,接着赶路,他心中一动,翻身坐起来,在牛车里找了一张晒蔫了的荷叶,把俩油饼包起来。 突然想起了,那块糖糕,他忘了还给甜甜。 可这会儿,甜甜在她奶奶跟前。沈云只好将糖糕也和俩油饼一道包起来,往怀里一塞,收起来。 一通忙碌后,大家终于空闲下来。 “云哥儿,你也去屋里,好好睡一觉。”柱子过来,递给沈云一个温热的荷叶包,“两个油饼,你放在身边,饿了吃。” 沈云没有接:“刚刚松哥儿已经给了我两个。” “你再拿着呗。亲家老爷说了,晚上要摸黑赶路,叫每人身上都带点干粮,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吃。他们出去运粮时,碰到紧急的情况,都是各自带好干粮。”这时,拴子也走了过来,扬了扬手里的一个荷叶包,“你看,我们都有。” 柱子将荷叶包放到他身边的米袋上,也道:“娃娃不扛饿,你都拿着。” 沈云闻言,便将这一包也收进怀里。 柱子和拴子今晚都被安排守车。他们让沈云去屋里睡。 屋里睡的都是女人,沈云早就不是牛头坳村那个不懂事的山里娃沈秋宝,哪里肯跟她们挤一起?而牛车又太小,只够让柱子两兄弟挤一挤的。是以,听了陈老爷的决定后,他早早的给自己找好了睡觉的地方——屋后有一块青石板,挺平坦的,刚好可以用来当床。 当然,他是不会跟大家说,自己要睡在外面的石板上。 “好。”他磨磨蹭蹭的走进了被当成卧房的那间茅屋里。 洪金姑她们已经在地上摊好了地铺。松哥儿见他进来,亲热的招手:“云哥,我跟娘说好了,今晚,我们俩睡一个铺。” 沈云看到他的铺夹在陈太太和洪金姑的中间,不由头皮发麻,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好啊,你先睡。我去撒泡尿。”然后,他借着尿遁,逃了。 他在倒掉的半间茅屋里搜集到一大把干茅草,铺到屋后的青石板上,合衣躺在上面。 没过多久,拴子找了过来:“云哥儿,你怎么睡这里?松哥儿到处在找你。” 沈云嘿嘿:“屋里太闷了。这里凉快。” 拴子意会过来,没好气的笑道:“屁大的人,真讲究!”不过,他也没有勉强,而是四下里看看,见不是在风口上,便说道,“我去车上给你拿床被子过来。” “谢谢拴子哥。”沈云感激极了,“不要告诉松哥儿我在这里。” 也不知道拴子是怎么跟松哥儿说的。反正,他回来的时候,光抱了一床褥子。松哥儿没有跟过来。 “安心睡》坳村被火吞没的惨烈情景再次浮现于脑海之中。 他紧跟着拴子往前面跑去。 这时,屋子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已经被叫了出来。 陈老爷大喊:“仙符兵进村杀人了。就在前头!”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大,急促的马蹄声似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黑暗中,人影乱窜,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刺痛了所有人的耳朵。 “啊,我看到了。他们在那里!”柱子媳妇尖叫,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往哪里逃啊……”陈太太死死欠坳村的大火,还有眼前的乱像搅和在一起,他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啊,杀过来了!” “娘啊……” “快逃!” 前方惨叫连连。黑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影飞奔过来。 柱子跑在前头,见状,赶紧招呼:“快,那边!” 拴子拖着沈云,紧紧的跟上去。 黑暗中,有几条黑影跌跌撞撞的冲过来。等沈云回过神来,骇然发现,自己与拴子被冲散了。 “云哥儿!”几步远之外,拴子叫得撕心裂肺。 “我在这里!”沈云想循着声音跑过去,可是,后面的人群蜂拥而上,瞬间将他吞没。 他个子小,接连被人撞了好几下,完全丧失了方向。 混乱中,马蹄声越来越近,声声象是踏在他的心尖尖上。 “杀!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夜枭般的声音象是一桶冰水,将他从头浇到脚。 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浑浑噩噩的脑瓜子奇迹般的清醒过来。 不,我还没报仇!我不能死在这里! 沈云记得傍晚打水时,在去井台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小洞。周边全是乱石。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到那个小洞。 去那里躲起来! 人小也有人小的好处。他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就跑到了人群的一侧。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所处的方位——离茅屋不到百来步远。 而那个小洞就在茅屋右边。恰好就在他现在的方位上! 跑啊! 再跑两百多步,就能到小洞了! 我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脑海里响起一通坚定的声音。沈云只觉得两个脚板心里象是有一股热流腾起,又象是一道闪电划过全身,顿时,全身充满了力量。他撒开脚丫头,飞一般的奔跑起来。 一个,两个……身边的黑影,不断的被他抛在后头。 当他赶到那堆乱石前时,猛然发现,身边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藏起来! 没有犹豫,他像狸猫一样跃过乱石堆,直扑小洞。 洞子的周边长着一大蓬半人高的乱草。 简直没有比这更隐秘的藏身之所了! 沈云扒开草丛,钻了进去。 洞子很小,又矮又窄,以他的个头,仅能在里头蹲着。 钻进洞里后,他发现里头还有一些空间。他试着往里挪了挪,紧贴着洞壁藏好。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贏贏的香囊,谢谢! 第四十七章 杀良冒功 --(2207字) 外面,火光渐盛。 透过草叶间的细缝,沈云看到了一副惨绝人寰的情景! 十几名仙符兵们一手举火把,一手提大刀,骑马追着乱窜的人群一通横劈竖砍。 寒光之下,血线乱飙。跑得慢的那些人,不论男女老少,皆象被割的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的亡于长刀下。 然而,那些仙符兵们并没有停下来。 他们肆意的狂笑,继续追赶着四下乱逃的人们。 一批,又一批逃难的人被他们胡乱砍倒。 空气中,刺鼻的血腥味迅速散开。 沈云蹲在土洞里,被熏得喘不过气来。 牛头坳村,也是被这样屠掉的吗?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口鼻,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涌。 手无寸铁的人们在铁蹄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他们本能的往没有仙符兵的石堆这边逃。 然而,跑得最快的那几个壮汉也没能逃掉。他们最终倒在了离乱石堆十来步远的地方。 近百名逃难的人,就这样被仙符兵屠戳殆尽。 没有一个活口! “你们几个,割人头!你们,去把尸体堆起来。”一个头目横样的仙符兵大声叫道,“你们去周边找找,还有没有活口。” “是。”十几个仙符兵纷纷跳下马,分头行动。 沈云看得很真切,这些人手起刀落,毫不客气的斩落青壮年男子的头颅,象葫芦一样,全都挂在腰上。 另外几个人,将无头尸身们与老人、孩子还有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起,堆起来。看到荷包、首饰什么的,他们大大咧咧的摘下来,收进怀里。 在这些尸体面前,这些恶魔什么顾忌也没有。沈云看到有一个仙符兵为了摘下一具中年女尸手腕上的银镯子,毫不犹豫的斩下了女尸的那只手。粘血的银镯子滚落,他捡起来,随意的在旁边一具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收进怀里。 沈云只觉得胃里先是一阵紧缩,然后胃液象沸水一样翻滚。好难受!眼泪与鼻涕齐流。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嘴巴,拼命抑制住呕吐的冲动。 十几名仙符兵分工合作,手法纯熟,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种事。说说笑笑间,近百人的尸体便处理完毕,在井台旁边的空地上堆成了一坐小山。 小头目走过去,从怀里掏出一张黄色的黄符纸,捏在手里扬了扬,同时嘴里念念有词。 “哧——”,黄符纸上腾起一道蓝色的火苗。 小头目将燃起来的黄符纸奋力往尸山上一扔。 诡异的蓝黑色火光猛然腾起。尸山被点着了。尸体象纸片一样纷纷卷起。 散开搜索的仙符兵纷纷回报:“没有漏掉的。” “报个数,这一堆,收了多少头颅?”蓝黑色的火光将小头目的脸映得发青,象极了城隍庙里青面獠牙的小鬼。 被他指着的那名仙符兵飞快的答道:“二十九颗。” 小头目啐道:“娘的,忙了一个晚上,就这么一点!” 另一个仙符兵谄媚的指着嚣闹的西南方:“队长,这回三队做事不厚道,把肥羊都赶到他们的地盘里。我们要不要过去帮个忙?” “老古说的对!” “威武营抢了我们这边的羊,我们抢回来!” 其他人七嘴里的妖魔鬼怪,也不过如此! 大约半刻钟后,西南方向的惨叫声也同时,也不知道甜妞会不会突然醒来,又哭闹着找娘。所以,他不敢睡,唯有打起精神,强撑着。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外面的惨叫声越来越稀。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再也没有响起惨叫声。 又过了许久,他听到夜枭般的声音厉声发令:“撤!” 然后,马蹄声踢踢踏踏的渐渐远去。 他仍然不敢乱动。 畜牲们还没有放火烧村子!有牛头坳村的惨案在前,他不敢妄动——土洞的后面是一面光秃秃的陡坡。前面是乱石堆。畜牲们放火烧村的话,火也烧不过来。 还是不敢睡。 冷静下来后,沈云靠在洞壁上琢磨着今晚的事。 仙符兵为什么要屠杀逃难的人们?他们为什么要把青壮年男子的头割下来,统统带走?而不要老人、女人和孩子们的头颅?还有,小头目用来烧尸体的黄符纸就是传说中的仙符吗?小小的一张纸竟然比火油还厉害! 翻来覆去的回忆着畜牲们的谈话。他大概心中有了一些答案: 首先,这帮畜牲似乎是要用人头换功勋。而且只有青壮年男子的头颅才能换到功勋。 其次,他们的头目一而再的强调不能留活口,说明他们不想今晚的事传出去。 想清这些,沈云心里的怒火噌噌的往上喷涌:是不是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也是因此而遭难!爹,还有村里的叔伯们,他们也是这般被割下头,被畜牲们拿去换了功勋! 该死的!他们不想让人知道,我偏要活着出去,告诉世人! 畜牲们的暴行必须大白天下! 绝不能让这么多的冤魂枉死! 如果说以前沈云只恨屠杀牛头坳村的那帮仙符兵,那么,现在,他是恨上了整个仙符兵! 在他心里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杀掉无辜百姓,换取功勋,可能是整个仙符兵的做派。 就是这帮畜牲毁了他的家!毁了牛头坳村!毁了成千上万无辜百姓的幸福! 他们真该死!统统都该去阴曹地府,下油锅! 沈云从心底里恨死了整个仙符兵! 第四十八章 劫后余生 --(1230字) 沈云以为自己能挺住。事实上,他严重高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靠着洞壁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外面,天色已蒙蒙亮。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他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庆幸不已: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他还活着。 怀里,甜妞睡得香沉。只是嘴里含着的那块糖糕不见了。 低头再细看,他在自己的左腿上找到了它。 这可是很管用的止哭大宝!他将之捡起来,仍然收进怀里。 在洞里坐了一晚。两条腿已然完全没了感觉。他试着伸伸腿。立马,麻嗖嗖的感觉自脚尖呼的双双放上涌。 啊——,两条腿都抽筋了! 后背紧紧的抵住洞壁,沈云难过得呲牙咧嘴,眼睛鼻子缩成了一团,却不敢喊一声痛。 无他。怕昨晚的那帮畜牲还没走,惊动了他们。 还好,大约半刻钟后,痛苦结束了。两条腿仅仅略感不适。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侧耳细听洞外的动静。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 他又使劲的探头吸鼻子。 空气清凉,没有烟火的气味。 咦,那帮畜牲真的走了?他们没有放火烧村子? 沈云狐疑的抱着甜妞挪到洞口。 杂草的叶子上沾着晶莹的露珠。透过草叶间的缝隙,他看到外面飘着淡淡的薄雾。迷朦之中,井台东面的草丛依旧青翠,远处挺立着的屋舍隐约可见。 竟然真的没有放火! 沈云心里涌起一种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感觉。 好吧,今天的太阳还没升起来。 看样子,畜牲们确实走了。他抱着甜妞爬出土洞。 整个村子都象是沉睡之中。除了晨风轻轻吹过,再无其它动静。 沈云又站到乱石堆上,举目四望。 屋舍、田地和昨天傍晚刚进村时差不多。然而,除了他和甜妞,整个村子再也看不到别的活物。 柱子哥、拴子哥、松哥儿、陈老爷……他们呢?有没有逃过昨天的杀劫? 孤寂有如四周的晨雾,笼上心头。沈云鼻子一酸,眼泪双流。 先找人! 沈云抱紧怀里的甜妞,泪眼朦胧的往茅屋那边走去。 当看到一间半茅屋还在,他心里是雀跃的,充满了希望。 然而,走到近前,他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仅仅是茅屋在而已。屋前的车、马,还有大黑都不见了》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第四十九章 立志 --(4101字) 以前,沈云听傅雷说过,否极泰来。意思是,人倒霉到了极点后,运气就会反转,变得好起来。 他觉得自己昨晚够倒霉的了。所以,老天爷就给他送来了一把小刀? 在官道上走了数十步远,他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柄不到半尺来长小刀! 最先,他只是看到一小截磨得乌黑发亮的牛皮刀鞘,以为是只荷包之类的。哪知近前一看,竟然是把小刀。 刀柄用红色的绸布层层缠绕着,手感极好。 再抽出来一看,阳光下,薄薄的刀身,寒光闪闪,炫得他眼花缭乱! 好刀!和傅大哥的那把贴身匕首有得一比! 沈云心里满意极了。有了这把小刀,他简直是如虎添翼。怀里揣着小刀,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他心里觉得踏实了不少。 甜妞一觉睡到大中午。她应该是饿醒的。当时,沈云正坐在路旁的树荫下吃油饼,见她醒来了,便撕下一小块,递给她。 小丫头性子好,没有起床气,拿起油饼块便往嘴里塞。 结果,她才吃了两口便卡着了。小脸涨得通红,眼泪汪汪。 沈云愣了一下,意识到这是吃得太急,卡住了。他连忙拿起水囊,给她喂了一大口水。 “呼——”甜妞喝下后,神色明显轻松下来。 “慢点吃。”冷了的油饼有些硬。他想了想,拿过甜妞手里的油饼块,细心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撕给她吃。怕她再卡着,吃两口饼,就喂一小口水。 甜妞看着是饿狠了,一气吃完了小半个油饼。 吃饱喝足之后,她回神了,咧起嘴,哇哇大哭:“娘——” 沈云只觉得头都大了,赶紧从怀里拿出“止哭大宝”哄她:“甜甜不哭,吃糖糕。” 不想,这一回,宝贝竟然失灵了。 甜妞泪眼婆娑的四下里找寻着:“娘,娘——” 唉,这样怎么办才好呢?沈云急得抓头挠耳。 也是昨晚畜牲们造的孽太重,这会儿,官道上还是空荡荡的。附近除了他们俩,不见有其他人。 想找人帮忙,都没处找! 情急之下,沈云只好说谎哄道:“甜甜不哭,你娘给你买甜糕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貌似有些用!甜妞的哭声小了许多。 于是,沈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伸过双手,做去抱她的样子:“你要是不哭了,我就抱你出来找你娘。” 甜妞揉揉眼睛,终于止住了哭,抽泣着冲他伸出了一双胳膊。 成了!沈云在心里欢呼,将人从竹背篓里抱出来。 他在树荫下慢慢的走着,嘴里接着哄人:“甜甜,你看,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你娘出去买糖糕,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所以,我们也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你娘。你不要哭,好不好?要是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 甜妞打了个哭噤:“甜甜,不哭。云哥,带甜甜找娘。” “乖!”沈云冲她笑了一个,“我们马上就去找你娘。你走不快,坐在竹背篓里。我背着你去找你娘,好不好?” “好。”甜妞点头答应了。 谢天谢地,这会儿总算是把小姑奶奶给哄住了。沈云连忙将人放回竹背篓里。 这时节,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晒人了。甜妞的脸粉嫩嫩的,跟水蜜桃一样。一看就是不经晒的。 可惜,周边没有荷叶之类的……看到垫在底下的小被子,沈云灵机一动,把小被子拿出来,盖在甜妞头上。 “不要!丑!”甜妞不干,嫌恶的躲开。 屁大的人,知道的真多!沈云只好再哄:“甜甜,盖着小被子,太阳不晒。我们能快些找到你娘。” 一听盖着这个丑东西可以找到娘,甜妞不再躲闪,很乖巧的同意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背起竹背篓,强颜欢笑:“走喽,我们找你娘去!” “哈哈哈,找娘去!”背后,甜妞发出一连串欢快的笑声。 沈云听了,眼泪都快下来了。 沿途,他尽量挑有树荫的地方走。为了哄小姑奶奶开心,不要老把“娘”挂在嘴边,沿途看到野花什么的,他也都会过去摘一些来。要么直接送给小姑奶奶,要么是编成花环,再送给她。 运气不错,路上,他在一丛荆棘里发现了一些红泡果。 红泡果香甜多汁,最大程度的取悦了小丫头。一把一口,她吃得满嘴红艳艳的,乐得合不路坳村逃出来,去镇上投奔姑奶奶的那段艰难日子。 今晚,他和甜妞两个也只能孤伶伶的住在荒效野外了。 沿途,他先后碰到了两个空无一人的村庄。然而,前车之鉴在,他是宁愿住山洞里,也不敢去这些村子投宿。 好在,当初长姐教的那些本事,他一点也不曾忘记。 最终,他在官道边的山里找到了一处小山洞。 在寻找的过程中,他顺手捡了一些干柴,还有,采了一大把鲜嫩的伏地菜——这时节,山上的野菜野多,他真的不愁没吃的。 “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将竹背篓放下来,他对甜妞如是说道。 小丫头四下里望了望,眼泪说来就来,扯起嘴角:“娘——,呜呜,我要娘——” 沈云已经麻木了,蹲在竹背篓前,又一次祭起“止哭大宝”:“甜甜,你看,这是什么?” 甜妞的哭声立时降低了,含着眼泪去看他的双手。 是半块糖糕! “呜呜,娘——” 呃,糖糕彻底失宠了。沈云掏出一把红泡果:“哎呀呀,红泡果,真好吃!” 结果,人家一点儿也不稀罕:“娘——,我要娘——” 估计是下午吃太多,腻了。 “你再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他祭起大招。 “哇——”小丫头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 招术用尽,耐心也用尽。 沈云完败。 好吧,哭吧,哭累了,就好了。他放弃了,只能在心里庆幸:还好,现在不是晚上。不然,就这哭法,非把狼招来不可! 没有再理会甜妞,他干脆自己忙活起来。 先是收拾洞子,清理出一块平地;接着,他拿出火折子,折树枝生火。 不想,歪打正着。甜妞反倒是哭声越来越小,渐渐的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当火生起来的时候,她完全止住了哭,打着哭噤,委委屈屈的向沈云伸出一双胳膊要抱抱:“云哥哥,抱!” 沈云没有立刻过去,而是蹲在原地,看着她问道:“你还哭不哭?” 甜妞撇嘴,眼见着又要开哭。 沈云低下头,往火堆上接着添了一根干树枝。 甜妞很聪明,领会了他的意思,赶紧表态:“不哭了。” “真不哭了,我才抱你。”沈云又看着她。 小丫头使劲的点头:“真不哭了!” “甜甜,真乖!”沈云这才起身过去,伸手把她从竹背篓里抱起来。 “看火!”甜妞的身子直往火堆那边探。 原来是被火堆吸引住了。沈云恍然大悟,将人放下来,按在火堆旁:“就坐在这里,不能再靠近。火烧在身上,很痛!”想了想,又补充道,“还会很丑!” 后面这句话的威力显然要更大。甜妞果然打住,不再往前靠。她也学着沈云的样子,往火堆上扔了一根小树枝,然后,得意的冲他笑。言下之意是,看,我也会! “现在火已经很大了,过会儿,你再添柴。”沈云拿出粗陶钵,“你来帮我择伏地菜,好不好?” “好!”甜妞雀跃不已,注意力再度被成功转移。 沈云拿起一根,一边说,一边示范:“这是伏地菜。你把它这样扯断……都扯成这么长。” 甜妞还不会用巧力,拿起一根,双手用尽全力,使劲的去绷。 时下野菜多。沈云专挑了嫩嫩的采。是以,小丫头得逞了。一声脆响,她手里的伏地菜被扯成两截。 “看!”她得意的拿着两小截菜炫耀。 好吧,只要你高兴就好。沈云点头:“就是这样。” “咯咯咯……”甜妞开心的笑了起来,学着他的样子,将两小截伏地菜扔进粗陶钵里,然后,又拿起一根,继续用力绷。 乘她没注意,沈云飞快的捡出那截长的,将之再扯成两小段……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油饼喝伏地菜汤。 “菜汤,甜甜煮的!”没油没盐,陈大小姐吃得很欢快。 沈云笑道:“好,你煮的。” 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知道了哭也没有用,甜妞吃饱喝足,去洞外撒了尿之后,便呵欠连连的揉着眼睛,象糯米团子一样自己往沈云的怀里钻,嘴里还模糊不清的念叨着“娘”。 沈云大窘,又怕她会哭闹,只好硬着头皮将人抱住。 好在,没过多久,小丫头便睡着了。 将甜妞轻轻的放在地上,盖上小被子,顿时,沈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这大半天,除了背着小丫头赶路,他还要绞尽脑汁哄人、管吃喝拉撒……硬是生出既当爹来又当娘的错觉。 好累! 不知道当初,长姐是不是也这般累……他叹了一口气,起身继续做事:用粗陶钵烧水,放凉后,再灌进牛皮水囊里,留着明天在路上喝;住在山洞里,要防着野兽,所以,火堆不能熄。路上捡来的这点树枝不够烧,他还要去洞口周边捡一些来;甜妞一个人在洞里睡觉,他不能走太远。长姐的教训,太深刻、太沉重…… 终于,忙活完后,他歇了一会儿,开始在火堆边练习金刚拳←自己能迅速变得强大起来——如果他足够强大的话,面对那帮畜牲,他就能坚决的打回去,而不是只能象耗子一样藏在小土洞里。 昨晚,就在那个站不直身子的小土洞里,痛定思痛,他曾扼腕立志:这个世道,恶人太多。我要当一个武艺高强的大侠,不但自己可以安身立命,而且能惩治恶人,济弱扶危!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桃花扇和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章 有人来了 --(1761字) 吸取头天的经验教训,沈云决定将赶路的时间稍微调整一下:每天只赶半天的路;早上,早些起来赶路;中午的时候,太阳晒人了,便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脚;等太阳弱一些,再去官道附近找合适的夜宿地。 这样一来,他肯定追不上陈老爷他们。好吧,背着甜妞,孤伶伶的沿着官道走了一天,他冷静了许多,对陈老爷他们是否还活着,没有再抱很大的希望。现在,他的打算是:去谷南城。一切随缘。 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那么,他到谷南城之后,再想办法,肯定有找到他们的时候; 如果陈老爷他们都不在了,等听到兵祸过去的消息,他便送甜妞回郑家庄,找洪伯。 是以,他不再急着赶路。 好吧,事实上,带着甜妞,他也走不了多快。 令他感到庆幸的是,早上甜妞醒来后,和昨天相比,简直是换了一个。她一直都很乖,不再哭着要找娘。 他给她采了一束带着露水的喇叭花。一路上,她坐在竹背篓里,都是自己在折腾这些花》坳村的叫法,没人吃这玩意儿。但是,到了永安县,蛤蟆换了个名字,被称为“田鸡”,是一道人人都爱吃的野味儿——把田鸡剁掉脑袋、扒了皮,再切些葱、姜,搁在里头,蒸熟之后,就是一道鲜得让人吞掉舌头的美味。 在郑家庄时,夏天一到,庄子里的娃娃们便三五成群的乘着夜色去田里抓田鸡,改善家里的伙食。 他也跟着去抓过几次。 田鸡有一双强有力的后腿,两腿一蹦,往往就能弹出老远。如果没有掌握窍门的话,轻易是捉不到的。 而他学得快,头一个晚上就掌握了里头的诀窍——田鸡其实是很笨的。它没有脖子,所以没法扭头看到身后。而且,到了晚上,田鸡还有一个习性,喜欢往光亮的地方凑。当然,前提是,没有惊到它们。 利用好了这两点,什么工具也不用,赤手空拳的,就能抓到田鸡。 永安县的人都相信田鸡很滋补身体,其效用不下于鸡婆子。沈云决定了,明早改吃田鸡。 只是这里的田鸡刚刚被他惊跑了,所以,他得先躲起来。 于是,他先在岸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将火把插在土里,然后,在几步开外藏了起来。 “呱呱呱……”没过多久,有田鸡凑了过去。 沈云暗喜,一动不动的蹲着,同时,密切注意着周边的动静。 一只、两只、三只……火把周围的田鸡渐渐多了起来。 田鸡被抓后,很容易死掉。而死田鸡是吃不得的。所以,沈云没想捉很多。象这样肥的田鸡,抓个五六只,就够他和甜妞两个美美的吃一顿了。 再说,留甜妞一个人在火堆边睡觉,他也不敢在下面呆太久。 看着差不多了,沈云脱下外衣,扎成一个大布袋,蹑手蹑脚的靠过去。 从背后下手,用最快的速度对准最外边的一只田鸡的屁股,猛的一抓! 得手! 在郑家庄时,他抓田鸡的手法又快又狠,被小伙伴们尊称为“神抓手”。这次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神抓手一抓一个准。 不一会儿,临时扎的布袋里变得沉甸甸的,六只田鸡到手。 沈云心满意足的将它们一只只的掏出来,在岸边的大石头上摔死,用小刀切掉脑袋,扒皮,清洗干净,扔进带来的粗陶钵里。再将牛皮水囊灌满。 任务完成,他匆匆的跑回石崖。 火堆边,甜妞裹着小被子,睡得喷香,连身都没有翻过。 沈云松了一口气,放下粗陶钵,开始捣鼓田鸡——新鲜的田鸡肉不能放过夜。但是,熟了的却是可以的。 没油没盐的,黑灯瞎火的,他也挖不到野葱之类的来调味,所以,蒸田鸡是吃不上了。他只能用庄子里的娃娃们教的法门做烤田鸡。 方法很简单,挖些干净的黄泥,用水和稀,包住田鸡,扔进火堆里。等外面的黄泥烤干了,里头的田鸡也熟了。砸开黄泥,直接吃就是。 将六坨田鸡泥团扔进火堆后,沈云开始今晚的功课——练金刚拳。 才打完两遍,突然,他看到下面山腰那里的树林之中扑腾扑腾的飞出一群鸟雀。 有人来了! 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赶紧扑灭火堆,抱起熟睡之中的甜妞跑下石崖,钻进白天就看好的一丛灌木丛后面藏好。 第五十一章 小猴子之死 --(1808字) “就在这里。” 十来条黑影扛着三只大麻袋,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他们将大麻袋重重的扔在地上。 “呜呜呜……”从三只大麻袋里传出痛苦的呻呤。 黑影们麻利的解开麻袋。 里头竟然装的是大活人! 两个老汉,一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呜呜呜……”他们被绑得象一只只大棕子,嘴里塞着破布。个个惊悚的缩在地上。 一个黑余团们埋在热灰里,拿出火折子,在旁边另外生了一堆火。 早上醒来时,灰堆是凉的。但是,田鸡泥团都干了。沈云摸了摸,温热。 “甜甜,起来,吃早饭了。”他摇醒甜妞,“今天我们有喷香的烤田鸡吃哦。” 一听有好吃的,睡眼朦胧的小丫头立马精神起来,一双眸子雪亮:“吃烤田鸡,甜甜要吃烤田鸡!” “叭!”沈云砸开一只泥团。 立时,田鸡的肉香味喷涌而出。 “吃……”甜妞欢喜的拍着巴掌,一线口水刷的流了下来。 可怜的小丫头,几天没沾肉味,可给馋坏了!沈云乐了。泥团外面摸着是温热的,但里头的田鸡却还有些烫手。他一边鼓起腮帮子吹着,一边小心的从田鸡后腿下扯下一块肉,喂给馋丫头。 后者张大嘴巴,“啊呜”一口接住。 “好吃吗?”沈云笑问。 甜妞使劲的点头:“好吃,香!云哥哥,快快吃。” 因为只有一个粗陶钵,所以,这些天,沈云都是先喂一口甜妞,再自己吃一口,两人轮着喝野菜汤。甜妞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吃饭方式。 沈云笑了笑,自己吃了一块田鸡肉后,又给甜妞喂了一块。 不一会儿,四只烤田鸡进了他们俩的肚子。 甜妞笑眯了眼,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饱了。”这也是沈云教她的——吃饱了,就要拍肚子,让他知道她已经吃饱了。 还剩下两只。沈云又吃了一只,也饱了。剩下的那只,被他用树叶包好,放进竹背篓里:“甜甜饿了再吃。” “好!”甜妞高兴极了,“云哥哥也吃。” 言下之意是,到时,他们俩一块儿吃。 小丫头也不是一个吃独食的。沈云心里暖洋洋的,冲她咧嘴笑了一个:“甜甜真乖!” 吃饱了,他们收拾起东西,下山去。 走到山坡下,沈云捡到了一把尖刀和一只小布袋。尖刀,他知道,是小猴子昨晚落下的。后者差点用这把刀杀人。 沈云嫌它脏。再者,这把刀也寻常得很,刀口上蹦了一大一小两个口子。是以,他没有要。 小布袋估计是小猴子的同伙跑掉的。他打开来一看,里头竟然装着一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盐巴。 正是他和甜妞目前迫切需要的! “今晚,我们的菜汤里有盐巴了!”把小布袋收进竹背篓里,他开心的告诉甜妞。 后者不知盐巴为何物,不过,菜汤,她是懂的。所以,肯定是好吃的!小丫头口水长流,笑得见牙不见眼:“哈哈哈,晚饭吃盐巴!” 小馋猫!沈云被她逗得哈哈大笑。 本来以为今天的好事已经够多了。不想,他们走到山腰的林子里,又碰到了一桩大喜事。 沈云在一块青褐色的大山石旁发现了小猴子的尸体。 尸体是硬的,头下面的泥土湿了老大一块,被染成了暗红色。这家伙估计是昨晚逃下山时,慌不择路,摔在山石上,结果,摔破头,送了命。 沈云仔细察了一下那块大山石。果不其然,一个石头尖子上也沾有血渍。 背后背着甜妞呢。还好,她正坐在竹背篓里玩昨天编的花环,没有注意外面。 沈云怕吓到小丫头,不想过多停留。 见尸体的腰上还别着一个打满补丁的小布袋,完全没有沾到血,他便解了下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约摸三两多白面。 这也是他和甜妞迫切需要的。非常时期,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沈云收起小布袋,背着甜妞继续赶路。 恶有恶报! 他恨死了小猴子,但看到尸体,心里的恨意便淡了许多,同时,生出一股子遗憾——没能亲手宰了这厮,真是太可惜! 所以,他才不会给小猴子收尸呢。 一想到山里的野兽会撕烂这厮,他顿时觉得今天初升的太阳红艳艳的,格外美! 第五十二章 不再信 --(2353字) 沈云背着甜妞沿小溪往官道上走。不想,隔着老远看到官道的溪水边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大清早的,出什么事了?他想了想,叮嘱甜妞不要出声,悄悄的靠过去,从另一边下山,转到人群的右侧。 是逃难的人们。 很多人在溪边冲着山里跪跪拜拜,嘴里啐啐念叨着“山神爷爷保佑”之类的。 “老哥,你们在跪拜什么?”不时有后来的人向跪拜过的人打听。 后者通常都是虔诚的回答:“跪山神爷爷。” “这里有山神?”很多人狐疑的看向溪流的上方。 那里是一座不显眼的小山,在蓝天之下,沐浴着金色的晨曦……怎么看都和附近的山没有什么两样。 “哎哟,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坳村被屠、他被表叔抛弃在没有人烟的野鸡岭、长姐生死不明……以及拳馆大难临头,还有,逃难路上,面对仙符兵的屠刀,他都不只一次的诚心祈祷过,请上苍垂怜,请各路神仙显灵,救苦救难。 然而,一次也没有显灵。 牛头坳村,还是被一把火夷为平地。造孽者,扬长而去;、 在野鸡岭,是长姐带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出深山老林; 在他最孤苦无依的时候,救助他的人是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他们; 碰到仙符兵屠戮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热心、善良的洪金姑悲壮的引开那些畜生…… 还有,昨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压根就没有什么山神爷爷显灵!从头到尾只不过是他施的一场计谋。 由此可见,人们口里说的神仙,都是假的。就算有,这些神仙也不会管我等凡人的死活! 从今往后,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沈云是不再信什么神仙了。我只相信我自己,相信唯有我自己才是能救自己真正走出一切苦难的活神仙、活菩萨! 尽管心里跟明镜似的,沈云也没有出面点破。他选择不动声色的背着甜妞退出人群,继续赶路。 无他。还是怕昨晚的那伙歹人知道真相后,找他寻仇。 他很有自知之明:昨晚,他是以有心算无心,靠计谋巧取。以他现在的武力值,真要锣对锣、鼓对鼓的与那些人比斗,说以卵击石,都是在夸他! 看来,计谋要是用得好,杀伤力一点儿也不比拳头差!所以,凡事多动动脑筋,绝对错不了。 经此一事,沈云觉得自己又是收获不浅。 他的身后,越来越多逃难的人们挤到溪边叩头跪拜山神。后来,昨晚得救的四人归家之后,真的四处募集钱财,在山神显灵的那个山坡上盖了一座山神庙。 庙中,山神爷的坐像高七尺有余,身着大红袍,气宇轩昂,端的是正气凛然。 而在庙外,立了一块镇魔碑。四四方方的石碑有成年男子那么高,上面刻着山神爷爷显灵的神迹故事。碑石之下,压着一个又矮又瘦、面相狰狞,朝山神坐像方位伏地跪拜的五短小人。 因为那时山神显灵的故事已经广为流传,是以,自新庙盖成之日起,便香火鼎盛。甚至有不少省城的香客徒步过来朝拜。 香客们拜完山神爷之后,出了庙,都不忘冲镇魔碑下的小人啐一口唾沫,再恶狠狠的骂一声“该死的恶鬼,永生永世休想翻身”。 多年以后,沈云偶然听到这些传言,心中大快,不由抚掌称善。好吧,他承认自己心眼忒小。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听到小猴子被当成恶鬼,遭千夫所指,他就是觉得特解恨,心里比六月天喝了冰水还要舒畅。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有歹徒吃人肉的事情也在逃难的人们当中迅速传播开来。虽然有山神爷爷庇护,但人们还是惶恐不安,戒备之心大涨。 于是,一些长相恶、身高体健的壮年汉子简直成了过街老鼠。他们所到之处,无不被所有人当着贼一样的防着。若与人发生纠纷,他们只要稍作脸色,人群之中,便有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见义勇为者捡了石子狠狠的打过来:“山神爷爷在此,休想作恶!” 人们怒目以对,纷纷出口相骂。 山神爷爷显灵的故事被传得活灵活现,壮汉们也心有余悸。况且,双手难敌四拳,众怒面前,他们唯有认怂,抱拳作揖讨饶。不然的话,被人们群起而攻之,他们晚上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是以,他们明显言行收敛,自律得多。 白天,沈云混在难民队伍里,也感觉到了这样的变化。对于他和甜妞来说,自然是好事。至少,赶路时,他不用时时悬着一颗心,担心被人强行拦住搜身。而以前,他不只一次看到难民队伍里,有老人孩子被人抢走财物。那时,没有旁人敢吱声。 不过,晚上的时候,他还是选择远离难民队伍。安全问题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更重要是,难民的数量不少。大多数人出来很多天了,身上带的粮食已经吃完。故而,难民走过之后,官道两边,能吃的野菜野果,往往连根都给刨走了;水源边上,也往往是人挤人,以沈云的小身板,背上还背着小甜妞,要想打到水,非等到花儿都谢了不可。 他们俩唯有去偏远一些的山里找吃的喝的。身为山里娃,沈云对此没有太大的压力。事实上,他是打心底里亲近大山。 而甜妞也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没有再提过一个“娘”字;对吃食也完全不挑剔,给什么就吃什么;好吃的野果子,会抓起来先塞到自己嘴巴里,然后再抓一把塞给沈云吃;沈云带她去打野味,她会安安静静的呆在竹背篓里,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绝对不出声……唔,好吧,和沈云一样,小丫头也明显是食肉类的。要是偶尔打到野兔之类的荤物,不管是煮汤,还是烤着吃,她都能两眼放光,吃得喷喷香。吃完之后,还能乐上半天。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三章 初见 --(3836字) 两天后的上午,沈云背着甜妞走到了一个岔道口。这是与陈老爷他们分开后,他在官道上第一次碰到岔道口。 和前面碰到的岔道口不同,这回,从那边也有逃难的人,但数量很少。只是稀稀落落的一些人。 沈云不认识去谷南城的路,是以,看到岔道口,只能跟周边逃难的人们打听要走哪边。 都是不知根知底的生面孔,他也不敢贸然开口问路。 前面十几步远的树荫下,有不少人坐在下面歇脚。他们象是在说什么,挺热闹的,吸引了不少人靠过去围观。 沈云从小被爹娘教着,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换在平常,他是不会过去。可是,这会儿,他要问路,自然是要往人多的地方凑。 想了想,他叮嘱甜妞不要出声,背着人走到了树荫下,默默的站在人圈外围,侧耳细听。 不一会儿,他听明白了:原来,这些人是在说石秀县那边的最新情况。 据他们的消息,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有抵达石秀县。而仙符兵已经摆好了阵势。四天前,石秀县仙府杀牛宰羊,大老爷亲自在东城门外祭天,说是叫叛军有来无回。还有,石秀县里到处都在传,大老爷是仙门子弟,已经向他的仙门求援。听说,仙门都明确回复了,会派人下山帮忙打叛军。 很多逃难的人忍不住打听:“到底什么时候打呢?” “是啊,打完了,兵祸过了,我们也好回家。” “早些回去,还能赶上插红薯。听到起兵祸了,田里的庄稼全扔地里,没有收。要是再误了农时,冬天,一家老小吃什么?” “我家也是。” 也有人乐观的表示:“仙府的官老爷们都是懂仙术的。大老爷是仙门子弟,还又请了仙门出手,叛军哪里吃得消?叫我说,这仗,打不了多久。” “搞不好叛军被吓到,不敢来了。” “啊呀呀,真不敢来就好。我们也不用再逃了,早早回家去!” “我还是觉得再看看的好。等消息真了,再回去。” “有道理。” 沈云听了,心里也有些动摇:谷南城离得那么远。以他的脚程,就算路上顺风顺水,也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更何况,他还不识路。但回郑家庄的路,他是记得的。如果兵祸很快就要过去了,那么,他还去谷南城做什么?陈老爷他们若是还活着,收到风声,早晚会回永安县。 至于人们提到的仙门,还有仙官大人们……他是个没有修仙资质的凡人。这些都离他太过遥远,完全没有吸引力。 消息很令人振奋,象风一样的在难民中间迅速传开。人们无不表示期待。甚至有不少人已经在路边的空阔地上张罗开来。他们打算暂时停止赶路,等石秀县那边的确切消息。 沈云见了,也暗自拿定了主意:先不急着问路,去周边的山里找个合适的落脚地,等等再说。 于是,他悄悄的背着甜妞离开官道,钻进了官道边的山里。 事实证明,他改主意改的很及时。 六月天,娃娃脸,说变就变。当天下午,红艳艳的太阳突然阴了。没过多久,天边堆起乌云。大风呼呼的刮起来,吹得山上的树东摇西摆。 而这时,沈云背着甜妞已经接连翻过两座小山,终于,在第三个山头找到了一处合适落脚的山洞。 好吧,说是山洞也不太准确。它更象是灰白巨崖上的一个大孔。上面的崖石象鹰嘴一样的突出来三丈多,罩住了这个大石孔。 沈云很是满意:石孔离地面三尺多,长约丈许,有一个成人男子那么高,深入石崖五尺有余。以他和甜妞的身量,在里头打滚都没问题。再加上头顶那块突出来的石“屋檐”庇护,再大的风雨也不怕。 他仔细的四处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大鸟巢、蛇窟和野兽窝等存在之后,指着下面的土坡,跟甜妞商量道:“甜甜,你在这里捡石子。我去那里的树林里捡些柴,很快就回来。好不好?” 在山里混了好些天,甜妞的胆子也天天见长。只要将她安顿好,并跟她说清楚,她也是能单独呆一会儿的。 甜妞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下面的土坡,觉得没多远,乖巧的点头:“好。甜甜帮云哥哥捡好多好多石子。” 每找到一个夜宿的地方,沈云都会捡一堆石子,以防万一。两三次之后,甜妞也学到了,跟在他屁股后面帮着捡。 “捡到的石子都堆在这里。”将人安顿好后,沈云又背起空竹背篓,脚步匆匆的下去捡柴。 运气不错,他在林子里居然掏到了一窝野山鸡蛋!数一数,竟有十一个之多! 好吧,若是他再小心些,还能捉到抱窝的那只母山鸡。只可惜,他先前没看到草丛里有野鸡窝,母山鸡被他惊走了。 因为看着就要下大雨,所以,沈云打算尽可能多的储备柴火。来来回回,他一共跑了五趟,直到石崖下面堆起了半人高的干树枝树叶堆,这才罢手。 期间,甜妞一直都在流着口水跟那十一个野山鸡蛋嘀嘀咕咕的说着。 小丫头这是馋了呢。沈云笑了笑,拿起粗陶笨,又匆匆离去——柴只能烧,既不能吃,又不能喝。所以,接下来,他还得去打水和挖野菜。也不知道这场雨会下多久,他要多多的挖野菜。 就这样,忙碌了差不多一下午,直到突然有两三点落在鼻子上,他才收手,飞跑着往回赶。 “沙沙沙……”他刚窜到灰石崖下面,身后,大滴大滴的雨,象筛豆子一样的落了下来。 就连甜妞的注意力也暂时离开了那堆野山鸡蛋。她呼的站起来,跑到石崖边上,仰起头,兴奋的看着灰沉沉的天空,欢呼:“雨!下雨!”说着,伸出一双手去接雨。 淋雨是会生病的!沈云见状,连忙过去牵着她的手,往里边走:“甜甜,饿了吗?我们来烤野山鸡蛋吃。” 于是,外面的大雨完全没了吸引力。小丫头拍着巴掌,再次欢呼:“啊,烤野山鸡蛋吃!” 生火,煮野菜汤……沈云忙活起来。 甜妞也没有闲着,蹲在一旁,帮忙择菜。还是用扯的方法,不过,她的手法比先前要熟练许多,而且,也知道扯出来的野菜不能太长。 一道白光划过,紧接着,“噼嚓”,炸雷震天响。 甜妞被吓坏了,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哇”声大哭:“娘——” 糟糕!沈云暗道“不好”,连忙过去,把她抱起来,喊里不停的安慰着:“甜甜不哭,刚刚是打雷闪电。我们有大石崖遮挡,不怕的。”心里庆幸不已:幸亏找到了这个好地方,不然,他们俩现在就要遭大罪了。 甜妞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哭了几声,很快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管用!沈云再接再厉,接着劝:“你看,外面的雨完全淋不到我们哦。啊呀呀,你再看下面的树林子,好多树被雨打得往一边倒呢。”这是他这些天里摸索出来的经验——甜妞哭闹时,最好的哄人方法是,赶紧想办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甜妞的好奇心被完全勾了起来。她止住哭,扭头瞪着一双泪眼往下面看。 “树会倒吗?”她打着哭噤问道。 这时,阴沉沉的天空上又划过一道闪电。 “嚓——”,一道响雷接踵而至。 甜妞没有再被吓哭,只是一双小手紧紧的攥着沈云的两只袖子。 “不知道呢。”沈云继续转移她的注意力,“我去烤野山鸡蛋给你吃。你在这里看着,看那些树到底会不会被大雨打倒。要是有树倒了,你就告诉我,好不好?” “好啊!”小丫头破涕而笑。 哄好了。沈云长吁一口气,将人放下来,叫她在火堆边坐着,自己接着忙活。 他先将火挪到一边,把四个野山鸡蛋埋进热灰里,然后,又将粗陶钵架在新挪出来的火堆上,开始煮野菜汤。 暴雨如倾,不停的下。但,直到野菜汤熟了,野山鸡蛋也烤熟了,也没有树被雨打倒。 不过,甜妞一点儿也不见恼。因为,有烤得喷喷香的野山鸡蛋吃了! 雨渐渐变小,待他们吃饱喝足,已经变成了稀稀落落的小雨。 此时,天色已晚。夜幕象口黑锅,扣在大地之上。湿润的山风吹过来,有些冷。 沈云捡了足够多的柴,底气十足的又往火堆里添了一根粗干树枝。 甜妞靠着他,静静的看着外面的牛毛小雨。 突然,她指着天空,大叫:“飞!飞起来了啊!” 什么飞起来了?沈云闻言,忙抬头看过去。 只这一眼,他当场惊呆! 天老爷! 真的有人在飞! 三男两女! 他们踩着四把巨大的剑,从灰石崖的左上方经过,往石秀县那边去了。 其中,最小的那一个,看上去是个十来岁的小道童。他站在一位白袍男子的身后,听到甜妞的叫声,回过头来,冲他们俩挤眉弄眼的做了一个鬼脸。 他长得真好看!就象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仙童。尤其是眉心的那点红痣,让他看起来,仙气十足! 等沈云回过神来,漆黑的夜幕上,哪里还看得到三男两女的影踪? “云哥哥,他们是谁啊?为什么会飞?”甜妞拉着他的一只袖子,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应该是仙官大人们。”沈云想起白天听到的八卦,心里欢喜不已:他们肯定就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他们好厉害,都会飞呢!仙术也必定不凡! 那么,我们是不是不用再逃,很快就能回家了! 第五十四章 返程 --(3701字) 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差不多六天,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小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天早上,小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小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小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天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天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天的天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天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说,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天,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小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小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小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天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小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天。 还好,夏天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天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天,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天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天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天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小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说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吧!”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说的差不多,只是有人说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说,有人说,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天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说,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说,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说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说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后者说的,她没有不说好的。这回也一样。小丫头见他这么高兴,也眉眼弯弯的咯咯笑道:“好啊。” 此时,沈云归心似箭,从心底里羡慕那晚在灰石崖见到的仙官大人们——要是他也会仙术,能和那些仙官大人们一样,踩着剑飞,就好了。这样的话,他就能带着甜甜立刻飞回郑家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回郑家庄的路,他只能和来时一样,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唯一不同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夜宿点。回去时,沿途可以优先考虑仍然夜宿在那几处。 两人依然是清早起来赶路,走半天,歇半天,夜宿官道周边的山里……七天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遭遇仙符兵屠戳的村庄。 沈云特意去村里看自己当初留下来的那幅画。不想,那栋青砖屋完全倒塌,周边一片狼藉。画自然也不复存在。 再看周边的屋舍,也有不少倒塌了。尤其是茅草屋,几乎没有几栋是好的。很多化成了一堆泥泞,只剩下些许土墙。看着象是被大雨冲坏的。 沈云张目四望,心里感概不已:大雨冲走了所有的痕迹。真心希望,这里再也不会发生仙符兵屠戮无辜百姓的罪恶。 此时,村子里已恢复了一些人气:远处的田里,稀稀落落的有妇人用帕子包了头,在烈日下锄地;在几十步开外的土坪里,有十来个村民踩黄泥、做土砖。 看到沈云在村里转悠,其中一个晒得黎黑的中年汉子放下手里的活,快步走过来,问道:“那娃儿,你要找谁?” 沈云连忙找了个借口:“叔,我跟妹妹路过,想讨口水喝。” 中年汉子抬头看了一眼他身后,又问道:“你家爹娘呢?” “他们在前头等我。”沈云继续编。 “你爹娘真心宽。”中年汉子怜惜的摸了摸他的头,“村子里刚遭了大难。我们也才回来两天,还没收拾妥当。到处乱哄哄的。你一个娃儿,不要乱走。在这里等着,叔给你去拿水。” 听这口气,他们是这里的村民。沈云乖巧的点头称是,将竹背篓放在地上——走了一上午的路,他也确实渴了。 不一会儿,中年汉子端了一只大陶碗过来:“来,娃娃喝水。” 沈云双手捧过来,一看,碗底还沉着两小片甘草,便知道是烧开了的。 于是,他放心的先喂甜妞喝。 小丫头也是渴了,伸过头,咕唧咕唧的喝了个痛快。 剩下还有大半碗,沈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谢谢叔。”喝完,他双手奉还大陶碗。 真是甘甜哪! 中年汉子眼里的怜惜更甚。接过碗,又道:“两个娃儿,等一下。”说着,又匆匆离去。再回来时,他的手里多了两个野菜团子,“没啥好东西,两个娃儿拿着路上吃。” 眼下,没有比吃食更宝贵的“好东西”了。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大叔身上的粗布衣服打了好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看着是寻常的庄户汉子,家境并不富裕。两个野菜团子极有可能是他的午饭。可是,他却省下自己的口粮来接济他们。沈云甚是感动,双手接住,连连道谢:“谢谢叔,谢谢!” 甜妞在一旁,看懂了,也打拱跟着奶声奶气的道谢:“谢谢。”经历了这么多苦难,她也懂了很多,不复是当初那个坐着小马车出行、动辄要用糖糕哄的陈家孙小姐。 中年汉子腼腆咧嘴笑着,冲他们俩摆手:“快去找爹娘吧,别走丢了。” 沿途,他们俩又先后路过了几个村子。无一例外,这些村子皆疮痍满目,远远看着就知道是刚遭过大劫。 而且沈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越往回走,路过的村子的毁坏程度越严重。 比如说,他刚刚路到的这个村子,几乎化为平地,只剩下两堵低矮的断墙。远远的看了好几眼,他也没有看到人的影踪。 几天的大雨也不至于把村子毁成这样吧?沈云在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是人为的? 是哪些人造的孽呢?见识过仙符兵屠村的某人,很轻松的就有了答案。之所以没有怀疑是叛军干的,是因为他听说了,叛军的三路兵马都还没到石秀县城,便被打败了。而他现在所在的地界离石秀县城还有几十里远! 他啐了一口,在心里狠狠的骂道:该千刀杀的畜牲! 又走了两天,他们碰到了官道上的第一道关卡——仙符兵设下的。理由是:搜查叛军余孽。 所有人都要搜身。携带刀、剑等武器者,不论男女,都被仙符兵以叛军余孽当场捆了起来。 这是明面上的规定。 实际上,这些仙符兵把人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搜刮走了。而一些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更遭罪。她们连叛军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却被当成叛军女匪给抓了起来。她们的亲人苦苦哀求,年长的女亲长们被打得满地找牙,父兄们则被当成余孽一道给绑了。 如此一来,所有难民都吓得噤若寒蝉,勾着头,不敢直视。 沈云混在人群里,看得双眼直冒火。可是,他摸了摸肩上的背篓带,唯有强压下来——还是太弱,他不是这帮畜牲的对手,无能为力!更何况,他还要护送甜妞回家。 想到这里,他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里:他有一把小刀,还有刘爷爷留给他的银钱,肯定过不了关。 怎么办? 第五十五章 再遇 --(3903字) 从旁边的山里绕道?沈云低着头,用两眼的余光去瞄周边。 很快,他沮丧的发现:身边全是逃难的人。他们都使劲勾着头,象是被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不敢乱动。 如此一来,他想溜走,已然不可能。 进退两眼的他,心里懊悔极了:早知道是这种情形,打死也不敢为了打探关卡的情形,拼命往前边挤。 此时,他唯有寄希望于自己的小孩子身份,能蒙混过关。 然而,不一会儿,他便彻底失望了。因为他看到,关卡前,一个十来岁的男娃也被象成年男子一样对待。一个仙符兵轻轻松松的从他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钱袋,“叭”的一记耳光将之扇倒在地:“小杂种,敢不老实!” 旁边的仙符兵们无不起哄怪笑: “想借娃娃的身子藏钱哩!” “就以为只他们有脑筋!” “穷要饭的,死不老实!” “先打一顿饱的!” 他们的头目呲着牙嚷嚷着:“谁家的?胆敢欺瞒本老爷!统统抓起来!” “是!”仙符兵们如狼似虎的扑向男娃周边的人。 “不——” “再也不敢了!” “官老爷,饶命啊!” 男娃的家人们扑腾扑腾的跪倒在地,哭嚎着求饶。 而其他逃难的人象被定住了一身,无人敢吭一声。 沈云站在烈日下,额头、后背却汩汩的往外冒冷汗。 完了!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就在这时,突然关卡那边的官道上尘土飞扬。 十多骑飞奔而至。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乍响。 头目却没有喊停,眯缝着鱼泡眼,偏头望过去。 旋即,马队在关卡前打住。 一个仙府差爷模样的人坐在马上,用马鞭指着头目的鼻子大声骂道:“耳朵聋了啊?大公子令尔等手!” 头目翻起眼皮,瞅了一眼被差爷们簇拥着的锦袍少年,扯起嘴角嘿嘿冷笑:“某奉大帅之令,在此捉命叛军余孽。公子爷此来,可有大帅之手令?” “你!”骂人的差爷被他堵得满脸通红,拿着马鞭的手气得直哆嗦。 “好一个奉令行事!”这时,锦袍少年出声了。他怒极而笑,“小爷见到查将军,倒是要好好的问一问,叛军余孽是什么时候绕到我们身后的!” 他在反讽头目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众所周知,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到石秀县城,便在半道上被打散了。所以,逃出重围的余孽们就算有取道石秀县的,也是往外逃的。 自外往里的,只有得讯返乡的难民! 锦袍少年扫了一眼被拦在关卡之外的难民们,气得牙根直痒痒。因为叛军之乱,三县治下之民众逃出大半。春耕几乎颗粒无收。为保来年之生计,三县仙府正全力收拢难民,整理田地,准备夏耕。可是,这帮废物却打着搜捕叛军余孽的幌子,百般刁难返乡的难民们,完全不顾农时紧,夏耕迫在眉睫! 头目被揭破,一点儿也不心虚,嘴硬极了,梗着脖子,反唇相讥:“公子爷年少不知事。我仙符神兵之军中事,某不与公子爷争辩!公子爷若是要过关,请出示大帅手令。” 言下之意,有事就说,没事麻溜滚蛋,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锦袍少年被彻底激怒了,当即扬起鞭子,对着头目劈头盖脸的抽打起来:“给小爷打,狠狠打!打死这帮废物,小爷重重有赏!” “是!”差爷们本来都被气得肚鼓鼓,闻言,一个个象是猛虎下山,催马上前,二话不说,居高临下,一顿鞭子往死里抽! 仙符兵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半大的娃娃真的敢打人,而且是说打就打,一点情面也不给!一时反应不过来,个个被打得鬼哭狼嚎。 锦袍少年是盯上那个头目了,一边抽得鞭子呼呼响,一边嘴里骂道:“废物!叛军面前,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就知道打杀百姓!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们这群废物,是为了拖仙府后腿啊!” 形势陡然反转,关卡外面的难民们都看呆了。刚刚挨打的那一家人反应最快,乘乱缩出来。一家子战战兢兢的躲进了人群之中。 沈云在人群里看得真切。那个锦袍少年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一般,眉心一点红痣,仙气十足。正是当日乘大剑从灰石悬上飞过的小道童! 原来,他是仙府的大公子! 大公子不愧是仙门里的人,小小年纪,鞭法了得,打得头目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沈云的心底,敬意油然而生。还有万分感激。他知道这回托大公子的福,自己得救了。 果不其然! “饶命!公子爷饶命……”头目哭嚎着上窜下跳,跟只猴子一般。 一顿鞭子抽下来,差爷们的气也出得差不多了。为首的那位拉住马,上前劝道:“大公子,夏耕耽搁不得,当务之急是放难民进关。这群东西,放着以后教训也不迟。” 大公子这才收手发令:“停!” 其他差爷齐齐住手。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仙符兵们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喊爹喊娘的哀嚎。 人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无不暗地里为大公子叫好。 “没用的废物,鬼叫什么!”大公子挥鞭指着拦路的木栅栏,“还不滚去给小爷开关放人!” 这回,头目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是,公子爷!”他麻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拐一瘸的亲自去搬木栅栏,嘴里不住的招呼手下们,“快,快一些!” 其他仙符兵更不敢拖延,纷纷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手忙脚乱的搬开木栅栏。 “都搬开了,公子爷。”头目拐着腿,满脸谄笑的去大公子马前表功。 “滚一边去!别挡了道!”大公子嫌恶的用马鞭指了一下路边。 “是是是。”头目真的滚了!他双手抱头,把自己团成一个肉球,骨碌骨碌的往鞭子所指的方向滚了过去。 其余仙符兵也是有样学样,在路边滚作一团。 不仅大公子、仙差们看呆了,就连关卡前的难民们也是惊得呆若木鸡。 沈云满头黑线——天老爷,这就是仙符兵?大公子说得没错,就是一帮废物! “咯咯咯……”竹背篓里,甜妞觉得好玩极了,拍着巴掌,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笑是会剧烈传染的。 “哈哈哈……”人们看着仙符兵们的滑稽样儿,纷纷大笑。 大公子回过神来,带头打马让到路边,冲人们大声说道:“关卡已开,大家速速过关回家,莫误了农时!” “谢大公子!”官道上,难民们万分感动,哗啦啦的象潮水一般跪倒。 沈云也跪了下来。心甘情愿的!今天,如果没有大公子,他和甜妞肯定都小命不保。 同时,心里也是感慨万千:做人行事,当如大公子这般! 关卡前的一幕,令他大开眼界——武力竟是如此的有用!简直是太爽了! 他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武,将来也和大公子这般的侠义盖天! 大公子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形。他的脸上堆起阵阵红云,冲大家挥手招呼着:“大家快起来,赶紧回家吧!” “回家喽!”人群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 “对,回家!”人们欢天喜地的爬起来,拖家带口,象潮水一样涌过关卡。 沈云混在人群里,也大步往前走。经过大公子马前时,他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可惜,大公子在扭头吩咐身边的差爷,没有注意到。他用鞭子指着路边被绑着的那些难民,让差爷过去问问:“如果是百姓,都放了。” “是!” 在关卡前这么一耽搁,等离开关卡时,已然是晌午。沈云没有再赶路,按计划离开官道,去找今晚的夜宿地。 当他背着甜妞爬上一座小山包时,正好远远的看到,大公子被差官们簇拥着在官道上飞马疾驰。 看方向,他们是返程回石秀县城。 背后,甜妞也看到了。她突然问道:“云哥哥,那是大公子吗?” “是啊!”沈云如实以对。 甜妞奶声奶气的说道:“云哥哥,大公子打坏人,是好人!”语气甚是肯定。 沈云十分赞同她的话:“没错,大公子是大好人!” 联想到今日的种种,大公子应该是石秀县大老爷的长公子。有了大公子今天的这番惩戒,想来仙符兵在官道上行事会有所收敛。 也就是说,他不用再担心被仙符兵当成叛军余孽给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更加感激大公子。 沈云猜得没错。接下来小半个月里,他在官道上又陆续经过了十来道关卡。仙符兵们的嘴脸还是那般令人生厌,也依然搜身。不过,他们只搜出关卡的人的身。对于返乡的难民,他们最多是翻着眼皮子看一眼。碰到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会流着哈啦子,污言秽语的调笑两句。但也仅此而已。 按着记忆,一种风餐露宿,跋山涉水,终于,这天傍晚时分,沈云背着甜妞回到了郑家庄前的那个岔道口。 沿着眼前的泥土路,再走四五里,就是郑家庄! 迷离的夜幕之下,郑家庄那边远远的看上去一派安宁祥和,是如此的亲切。 沈云兴奋的回头对甜妞说道:“甜甜,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他的家,早就被仙符兵毁了。不知不觉之中,他已将郑家庄当成了新的家。 “回家?”甜妞瞪大眼睛,一脸的迷茫。在外面辗转流离将近三个月,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家,更加记不得只来过数次的郑家庄。 第五十六章 回郑家庄 --(1016字) 看到眼前破败的情景,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门不复存在,屋舍几乎都倒了,庄子化为一片废墟!周边,那些佃户的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到底是叛军来过,洗劫了庄子?还是仙符兵造的孽? “洪伯!洪伯!”沈云心里生出强烈的不祥感,步履匆匆的冲进庄子里,焦急的大声呼喊。 过了一会儿,从一截断墙后面,探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 “是……云哥儿?” 声音沙哑,打着颤儿。 沈云微怔,旋即,欢喜的转过身子,闻声望过去:“洪伯!是我!沈云!” “真的是云哥儿!”洪伯一把扔了手里的木棒,踉踉跄跄的从墙后跑出来,老泪纵横,“你们回来了!” 沈云看到他,却只觉得喉头发堵,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才不到三个月,洪伯好象老了十多岁。原本灰白的头发全白了,乱蓬蓬的。脸上不知道抹的是什么,这会儿被泪水一冲,全糊了,花花绿绿的;身上的衣裳也是破破烂烂,满是泥泞,不见底色。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洪伯用袖子擦干眼泪,欢喜的向庄子外面望去。 他在找柱子哥他们……沈云只觉得鼻子一酸,再也控制不住,上前一把搂住老人的腰,哇的出了哭来:“洪伯,只有我跟甜妞回来了……” 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象是决了堤。两个多月来,憋在心里的痛苦、愤怒、恐惧……有如洪水一样汹涌而出。 “哇——”背后,竹背篓里,甜妞也是嚎啕大哭。她已经完全记不住洪伯。之所以大哭,完全是因为听到她的云哥哥哭得这般伤心。 洪伯打了个踉跄№上,等甜丫头睡了,我带你去看看。”他十分肯定的说道。 沈云拒绝了:“有你在,哪用我一个娃娃操心这些?” 洪伯笑道:“我老胳膊老腿的,这样的天,干干爽爽,进山拿粮食,还成。前面接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我硬是上不去,只能吃野菜。你把路记熟记牢,以后,要是下雨下雪,都得靠你去拿粮食回来。”如果换作是别的娃,也就罢了。但云哥儿不一样,小小年纪不但能自己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逃出生天,而且还能全须全尾的带甜丫头回来,简直没有再能干的了。云哥儿足以担当这份重任。还有,他心里有个打算: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便将甜妞托付给云哥儿。而两个娃娃有那些粮食,他也能安心的闭眼。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还能说什么?他点头应道:“好,听你的。” 第五十七章 长大 --(2778字) 眼见着夏耕过了,庄子里也不见其他人回来。洪伯早年漂泊,见惯风雨,心中早有准备。故而,他虽心里苦楚不已,夜半梦回,常常老泪打湿枕巾,但面上却没有露出来。 至于甜妞,血脉的影响是无形而又巨大的。睡了一觉醒来,第二天早晨,她便又重新接受了洪伯这个外公。小丫头是个知好歹的。洪伯待她越好,她便越发粘着洪伯。于是,一老一少都乐在其中,形影不离。渐渐的,甜妞脸上的肉又养回去了,变得和以前一样娇憨可爱,而洪伯的笑容也多了起来,精神明显见好。 沈云是从洪伯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他以前同样从长姐的身上也看到过——无论经历多大的灾难,都是勇敢的面对,坚强的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热忱的拥抱将来的生活。 按长姐的话说,是“一定要活下去”。而洪伯则是说,“只要活着,世上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看着沈伯又变回了以前乐呵呵的样子,沈云被他身上的这种无形的力量深深的感动了。 是啊,活着就是希望,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 想明白这些,沈云只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就连身边的废墟也看着没有以前的荒凉。它们的存在,无不显示着他的弱小,时刻督促着他要奋发图强。 田地都荒芜了,洪伯怕招来仙府和仙符兵,连菜也不敢种。是以,每天,他们的活计就是:采野菜,捡柴,准备一日三餐。 洪伯老迈、甜妞太小,沈云便主动包揽了采野菜和捡柴的活计。不过,洪伯很担心他的安危,毕竟秋天的山里野物多。以前,每到秋天,担心野物出来祸害人,他都要组织佃户们上山猎杀野物。而今年,庄子里就他们三个,没法主动出击,便只能躲着野物了。 “不要进山,就在庄子里随便找一些啊。”每每沈云背着竹背篓出去,他都要跟在后面叮嘱。 沈云以前跟着栓子他们跑惯了庄子周边的几处山坡,再加上,逃难时,他独自带着甜妞,也是山里水里闯着的,心早就野了,哪里听得进去?次次他都是嘴上应着,可实际上,出了沈伯的视线,便脚跟一转,径直去了周边的山坡上——秋天,山里的野菜野果多得是。而在庄子里又能找到几样野菜?野果更是少得可怜! 沈云每天只要进山一次,花上一个时辰,就能采到一背篓的野菜野果,以及一大捆柴火。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一两只野兔子之类的,带回来“打牙祭”。 洪伯开始还唠叨他,后来,见他自己很有分寸,只在周边的山坡上转转,且次次都是无伤无损的,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那么多的野菜野果,他们三个根本吃不完。对此,洪伯很有计划——不是没有种菜吗?得,就将每天吃剩的野菜野果或晒或干,当冬粮一道储备起来。 甜妞一如既往的喜欢吃肉。每每“打牙祭”,她都格外开心,往往吃得满嘴是油,肚儿混圆。 沈云见了,再加之又受洪伯储备冬粮的启发,就给自己加了一桩活:每天中午进山打猎一次,好储备过冬的肉食。 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进山呢?因为洪伯每天都要睡午觉。他悄悄的进山,若是打到了猎物,就骗洪伯,说是在周边山坡上打到的;若是空手而回,他就什么也不说。 当然,野味固然好吃,但是,他的小命更加宝贵,好不好!以前,沈云听栓子说过,周边山里的老林子里有厉害的大野物,招惹不得。是以,他不敢冒冒失失的往山里闯,而是试着一点一点的往里走。 并且,他的目标也仅限于野兔、毛獾、山鸡、鸟雀之类的小野味。 好吧,他素来有自知之明。 采野菜摘野果,还要事先备个背篓之类的工具,更何况是打野物!沈云为自己准备了几样衬手的工具:小刀、两把自制的大弹弓、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 另外还有竹背篓、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 第一天中午,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 在山坡的上面,有一片松树林。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他曾经苦求了半天,最终,拴子哥扛不住,让他许诺,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所以,这一次,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林子里,鸟叫声不绝于耳。沈云眼尖,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不到半个时辰,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共十七枚。另外,还有三只锦尾雀、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 再多没了——尽管他很小心,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这时候,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沈云很知足,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返程归家。 果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审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沈云自然不会承认:“没,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一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闻言,没有再追究,只是又一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一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他心里直犯嘀咕。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 首先,他越来越喜欢打猎。野味好吃,倒是在其次∶肉也是一样的厌了∞儿大了,有自己的主张,是好事。 他欢喜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你心里有数就好,莫要逞能。” 这是同意了!沈云喜出望外,大声应道:“是,我会的!” 第五十八章 黑袍人 --(4314字) 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收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吧?”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秋去冬至。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这一天,晌午刚过。沈云在一片熟悉的林子里打到了一只麂子。这时节的野物,正是一年之中最肥美的时候。他打到的这只麂子少说也有四十来斤重。背着沉甸甸的野物,他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刚走出林子,好端端的天,突然下起雨来。 豆大的雨点,打得周边的草丛“沙沙”作响。 可是,天上还有太阳呢! 夏天,下太阳雨,时常的事。可是,现在是冬天……沈云觉得不可思议。他的经验是,太阳雨一般都下得急,但时间短。所以,他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 记忆中,前面不远处有一处突出的石崖,是个躲雨的好处去。当即,他扛着麂子,急匆匆的往那边跑去。 哪知,越往那边跑,雨越下得大。 他当然是跑得更快。 结果,跑到石崖前一看,他傻了眼——呃,那里竟然已经有人了!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盘腿坐在石崖下面。 这一带,他转了有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看过其他人!沈云立刻警觉起来。 “小子,站在雨里做什么?”不料,黑袍人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先开口说话,“还不过来!” 听口音,不是这一带的人。 反正自己身上又没带银钱,除了一只死麂子,再没有他物……沈云略作犹豫,快步走到石崖下面,在黑袍人面前站定,双手打拱作揖,谢道:“小子谢过先生。”黑袍人虽然一脸病容,看着也有些潦倒,但是,一张口便看得出非寻常之人。让他不禁想起馆主大人。是以,他以“先生”称之。 “倒是有些眼力。”黑袍人翻眼看向他,呵呵笑道,“小子,你是应该谢老夫。小两个月来,老夫送了你那么多的野物。” 沈云听了,好比被一道强雷劈中,当场愣住。 黑袍人却没有再开口,复又闭上眼睛。 沈云回过神来,不禁心惊胆颤——落单的野猪崽、刚断了一条腿的山狗……先前没觉得,现在细细回想,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小野物还好,但他打到的大野物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眼前这位说的是真的,那么,意味着,这位在一个多月前就盯上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云竭力按住心中的惊悚,小心翼翼的作揖问道:“小子愚蠢,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嗯,你是个聪明的。”黑袍人这才睁开眼睛,“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胆敢有丝毫掩瞒,且看此石。”说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右手随手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顽石。 “砰!” 只见他五指一收,顽石应声粉碎。 武者!比傅大哥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沈云脸色顿时煞白。背后腾起阵阵寒气,他不由打了个哆嗦。 “老夫问你,你的金刚拳是何人所教?”黑袍人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灰粉。那情形,仿佛他刚刚只是扔掉一团面粉。 他竟然知道金刚拳!沈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寒毛暴立。馆主大人的话似乎在耳边再度响起——不能在人前提及金刚拳! 可是,不说的话……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直往地上的灰粉上瞥。 定了定神,他咬牙说道:“对不住,先生。恕小子不能说。” “小子,有胆!”黑袍人戏谑道,“你不怕老夫一掌拍死你?” “怕,怕得要死!”沈云如实以对,“但是,小子答应过教我拳法的人,绝不能失信。” 黑袍人“哦”了一声,连连颌首:“怪不得呢。老夫观你的金刚拳并非初学,且又象是练过心法的,却光有其形,未得其神。原来是自己胡乱学的,并没有正式拜入师门。” 说着,他目光如炬,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沈云来。 一时间,沈云顿时生出一种被剥光得精光,赤条条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还好,黑袍人只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又微合双眼,自话自说:“原来如此。老刘家,唉,也没能逃过……”说着,眼角竟然泌出了两颗硕大的泪珠。 馆主大人姓刘!他认得馆主大人?并且还猜到拳馆遭了大难!沈云又被惊到了。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人说不定是在拿话诓我!想到这里,他垂下眼帘,木着脸,没有再吭声。 良久,黑袍人又是一声长叹,缓缓睁开眼睛,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可以说。沈云没想瞒他:“回禀先生,小子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几岁了?可曾正式开蒙受?”黑袍人完全换了一个画风,象足了一个与后辈子侄拉家常的长者。 好古怪!沈云硬着头皮,一一以对:“满了七岁,不曾正式开蒙。” “识字吗?” “认得几个。” 黑袍人顿了顿:“老夫可以教你识字。” 沈云讶然,忍不住抬眼看他。天上要掉馅饼了吗? “不过,老夫有条件。”黑袍人又不紧不慢的说道。 就知道!洪伯说过,世上哪有便宜事!沈云暗中握了握拳,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 不料,黑袍人却保证道:“你放心,老夫不会跟你再打听老刘家,还有金刚拳的任何事。老夫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要按老夫的要求,帮我买草药。你放心,老夫会给足你银钱的。沈小子,你去过周边哪些县城?” 竟然只是帮忙跑腿买草药!沈云的眼睛嗖的亮了:“去过石秀县城和永安县城。” 黑袍人点头:“我要的草药,寻常药铺都有卖。你去永安县城即可。还有,帮老夫买草药的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的洪伯和甜甜!” 沈云大惊失色——这人竟然知道洪伯和甜甜! 黑袍人笑了笑:“老夫暗中跟着你下山三次。你的底细,包括你们藏粮食的地方,老夫都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吩咐去做。只要你差事办得好,每隔三天的正午,你到此处来,老夫自会教你识字半个时辰。如果你胆敢耍滑,胡乱买药,或者泄露老夫的行踪……”他敛了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眼里厉光乍现,“老夫保证你们三个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沈小子,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了!”沈云连声应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那两句话,字字句句象是用锤子敲出来的一样,声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听着,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袍人满意的招手:“过来,我现在就开始教你识字。”说着,他随意的捡了一根小树枝,在身前的泥地上,写下:金花草。 “这三个字,你都认得吗?” 沈云如实以对:“都认得。”金花草是《草药歌》里提及的一味常见的草药。在春天,这一带向来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的是。不过,眼下这个时节要用药的话,却只能去药铺里买。 黑袍人“唔”了一声,又写下近三十个字:红叶花、鳞皮根……马当前。 里头有一半的字不认得。沈云大致猜测,这些都应该是草药名。 待黑袍人再问,他老实的挑出那些不认识的字。 黑袍人一一教他。待他会读会写之后,这才用小树枝从中划出三味草药,吩咐道:“沈小子,你记清楚了,老夫这次要你买的草药是,金花草三斤、鳞皮根一斤七两,马当前五斤。三种药,你要分开去不同的药铺采买。”说着,他抛出一角银子,“三天之后的正午,在此处交给老夫。” “是。”沈云眼快,赶紧双手接住碎银。 “去吧。”黑袍人双眼微合,冲他轻轻挥手,“记住老夫的话!” 雨早就停了。 “多谢先生。”沈云向黑袍人做了一个揖,这才背起竹背篓,转身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之中,黑袍人突然睁开眼睛,“扑”的张嘴喷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沫子。 他本来就受了很重的伤。先前,为了将沈小子引到此处来,不得不催动真气用了一枚雨符。是以,体内血气翻涌,到此时,再也压制不住。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桃花扇、司徒钰彤的香囊,谢谢! 第五十九章 买药 --(2776字) 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了三张玉米面肉饼做路上吃的干粮。 “换身干净的衣裳……进了县城,记得要把脸洗一洗。铺子里的伙计都长着一双利眼……少说多看,莫惹闲事……早些回来,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饭。”帮沈云收拾妥当,他亲自将人送至官道口。 沈云背着竹背篓,向他挥手:“洪伯,早些回去罢。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闹。”怕甜甜也要跟着,去县城的事,他都是背着小丫头跟洪伯说的。 洪伯嘴上应着,两只脚却没有动窝,一直袖着双手站在清冷的晨风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沈云特意赶了个早,天蒙蒙亮,便出了家门。走了半个多时辰,太阳才出来,晨雾慢慢散去。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小哥,去县城啊?坐车不?”一辆载着四个人的牛车从后面追上来。赶车的大哥冲他咧嘴笑道,“不贵,送到东城门,只要五个大钱。” “不了。”沈云摆手。五个大钱,也是钱哩。才二十几里的路,他背着空竹篓,不吃力。倒是回来的时候,要背十几斤重的东西,可以考虑搭个车。 赶车大哥也不勉强,驾车自他身边扬长而去。 上午,沈云到达东城门。向守门的仙符兵出示了良民路引之后,他一个子儿也没花,顺利进了永安县城。 洪金姑的婆家,即陈家的粮铺,就在东城门市集之中。沈云来过几次,认得路。是以,他决定去东城门市集采买,顺便打探一下陈家粮铺的现状。 印象中,东城门市集非常热闹。 几个月没来,沈云险些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市集里实在是太冷清。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的。路边原本象两条长龙的地摊,一个也不见。就是路边的铺子,也是十家里有七也结了好几重。 陈家人,还没有回来。尽管猜到了结果,但是,沈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按着记忆,去找另外的街道。 运气还算好。他跑整个市集,托良民身份的福,总算买到了另外的两味药。期间,路过一家杂货铺子,买齐了洪伯要的棉花和针线。 济世堂的学徒诚不欺人,这几样的价钱也都比以前涨了五倍到十倍不等。 掂着轻了一大半的青布荷包,沈云唯有暗自庆幸:他多带了一些银钱过来。不然,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原计划,他还想割些肉,带回去给甜妞解馋。结果,他跑遍整个市集,也没见肉铺开张,于是,只好在唯一开张的包子铺里,花三十个大钱买了五个肉包子。搁在以前,这样的肉包子是三个大钱买两个……这钱花得真肉疼。 买齐东西,已经过了晌午。沈云在东城门又碰到了早上赶牛车的那位大哥。这回,不用大哥招呼,他自己走过去,交了五个大钱,坐上牛车——车价比一个肉包子的价钱还要低,超值啊! 回到庄子里,甜妞果然爱死了他带回来的肉包子。小丫头双手捧着肉包子,吃得香喷喷的馋样儿,把他和洪伯都逗乐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闷骚大男孩的打赏,谢谢! 第六十章 黑袍人的考验 --(3319字) 第三天正午,沈云如期去石崖下送药。 黑袍人果然盘腿坐在原地。 沈云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心里暗自吃惊——才三天不见,怎的先生象是老了十来岁?原本只是两鬓发白,现在却是头发白了近一半。 “沈小子,老夫要的药材都带来了吗?”黑袍人睁开眼睛,问道。 沈云垂眸,打拱作揖:“回禀先生,都带来了。”说着,他放下竹背篓,恭敬的送到黑袍人面前。 黑袍人伸手取出三大包药材,一一打开验过,满意的点头:“都是一等品,不错。” 不等他吩咐,沈云主动的报上药价,末了,奉上余下的十五个大钱:“先生,这是余钱。” 黑袍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赏你了。” “多谢先生。”知道他不是寻常人,看不上区区十五个大钱,是以,沈云没有推辞。 黑袍人将竹背篓还给他,细细的问了他买药的过程。包括如何进的城门,去了哪些药铺,市集里情形如何。 沈云一一如实以对。 最后,黑袍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仙府?什么狗屁仙府!” 虽然只跟他见了两次面,但是,沈云从心底里认为他是个高人。冷不丁听高人爆出来一句粗话,沈云险些惊落下巴。 黑袍人翻眼看向他:“荒山野岭的,老夫竟然捡到了一个良民,倒是运气。那洪老头是你家旧仆?” 沈云老实的摇头:“不是。小子是逃难出来的山里娃,被刘家拳馆的世仆刘爷爷收留,在拳馆里帮着跑跑腿,做些杂活。馆主大人仁慈,给小子落的是良民籍。后来,拳馆遭了大劫,毁于大火,刘爷爷身亡。馆主大人要去省城寻找大弟子,便把小子寄居在庄子里。洪伯是庄子里的管事。” “原来如此。”黑袍人的眼神明显柔和了许多,“你也是个命运多舛的。”说着,长叹,“这世道……都苦!” 沈云在市井里混过,知道他心里想说的不是这话。刘爷爷以前也教过他,与人打交道,最忌交浅言深。他自己跟黑袍人说话时,不也是小心翼翼,要把话先在自个儿心里掂上几回,才说出口吗? 是以,他继续低眉顺眼,安静的垂手而立。 黑袍人见状,很是意外,忍不住又打量了眼前的小子一眼,说道:“开始识字罢。” “是。”沈云的眼神亮了。 黑袍人很守信用※往他转了大半天,也看不到野物的影子;再者,按洪伯的话说,家里存的肉干够他们仨吃过明年的春荒,也用不着他天天打猎。 书上说,覆香子喜阳,生长于岩石之中。于是,沈云便照着记忆,去附近当阳的岩崖、石壁上寻找。 黑袍人没有骗他。两天之内,真的让他找到了三株。三株覆盆子都长在又高又陡的崖壁顶上。他动了不少脑筋,两个手掌也蹭破了,才完整的将它们挖出来。 看到三株覆香子果、茎、叶俱全,难得的是连一根细须也没有折断,黑袍人不由微微颌首,赞道:“嗯,不错。对待药材,就得有这份细心。” 沈云先前还很纳闷,明明覆香子入药的只是果与叶,为什么先生却要求他连根也一并完整的挖出来。原来,先生是在教他对药材的态度。 黑袍人先拿了一株覆香子示范,教他如何炮制果与叶。然后,叫他自己动手,处理另外两株。 啊啊啊,我真的能学炮制药材的法门了!沈云接连深深的吸了三口气,抑住心中的激动,照着先生所教,小心翼翼的炮制起来。 待他做完,黑袍人又点头:“照这样子做,九天后,如果你能带一斤半炮制好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再教你炮制另一味药材。”然后,他又拿起三株覆香子,说道,“这三株覆香子的根系完好,能移活。老夫带走,权当是刚才教你炮制法门的束脩。” 沈云听明白了先生的意思:教他识字,是他们有约在先;但是,教他炮制药材,并不在约定之内。所以,先生每教一种药材的炮制之法都要收束脩。 “多谢先生。”这样的束脩,与白教有什么两样?他从心底里感激先生。 如此过了两个月,沈云不但学完了手边的一本半药书,而且还学会了四种药材的炮制之法。 他很感激黑袍人。 冬天来了,山里能找到的吃食渐渐少了。沈云不知道黑袍人独自在深山老林里是如何过活的,但是,他认为,高人也是人,照样离不开一日三餐。是以,有一次,他去见黑袍人时,把当天打到的两只野兔子分了一只出来,留在石崖边。 黑袍人象是没有看见一般。 第二天,沈云特意去了石崖边,发现黑袍人和那只野兔都不在。 从此,他每次去见黑袍人,都会分给后者一半当天的所得。 又过了半个多月,黑袍人再次要他采买药材。还是那三味药,份量也是一模一样。 沈云自然是照办。不过,这一次,他自掏腰包,给黑袍人买了一袋米和一刀猪肉——据洪伯说,这几天可能要下大雪了。届时,在山里能找到的吃食会更少。 黑袍人看到药包下面的米和面,有些动容。他翻眼看向沈云。 他的眼神和以前不同,很柔和。 沈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搓着手笑道:“嘿嘿,听洪伯说,这两天可能要下大雪。” 黑袍人挑了挑眉,将米和肉也都拿出来,放在三个大药包旁边,说道:“下雪的话,你不要上来了。等雪停了,你再上来看看。如果老夫要见你,会在崖壁上给你留字。” “是!” 洪伯看天气素来很准。两天后的夜里,外面“沙沙”的下起雪来。雪一直下,没有停。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沙粒子一样的雪换成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下着。 过冬的柴火备得足足的,是以,洪伯生了两个火盆,把屋子里烤得暖意融融。 沈云看到窗外的大雪,心里不由揪了起来:山里会更冷,不知道先生现在如何了? 不是他瞎操心,而是与先生结识之后,他看到先生越来越显老,病容日甚。他虽然不会医术,但也知道肯定是得了重病的缘故。 所以,他很担心,荒郊野外的,先生能不能扛过这样的大雪。 如此牵肠挂肚了四天。中午时分,雪终于停了! 第二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 沈云迫不及待的换上沈伯给他做的树皮靴进山。 这场雪,下得真大!很多地方的积雪都没过了沈云的膝盖。有些陡坡,他不得不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待了赶到石崖前时,已然过了晌午。 崖壁上写着两行醒目的炭字。一行是:十日后正午;另一行写着:十一月初九留。 是先生的笔迹!沈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留的日期是今天的。字迹一如既往的苍劲有力。先生没事! 十天后,大多数的积雪融了,只余些许残雪。沈云背着一袋米,还有一大包肉干,如期赶到石崖。 黑袍人果然在。 “老夫要闭关一些时日,暂且不能教你识字。”他当面收下了米和肉干,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线装书,“这本药典,你拿回去自己读。四个月之后再来此处见老夫。届时,若是你能将此典倒背如流,老夫收你做记名弟子。”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木木的双手接过厚厚的书本。 黑袍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手道:“你回去罢。” “是。”沈云回过神来,感激的行了一礼。 待沈云离开后,黑袍人低头,痛苦的捂住心口。大冬天的,他的额头上却象雨后春笋一般,冒出黄豆大的汗珠子。 过了一刻多钟,心悸终于过去了。 黑袍人脱力的靠在冰冷的崖壁上,仰头望着灰扑扑的天空,无奈的长叹。 该死的,又要下雪了! 再和前些天一样,多下几场那样的雪,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夏天。 所以,沈小子,你一定要背下药典! 现在,他完全体验到了老刘家传人当初的纠结——沈小子资质寻常,确实不堪传承之重担。然而,两百多年……唉,俨然走到了末路,他们都没得选择。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打赏,谢谢! 第六十一章 青木药典 --(3393字) 回到庄子里,从怀里取出约摸半寸厚的书本,沈云使劲的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把,才真正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先生说,只要背熟了这本药典,就收我做记名弟子! 线装书泛黄的封面上写首四个黑色大字,即:青木药典。 他激动的翻开第一页。 和他以前读过的药书差不多,也是有文字,有解图。不同的是,此书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 这些注解都是用很小的字写的,一笔一划,甚是工整。 沈云定睛细看,正是先生的笔迹。且墨迹是新的;再看内容。圈出来的那些字,都是他不认得的生字。这些字旁边都有一条注解,写着“音同某”;文中还有不少字段旁边划了线。旁边亦有注解,却是详细的释义。 他又大致的翻了翻全书。后面的每一页都是如此。 不用说,这些注解都是先生新近临时加注上去的! 先生,用心良苦! 沈云轻轻抚摸着泛黄的封面,心里腾起阵阵暖流:我不能让先生失望,一定要在四个月里,把《青木药典》背得滚瓜烂熟! 先生的记名弟子,我沈云当定了! 冬天,万物萧杀,打猎变得很艰难。再加之,先前备下的肉干足够吃过来年的春荒,所以,接下来,沈云没有再上山打猎,几乎把全部的精力用于背《青木药典》。 自从学过三本药书后,沈云感觉自己的记性明显长进了许多。比如说,以前,傅雷和馆主大人教他识字时,半个时辰里,他只能勉强学会十个生字;而现在,先生同样每次教他识字半个时辰,他却能轻松记住三十个生字。 所以,他对于背《青木药典》很有信心。 不想,背书与识字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对于生字,他只要记住音、形、义即可。然而,背书的话,光记住那些字是没用的。他得把所有的字句原原本本、一字不错的背出来。 偏偏药典里的字句与他先前看过的三本药书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法呢?打个比方说,如果先前的三本药书是洪伯,那么药典则象是馆主大人或者先生。前者说话直白简显,一听懂;后者文绉绉的,惜字如金。往往只是几个字,要换成洪伯的话,则会变成很长的一段。 是以,背一段文字,他往往先要对着先生的注解,一字一句的弄懂里头的意思。 没有先生面对面的指点,这是一个很费脑子,又非常耗时的过程。 他背的第一段文,不过二十六个字。看着是很短的一段,然而,为了弄懂其义,他硬是花了一刻多钟。 痛苦啊!不知不觉中,头发被他挠成了鸡窝。 更让他崩溃的是,这段文字他、娘、的,根本就不是写的药草!而是说世上有一座山,山上住着天神们。二十六个字里,有一半多的字是在形容那座山是多么多么的雄伟,多么多么的物产丰富!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啊啊啊!我该不是看到了一本假的药书吧! 他忍不住翻回封面——没错,封面上写的确实是《青木药典》。 再看第一页,唯一的图解确实是一种他不认得的花草。 先生没必要哄我……他硬着头皮接着往下读。 第二段,共有四十三个字。相比第一段要好懂一些,而且全段,他只有三个字不认得。是以,对着注解,他花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读懂了这段话。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一段虽然没有写药草,但是,总算沾了边。 文中称,山中有草木万万千,可入药者,又是千千万。这些药草按等级共分为仙、灵、凡等三种。相应的记录这些药草的药书也有三本。《青木药典》记录的是其中的凡药。 对此,沈云很是知足——传闻能见到仙药灵草,必须有仙缘。而他只是凡人一个……呵呵,不要想太多。 再看第三段。字数略少一些,才二十七个字,其中,生字五个。他又花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去解读其义。 这一段说的是,药典共收录了一千三百余种凡药。全文详细的介绍了每一种药草的名字、药性、入药之理和炮制之法,并配有图解。 读到这里,沈云彻底放心了——没错,这是一本真正的药书! 如果将此书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他等于是记住了一千三百来种药草! 据他所知,石秀县最大的百年老药店里也没有一千三百多种药草! 一想到,对于药草,自己将会比药铺里坐堂的郎中还要懂得多,沈云心里甭提有多美。 “加油!好好背!”他激动的握了握拳,如是对自己说。 不知道是因为弄懂了文中的意思,而是因为前景很美妙,精神亢奋的缘故。他只读了三遍,便能结结巴巴的背出前三段。又读了一遍,已然背得比较流畅。 抚摸着厚实的书本,沈云顿时又一次对自己充满信心:“做得好!沈云,就按这个法子背。你一定能在四个月内,把药典倒背如流!” 第四段依然是总说药草:全书的一千三百余种药草又被划分了九个等级,分别是一品、二品、三品……至九品。其中,等级最高的为九品。全书是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介绍药草。 第五段,终于提到了具体的药草名字——金丝梅。 “原来这幅图解画的是金丝梅。”沈云恍然大悟。 就这样,第一天睡觉前,他终于能熟背第一页,知道了金丝梅这味一品凡药,包括它的形、性、理及用。 如真如书的开头所写,全书共收录了一千三百多味药,那么,按这个速度,他是在四个月里背不完整本药典的。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他相信自己以后每天能背得更多。就象他学着识字一样。想当初,傅大哥初教他识字时,他那么努力,每天能记住几个生字?而现在,他又能记住几个?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后面的文中都是从形、性、理、用等四个方面介绍每一种药草,沈云多读了四五页后,便完全习惯了,是以,所费的时间大大缩短。从第六天开始,他勉勉强强能一天背完两页。 又过了十来天,后面的生字越来越少,而他也更加习惯药典这种文绉绉的文字风格,一天竟能背下四到五页! 有意思的是,他突然对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话有了新的理解——哦,原来,他一直做错了! 一直以来,默背那十句话时,他只做到了第一句中所说的,平心静气,放松自己;他做错的是,不应该躺着,而是应该按第三句所言,盘腿而坐,五心向上! 不过,也仅限于此。第二句,以及从第四句开始,他又是不懂了。里面提到的丹田、经、脉、气什么的,他完全不知为何物。 呃,甭管那么多,先将错误的地方改过来。以后的,等我真正读懂了,再一一改正。 沈云并没有太过烦恼。 改错之后的效果是杠杠的:以前,他每晚只能默背五遍。而改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晚可以默读七次。这是其一; 其二,不论是五步打,还是金刚拳,他打出来的拳风增强不少。当然,还是不能和傅大哥相比; 最明显的是他的气力噌噌的长了一大截。在竹林里有一块青石,比磨盘要大一圈。以前,他要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此石抱离地面。然而,改过之后,不出半月,他能抱着这块石头走出五步。 尝到了甜头,沈云背起药典来,劲头更足。一个月之后,他已然每天能背十几二十页。 数了数剩下的书页,他打算以后每天都只背十五页。背完当天的后,再折回去背二十页以前背过的。因为他发现,先前已经背得挺顺的文,如果不再去读去背的话,用不了三天,他便只记得大概意思,原文又背不出来了。 另外,他做了一个沙盘,用来练习生字。 每天练习半个时辰的生字,这是他给自己定的又一死任务。 除此之外,他对书中提及的“用”,即草药炮制之法很感兴趣。先前不知道,读了《药典》之后,他才知道,先生之前教他炮制那四味草药是有目的。因为炮制这四味草药几乎用到了炮制草药的所有基础手法。 只可惜,冬天里,找不来新鲜的药材练手。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即,用小屋旁边的竹子竹叶之类代替草药,天天练习手法。 这个法子挺管用的。如此练习了一个多月后,至少他的一双手灵活许多。 第六十二章 拜师 --(1681字) “第一百一十五页,背。” 四个月后,沈云如期赶到石崖下。黑袍人和往常一样,已旁腿坐在那里。 此时,严冬已过。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沈云早在一个月前就脱掉了厚实的棉袄,换上了洪伯为他新做的夹袄——没办法,窝完冬,他的个头又抽高了将近一寸,小身板也结实不少。去年秋天做的两身夹袄变得又小又短,完全穿不得。 可是,黑袍人依然裹着厚厚的皮袄。 四个月不见,他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脸色依旧苍白,两边脸颊上的肉看着又少了。 好在,他的精气神依然足足的,双目清亮而有神。沈云心中的担忧稍减。 黑袍人向来简言,见面后,淡声说了句“你来了”,便直接抽查沈云背书的情况。 四个月来,沈云把整本药典翻来覆去的背了不下百遍。就连里头的上千图解,也在沙盘里反复描摹,如今闭着眼睛也能画出来。是以,垂手侍立在黑袍人面前,他胸有成竹,一点儿也不怕。 “是。”脑海里象是摊开了《青木药典》,第一百一十五页就跟摆在他眼前一般。 整页背下来,连个顿都没有打,一字不错。 黑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色。他又淡声说道:“五百零三页。” 沈云照背不误。 黑袍人紧抿的双唇微微往上勾了勾,又道:“在地上画出第一千页的图解。” “是。”沈云没有迟疑,蹲在地上,随手在身边捡了一根小树枝,画了起来。 第一千页介绍的是云雾草。它的图解与前面第八页零九页的清叶兰有八九分相似,很容易弄混。是以,看到云雾草的图解时,他特意翻到前面,将两者认真比对》坳村被烈火焚烧、夜幕下,仙符兵铁蹄血腥屠杀无辜难民的种种情景,他的心里亦是恨意喷涌! 即便是入了师门,仅凭师父的这些话,他对天神宗暂时还是无感。但是,仙庭、仙符兵,这些渣渣,真该死! 林焱看得分明,暗中松了一口气——他没看走眼,徒儿是个爱憎分明,心中有正气的。 就凭这一点,他也没有收错徒弟。 从祖师开始,师门历代都以恢复、重振天神宗为己任。他亦是。 然而,大半辈子图谋下来,功业尚未成,所谓“同道”却相煎太急,与当初的异教旁支简直是一丘之貉。 堪破之后,他心灰意冷。如今,拖着残躯,苟延残喘,心中唯求师门传承不断、道统莫绝。 是以,他收沈云为徒,不求他继承祖师重建天神宗之遗志,只求他能继承自己的衣钵,使道统薪火相传。 他冷眼观之,以沈云之资质,也只能做到这些。其他的,他不敢多做奢求。 好吧,这也许是老刘家的传人最终没有收之为徒的缘由吧。不过,这样也好。叫他捡了个便宜徒弟。 想到这里,林焱又道:“逃离神山之后,祖师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另外四位护法长老。然而,直至师祖殒落,也未得他们的丝毫消息。是以,祖师唯有寄望于后人。两百多年来,师门历代从未放弃过寻访他们,也未曾如愿。不想,为师流落至此,却偶然从你身上窥得其中一脉之消息。” 沈云微怔。旋即,他明白过来,师父说的是谁:“是馆主大人?” 一点就破,倒也聪明。林焱点头:“正是。听你所提,他们这一脉与我们不同,应该是父子相传。将《金刚拳》改成《刘家拳》,是为了掩人耳目。”说到这里,他看了沈云一眼,叹道,“现在为时尚早,关于其他四脉,以后为师再与你详说。为师一生漂泊,不曾定下心来收徒。现而今,你既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必将衣钵尽悉传于你。徒儿,你是个勤勉懂事的。《药典》背得很好,为师望你能再接再厉。” “是。徒儿谨记师父教诲。”沈云又叩了一个头。 林焱这才探身,亲手将他扶起来,又解释道:“师门历来只收记名弟子。这是祖师立下的规矩。你还小,个中缘由,为师将来再与你详说。” 沈云从未拜过师门,根本就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闻言,他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焱见状,心中更喜:徒儿性情宽厚,很好。 第六十三章 初闻修行 --(3821字) 介绍完师门渊源之后,林焱接着开始细说本门之传承。 他们的祖师木灵子是位丹修,然而,逃出宗门时,不幸被重创,以至于丹田被毁,经脉寸段。幸而有化虚修为庇护,最终只是修为散尽,沦为凡人。 从此,木灵子无法再炼丹。可怜高阶丹修,不得不以药师之身份,混迹于市井之中,颠沛流离七载,最终落得身消道殒。 自知命不久矣,他收了唯一的徒弟,即太师祖。太师祖是凡人之姿——当时,仙庭行釜底抽薪之绝户计,大肆招揽所谓的“仙才”。但凡只要查出有灵根的,都以“仙官”相许,送往所谓的仙门学习“仙法”。是以,木灵子也收不到有灵根的徒弟。 “异族旁枝自以为此计可绝我宗门之道法。然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修习我宗门之道法,不一定非得要有灵根。”林焱的脸上露出一道神秘的笑容。 “啊?”沈云忍不住惊呼出口。师父的话,完全颠覆了他对修行的认识。 照师父所说,修行不一定要有灵根,那么,是不是我身为凡人,也能修行呢? 想到自己也能和大公子他们一样,踏剑飞行,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点燃了。 林焱见状,满头黑线:“祖师曾亲口对太师祖云,天神宗分为内门与外门。外门之中,有一个直属内门护法院的暗宗。里头的弟子都是以凡人之姿在修行。其中,不乏脱颖而出,凝结金丹,进入内门者。” “只可惜,祖师过早殒落,而太师祖又资质有限,最终也未能脱凡超俗。师祖、师父和为师,亦是。”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火热,心道:就知道凡人修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林焱又看了他一眼,唯有长叹——太师祖穷其一生,想寻个资质上佳的徒弟,结果,浪费了大半生的光阴,不得不在天寿将尽之际,收下师祖。而师祖的资质还不如太师祖;师父和他也是如此。师门选徒,一代不如一代……这大概就是道法所云的“时也,命也,运也”。师门时运不济,造化弄人。 现在,他抓到的这个徒弟之资质平平,已经不能再差了。都说时运这种东西是“否极泰来”,他是真心希望师门他的徒儿开始,时运反转,以后,徒儿有缘收得良徒。 呃,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林焱敛神,接着说道:“受资质限制,我师门传承下来的,主要是凡人医药之道。自祖师开始,历代师尊都是以药师或医者身份,混于市井之中。为师早年漂泊,曾在多处做过十余年的药师。” 还是这两样更靠谱些!沈云听着,眼睛亮了:能做郎中或者药师,也都不错啊。虽说也是三教九流,如果没有通过武考的话,仍然是属于贱民。但,确确实实是真本事。学好之后,不但不愁生计,足以在世间立足,而且还能扶危济困,成就侠义。 正是我心所愿也! 果然,他听师父又道:“为师的资质不及你师祖,于医术这一道,只精于针炙之术。其余皆平平。不过,制药一道,倒是尽得你师祖之真传。为师将尽心传授你这两门之技艺。你若学成,将来做个药师或者针炙郎中,养家糊口,都是绰绰有余。其余的,能学会多少,全看你的造化。” 至于,师门之夙愿,脱凡超俗……呵呵,就徒儿这资质,他真不会多想。 所以,他提都不曾提修行之事。 “师父对你的唯一要求是,师门之所有传承,你一定也要象为师一样,尽悉传予你之徒儿。不能因为你不擅长,便不教不传。”说到这里,林焱坐直身子,神色陡然严峻,“徒儿,你答应与否?” 好吧,这样的要求,他的师父当年在收他为徒时,也曾特意强调过。 唉,谁叫他们的资质一代不如一代呢! 祖师留下来的传承博大精深,如果他们这些后人都只把自己擅长的传给后面的徒弟,那么,可以看到,传到后来,师门最终只会教出寻常的郎中或者药师。而祖师最想传承的道统终将断绝。 沈云连忙应下:“是,弟子将谨遵师父教诲。” 入门时,该说的都说完了。林焱很满意自家徒儿的态度,从怀里取出一只半尺长、三寸宽的小匣子,打开来。 沈云看到匣子里有两个裹着月黄色丝帕的木质人偶。 “这是人体经络图,以及辅助记忆经络的一双人偶。有男女之分。”林焱眷念的伸手轻抚人偶,“这些都是当年你师祖亲手所制,传于为师。现在,为师将它们再传给你。三日之内,你要记熟此图。” “是。”沈云双手接过木匣。 说了这么多的话,林焱力竭。他强打起精神,又道:“眼下金兰草正当时,你不妨试着炮制一些。” 沈云嘿嘿:“前些天,徒儿上山捡柴,看到几处的金兰草长势甚好。没忍住,便照着书上写的法门,炮制了一些。” 林焱不禁挑眉轻笑,兴致勃勃的说道:“下次来时,你带一些过来。为师帮你瞧瞧。” “是。”沈云见他一直没有说买药的事,忍不住关切的问道,“师父,近段时间,有什么药材要徒儿去采买的吗?” 林焱愣了一下,摆手:“暂且不用。以后要采买什么,为师自会吩咐于你。” “哦。”沈云遂放心了。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早些下山去吧。”林焱冲他挥手。 于是,沈云小心翼翼的将小匣子纳入怀中,背起竹背篓离去。 和以前一样,他将今天的收获留下一半。 林焱低头看着跟前的长翎锦毛山鸡和山菇,眼底全是笑意。 他说错了。他的徒儿至少有一点要强过他:侍奉师父,比他当年要细心得多,是个暖人心的好孩子。 经络图画在手帕大小的丝绢上,分男、女两张。第一张丝绢之上,都有两幅图,一为正面,一为背面。 经络图密密麻麻的,粗一看,沈云不禁头皮发麻——这些图可比药草的图解难记多了。 最主要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下手。 还好,定睛细看之后,他发现这些弯弯绕绕结成网状的诸多线条其实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的粗一些,有的则细一些,就象药草的根系一样。粗的那些线条,好比是药草的主根,上面分出许多细的线条。 于是,他决定先从最粗的那根线条开始记起。 图中,这条粗的线条由两部分组成,即,任脉和督脉。它们在人体里画了一个大圈。 所有的经络在那两个不及半尺长的木质人偶上都一一对应的标了出来。相比于丝绢上的经络图,它们的标注更容易看懂,每条经脉经过哪里部分,十分形象,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人偶上面还有很多突出的红点标注。旁边都标有很小的黑字。比如说,人偶头顶的那个红点旁标的是“天灵穴”。 沈云以前听傅雷提及过穴位。看到这些,他顿时明了:原来,这些红点标注的就是穴位。 当即决定,背经络图时,不但记住每条经脉经过的身体部分、脏腑,而且连周边的穴位也都一起记下。 理清头绪后,经络图似乎也没那么复杂了,容易记得多。 和背《药典》里的图解一样,他要求自己对经络图也做到眼熟、手熟,即,每一条经络,都要在沙盘里反复描画。 当天睡觉之前,他便记熟了任、督二脉,以及两条胳膊上的所有经络。 照这样的进度,用不了两天,便能背熟全部的经络图。原本,沈云想明后两天上午暂停打猎的。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他每天只要花上半天的时间即可。 第二天的晚上,他终于背熟了全部的经络图。这时,再看人偶上的那些经络,他又发现了一个细微之处:同一条经络自身也是粗细不匀的。 经脉与经脉之间,粗细不同。对此,他的理解是,师祖是有意用粗细区分主、次经络。 那么,同一条经络为什么也有粗有细呢?师祖想表达什么意思? 他不由想起了《药典》上的那些图解。那些图解之中,所有药草的每一条根须亦是如此,有粗有细。粗的是头端,细的是尾梢。 难道经络也是如此?师祖用粗细的细微区别来表示每一条经络的方向? 如此一想,再拿起人偶身细看,他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所有的经脉竟然活了!在他眼里化成了江流溪泉,奔腾不息。 天帝老爷! 他连忙闭上眼睛,使劲的甩了甩头。 定定神,他再睁眼细看。 还是如此! 真是神了! 晚上临睡前,他和往常一样,盘腿而坐,五心向上,在心中默背《金刚拳》里的心法口诀——熟读《药典》之后,他悟出一个事实:那十句话不是什么歌谣,而是《金刚拳》的心法口诀! 可惜,他笨拙得要死,白瞎了馆主大人的一片心意,至今只悟出第一句和第三句的意思,其余的只能囫囵背下来。 然而,今天晚上,他再背心法口诀时,竟然感觉小腹之内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它很小很小,小到他险些没有发觉到! 这是什么? 难道是……傅大哥说的真气? 一时间,沈云狂喜。 不想,就在这时,那股微弱的热流散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啊,怎么会这样! 沈云敛神,再次背心法口诀。 然而,再无刚才的体验。 他又反复试了好几次,直至筋疲力尽,最终也未能如愿。仿佛那一瞬间只是他的错觉。 第六十四章 飞花越柳 --(3127字) 第二天的正午,又是师徒见面之期。 沈云先双手奉上自己炮制的一大包金兰草。 “唔,不错。”林焱挺满意的。看得出来,徒儿这个冬天没闲着,除了背《药典》,还苦练了药材的炮制手法。 “这包金兰草,为师留下了。” 能得到师父的肯定,沈云心里美滋滋的。接着,他道出自己昨晚的状况,问道:“师父,那是真气吗?” 林焱暗中吃惊,心道:莫非刘馆主和我都看走眼了? “你过来坐下,伸出右手,为师给你看看。”他说道。 “是。”沈云依言,在他对面也盘腿坐下,伸出右手。 林焱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微闭双眼,敛神探查其脉相。 过了好一会儿,他方睁开眼睛,淡声说道:“如果丹田之内凝炼出了真气,脉相似江河之流水,滔滔不绝。你的脉相很正常。” 也就是说,那丝热流不是真气。沈云有点儿失望。 林焱佯装没有看到,说道:“刚才为师探脉的手法,你看清楚了吗?医者有四样基本功,即,闻、望、问、切。其中,‘切’就是指切脉。而切脉之初,便是探脉。现在,你试着给你自己探脉。” “是。”沈云也学着伸出食、中二指,按在自己的右手腕寸口之上。 指尖之下有跳跃之感。一、二、三、四……不疾不缓,富有节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感觉。 “如何?”林焱问道。 沈云松开手,如实以对。 林焱微微颌首:“一呼一吸,即为一息。常人的脉相,一息之内跳跃约四次,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对,就是这样子。”沈云兴奋的点头。 啊啊啊,我会探脉了! 林焱看了他一眼,又道:“人的脉相有二十几种。经络不熟,何以切脉?以后,再与你细说。你先将任、督二脉在地上默画出来。” 师父说的对,饭要一碗一碗的吃,一口吃不成胖子。沈云敛心,捡起一根小树枝,在泥地上认真的画任、督二脉。 之前,他在沙盘上画经络图,都是将周边的穴位一并画出来的。习惯使然,此时,他也将经过的那些穴位全画了出来。 林焱赞许的连连点头。难得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如此之上进好学!好吧,这也是他看中沈云的主要原因之一。 待沈云画完,他又道:“嗯,经脉与穴位都是对的。徒儿,你照着这图,将此二脉经过的身体部位、脏腑,以及穴位都与为师一一道来。” 沈云心里有些小庆幸:就知道背经络图不能只单纯的背经脉。 他按照人偶上的粗细走向,一一背了出来。 “唔,你看得很仔细,发觉了人偶上的经络走向。”听他背完,林焱对自家徒弟又多了两分信心。 望,也是医者的四大基本功》坳村之后,他混迹于市井之间,所见所闻,无一不告诉他一个残酷的现实:寻常人根本就没有门路,学到一点真本事。 所以,他特别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 如今,他有幸得师父青睐。师父更是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这是他的大机缘,他能不竭尽全力,认真学习吗? 林焱知道他是个实诚的孩子,闻言,放心了一大半,手头一晃,食、中二指便象变戏法一样的夹住一枚亮晃晃的细银针。 沈云看呆了。 “金针之法,就是两个字‘手熟’。”林焱说着,轻轻一弹。 嗖,银针闪过,破空而出。 好快!沈云完全看不出银针飞往何方。 “叭嗒!” 他听到背后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惊疑的转过背,闻声望去。 啊! 在离他不到二十步远的树荫下,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菜花蛇重重的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蛇这种东西,哪怕是头被斩了,皮被剥了,身子也能扭上许久,方罢休。 可是,这三四尺长的大蛇却跟冬天里冻僵了一般,在树下一直没有动静。 “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焱淡笑:“徒儿,去捡回来。那蛇挺肥美的,用来做蛇羹,最好不过。” “是。”沈云回神,噌噌的跑了过去。 以他这些年的打猎经验来看,这条蛇确实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蛇体软绵绵的。他捡起来,心中好比打过一记炸雷——天帝老爷,此蛇宛若一滩烂泥,俨然无骨! 怪不得蛇体不再动弹。 再定睛细看,七寸之上,插着一根亮晃晃的细银针。 正是师父弹出的那一根。它没入蛇体一半有余。 哇!这就是金针过穴! 厉害如斯! 沈云以前见过傅雷用飞石击物。两相对比,他深觉师父说的对。和金针过穴相比,飞针暗器完全不入流,不足一提! 我一定要学好金针过穴!他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林焱见状,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开始传授金针之法。 “此技叫做《飞花越柳》,是祖师所创。看似轻盈、飘渺,却暗含重重杀机。如此技练至小成,可瞬间飞针千余枚。百步之外,顽石亦能粉碎。” 沈云目瞪口呆。小小的银针,竟能强悍至此! 接着,林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以你现在的腕力,还使不得银针。你可以先用石子代替练习。”说着,他示范了基本手法。 唔,真好看。 沈云忍不住问道:“师父,祖师是女子,对吗?” 林焱轻笑:“没错。”好吧,不只是他的徒儿。他,还有他的师父、师祖在初学飞花越柳之术时,都曾有此一问。 无他。这手法使出来,指尖有如花开,美得动人心魄。 可谁又能想到,如此美好的手法,却是杀人的招! “祖师,好厉害!”沈云咋舌。五大护法之一、逃出灭门杀劫、修为尽失,在市井之中,开山立派……祖师真乃奇女子也,不让须眉。 “祖师曾云,天地分阴阳,道法有乾坤。阴阳、乾坤,何来高低、尊卑之分。男女亦然。所谓的男尊女卑,不过是民间陋习。异族旁支当道之后,更是推波助澜。你小小年纪,莫要被这等无稽之谈误导才好。”林焱说道,“为师在外行走,从来就不敢小看女子。” “没有,徒儿不敢。”沈云连忙摆手,“徒儿能活到现在,全因为长姐庇护得力。长姐的大恩大德,弟子此生都不敢忘。” “哦,说来听听。”这是徒儿第一次主动提及家人,林焱顿时来了兴趣。一直以来,他都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人家,教得徒儿如此乖巧懂事。 沈云没有犹豫,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他相信师父,不会和姑奶奶、表叔一样,被仙符兵吓到。 果然。林焱听完,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你长姐,确实难得。你的爹娘,还有长姐,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老实说,换作是他少年之时,如果听到生身之父如此待自己,也难免心生愤恨,性情大变。可是,这个小姑娘却没有。更难能可贵的是,养父养母双亡,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逃出生天之后,还能始终如一的对待如同累赘一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幼弟,不离不弃。 如果他没有猜错,在山洞里,小姑娘受伤之后,才对幼弟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其实是生出了舍己保弟之心。 有纯良的父母、长姐为榜样,也难怪徒儿身世坎坷,却性情纯良宽厚。 沈云点点头,终于第一次道出在心里闷了好久的疑惑:“师父,徒儿一直想不明白,我们牛头坳村的人从来都是与世无争,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仙符兵为什么会突然屠村?” 第六十五章 林焱点破真相 --(1328字) 林焱冷哼:“听你所言,祸事应该是那个叫三瘌子的破落户招来的。” “啊?他?”沈云大吃一惊,“是因为他错手杀了一个老道?还是因为他挖到龙穴,发了大财?” 说完,他便自己否定了第一个理由:在外面混了这么久,他才知道,贱杀良,叫做以下犯上,是很重的罪行。但也不至于整个村子都被连坐吧? 抑或是仙符兵收到风声,看上了龙穴里的金叶子?见财起意,杀人灭口? 以他对仙符兵的了解,这样的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不料,林焱却轻轻摇头:“为师看来,三瘌子未必发了财。他在说谎。为师猜不出他编出这一通谎话的目的,但是,为师可以肯定的是,正是他的谎言招来了仙符兵的血腥杀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尽是轻蔑与不屑,“你知道那个所谓的仙庭最忌讳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龙气!”林焱轻哼,“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相传,在天神宗,诸仙通过龙气,可以沟通天地,感悟天道。可惜,那群异族旁支是窃取神山,名不正、言不顺,龙气不能为他们所用。所以,他们恨之入骨,一心只想捣毁孕育龙气的所有龙脉、龙穴。三癞子区区一介凡人,怎么可能凭一己之力挖开龙穴?而且,龙穴至纯至灵,用活人血祭之说法,更是胡说艽蛑泻诘恪5浇崾保蛑泻诘愕幕侍岣吡肆匠桑苤腥摹br /> 看来这个法子很管用。于是,沈云决定每天下午至少要练习半个时辰的飞花越柳。 又到师徒见面之期。 和以往一样,林焱仍然是先考校他的功课:背十二则脉案,以及在地上画出手三阴经和手三阳经。 至于金针之法,他提都没有提——知徒莫若师。这一样不用考校。他一眼就看到自家徒儿的右手腕肿了。不用说,肯定是苦练飞花越柳的缘故。再者,徒儿的资质摆在那里,仅练习了三两天,能有什么成果? 讲完手部经络之后,他又扔给了沈云一个小册子。里头还是十二则脉案。 末了,他淡声说道:“回去之后,记得要用热毛巾敷一敷手腕。” “是。”沈云应下。 回去之后,他依言热敷手腕,果然,感觉好多了。下午,他比往常多练了半刻钟,才到极限。 就这样,不知不觉之中,两个来月过去了。 这天又是师徒见面之期。林焱教完最后一处经络,即带脉之后,突然指着十一二步开外的一处花丛:“你用石子打一朵花下来。” 这是要考校我飞花越柳练得如何了。沈云应了一声“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看也不看,直接弹了出去。 嗖——,小石子破空而去。 花丛之中,一朵开得正盛的黄色朝天花应声自枝头落下。而枝叶却未动分毫。 前者,只要是暗器法门都能做到。但是后者才是飞花越柳之精妙所在! 林焱颌首轻笑:“徒儿,你的飞花越柳算是小成了。接下来,你可以改用铁钉继续练习。” “是。” 上哪儿去找铁钉呢?庄子里肯定是没有的。沈云决定去一趟县城,找铁匠铺买上几斤。